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5个成员退出1个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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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农机〔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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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如皋市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关于印发2016年度如皋市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机)服务中心、财政所(分局):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规〔2015〕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科〔2012〕7号)、《关于创建南通市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通农机[2015]1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有关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8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如皋市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16年如皋市农机化项目一览表2-1.2016年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申报指南2-2.2016年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申报书2-3.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3-1.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3-2.省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验收报告书4-1.南通市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4-2.南通市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验收报告书5-1.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5-2.省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书
如皋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 & &如皋市财政局 & & & & & & & & & & & & & 2016年4月26日
如皋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  & & & &日印发附件1: & &2016年如皋市农机化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数量(个)验收要求奖补金额(万元)备注1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机库主体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简易工棚不能作为机库);有机具进出库大门,采光、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机库墙体最低处的高度不得低于3米;机库地面平整、压实。机库面积不少于300平米。5个(其中省级2个)苏农机规【2015】1号文件相关规定10万/个主要用于建设材料补助2农机维修点建设农机维修点建成后,在设备条件方面基本达到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06)所列的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的设备条件相关要求。2个(其中省级1个)10万/个主要用于维修设备补助3省级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园区(或基地),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机械装备,提高农林牧渔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当地推广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提供示范。2个苏农机科【2012】7号文件相关规定5万/个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文件为奖补依据4南通市级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设施农业规模和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优势,农业生产主要环节采用机械化作业,节本增效明显,达到南通市级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4个通农机【2015】12号文件相关规定3万/个5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能力较强、社会形象良好、新机具推广到位(其中推广应用喷杆式喷雾机1台以上),达到省示范农机合作社标准。10个苏农机管【2015】1号文件相关规定2万/个附件2-1: 2016年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规〔2015〕1号)、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有关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8号)文件精神,2016年如皋市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内容为:1.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扶持5个(其中:省级2个,如皋市级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含配件库、油库和维修间),用于存放配件、维修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2.农机维修示范点建设。扶持2个(其中:省级1个,如皋市级1个)农机维修示范点,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区域辐射力。二、申报条件1.项目建设单位为依法经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法人,成立1年以上,正常运行。2.有固定的办公联系点和通讯工具,有明晰的产权结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成员名册、机具管理台账,经营服务活动正常。3.拥有农机具超过30台(套),在本地有较大规模的作业服务面积,基本解决机库用地。4.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无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无不良信用记录。5.已列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公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及有一定土地流转面积的农机合作社优先扶持。6.同一机库(不含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过省级和如皋市级农机机库建设补助的合作社不得申报。1.项目建设单位为取得三级(含)以上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超过1年、正常运行的农机维修点,并已录入江苏省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2.维修设备和人员条件等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06)和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条件》等相关规定。3.联合收割机、大中拖、插秧机等高性能农机产品特约维修站、农机合作社维修点优先扶持。4.同一维修点(不含升级和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补助的维修点不得申报。三、农机机库及维修点建设及补助标准扶持5个农机合作社,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可含配件库、维修间和烘干间,下同),提高机具入库存放能力。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达到《管理办法》要求的,每个省级财政或如皋财政补助1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扶持2个农机维修点,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水平。农机维修点建设达到《管理办法》要求的,每个省级财政或如皋财政补助10万元。