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一级残疾和贫困户孩子上中学助学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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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6年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南教办〔2016〕80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局机关科室、二层机构:&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教育支持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6〕18号)精神,现将我局制定的《南宁市教育局2016年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牵头单位(科室)按照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局党办邮箱。&
  二、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的工作要求,请各牵头单位(科室)于每月26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及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召开会议、下发相关文件、开展活动、督查、取得成效等)小结发送至市教育局党办邮箱(5月份小结请于6月6日前报送)。&
  三、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于日前报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各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采取确实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
  联系人:农业吉、刘存宝,电话:2807486,党办邮箱:。
  附件:1.南宁市教育局2016年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2.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回执
                                      南宁市教育局&
                                     日&
                 南宁市教育局2016年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南发〔2016〕3号)精神,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要求,我局根据《南宁市发展教育支持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述斌&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 挺&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 刘& 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章志宏&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海琼& 市教育局副局长&
      覃存民& 市教育局调研员&
      李世军&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陈& 挺&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叶& 康&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韦& 凯&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陆西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谢贵兵&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苏& 净&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林文辉&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马源欢& 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黄& 琰&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科长&
      陈& 鑫&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欧阳怡& 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农业吉& 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钦才&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葛越强& 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莫& 尧& 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统一协调和推进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欧阳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吉同志兼任。&
  二、政策措施&
  &(一)精准实施幼儿园帮扶计划&
  1、积极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新认定一批多元普惠幼儿园,同等条件下优先帮扶、认定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落实多元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和各县区财政按9:1的比例给予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生均每学年800—1600元的补助。&& &&
  2、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要求各县(区)建立健全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统筹安排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在县域内建立健全“县—乡”和“乡—村”两层结对帮扶机制,原则上县域内所有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县区级示范幼儿园均要结对帮扶1—3所薄弱幼儿园。&
  3.加强贫困村幼儿教师培训。开展一期贫困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园长市级培训班,提高贫困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园长管理水平。&
  (二)精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帮扶计划&
  1.精准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各县(区)对贫困地区每所中小学校开展摸底排查,加快实施“全面改薄”等教育建设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年拟安排邕宁区建设新江镇新乐小学大门及运动场等,投资160万元;武鸣区建设甘圩镇赖坡小学大门、运动场和教学楼维修等,投资150万元;隆安县建设城厢镇良一村小学、南圩镇銮正村小学、联伍村小学和布泉乡兴隆村小学教学附属设施等,投资54万元;马山县建设古零镇安善小学、里民小学和里当瑶族乡龙桂小学的教学楼等,投资160万元;上林县建设西燕镇云灵小学教学楼,投资225万元;宾阳县建设宾州镇六明小学教学综合楼,投资108万元;横县建设马山乡罗板村委小学综合楼和厕所,投资143万元;以上经费共计1000万元由南宁市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在实施过程出现超预算的,由各县区承担缺口资金。&
  2.支持贫困地区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各贫困县(区)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稳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坚持先建后撤原则, 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
  3.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全面改薄”项目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5月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县区教育局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会,落实30所贫困村学校(教学点)配备“班班通”设备的分配名额情况。计划2016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每个城区各配备2所学校,武鸣区、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每个县(区)各配备3所学校,共计30所学校,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
  4.建立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机制。局直属优质初中学校根据贫困地区县城初中需求签订协议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各签约县城初中每学期派出一名中层以上校领导到结对子的市初中学校跟岗学习,局直属初中学校每学期派出一名中层以上校领导不定期到结对子的县城初中协助教学管理,提高常规管理水平。直属初中学校每学期开展初中教育教学视导活动,邀请乡镇初中学校的教师代表参加。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鼓励结对子的市初中向县城初中捐赠部分图书、课桌椅等教学设施设备,支持县城初中改善办学条件。&
  5.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武鸣区、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约40万人。按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精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
  1.落实贫困地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2016年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并视情况逐步提高。&
  2.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制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从2016年秋季起,按生源属地分县区制定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专项招生计划,在部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励志圆梦”班学生,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100%升学帮扶责任。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列为国家助学金优先资助对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梦。&
  3、继续完善普通高中结对帮扶机制。统筹安排市区内优质高中分别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 在县城内建立“市—县”的结对帮扶机制。鼓励指导贫困地区高中参与第二批南宁市特色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储备学校申报评选和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专家指导等形式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帮助贫困地区普通高中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
  (四)精准实施县级中专帮扶计划&
  1.优化专业设置。2016年,指导各县级中专进一步加大骨干专业、涉农专业和特色专业的招生宣传,完善专业设施设备,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城市职校和县职校按照“平等自愿、合作共赢、鼓励创新”的原则,开展城乡合作办学,充分发挥城市职校优质办学资源和各县的生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互利。重点支持各县职校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涉农专业建设。&
  2.加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2016年,我市有9个基地列入自治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市教育局指导各项目学校规划、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安排,编制好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方案,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合同按时供货,确保设备按时采购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充分发挥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对各县职校相关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
  3.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目前,全市中职学校有南宁伊制味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珊石笑糕点厂、北京现代广西全越公司门市部、南宁市营维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市教育局指导各校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地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满足中职学生和贫困村青年农民的培训需求。&
  4.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建设。目前,我市有广西民族餐饮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民族艺术(葫芦丝等)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等2个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市教育局引导各校积极创建基地,同时,指导各项目学校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地开展面向中职学生和贫困村青年农民的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和技术培训,激发学生民族情怀,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推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五)精准实施特殊教育帮扶计划&
  1.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起,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
  2.实施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建设试点项目。配合自治区做好遴选若干所中职学校作为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基地学校,对其校园和实训基地进行适合残疾学生入学的设施改造,提高贫困地区残疾青少年职业能力。&
  3.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对贫困县(区)参加市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名额给予倾斜,同时优先安排贫困县(区)特殊教育教师参加2016年南宁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特殊教育专题讲座。&
  4.开展巡回指导活动。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到贫困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巡回指导,进一步提高贫困县(区)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教育专业理论、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
  (六)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
  1.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调查统计全市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人数情况。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和资助征文活动,免费印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根据对资助对象评估认定民主评议的结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资助,对于符合各资助项目优先资助条件的特定类型学生给予优先资助。&
  2.实施“雨露计划”扶贫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高职院校,在优先享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
  3.县级统筹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职工“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
  (七)精准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
  1.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用编。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将调整出来的事业单位编制优先调剂用于解决贫困地区学校编制紧缺问题,确保贫困地区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2.优先拓展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渠道。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对乡镇以下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适当降低门槛、免考笔试、开辟“绿色通道”等倾斜措施,优先保证贫困地区教师引进。积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县级中专通过多种方式调剂空余编制和岗位用于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的需要。&
  3.优先推动优质师资向贫困地区学校流动。逐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城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保持贫困地区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4.优先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生活待遇。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加大县区资金筹措力度,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及其他教学点教师,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补助。依法依规落实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贫困地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5.优先安排贫困地区教师参加培训。设立贫困地区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加强贫困地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开展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将 “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培训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县级中专优秀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培养,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的培训需求。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开展送教下乡培训。2016年为贫困地区学校培训教师不少于1000人次(详见表1)。&
  表1:2016年南宁市精准扶贫教师培训规划表&
拟参加“国培计划”和&
“区培计划”培训人数&
  三、检查验收&
  (一)严格管理和监督。一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逐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区)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县(区)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区)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强化绩效考评。各级各部门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将此作为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表格名称更新时间操作&&&南教办〔2016〕80号附件1.doc&
&&&南教办〔2016〕80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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