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2016年新的土地承包法可以承包吗?

  快过年了,身为农民工的我回家了。早上看到了一本这个。。。毛主席打地主之后不是把土地分给我们农民了吗?现在发个红本子来就怎么变成是我们承包的土地了。      
楼主发言:17次 发图: | 更多
      
  毛主席不是把土地分给我们农民了吗?怎么变成我们承包30年的了      
  农民不止我一家,被发这个本子的也不止我一家,怎么没人?  
  大家可以看看图片,明明是属于我们农民种口粮的土地,发个红本子就变成了我们承包的。。2028年一晃就来。没了土地,我们农民去哪?现在经济不好,工不好打。物价上涨。延迟退休。苛税猛于虎。。我们怎么活?  
  在希望的田野上都没人唱了,你还能指望啥
  还能不能安居乐业了?    
  那个宅基地证下来没?原来也算承包吧,集体用地。一直不是私有的。  
  怎么是从1998年开始算?现在发证不从现在后计30年?  
  @逆风中飞扬A  希望的田野    
  @在地一起吃荔枝 人家是这样说的“人民公社化后土地收归集体”那时你就失去了地。
  说名恶毒的  你的地哪来的?
  在天朝,人都是国家的,更何况土地。没有一样属于自己。  
  认识枪吗?  枪口下说是玉皇大帝的就是玉帝的。
  按照今天的土地法,土地是国家的,不是某一个人的,农民拥有也只是土地使用权,仅此!  在这个国度里不是谁使用的劳动工具谁就是自然的占有者,工人个人不可以占有机床,士兵不可以占有机枪,法官不可以占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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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了解国家对农村承包土地的政策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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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永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了解国家对农村承包土地的政策
在2013年新上任的习主席的领导下,谈了中国梦,人民的梦,而我的梦想就是在农村承包土地,种绿色的,无污染的蔬菜,养殖生态的,环保的生猪,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开心。所以想了解,在农村承包土地的一些政策,承包多少国家有补贴,种植哪些,养殖哪些国家有补贴,怎么算补贴费;是一次性补贴还是每年都有,还有技术方面,是定期有专门的专家指导没有,等等细则。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陈同志,你好!来信收悉,经区农委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农村承包土地相关政策
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国家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组织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永川区对规模流转土地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组织、家庭农场等在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方面予以扶持。
(一)专业大户
1、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集中成片流转土地50-100亩的,每亩补贴160元;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30元(含普补)。同时可享受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是: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种植玉米、小麦、油菜每亩补贴10元。
2、养殖大户补贴:2013年生猪标准化养殖补贴标准暂未出来,请关注政府相关文件或永川农业信息网相关内容。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12]64号):财政扶持:2012年至2015年,对符合《永川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且实际运行,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万元,对规范和改造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补助5000元,创建成区级示范合作社每个补助3万元;税收优惠;用地用电优惠;信贷支持政策: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领域的信贷资金的利率要给予不低于10%的优惠。
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永川府发[2012]1号)
在园区内组建新型股份制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创建成为国家示范合作社的,每个奖励20万元;创建成为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
(三)家庭农场
种植优质粮油、蔬菜、茶叶等的家庭农场规模50亩以上;水果类家庭农场规模100亩以上;花卉苗木类家庭农场规模200亩以上;实施设施栽培的家庭农场,设施投资20万元以上,年产值40万元以上,按照区政府《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13]57号) 1、财政支持:对检查验收达标的家庭农场,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每个补助3万元。申报创建成为市级家庭农场的,另还有10万元的补助。2、政策扶持:1、金融支持。支持家庭农场利用三权抵押贷款,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区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利息。2、项目支持。涉农部门项目,优先支持名、优、土特色农产品项目建设。3、品牌创建支持。三品一标分别奖0.5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4、其他政策补贴支持、用电支持、培训支持等。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凡永川区辖区内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国家和重庆市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小型农机具补贴金额大概在其售价的25-30%,大型农机具补贴金额则实行定额补贴。
由于政策补助和项目扶持每年都有差别,如在实际中遇到问题可与农经站联系,联系电话:。
二、养殖相关扶持政策
目前,在畜禽养殖业方面,只在生猪养殖有扶持政策,如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猪保险政策
1、参保条件:
(1)养殖场地及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规范,位于非传染病疫区,且在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
(2)生猪营养良好、健康无疾病、无伤残,饲养管理规范,按免疫程序接种且有记录,经验体合格,配有耳标;
(3)投保生猪品种应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
(4)生猪体重在20公斤以上;
(5)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业主可直接参保;
(6)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别组织企业生产基地成员、合作社社员统一投保;
(7)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生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2、保费和保费补贴标准:
保费为30元/头。保费补贴标准为市、区财政补贴21元/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4.7元/头、区级财政补贴6.3元/头;投保人自行承担保费9元/头。
(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1、参保条件:
(1)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
(2)投保的能繁母猪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
(3)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4周岁以下;
(4)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未达到此饲养规模的散户可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参加保险;
(5)管理制度健全,饲养管理正常,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6)临河饲养场所位于河流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7)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有按程序免疫的接种记录,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
(8)符合财金〔2008〕27号文件及其他保险监管法律法规规定。
2、保费和保费补贴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能繁母猪保费为每头60元,保费补贴标准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48元/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市财政补贴9元/头、区财政补贴9元/头,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12元/头。
(三)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此政策近几年都有,但是属于每年一定政策,2013年的补贴已申报完毕。
补贴对象是全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
补贴标准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
补贴发放方式是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四)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
此项目分为国家发改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永川区自定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1、发改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300-499头、500-999头、头、头和3000头以上五个档次予以补助。
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25万元;
年出栏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7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我区年主要扶持的是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2013年的项目申报已结束。