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或合理配置农业机械且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家庭农场,建设机库、维修点可纳入补助范围。四、申报主体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农机维修服务点(含农机合作社维修服务点)。五、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16年度如皋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1.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项目申报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复印件: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员名册,2015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2.农机维修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须同时报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机维修技术等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2: 2016年如皋市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内容一、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包括立项背景、必要性、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三、资金来源及投向(明细预算)四、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五、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参加人员及分工等)六、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机库建设项目填报)七、同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附件2-3: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资金万元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 & & 日期: &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承诺: &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责任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  &  &  & & & & & & 日期:   &市县财政部门承诺: & &1.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照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单位承诺的专项资金用途,依据项目单位申请拨付相关资金。审核责任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 & & & & & & & &日期:附件3-1:江苏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加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工作,规范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江苏省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一、总体要求(一)示范基地建设应从当地生产实际需要出发,依托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园区(或基地),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机械装备,提高农林牧渔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当地推广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提供示范。(二) 示范基地应体现规模效应,核心区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亩。现代高效农业主导产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不低于70%,通过1至2年的示范建设,农业机械化水平应到80%以上,并形成相应的技术规范。(三)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投入机制,有科研院所、高校或农机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有总体建设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四)示范基地要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并结合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各种设施、装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实现科学发展。同时具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管理的基础平台和工作条件。(五)示范基地应挂牌标示,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并接受社会监督。标示牌样式见附件2。二、分类建设标准(一)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建设规模:核心示范区面积应不低于2000亩,辐射区面积5000亩以上。2.基本条件:设有机库,能较好存放作业机具,其中“三库一间”(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维修间)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立专业合作社或有长期合作的农机服务组织为依托;建立比较健全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3.技术指标:示范区内实现稻麦生产(含初加工)全程机械化或油菜、玉米播种及收获机械化,并形成相应的技术规范。稻麦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其中机械化插秧水平达到80%以上。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其中机收水平达到80%以上。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机收水平达到80%以上。(二)设施园艺机械化示范基地1.建设规模:集中连片的设施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连栋温室单栋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2.基本条件:生产区水、暖、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设施温室内能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主要设施农业品种可实现周年生产。具有健全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的农产品品牌;应有公司加农户的协作机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3.技术指标:(1)基地配有蔬菜移栽(播种)和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等机型设备,设施内耕整地、开沟、作畦、播种(栽植)植保生产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2)连栋温室应具备智能化控制设备,加温、降温、通风、遮阳、灌溉、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应用率达到80%以上。(三)设施渔业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1.建设规模:核心区水产养殖面积500~1000亩。2.基本条件:具有较好水产养殖基础。养殖区域能通过配套进 & 排沟渠、机械装备、生物、生化技术应用,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具有投饵、增氧及捕捞等机械装备,并配备有效的水质检测仪器或远程监控设备。3.技术指标:(1)较常规养殖增产增效30%以上;(2)养殖污水达标排放;(3)水产养殖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四)设施畜牧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1. 建设规模:具有较大的饲养规模(生猪年存栏量达到5000头,奶牛达到500头,禽类10万羽以上);2.基本条件:具备自动喂料系统、自动给水系统、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环境控制、消毒防疫等设备;具有科学的生产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有自主的产品品牌。3.技术指标:基本实现畜禽养殖的喂料、控温、饮水、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并初步实现农畜(禽)产品分级、包装等产后处理机械化。(五)茶叶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省略)附件3-2:2016年省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验 &收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承担单位: & & & & & & & & & & &(盖章)
