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系统规划中,道路绿化率计算中行道树如何转化为绿地率和绿化率区别,参考什么样的国际标准及行业规范

绿地率怎么算 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区别_知识频道_买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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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率所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许多购房者对此并不了解,下面随同我们一起来了解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区别吧。
绿地率怎么算 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区别
什么是绿化率?什么是绿化覆盖率?绿化率计算公式?开发商平时在售楼书上印制的有关绿化的指标究竟是绿化率还是绿化覆盖率?地下停车场上、化粪池等上面的绿化算不算绿化率?开发商做的屋顶绿化算不算绿化率……许多购房者对此并不了解,他们想弄清楚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关专家对此解释说,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是两个不同概念的用语,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但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是规划指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化覆盖率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占地面积的百分比,比如一棵树的影子很大,但它的占地面积是很小的,两者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最初项目规划要求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因此,买房除了对地税、户型设计的挑选外,还要关注“三率”,即容积率、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例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
绿化覆盖率可以在小区绿得广。像地下车库这样大面积的底下设施,它的地表虽然种不了树,但可以种草呀;像距建筑外墙1.5米这样的范围,虽然不算正式绿地,但若能种一些草,总比地砖铺砌更吸引人吧?……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计算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有块草皮便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在开发商销售楼盘  的时候,有些开发商当然喜欢引用绿化覆盖率的概念。
绿地率是绿化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在通常的情况下,许多开发商都是在售楼书上印制出“绿化率”一词,其实这是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国家有关园林绿化用语根本就没有这个用语,准确的只有“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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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08/
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时 效 性: -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访 问 量:
桂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2
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3
第四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4
第六章& 水系空间规划... 7
第七章& 城市通风廊道... 8
第八章& 城市生态廊道... 8
第九章& 绿道系统规划... 9
第十章& 主题生态公园规划... 10
第十一章& 生态庄园规划... 11
第十二章& 生态修复规划... 12
第十三章& 树种规划... 12
第十四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15
第十五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6
第十六章& 城市绿线控制规划... 17
第十七章&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18
第十八章& 分期建设规划... 18
第十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 20
第二十章& 附 则... 20
附录...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建设科学的、符合桂阳县城特点的绿地系统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桂阳县城绿地系统的建设进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编制《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订)
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号令)
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7、住建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号)
8、住建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号)
9、住建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号)
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11、住建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城函【2006】4号)
12、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2号令)
13、住建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145号令)
14、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6、国家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7、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18、《湖南省湿地管理条例》(2005年)
19、《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8年)
20、《湖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8年)
21、《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湘建城【号)
22、《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7号
23、《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0号)
24、《桂阳县城总体规划()》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划
第三条 & 规划指导思想
综合考虑县城园林绿化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着眼于区域功能节点的城市建设,构建县城生态系统,营造县城特色绿化景观;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县城区及周边的河流、湿地、林地、丘陵等自然生态资源,确定与县城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相结合的多级园林绿地结构。考虑城市未来的拓展方向和模式,利用绿地完善城市功能片区之间的适度分隔,营造自然与人工的立体绿化网络,满足县城区对绿地的各种功能要求。通过园林绿地建设,着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园林县城、宜居利居的“美丽蓉城”。
第四条 & 规划原则
1、多样性原则;
2、生态性原则;
3、地域性原则;
4、系统性原则;
5、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原则。
第五条 & 规划期限、范围与规模
1、规划期限
近期:年;远期:年。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桂阳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区范围一致,为规划桂阳县城区的“一城两组团”,即桂阳县城、蓉城组团和工业园组团,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0平方公里。