2、永川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012年的项目已结束,且2013年永川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将有较大变化,不管是从补贴对象还是补贴金额都有所改变,相关文件正在制定中。
在技术方面,我区有畜牧兽医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镇街畜牧兽医站可以提供技术支持。
若有畜牧发展相关事宜想咨询,可与当地畜牧兽医站或我委畜牧兽医管理科联系,区农委一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畜牧兽医管理科联系电话:。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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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一些矛盾逐渐显现。以下是石家庄传媒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一些矛盾逐渐显现。以下是石家庄传媒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转载:石家庄传媒网:/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定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何时确?农户应如何配合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四、林地如何确权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农户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枣树、核桃树、苹果树等树木的仍要进行登记。五、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六、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七、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八、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九、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十一、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延伸阅读:2017土地承包政策变动,这些人将拿不到补贴!9种情形将拿不到种地补贴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二、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三、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四、经县级人民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五、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六、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补贴,包括以下情况:1、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2、是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七、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八、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九、国家规定补贴原则上发给有承包权的农民,但是有合同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流转时合同没有写明土地归谁,甚至只是口头协议的,拿补贴时就会很麻烦。因此提醒大家,土地流转一定要签好合同,并且写明补贴归属方,作为日后获得补贴切实依据。征收几种特殊类型的土地如何补偿?
09:34:00 &&
中国国土资源报 &&
作者:陈战杰
《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而《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和《防沙治沙法》规定的取得林地、草地、水面滩涂、沙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那么,当这些以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于建设时,又该如何发放土地补偿费呢?
土地取得:各部门法分别规定
《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和《防沙治沙法》规定了取得林地、草地、水域滩涂、沙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根据《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以转让方式取得,其他国有林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只能以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草原法》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渔业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而《防沙治沙法》则规定,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转让取得国有沙化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的沙化土地使用权可以承包。
因此,这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划拨。如国有林场农场直接管理使用国有林地、草地、沙化土地使用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水域滩涂。
二是转让。如国有林场依法将国有林地使用权、国有沙化土地使用权经过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转让费&,然后转让给社会投资者,社会投资者成为国有林地使用权、国有沙化土地使用权人。
三是承包。如国有林场将国有林地使用权发包给农民或者社会投资者承包经营,国有草场将国有草地使用权发包给农民承包经营;农民集体将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水域滩涂、沙化土地,或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草地、水域滩涂发包的。
如何补偿:征收之后&合理补偿&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征收林地、草地、水面、滩涂、沙化土地后,如何发放土地补偿费的规定比较概略。如《防沙治沙法》第35条规定,因保护生态的特殊要求,将治理后的土地批准划为自然保护区或者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批准机关应当给予治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200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规定,征占用治理后的土地,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由征占者给予治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渔业法》第14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第17条规定,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
实践中,征收这几种特殊类型的土地常会涉及国有农场。因此,有必要在此归纳一下国家对加强国有农场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2007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国有划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规定,对收回国有划拨农用地使用权的补偿,应当参照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执行。2008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因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建设用地的,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保障农场职工的长远生计。
如何发放:依取得方式分类计算
根据前文所述的规定,在对这几种特殊地类的土地进行补偿时,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同,补偿款的受得人和受得的份额也不同。
一是划拨取得的。国有林场直接管理使用林地、草地、沙化土地的,根据《复函》的规定,应当参照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全部归国有林场农场。
二是转让取得的。经由政府协调,社会投资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沙化土地使用权的,社会投资者已经与转让方脱离关系,成为与国有林场农场平等的独立的林地使用权或者沙化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复函》,土地补偿费全部归该社会投资者,发放标准同样参照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
三是承包取得的。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国有林地使用权的,农民承包国有草原的,以及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场、草场、水域、滩涂、沙化土地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农民集体与承包者之间&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具体的分配标准。
另外,对于承包土地被征收后产生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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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了500亩土地,国家都有什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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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不同,你需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或者国家,由全民制或者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经营权权利客体为集体土地或国家,再由全民制单位或集体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有哪些?与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样吗
承包500亩土地,经地级农业委员会批准为大型家庭农场后,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低(无)息贷款、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农业委员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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