验收日期: & & & & & & & & & & & & & & &
验收申请表示范基地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时间 建设地点 技术支持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家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建设类别1、□ 设施园艺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2、□ 蚕桑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3、□ 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4、□ 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5、□ 瓜果、蔬菜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6、□ 设施渔业养殖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7、□ 设施畜牧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承担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县(市)区农机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日市农委审核意 & & 见
& & & & &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省农机部门意见(盖章)
年 & 月 & 日 & &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填写项目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和自评分表
附件4-1:南通市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1、设施园艺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示范基地内连栋温室10亩以上或单体钢架大棚100亩以上,辐射面积3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基本条件:大棚标准拱间距0.8米,跨度6米以上。作物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配有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和喷滴灌设备。建有相应面积的机库。有完善的机械化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耕整地、开沟、植保、灌溉等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70%以上。连栋温室内环境控制设备基本配套:通风、采暖、保温、遮光、降温、弥雾、喷灌、滴灌等技术应用率70%以上。2、蚕桑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示范面积200亩,辐射面积5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基本条件:建有相应面积机库,有一定规模的蚕桑产后加工场地。配有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蚕桑加工机械以及环境控制机械等。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在示范区范围内实施蚕桑生产机械化技术,耕整地、植保、修剪机械化水平均在80%以上。3、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示范面积500亩,辐射面积20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基本条件:建有相应面积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配备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分级机械、打腊机械、包装机械等生产机械设备。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名、特、优水果生产耕整地机械化技术、果园机械化植保技术及产后水果分级、打腊、包装机械化技术,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80%以上、机械化植保水平70%以上,产后水果分级、打腊、包装机械化水平50%以上。4、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年产菌包30万包以上。基本条件:建有500平方米以上的菌菇生产基地。配备接种机械、灭菌消毒设备、粉碎机、搅拌机、菌包生产流水线、产后运输设备等。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在示范区内实施食用菌生产机械化技术,包括:培养料配制(含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机械化技术,菌种接种机械化技术,环境控制技术,产后处理(含烘干、速冻保鲜、加工)机械化技术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培养料配制机械化水平90%,菌种接种机械化水平50%,产后加工运输水平80%。5、瓜果、蔬菜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示范区面积1000亩,示范区集中连片。基本条件:建有相应面积机库及产后处理场地,配备翻耕、排灌、植保、环境调控、采摘加工等机械,年机械化作业量在5000亩次以上。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实现翻耕、排灌、施肥、植保、环境调控、采摘加工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其中机械化耕整地水平90%以上,机械化植保水平90%以上,产后处理机械化加工水平30%以上。6、设施渔业养殖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淡水池塘养殖核心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并连片,浅海、滩涂养殖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并连片,辐射面积分别达到500亩和2000亩。基本条件:建有规划布局合理,有相对完备、符合饲养品种工艺流程的基础设施。养殖池塘配有比较充足的补水水源、引水设施以及合理通畅的进排水渠道(海水池塘应配有沉淀池)。具备相应的饵料加工、投饵机、增氧机、清淤机以及水质检测设备等渔业机械。配备一定的技术人员,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科学投喂,搞好水质检测。具有有效、具体的节水、病害防治措施。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机械化养鱼综合水平达到80%以上。7、设施畜牧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规模:生猪1万头以上、家禽5万羽家禽以上、羊500头以上。基本条件:具备饲料粉碎装备、自动喂料系统、管道饮水系统、粪便处理装置以及环境控制设备等。有完善的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技术指标:实现畜禽养殖适宜机械化作业的主要环节机械化。附件4-2:2016年南通市级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验 &收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承担单位: & & & & & & & & & & &(盖章)
验收日期: & & & & & & & & & & & & & & &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制 验收申请表示范基地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时间 建设地点 技术支持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家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建设类别1、□ 设施园艺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2、□ 蚕桑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3、□ 名、特、优水果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4、□ 食用菌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5、□ 瓜果、蔬菜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6、□ 设施渔业养殖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7、□ 设施畜牧生产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承担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县(市)区农机部门初审意见