(1)用地规模:按照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的用地规模确定,即近期(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为31.5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按照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确定,即近期(2020年)常住人口30万人;远期(2030年)常住人口40万人。
第六条 &&& 本规划是指导桂阳县城市绿地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城市绿地建设、统筹发展、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七条 &&&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条文是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绿化建设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八条 & 规划目标
保护以自然山体、生态田园为主体的桂阳山水生态环境,积极开发城市公园绿地。以生态绿地廊道为纽带,将外围的自然生态要素与城市绿地空间连接构成生态绿网。保持与提高城市绿地的标准与指标,建设适宜生活居住的绿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并使城市绿地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结合。努力打造具有桂阳特色的绿地系统,加快桂阳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蓉城、幸福桂阳。
第九条 & 绿地指标
1、近期目标
重点提高市区绿化景观品质和文化内涵,加强城市公园、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景观带、景观节点及主干路两侧的绿地建设,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积极塑造园林城市形象,申报国家级园林县城。结合旧区更新改造,增加旧城区公共绿地,同时加强新城区绿地建设。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9.0平方米。
2、远期目标
结合外围自然山体建设郊野公园,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各类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建成绿地系统完善、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规划至2030年,绿地总面积达到160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40.0 %,绿化覆盖率达到45.0%。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444公顷以上,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
第十条 & 城市绿地系统控制指标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指标体系控制规定表
城市建设用地类别名称
规划绿地率(%)
新建居住用地
旧城改造的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桂阳县城远期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表
面积(公顷)
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第十一条 &&&&&&& 规划结构
利用山体及水系地形走势,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分布均匀、以面为主、点线穿插的绿化格局,最终形成一个点、线、面结合,体系较为完整的,有利于县城生态系统平衡运行的绿地系统结构。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用地发展趋势,规划形成“一城两基地,三心十公园。八山八湖泊,蓝脉绿网连。”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1)“一城两基地”
“一城”即规划将桂阳县城建成国家园林县城。
“两基地”指打造以生态农庄、历史古村等为主的西水河――石博岭休闲基地和以生态农庄、苗木基地等为主的荆山――舂陵江休闲基地。
(2)“三心十公园”
“三心”即规划在桂阳县城形成三个绿化核心,包括:东塔岭――桂阳文化园绿心、宝岭国家矿山公园绿心、共和农场绿心。
“十公园”即在桂阳县城内规划的东塔公园、天鹅湖公园、麒麟山公园、翡翠公园、紫霞公园、芙蓉岭公园、镜湖公园、黄沙坪公园、八字塘公园、新澄岭公园等十处城市公园。
(3)“八山八湖泊”
“八山”即桂阳县城的八条主要山系,是县城的生态绿色背景,包括州门岭――大岭坳山系、珍珠山系、新澄山系、燕山山系、宝岭山系、万宝山系、麒麟山系、荆山山系。
“八湖泊”即县城内八个主要水面,是县城的生态环境保障,包括北腾湖、蓉湖(塔背水库)、天鹅湖、东兴湖、镜湖、西旺湖、流溪湖、黄桔湖。
(4)“蓝脉绿网连”
“蓝脉”即保留现有的蓉湖(塔背水库)、镜湖,在湖屯水大溪段开凿南华湖、西河段开凿紫霞湖,农科所区域开凿西旺湖,腊树下区域开凿北腾湖,建设多个大型城市蓝色景观湖面。
“绿网”即通过道路绿化、小区绿化、街头小游园、城市公园、广场、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串联形成的城市绿地网络系统。
第十二条 &&&&&&& 新理念的应用
1、生态圈理念
2、山水名城理念
3、绿网绿海理念
4、海绵城市理念
5、文化主题理念
6、生态庄园经济理念
7、园林产业理念
8、城市双修理念
第四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第十三条 &&&&&&& 公园绿地(G1)
至2030年,桂阳县城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444.19公顷,其中综合公园162.18公顷,社区公园36.19公顷,专类公园57.9公顷,带状公园152.33公顷,街旁绿地约35.5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0平方米。
1、综合公园(G11)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为综合公园,全县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米,片区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米。规划设置综合公园11个,总面积162.18公顷,其中全县性综合公园3个,片区级综合公园8个。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综合公园一览表
面积(公顷)
等级与性质
宝岭矿山公园
蒙泉路北侧(宝山工业片区)
全县性综合公园
已建(不计入指标)
迎宾路北侧、芙蓉东路南侧(芙蓉新区)
全县性综合公园
天鹅湖公园
郴州大道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面(五里桥片区)
全县性综合公园
北腾山公园
龙潭东路西侧(金山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翡翠路东侧(芙蓉新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欧阳海广场
龙潭路、翡翠路、园艺路围合部分(芙蓉新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五里桥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芙蓉岭公园
蒙泉路北侧(旧城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金叶路西侧(旧城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金叶路与珍珠大道交叉口(新澄居住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黄沙坪公园
黄沙坪路南侧(黄沙坪片区)
片区级综合公园
2、社区公园(G12)
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可分为居住区公园与小区游园。规划设置两个等级的社区公园,满足市民每日出行,面积总计为36.19公顷。共规划社区公园11个,其中居住区公园4个,小区游园7个。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社区公园一览表
等级与性质
八字塘游园
翡翠路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面
黎家洞公园
芙蓉东路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北面
流溪湖公园
金沙路与黄沙坪路交叉口两侧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两侧
迎宾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面
迎宾路、欧阳海大道与金叶路围合区域
蔡伦井小游园
富民路与蔡伦路交叉口东南面
珍珠大道与新澄路交叉口北面
黄沙坪路与桂嘉路交叉口两侧
黄沙坪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西面
长富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周边
3、专类公园(G13)
