重庆奉节县向民政局申请困难补助补助多少钱 当兵五年了 今年十二月退伍回去了

奉节县民政局发放退役士兵安置经费767万元
         
&&&&&&& 2015年,奉节县共接收安置各类退役士兵265人,其中选择安排工作对象8人,自主就业对象257人,退役士兵安置对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民关系有重要作用。为更好的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县民政局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为这些退役士兵发放了安置经费,包含选择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9.7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57.2万元,共计766.9万元。至此,奉节县完成了2015年退伍士兵安置的全部工作。(县民政局 段成刚 谢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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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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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奉节县政府
来信内容:
强烈举报奉节县民政局的不作为
强烈举报奉节县民政局的不作为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这样写你们应该看得懂,一个国家的民生政策,岂能让奉节县民政局使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希望我们的“民生和惠农政策”,就像这次奉节县8.31洪灾一样,播放好的媒体。说真的,我们的故事不要像童话一样“虚构”,军人的生命也是母亲给的。
我们是奉节县不同年度的转业士官,至今已是四年以上了,一是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妥善安置,二是没有逐月给我们发放最低生活补助。下面用地方性政策和国家性政策,一字不差的做鲜明的对比,敬请领导明辨,谁非谁错。
一是经县编委批准,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范围属奉节籍户口,2000年至2009年期间退伍,至今未落实工作岗位安置的以下人员:
1、由市民政局下达转业通知书的三级及以上转业士官;
2、在部队服役期间被评定为因战、因公五至八级残疾军人;
3、在部队服役期间或退伍后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伍军人;
二是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通过以上两个不同的政策有了鲜明的对比,奉节县民政局擅自修改《兵役法安置条例》,具体的事实如下:
一是“把退伍返乡后荣立二等及以上的”纳入安置对象,这是不符合《兵役法安置条例》的;
二是《兵役法安置条例》中明确规定安置,只保障第一次就业。而采取“自谋职业”的又纳入安置对象,这是不符合《兵役法安置条例》的;
三是2000年至2009年期间县民政局没有执行〔2005〕23号)文件。
以上是铁的事实摆在面前的,是法律作为坚强的柱石,告诉奉节县民政局并不是你们所说说的那样,“出于人性化和机会”。你们是在违法知道吗?如果是战争年代,违背军令是该枪毙的;如果是和平年代,违背军令也该坐牢和判刑的。现在倒好,奉节县民政局虽然侵犯军人的合法权益的,更是对党和国家不满呀。这也更加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在2000年至2009年间,是多么的腐败,以权欺压军人安置名额,以钱买弄军人安置名额。
告诉奉节县民政局的主管人员,在习主席的领导下,在王岐山纪委书记的指示精神下,你说我们不把你们告下课了,算你狠。
待安置士官: 易小红、 陈捷志、刘耀民、甘元云、
刘选益、许占清等40几人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指出地方二等功参考一事,经核查,在全部参考的69名人员中并无地方二等功人员参加考试。
你提出已领补助人员为何可以参加考试一事,县政府主要是出于人性化考虑,因为在年期间我县并未举行退伍军人定向招录考试,现通过此次招录给予他们一次性竞争上岗机会,获得上岗的人员也都退还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关于国发〔2005〕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发〔2005〕23号)摘要:一是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二是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三是切实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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