& & & & & & (盖章)
& & & & & 年 &月 &日市农委审核意 & & 见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填写项目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和自评分表 附件5-1:江苏省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经工商注册登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章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建立会计核算和完整的成员账户,盈余分配合理;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良好。组织健全,能坚持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保障社员对本社生产经营活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烘干间、维修间、学习室等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和适宜的室外场地。落实机具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农机具管理台帐翔实(见附件)。农机挂牌率、检修完好率、“三同时”备案管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有农机维修持证人员和农机具常见故障的检修能力。生产资料购买、技术指导、维修统一服务达到60%以上,有效降低农机作业成本,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具备常用农机操作的培训能力和整合资源推进发展的潜力。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百万元或农机具超过30台套;单季农机耕、种、收、植保各达到千亩以上,或全年单项或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万亩以上,或土地承包(流转)面积达到千亩以上。积极参与农机报废更新和政策性保险,开展诚信服务。作业质量符合标准或达到约定要求,能示范新技术新机具和有关推广项目。没有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行为。附件5-2江苏省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
申报单位:       (盖章)申报时间: &  年 & & 月 & & 日
????????????????上半年,我市农机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机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农机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机工作开展有序,进展顺利,为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田作业完成情况
截至六月底,全市完成机耕作业面积279.8万亩;完成机播作业面积191.6万亩。
(二)农机新技术实施情况
机械化玉米精播技术:完成玉米机械化播种面积150.2万亩。
机械化薯类种植技术:完成马铃薯机械化播种面积38.25万亩。
(三)农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1、机械化生态保护工程
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累计实施面积达到102万亩,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2万亩,完成全年计划任务2万亩的100% 。
⑵农机深松作业:完成深松面积21.8万亩,占年计划任务42万亩的51.9%。
2、跨区机收小麦工程:夏收工作从6月13日孝义下栅乡开始,到6月29日结束。共投入小麦联合收割机138台,机收小麦面积2.5万亩,夏收期间全市共组建跨区机收服务队2个,成立跨区机收接待服务站3个,培训机手、修理工89人,检修各类收获机械45台件,投入服务人员60人,保证了机收工作顺利完成。
3、农机化引领示范工程
截至目前,交城县、柳林县两个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均有序开展。交城县于年初制定了《交城县2017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局备案,前期工作已开展,机耕道路床压实工序、农机装备引进委托实施协议及智慧农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写均已完成。柳林县为第二次实施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工作也按进度有序开展。综合示范乡、村创建工作也均在同步规划创建中。
(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
吕梁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已在吕梁市农机局网站公示,6月23日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各县(市、区)局长及分管局长,承办人参加了会议。离石区、中阳、方山等县也在当地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信息公开结束后即可正式开始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五)农机监理培训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新注册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20台,新训新考驾驶员101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759台,加强了农机生产安全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农机事故。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管理工作情况
1、农机合作社全年新建农机合作社指标5个,目前实际完成1个,占到计划任务的20%。全市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168个。
2、创建示范机械化家庭农场任务数1个,正在申报中。
3、新增农机大户任务15个,目前实际完成9个,占到目标任务的60%。
4、全市共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850人,目前完成100人,完成任务的11.7%。
(七)丘陵山区机械化
2017年,交口县农机局承担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6月2日,市局联合交口县农机局在交口县桃红坡镇冯家港村举办了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会,按要求11台机具已全部引进。岚县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项目被当地政府整合使用。
(八)电动农机奖补政策落实
我市电动农机项目奖补资金1650万元已基本使用完毕,涉及奖补机具2000多台,目前正加快进度进行试验考核和资金兑付。
(九)智慧农机建设使用
目前,我市4县共购买监测设备153台,其中孝义市19台,临县购买54台,交城、柳林各购买40台,正挂网招标。
(十)农机合作社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我市今年在岚县有两个省级资产收益性扶贫试点项目。岚县珍贵农机合作社于2015年登记注册,原有动力机械29台件,吸纳贫困户10户27人,扶贫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达36.75万元,今春作业面积达1200亩,纯收入3万元。惯惯农机合作社于2017年正式注册,原有动力机械10台件,吸纳贫困户142户342人,扶贫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达40余万元,今春作业面积达1800亩,纯收入4.5万元。其余兴县、中阳的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也已经启动,方山县还未确定,临县、交城县、石楼县相关资金已经确定被整合。
在看到工作实绩的同时,我市资金整合情况也不容乐观:1、全市农机推广项目资金126万,交口、柳林36万经过争取,按原计划任务实施项目,其余县市90万资金被整合。2、全市深松补贴资金237.5万(全市9.5万亩,每亩补贴25元),除平川四县未被整合外,其余贫困县市资金大部分被整合。3、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15万,其中合作社建设资金130万,交城、临县、石楼30万资金已被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85万,交城、柳林、石楼、方山、中阳、交口共计42万已被整合。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一)深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讲帮树”、“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等活动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