专类公园是指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其特点是内容新颖,景观独特,规模适中,针对性强。规划设置专类公园2个, 面积总计为123.38公顷,其中计入指标面积为57.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专类公园一览表
面积(公顷)
等级与性质
桂阳文化公园
骏马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南面
麒麟山体育公园
翡翠路东侧、骏马大道南侧
新建(其中19.13公顷为计指标面积)
4、带状公园(G14)
带状公园是指沿城市道路、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具有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等特点,分为滨水系带状公园和沿道路带状公园,其中主要水系单侧绿化带不小于5-30米进行控制。规划带状公园有西水河风光带、长富溪风光带、宝岭溪风光带、黄沙坪溪风光带、金叶溪风光带、欧家溪风光带。规划带状公园面积40.6公顷,沿城市道路带状绿地面积111.73公顷。
县城区主要河流滨水绿带控制宽度要求
西水河:西侧30米,东侧10-30米。
长富溪:两侧8-30米。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
宝岭溪:两侧8-10米。
金叶溪:两侧10米。
欧家溪:两侧8米。
桂阳县城规划带状公园一览表
面积(公顷)
西水河风光带
骑田大道至机场快速路
沿水系带状公园
长富溪风光带
桂阳大道至西水河
沿水系带状公园
荷叶溪风光带
蒙泉路至西水河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黄沙坪溪风光带
子龙路至桂嘉路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金叶溪风光带
梧桐路至西旺湖
沿水系、道路带状绿地
欧家溪风光带
宝山路至西水河
沿水系带状绿地
5、街旁绿地(G15)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它多设于较宽阔的街道绿地之中,且多为单边设置,并以500米为服务半径。小游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5%,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桂阳县设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街旁绿地,配合道路拓宽征地,旧城改造等让公共绿地分布达到相关要求。
规划小游园23处,面积总计为35.5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街旁绿地一览表
郴州大道、迎宾路、全义路、珍珠大道交汇处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230米处
迎宾路、骏马大道交叉口
骏马大道西面、文化公园东面
文化路与塔背路交叉口南面
芙蓉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面
芙蓉小游园
芙蓉南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蔡伦文体休闲广场
体育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以北80米处
向阳路与蔡伦路交叉口西面
培才路与园艺路交叉口南面160米处
百花小游园
百花路与鹿峰路交叉口北面
蒙泉路与南苑路交叉口北面
金叶路与镜湖路交叉口北面100米处
宝山路与蔡伦中路交叉口西面
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汇处
骏马大道翡翠路交叉口东北面480米处
体育公园东部入口处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西面
子龙路与桂嘉路交汇处
黄桔路西侧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面
黄桔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面
第十四条 &&&&&&& 生产绿地(G2)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由于生产绿地担负着城市绿化工程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植物等方面的任务,因此,一个城市生产绿地的建设质量,会直接影响该城市的园林绿地效果。规划取消五里桥花木场和永春苗圃,保留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桂阳苗圃、桂阳监狱苗圃和浏桂苗圃,并适当扩大各苗圃面积,同时在正和、樟市、仁义镇建设花卉苗木基地,为桂阳县城区提供花卉苗木,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苗木自给率将达到80%以上。
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不低于2%。
桂阳县城规划生产绿地一览表
规划面积(公顷)
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第1条&&&&&&&&&&&& 私营
第十五条 &&&&&&& 防护绿地(G3)
1、规划防护绿地170.5公顷。
2、工业物流仓储区与生活区之间防护林带―般控制在30~50米左右,污染较大的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100米。污水处理厂周围防护林带,宽度控制在15-30米。
对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厂环保型生态隔离林带不低于50米。
3、高压线走廊绿化应按规定架空线路每边保持一定的延伸距离,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500KV:不少于50米,220 KV:30-40米,110KV:15-25米。
4、高速公路、国道、铁路干线、城市快速路两侧防护林带宽度控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路两侧防护林带不小于30米,铁路专线两侧防护林带控制在各10米以上。
第十六条 &&&&&&& 附属绿地(G4)
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中的绿地等。
1、桂阳县城附属绿地总面积为659.7公顷。
2、居住绿地规划
(1)居住区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不低于25%;园林式居住区不低于40%。居住区绿地不低于1.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人,组团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人。
(2)居住区公园面积应在1公顷以上,小区游园面积应在0.4公顷以上,居住区绿地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0%。
3、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其中:
(1)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20%。
(2)机关、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部队、公共文化单位,绿地率≥35%。
(3)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设立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带。
属于旧城区的单位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绿地率确实难以达标的单位,要积极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使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4、道路附属绿地规划
道路绿化建设要达到如下标准与要求:
(1)城市道路绿化要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75-97)所规定的要求,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新建扩建道路在道路断面设计时应留有足够的分车绿带,力求高起点、高质量地建设,提高道路绿地率。其余道路在原有基础上更新、补齐行道树,并适当配置花灌木,加强绿化建设,使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以上,并建成一批绿化景观路。
(3)道路绿化除突出绿化、美化外,还应加强其生态及防护作用,营造绿色生态网络。
(4)停车场采用软硬铺地相结合,绿地率规划要求达到20%以上。
与此同时,作为桂阳县绿化网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桂阳县城的道路绿化要根据“一路一景”的原则,对每条道路的绿化根据其等级的大小,采取不同的绿化方式和形式。
(5)交通岛绿化
交通岛的绿化布置形式应多样化,植物选材上最忌遮挡行车视线,绿篱高度不超过0.7米。
规划结合重要的城市交通节点建设5个入城景观点,分别是郴州大道入城口(朝阳广场);金叶路与桂嘉路交叉入口(迎熏广场);桂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子龙广场);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聚宝广场);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叉口(拱极广场)。通过对出入口景观、标志的控制和交通的组织,强化城市文化特征、自然山水要素在城市空间形态构成和入口形象塑造中的作用,体现出桂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生态城市的特征。