5月9日下午,我局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了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对我局的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局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吕梁市农机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吕梁市农机局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表》。活动中:
⑴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党支部成员讲一次党课,半年共计集中学习12次,平均每人记录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
⑵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半年来,我局党支部支委会共召开4次,党员大会召开5次,党小组会议5次。局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此外我们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工作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⑶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①开展“尊崇党章、锤炼党性”专题讨论活动,并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撰写心得体会。②开展“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征文活动,部分文章已被《吕梁日报》刊登。③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方山于成龙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离石高家沟高级军事会议纪念馆。④以建党96周年为契机,开展“学党章、迎七一”书法比赛以及“向党说句心里话”主题演讲比赛。⑤县级领导干部集中阅看了《忏悔录》警示教育资料,并撰写了观看心得。⑥开展了党员廉政谈话和约谈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讲帮树”活动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讲帮树”主题活动,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我局高度重视,于3月17日进行了局“讲帮树”主题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吕梁市农机局关于开展“讲帮树”主题活动,助推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农机局“讲帮树”主题活动领导组,明确了人员分工。
活动中,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扶贫攻坚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局领导下乡宣讲2次,驻村工作队员共计宣讲8 次,五位第一书记共计宣讲30次以上。
⑵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其中局全体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226户。局机关党支部和两个包村点井峪堡村、冯周村党组织进行了结对子,提出了帮扶倡议书,落实了一批帮扶措施。
⑶积极开展了“五个一”行动:①召开了组织生活会。6月29日,局党支部、井峪堡村党支部、冯周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了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②组织“七一”纪念活动。刘局长辅导讲课,与村两委共同回顾了党史,重温了入党誓词;③开展了节日慰问。5月26日,开展了“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赠送了价值2000元的节日慰问品。6月29日七一前夕慰问两村老党员、困难党员;④落实一批帮扶措施。局驻村帮扶队落实帮扶措施15项,五位第一书记落实帮扶措施27项。⑤选树一名帮扶先进。
⑷开展了脱贫攻坚身边的榜样选树活动。经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大家一致推选驻村第一书记渠增平同志为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并已报送。
3、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一是先后集中学习了“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二是按照亮出党员身份要求,我局摆放了工作牌、设置党员示范岗,佩戴了党徽,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党员干部作出承诺。活动中我局制作了《吕梁市农机局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在帮扶工作中,党员率先带头做出了帮扶承诺。四是争当先锋模范。深化党员进社区、进农村两进活动,七一期间,我局认真组织完成了进社区“三个一”活动和进农村“五个一”活动。
(二)结合农机实际,强化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
1、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4月6日,我局以吕农机计字〔2017〕5号文,下达了全市农机系统目标任务计划,对农机推广工作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4月21日,市局召开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农机化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了全省农机工作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农机推广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布置。
2、积极组织项目示范演示培训。上半年,根据省、市农机工作会议的安排,结合春季生产形势,召开各种形式的现场演示培训会6次。市局先后于3月21日、3月22日、4月21日分别在临县、柳林县、交城县组织召开了电动农机现场演示会。4月19日,联合岚县农机局在岚县社科乡井峪堡村召开了农田残膜回收(处理)技术现场示范演示会。5月18日、19日,联合岚县、临县农机局分别在岚县普明镇大贤村、临县白文镇铁炉沟村召开了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现场演示会。6月2日,联合交口县农机局在交口县桃红坡镇冯家港村举办了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会。通过现场演示培训,对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积极开展玉米丰产方绩效考评。根据省农机推广总站要求,我局于4月25日至27日对承担“丰产方”项目的市县进行了绩效考评工作。考评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评价表”进行考评并打分(汾阳市84分、孝义市83分、交城县77分、文水县30分),考评组对绩效考评过程中各县存在的项目进展滞后、绩效自评报告不详实、验证材料不全面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县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要求。
4、开展了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17年省局安排在我市临县、柳林县、岚县、交口县四县实施现代农机推广项目。由于2017年用于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贫困县根据脱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临县、岚县、柳林县3县项目资金已被当地政府整合使用,只有交口县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在交口县桃红坡镇高庙山村开展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目前11台机具已全部引进,并于6月份召开了现场演示会,项目正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2017年岚县、临县还承担了农业部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项目,主要以解决马铃薯主要作业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切实做好5000亩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收获机具对比试验和技术装备推广工作。两县已于5月份召开了现场作业演示会。