第十七条 &&&&&&& 其他绿地(G5)
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
利用楔入城区内部的山体重点打造城区5条生态绿廊: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并严格控制这五条生态廊道的山体绿地范围控制线。
规划依托县城周边自然山体和河流水系,建设新澄岭郊野公园、龙门岭郊野公园、城北郊野公园和珍珠山郊野公园四个生态郊野公园和西水河休闲风光带。规划其他绿地总面积为462.68公顷(不计入指标)。
其他绿地规划一览表
新澄岭郊野公园
宝山路、金叶路、桂阳大道、桂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龙门岭郊野公园
桂嘉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西南面
城北郊野公园
金山路、龙潭路、城北路、骏马大道围合的部分区域
珍珠山郊野公园
珍珠大道、金叶路、迎宾路、蒙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西水河休闲风光带
西水河沿线
第六章 水系空间规划
第十八条 &&&&&&&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一带多渠十三湖”的布局结构形式。
一园――指县城北部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打造县城湿地文化中心;
一带――指沿县城西南部贯穿而过的西水河风光带,连通郴州,打造市域休闲旅游风光带;
多渠――主要是县城区已有的小溪流及顺应地势挖掘的多条人工水渠;
十三湖――指现有的欧家水库、方元水库、芙蓉水库、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和八字塘,规划的西旺湖、北腾湖、镜湖、流溪湖、康乐湖共十三个湖泊。
第十九条 &&&&&&& 规划布局
1、做好水文章,科学谋化水生态建设。
(1)打造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
(2)建设西水河风光带
(3)保护城区及周边水库、小溪流,积极开凿人工湖和蓄水山塘
2、通过水、城结合,建设山、水、城共融的山水名城。
第七章& 城市通风廊道
第二十条 &&&&&&& 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结合桂阳县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根据桂阳县城市主要盛行季风方向,并通过对城市的山体、水系、道路结构的研究,确定出城区内主要的城市通风风道及主要补偿空间。
1、通风风道布局
结合城市主导风向及城市山体、水系、主要道路走向,规划桂阳县形成五条城市一级风道和八条城市二级风道。
(1)& 城市一级风道
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风道、金叶路―迎宾路风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龙渡岭路―黎家洞路风道、西水河风道。
(2)& 城市二级风道
桂阳大道―宝岭矿山公园风道、正和路―文化路风道、郴南大道―桂嘉路风道、芙蓉路风道、骏马大道―健康路风道、龙潭路风道、珍珠大道―全义路风道、双流路风道。
2、补偿空间布局
桂阳县城区周边的山水自然区域作为重要的补偿空间,统一纳入本次规划研究范围。
(1)外围补偿区布局
规划形成三大外围补偿区,分布与县城区近郊,分别为西部外围补偿区、南部外围补偿区、北部外围补偿区,为城市内部和外围通风廊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内部补偿区布局
一级补偿区域主要为西水河、宝岭矿山公园、州门岭、紫霞湖、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长富岭等七个区域,二级补偿区域主要为龙门岭、新橙岭、蓉湖、东塔岭、万宝山、镜湖、麒麟山等七个区域,较为均匀的分布在作用区之间,具有补偿效应的绿地、水系。
第二十一条 &&& 管控标准
为了减少空气在风廊内的流动阻力,让风廊内风吹入城市内部,对临近风廊的建设用地提出控制指标要求。
根据风源、风向确定,与主导风的夹角宜不大于30度
第八章& 城市生态廊道
第二十二条 &&& 城市生态廊道涵义
1、生态廊道的类型
(1)河流型生态廊道
是指城市中沿着自然河流分布于河道两侧、不同于周围基质的植被带。
(2)道路型生态廊道
是指利用交通廊道为骨架,依附城市中的交通干线建立的生态廊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道路绿化带,包括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和道路分车带。另一种是与机动车道分离的林荫休闲道路。
(3)绿色带状生态廊道(山脉型)
是指在城市中以带状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态廊道,一般较宽,从几百米至数十公里不等。
第二十三条 &&& 总体规划形态
依托桂阳县生态资源本底和“山、水、城”的空间特色,以建设“生态桂阳”为核心目标,通过自然山水特色、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格局三个视角,构建多条生态廊道,形成绿色生态网络,将原生境引入城区,缓解城市“孤岛效应”和“热岛效应”,维护城市整体生态平衡。
为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变“城市绿岛”为“城市绿网”,按照“碧山环城、绿道串城、翠林缀城”的规划理念,以生态斑块为节点,生态廊道为路径,构筑“一环一带、四道五脉”的生态廊道系统,形成城市的自然骨架。
“一环”指县城区周边青山屏障,构成外围的绿色生态环;
“一带”指以西水河为纽带,打造河流型生态廊道;
“四道”指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迎宾路-郴州大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桂嘉路四条道路型生态廊道;
“五脉”指五条由生态斑块串联而成的山脉型生态廊道,
①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
②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
③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
④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
⑤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
第九章& 绿道系统规划
第二十四条 &&& 绿道功能
绿道从乡村深入到城市中心区,有机串联各类有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兼具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
1、生态功能
绿道能发挥防洪固土、清洁水源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可以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
供充足空间,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可以为都市地区提供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
2、社会功能
绿道可以为人们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场所,可供居民安全、健康地开展慢跑、散步、骑车、垂钓等各种户外活动;同时,提供大量的户外交往空间,增进居民之间的融合与交流。
3、经济功能
绿道能够促进旅游观光、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同时,还能够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文化功能
绿道可以将各类有代表性的文化遗迹、历史建筑和传统街区串联起来,使人们可以更便捷地感受历史的风采;同时,可以彰显城市的文化魅力,提升城市品位。
第二十五条 &&& 绿道分类控制
结合桂阳县城市空间布局、地域景观特色、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的特点,根据绿道所处位置和目标功能的不同,规划绿道按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三种类型进行控制。
1、生态型绿道
生态型绿道主要沿城市的自然河流、溪谷及山脊线建设,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来维护和培育桂阳生态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可供自然科考以及野外徒步旅行。尤其加强西水河流域自然生态的保护。生态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0米。
2、郊野型绿道
郊野型绿道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和田野,通过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等形式,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郊野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100米。
3、都市型绿道
都市型绿道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内,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而建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活动提供场所,对桂阳县域绿道起到全线贯通的作用。都市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米。
第二十六条 &&& 绿道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桂阳县县城区形成“四纵四横一带、多点呼应并往外发散”的绿道网结构。
1、“四纵”是指:
(1)沿欧阳海大道-金叶路-桂临路直贯桂阳县城区的以城市景观为特质的南北向都市型绿道;
(2)沿金山路―子龙路串联宝岭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黄沙坪公园、长富岭,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3)沿龙渡岭路―黎家洞路串联白狗岭、紫霞湖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4)沿桂阳大道串联宝山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新橙岭、龙门岭等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2、“四横”是指:
(1)沿郴南大道―桂嘉路串联子龙广场、金叶溪风光带、西旺湖、大岭坳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2)沿郴州大道―迎宾路串联东塔岭、蓉湖、珍珠山、州门岭、紫霞湖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沿桂阳大道串联李达公园的东西向都市型绿道;
(4)沿芙蓉路串联东塔岭、蓉湖、万宝山、东华山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一带”是指县城区西南部沿西水河风光带以山水景观为主的的生态型绿道。
4、“多点呼应”是指各发展节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呈点状散布于规划区,并通过绿道发生呼应,形成点、线、面的绿道网架构。按等级分为主要发展节点、次要发展节点。规划区范围内共规划7个重要发展节点,11个次要发展节点。
5、“向外发散”是指生态型绿道沿机场快速路、太和路、梧桐路、骏马大道以及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联系的交通脉络呈发散型向外辐射,引导至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大面积开敞绿地空间,并联合为完整的中心城区绿道网体系,并往周边地区延伸。
第二十七条 &&& 绿道保障措施与管理
为保障绿道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遵循“统一规划,设定标准;分市建设,限期建成;以人为本,各显其能”的基本建设原则,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重点包括组织管理、技术支持、政策保障与考核监督等方面。
1、绿道保障措施
(1)强化财政支持
(2)优惠土地政策
(3)绿色行政审批
(4)优化交通配套
2、绿道管理引导
(1)明确管理主体
(2)进行定期维护
(3)组织安全巡查
第十章& 主题生态公园规划
第二十八条 &&& 规划原则
强调生态优先,利用主题生态公园建设保护生态绿地,修复生态断点;强调尊重原生环境,公园不应过度建设,应当努力保持原生态植被资源;强调蓝绿结合,公园建设应当融合水系环境,营造蓝绿交织的城市景观;强调特色发展,创造多元多彩、特色鲜明的游览体验;强调共建共享、构建网络,通过衔接城市各类公共空间,促进主题生态公园与绿道、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带、文化体育设施等其他公共空间的网络化体系构建。
第二十九条 &&& 总体规划布局
借鉴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的理念,对芙蓉片区绿地系统进行新的定位,东塔为“笔”,八字塘和塔背水库为“墨”,欧阳海公园为“纸”,周边石头山为“砚”,描绘桂阳山水新格局。
1、大型城市公园:
(1)规划依托塔背水库建设桂阳文化园;
(2)规划宝山建设国家矿山公园;
(3)规划舂陵江建设国家湿地公园;
(4)规划麒麟山建设桂阳体育公园;
(5)规划翡翠公园建设成为阳光草地公园;
(6)规划天鹅湖公园建设成为特色植物园;
(7)规划黄沙坪公园建设成为特色动物园;
(8)规划镜湖公园建设成为儿童主题公园。
2、郊野公园:
郊野公园以种植不同花,形成“花季”主题公园。
(1) 规划新澄岭郊野公园以黄色的桂花和菊花为主题;
(2) 规划珍珠山以白色的水仙、玉兰花为主题;
(3) 规划正和中央公园带以红色的海棠花和梅花为主题;
(4) 规划燕山郊野公园以艳山红、杜鹃花为主题,形成四季有花,季季花不同的景观。
3、城市主题广场:借鉴古代四个方向城门的理念,赋予桂阳四个方向门户广场新的灵魂,在东部建设朝阳广场、南部建设迎熏广场、西部建设聚宝广场、北部建设拱级广场。
4、城市主干道景观:打造“一路一景”的道路景观形象,桂阳大道以种植桂阳县树-桂花树为主题,芙蓉路以种植桂阳县花-芙蓉花为主题,迎宾路以银杏为迎宾树,欧阳海大道种植樱花为主题,打造四季景色各异、极具特色的城市道路景观。
第十一章 &生态庄园规划
第三十条 &&&&&&& 布局原则
1、合理布局,体现依托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依托景区与城镇、区位与交通、资源与产业等布局,进行合理布局。交通可达性要好,需位于主要公路出入口5公里半径内。且布置在城镇建设用地以外,不影响城镇未来的发展。
2、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区位交通、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经济基础、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布局规划的重中之重是挖掘出区域自身的特色,寻求与众不同的创新点。走特色发展道路。
3、市场导向,体现品牌原则
布局规划的核心要求在于“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因此在充分研究资源的基础上,还需对区域的市场进行充分了解,从而有利于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整合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在总体布局方面,必须高屋建瓴,精心规划,努力创出品牌。
第三十一条 &&& 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两带两圈”的空间布局格局,“两带”为郴州大道发展带、骏马大道发展带,“两圈”为北部生态庄园圈、东南部生态庄园圈。
其中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荷叶坪生态农庄、奇秀生态庄园、甫口生态庄园、骏马农业生态园、融康乐瓜蒌庄园、望湖乡村度假山庄、木林溪农庄、东升农庄、岛中岛农庄、盘古生态农庄等;东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九竹园生态农庄、桥市生态农庄、康乐园生态农庄和神农蜂生态农庄等。
第三十二条 &&& 建筑风貌控制
1、控制原则
(1)房屋建筑的形状应突出地方特色,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相协调。
(2)宜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设计房屋建筑。
(3)建筑设施应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需求。
2、控制要求
按不同的生态庄园特色定位确定建筑风格,分为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和民俗文化型三种建筑风貌。
(1)田园风光型
建筑风貌为乡土田园风格,凸显本地环境特色,符合当地民俗要求。
(2)休闲度假型
以休闲度假的内容确定建筑风貌,契合旅游开发产品。
(3)民俗文化型
以湘南民居风貌为主体,结合本地特有元素确定建筑风貌。
第三十三条 &&& 环境风貌控制
1、控制原则
(1)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景观要素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统一协调。
(2)生态庄园内景观最佳地段,土壤肥沃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3)景观小品的位置、高度、体量、风格、造型、色彩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
2、控制要求
(1)构筑物层数一般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景观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2)亭、廊、花架、敞厅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3)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第十二章& 生态修复规划
第三十四条 &&& 规划目的
本次规划通过对县城及周边尾沙库的用途进行功能性改变,结合生态绿地、景观建设、文化内涵注入,将其变废为宝,解除废弃地对环境和城市安全带来的影响,同时提升周边地区的人居环境,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第三十五条 &&& 规划措施
1、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黄沙坪尾沙库改造成高尔夫练习场,完成景观环境的塑造,提高区域吸引力;