(三)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半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90车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30余人次,排查治理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709起。检查农机合作社88个、农机户717户,检查各类机车1732台,其中我局督查组对柳林、石楼、中阳、方山、交口、岚县、兴县、临县、孝义9个县进行了专项督查,出动检查车辆9车次,共查出部门存在的问题15个;共抽查农机经销企业、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农机户36户,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58起。其中责令办理注册登记手续6台;责令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34台;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挂图9000余份,安全知识手册3000余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规程》5000余份;播放电视字幕、广播共计1500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了实效,创造了良好的遵章守纪、文明驾驶、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出台相关规定,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年初根据农业部和省农机局最新政策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已印发下达至各县(市、区)。3月初,组织各县(市、区)补贴机具核实人员参加培训会,学习机具核实相关理论及知识。6月23日,召集全市13个县(市、区)农机局局长、装备站长召开了2017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对今年的农机补贴政策进行了讲解。
2、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规范操作到位。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细则要求,规范操作到位,减少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环节过多的问题,方案和细则中没有要求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得增加,减少群众购买农机的时间和奔波费用,降低群众购买农机成本。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卡到户。
3、强化补贴政策宣传,推行信息公开化。市局和各县(市、区)农机局都明确信息公开承办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部门联动、政策下乡、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行阳光操作,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透明度,同时按照省局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所有与补贴相关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在吕梁市农机局网上公布。努力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操作过程透明,实施结果公示,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发生。
4、积极开展电动农机工作。3月我局先后联合临县、柳林县、交城县农机局组织召开电动现场演示会,积极推进电动农机实施进度。3月下旬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和电动农机的专项督查。现电动农机项目奖补资金1650万元已基本使用完毕,涉及奖补机具2000多台,目前正加快进度进行试验考核和资金兑付。
(五)着力培育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促进农机“示范社场户”建设有序进行
1、分解任务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根据2017年省管理处《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我局给各县(市、区)农机局下发了任务分解目标及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2、抓组织管理质量的提升。要求基层合作社及维修网点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管理有序,制度上墙,并且规范作业台账、维修记录等,提升管理能力,保证维修质量,做到不误、不错、及时、可靠、有效。并对于往年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合作社与维修网点进行了合理化的变更调整。
3、配合省局做好资产收益性扶贫试点调研以及督导工作。2017年省局在我市岚县进行农机合作社资产收益性扶贫试点工作。针对此项工作我局多次陪同省局领导与合作社代表、农民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会同岚县农机局进行了系统的调研工作,并进行了数次督导检查,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4、扎实开展了农机示范社场户创建活动。今年我们对“示范社场户”创建工作以发展和壮大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为着力点,以提升能力、创优服务、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主攻点,推进农机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快速推进了“示范社场户”创建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在继续开展“构建五大农机体系,实施七大农机工程,完善八大示范基地,推进三大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促进全市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上,要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对农机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继续在全市大力宣传《农机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农机工作纳入当地党政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把安全生产、农机试验推广项目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以及重点工程建设。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深松技术以及马铃薯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精少量播种等新技术新机具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
3、集中精力,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加大监理力度。要深入农村和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和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禁黑车非驾的现象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4、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抓好各类农机新技术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工作,重点对农机操作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及经纪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致富能力,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需要。
5、继续开展农机“示范社场户”建设工作。通过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对现有的农机社场户进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培养农机服务市场,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引导农机经营组织之间形成机具、技术、劳力、资金等方面的横向联合和有序流动。
6、加强对农机队伍的建设。一是机构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确定机构人员编制,特别是要理顺乡镇农机管理员的管理工作,乡镇农机管理员由农机部门管理。二是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在编制上给予倾斜,补充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对农机部门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
吕梁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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