2、规划将宝山南部尾沙库,通改变地形,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对土壤基质改良,形成生态郊野公园,完善周边绿地景观建设;
3、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宝山北部尾沙库改造成为足球公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体育地标。
第十三章& 树种规划
第三十六条 &&& 规划原则
1、区域特色原则;
2、区域统筹规划原则;
3、适地适树原则;
4、远近结合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6、特色树种和树种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7、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 树种技术指标规划
1、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比例为3:7。
2、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为 3:2。
3、乔、灌、草比例
(1)乔木与灌木数量比例为7:3;
(2)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为7:3或8:2。
4、乡土与外来树种比例为8:2。速生与中生和慢生树种比例为2-3:3-4:4-5。
第三十八条 &&& 基调树种
根据桂阳县当地植被特点及城市绿化现状,规划确定桂阳县基调树种为:桂花、樟树、梧桐、杜英、枫树、金叶女贞、月季、国槐、栾树、红继木、杜鹃、含笑、紫薇、木芙蓉、兰花等。
第三十九条 &&& 骨干树种
推荐以下树种为骨干树种:
1、乔木类:栾树、樟树、桂花、梧桐、杜英、女贞、梓树、枫树、桉树、槐树、悬铃木、罗汉松、杨梅、枇杷、秋枫、水杉、落羽杉、柳、银杏、棕榈、木荷、木莲、皂荚、竹类、火力楠、椤木石楠、景烈白兰、重阳木、白玉兰。
2、灌木类:金叶女贞、红继木、杜鹃、夹竹桃、山茶、迎春、含笑、海桐、小叶女贞、紫荆、樱花、木芙蓉、栀子、龙爪槐、红叶李、碧桃、紫玉兰、南天竹、红枫、木槿、海棠等。
3、藤本:金银花、紫藤、葡萄、爬山虎、常春藤、凌霄、络石、薜荔、小果蔷薇。
4、草坪和地被类:美人蕉、杜鹃、十大功劳、麦冬、鸢尾、沿阶草、马尼拉草、结缕草。
5、竹类及水生植物类:凤尾竹、紫竹、荷花、睡莲。
6、热带植物:加拿利海枣、银海枣、老人葵等(考虑桂阳气候条件,建议小范围引进)。
第四十条 &&&&&&& 各类绿地的树种规划
1、公园绿地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悬铃木、木芙蓉
骨干树种:桂花、红继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法梧桐、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
2、生产绿地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骨干树种: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3、防护绿地
防火林以防火树种为主,河流流域、水库湿地等防护林以耐湿树种为主。几种具有特殊防护功能的树种如下:
抗二氧化硫树种:银杏、侧柏、圆柏、大叶女贞、大叶黄杨、榆树、刺槐、臭椿、紫荆等。
抗氟化氢树种:银杏、国槐、悬铃木、刺槐、加杨、木槿、紫穗槐等。
滞尘树种:龙柏、广玉兰、构树、朴树、悬铃木、丁香等。
4、附属绿地
(1)道路绿化树种
规划道路树种为:樟树、桂花、栾树、广玉兰、桂花、悬铃木、枫香、国槐、合欢、榉树、青桐、马褂木、雪松、大叶女贞、红继木、南天竹、大叶栀子、红叶石楠等。
(2)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树种
居住区绿地树种规划应尊重居民的喜好,在突出骨干树种与基调树种的同时,多应用花灌木的栽植,以取得惬意舒适宜人的绿色空间,同时可适当考虑香花树种的栽植。
基调树种: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骨干树种:红继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5、其他绿地
(1)利用好现有植被基础上,改变现有林相差、植物单调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效益。
林相改造树种选择:楠竹、速生杨、泡桐、枫香、高山杜鹃、五角枫、刺槐、园柏、木芙蓉、榉树、香榧、无患子、悬铃木、臭椿、马褂木、深山含笑、落羽杉、木荷、栾树、山杜英、冬青、椤木石楠、黄果朴
(2)尽快改变现有黄土裸露现状
边坡绿化树种选择:樟树、樱花、大叶女贞、夹竹桃、紫荆、海桐、合欢、迎春、爬山虎、法桐。
6、特殊用途的树种
(1)抗污染植物
①抗二氧化硫:银杏、龙柏、广玉兰、罗汉松、香樟、桂花、水杉、悬铃木、青桐、国槐、刺槐、皂角、朴树、臭椿、构树、枫杨、黄连木、栾树、合欢、泡桐、白玉兰、榆树、石楠、桧柏、棕榈、小蜡、珊瑚树、夹竹桃、法国冬青、海桐、枸骨、大叶黄杨、鸡爪槭、蜡梅、紫叶李、木槿、紫薇、木瓜、十大功劳、小叶女贞、月季、连翘、黄金条、珍珠梅、石榴、无花果、金银花、紫藤、木香。
②抗氯气:云杉、千头柏、龙柏、侧柏、广玉兰、香樟、女贞、棕榈、桂花、臭椿、白蜡、皂荚、合欢、柿树、柽柳、五角枫、石楠、海桐、枸骨、山茶、夹竹桃、珊瑚树、锦熟黄杨、黄杨、蚊母、小叶女贞、连翘、紫薇、丁香、石榴、木槿、凤尾兰。
③滞尘力强的植物:桧柏、龙柏、广玉兰、棕榈、大叶女贞、悬铃木、榉树、榆树、朴树、刺槐、意杨、臭椿、泡桐、珊瑚树、夹竹桃、小叶女贞、紫薇、石榴、蜡梅、木槿。
(2)防火树种
木荷、法国冬青、棕榈、山茶、乌桕、泡桐、海桐、冬青。
(3)耐盐碱树种
银杏、侧柏、榆、柽柳、槐、柳树、黄连木、苦楝、杜梨、卫矛、紫穗槐、合欢、泡桐、刺槐、榉树、杜仲、香椿、紫薇、李、榆叶梅、杏、桃等。
(4)耐水湿树种
水杉、池杉、落羽杉、楝树、枫香、乌桕、青桐、丝绵木、悬铃木、三角枫、柽柳、旱柳、垂柳、意杨、枫杨、香樟、泡桐等。
(5)水生植物
①挺水植物:&荷花、芦苇、水葱、蒲草、水烛、千屈菜、水生美人蕉、黄菖蒲、水菖蒲、溪荪、慈姑、荻、荸荠、中华水韭、茭白、水芹菜、水蓼、菰等。
②浮叶植物:睡莲、菱、芡实、浮萍等。
③浮水植物:水浮莲、凤眼莲、荇菜、萍蓬草、水葫芦、雨久花等。
④沉水植物:金鱼藻、水盾藻、苔草、黑藻、菹草等。
(6)草坪和地被植物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合理配置是提高城市绿地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严格控制草坪面积和进口草种。
规划建议设置耐踩草坪时所用的草种应以乡土禾本草为主,尤其应采用结缕草、中华结缕草、狗牙根、假俭草等;非耐踩的观赏型草坪则应重点推广红花酢浆草、白三叶草等常绿阔叶草类的应用。
推广应用耐荫、植株低矮、且宜于粗放管理的草本花卉:兰花、虎耳草、紫萼、吉祥草、麦冬等。
桂阳县各类绿地规划树种一览表
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法桐、山茶
香樟、桂花、红花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悬铃木、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乌桕
乡土树种为主,重点位置用景观效果好的树种,相对树种多样化,突出“一园一品”,各具特色
杜英、香樟、桂花、栾树、棕榈、
月季、山茶花、紫薇、红叶李、迎春、小叶女贞、腊梅、含笑、白玉兰、茶花、栀子花、
选择景观效果好的树种
枫香、樟树、红花木、杜鹃、桂花、
红继木、杜鹃、樱花
突出公园主题树种
紫荆、樱花、香樟、海桐、水杉
樱花、湿地松、垂柳、水杉、红叶李、落羽山
注意品种搭配与层次
桂花、樟树、四季桂、
迎春、小叶女贞、法国冬青
遮阴,抗性强
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水杉、池杉、落羽杉、马尾松、香樟、枫杨、
香樟、水杉、竹类、夹竹桃
生长迅速,抗风,耐寒
居住区绿地
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红花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以花灌木为主,突出花香色
樟树、广玉兰、栾树、柳杉、桂花、法桐
龙柏、香樟、广玉兰、栾树、水杉
依不同道路性质,选择乔、灌、草、地被植物
樟树、构树、桂花、棕榈、香樟、木荷
蚊姆、桂花、湿地松、香梓
第四十一条 &&& 县树、县花
县树、县花往往象征着一个城市的精神,凝聚着城市的历史,寄托着城市的精神与理想。桂阳县的县树为桂花树,县花为芙蓉花。
第十四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第四十二条 &&& 生物多样性建设保护的目标
1、总目标:以生态系统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城市和谐共存的原则,规划并形成具有地带性特征、园林植物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通过城市绿地系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培育,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近期目标:按国家级园林县城的要求做好各类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园林绿地建设,优化园林植物生态群落结构,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城郊山林保护,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格局。以周边城市引种成功物种为主要对象,新增各种园林植物300余种,以乔灌木、地被花卉为主。
3、远期目标: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物种丰富、特色明显、城区植物景观显著的园林生态城市,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第四十三条 &&& 生物多样性建设保护的指标
1、桂阳县县城绿地系统植物多样性保护的中长期目标是达到国家生态城市标准,即综合物种指数≥0.5,本地植物指数≥0.7。
2、按植物多样性保护原则开展园林苗木的生产与种植,近期内城区绿地植物种类达到或超过500种,远期内达到或超过800种。
第四十四条 &&& 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与对策
1、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2、建立缓冲区以减少外围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除自然保护区外,大型城市绿地景观应设立缓冲区和过渡带,缓冲区或过渡带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合理划定辅助性的保护和管理范围。
3、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防止栖息地(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生态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以保护物种不断的交流和辐射,同时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如果没有人工梳理,单一的绿地景观空间格局将随着时间更替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因此,增加绿地景观异质性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城市绿地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先设计后栽植,管理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控制性的修剪、整理等。
5、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
第四十五条 &&& 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建立有关科研机构,对本地的珍贵树种、稀有品种、濒危物种进行保护、繁殖。
2、对珍稀濒危植物进行就地或迁地繁殖保护,强化园林绿地的地带性特征,促进植物物种多样性。
3、对列入国家一、二类保护的物种,在自然生长区要加强保护措施,禁止迁移。
4、从自然环境相似的周边及邻近地区,适当引进珍稀物种,逐步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类和数量。对新发现的珍稀濒危植物,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还要做好繁殖及科研工作。
5、在保护母体或物种(基因)资源的前提下,利用科技手段,试行多手段扩繁珍稀濒危物种,对一些珍稀濒危植物进行有目的地繁殖繁育,不断扩大其物种数量和分布范围。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合理开发利用。
6、除国家划定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品种外,有些具有较高观赏或经济价值,但在本地区比较稀少的动植物,也需加强保护,需设法改善其生存环境,并进行扩大繁衍的研究。
7、建立多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以保护生物资源和现有物种为重点。并建立生物资源监测网络,随时掌握生物资源的变化。
8、做好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宣传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重要性的认识。
第十五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四十六条 &&& 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及生长状况
桂阳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注册的古树名木76株,其中Ⅰ级(500年以上)古树名木2株;Ⅱ级(300~499年)古树名木8株;Ⅲ级(100~299年)古树名木35株;Ⅳ级(30~99年)古树名木31株;树种包括樟树、桂花、紫薇、柳杉、松树、榆树、银杏、罗汉松、皂荚树、朴树、槐树、柏木、广玉兰、旦香柚、雪松、榉木、酸枣、椤木、枫杨、枫香等20种。详见附表一。
第四十七条 &&&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划定
1、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0米所围合的范围;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0米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4、采取有效地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第四十八条 &&& 保护措施
1、已入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1)宣传规划:利用网络、街道宣传、书籍展板画册发放等各种方式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大意义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2)立法规划:制定和完善《桂阳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桂阳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科学研究规划: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深入开展与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为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树龄鉴定研究、综合复壮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研究开发高效、低毒、生物型的农药。
(4)养护管理规划
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绿化部门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条例(法规),按照古树名木养护复壮的一般技术,分步、分期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
2、未入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1)开展对大树的鉴定、颁令保护的工作:对现状大树进行树龄鉴定,由市政府颁令保护。园林绿化部门制定综合养护复壮的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的单位实施。
(2)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对辖区内的大树进行自查,将调查结果上报园林主管部门,再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树龄鉴定。基本步骤:大树调查―树龄鉴定―颁令保护―按古树保护管理办法实施保护―落实养护管理的责任人(单位),定期养护。
第十六章& 城市绿线控制规划
第四十九条 &&& 山体绿线控制
山体绿线指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山体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1、确定为城市绿地的山体一律划入绿线保护控制范围,如新澄岭、龙门岭、长富岭等。
2、在山体范围内的耕地和采石场一律划入绿线控制范围,逐步实施退耕还林。
3、一般坡度大于25%,侵占山体的建设用地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4、山体与路的距离小于100米,则该过渡空间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第五十条 &&&&&&& 公园绿线控制
对于社区级以上的公园,在控规的基础上,划定保护控制范围,以图则加表格的方式进行控制。其中近期规划实施的公园绿地作进一步的控制要求,对各公园内部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的用地比例和游憩、服务、公用、管理等常规设施的设置提出规定。
对于街旁绿地,以控制量的方式,可在详细规划中根据用地布局需要,适当安排,不以图则的形式加以控制。
第五十一条 &&& 滨水绿线控制
西水河:西侧30米绿带,东侧10-30米绿带。
长富溪:两侧8-30米绿带。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绿带。
宝岭溪:两侧8-10米绿带。
金叶溪:两侧10米绿带。
欧家溪:两侧8米绿带。
城市河渠、湖泊蓝线控制:严禁在确定的蓝线保护区形成的护堤护岸林、植草护堤地内修建其它建(构)物和从事相关破坏活动;因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或河道清障等,确需占用和破除护堤护岸林、植草护堤地的,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规定的期限内恢复。
第五十二条 &&& 道路绿线控制(见防护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章节)
第五十三条 &&& 高压走廊绿线控制
根据国家规定,高压线两侧控制一定的安全距离
高压走廊宽度
线路电压等级(KV)
高压线走廊宽度(米)
第五十四条 &&& 绿线控制要求
1、城市绿线范围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林地和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2、绿线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应在规定的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3、绿线内不得新建与绿化养护管理无关的各类建筑。在绿线范围内建设与绿化养护管理有关的各类建筑,需经县园林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各类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绿线内用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因城市规划有重大调整或遇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实施,并且在同一区域增加相应的绿地面积。
5、在绿线内尚未迁出的房屋,不得进行房产变更手续。
6、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绿线范围内的绿地、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移植和砍伐树木花草、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由桂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园林管理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并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向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说明。
第十七章&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第五十五条 &&& 布局要求
防灾避险绿地应遵循“综合防灾、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安全优先,通达性,平灾结合”五大原则,依据城市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合理布局。
(1)避开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地震次生灾害源、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2)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
(3)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距易燃易爆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
(4)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
(5)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不适合用于防灾避险。
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
小城市(人口不足20万)
(人口20~50万)
大城市(人口50~100万)
(大于100万)
(人口少于10万)
(人口10~20万)
防灾避险绿地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1座/20―25万人
不小于5公顷
不大于5000米
临时避险绿地
不小于2公顷
不大于1500米
紧急避险绿地
不小于1000平方米
300-500 米
第五十六条 &&&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布局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为: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
(1)防灾公园:规划设置欧阳海广场、流溪湖公园2个防灾公园。
(2)临时避险绿地:规划翡翠公园、镜湖公园、八字塘游园、紫霞公园、黎家洞公园、新澄游园、麒麟广场、迎熏广场、雄鹰广场9处临时避险绿地。
(3)紧急避险绿地:规划将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列为紧急避险绿地。
(4)隔离缓冲绿带: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
(5)绿色疏散通道: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绿色疏散通道可分为:救灾通道,沿郴州大道、迎宾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龙潭路、芙蓉路、宝山路、双流路、桂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避灾通道,沿蔡伦路、翡翠路、向阳路、蒙泉路、新澄路、宝岭路、富阳路等城市次干道。
第十八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七条 &&& 规划原则与期限
1、规划原则
(1)与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划的实施期限。
(2)与县城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阶段建设目标相配套,结合城区建设实际情况,使城市绿地建设在城市发展的各阶段都具有
相对合理性,满足市民游憩生活的需要。
(3)结合城市现状、经济水平、开发顺序和发展目标,切合实际地确定近期及中期的绿地建设项目。
(4)根据城市远期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注重远近期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规划期限
近期:年;远期:年。
第五十八条 &&& 近期绿地建设规划
1、近期绿地建设目标
按“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建设县城区绿地,到2020年,桂阳县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平方米。
2、近期建设项目项目
①重点扩建宝岭矿山公园、文化公园,新建天鹅湖公园、镜湖公园等,具体见表13.1。
②加强西水河风光带的滨水绿带建设,对难以实施的地段,应提出控制要求,加强管理,待时机成熟分期分步实施。
③加强老城区绿化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中心区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新区建设的建筑密度,保证绿化用地。
④加强单位绿地及居住绿地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⑤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重点建设城市主干道、园林景观大道、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环境绿化,树立城市形象。近期重点建
设厦蓉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的建设。
⑥积极推进珍珠山郊野公园的建设。
第五十九条 &&& 远期绿地建设规划
1、远期绿地建设目标
规划到2030年,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45%,绿地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
2、远期建设项目项目
(1)着重完善城区绿地系统的主控框架形态。
(2)完善新建绿地的景观,增加游憩设施与活动项目;完成规划中确定而又尚未完成的绿地建设项目。
(3)长期控制与短期实施相结合。一些主次干道的绿化带及公园绿地暂时达不到生态景观建设的要严格控制起来,有条件的应在短期内进快实施。局部地段实施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建设。
第六十条 &&&&&&& 分期建设指标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kO)
绿化覆盖率
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绿地面积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O)
人均绿地面积
基年(2015年)
近期(-2020年)
远期(-2030年)
备注:绿地面积不含其他绿地
第十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六十一条 &&& 规划实施措施
1、健全机构,依法治绿
健全和完善园林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能与权限,统一指导县城的园林绿化建设。
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依法管理。
2、制定法规,加强管理
依照国家、省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桂阳县绿化管理实施办法;绿化建设管理实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管理目标责任制、公众参与等程序。
3、提高认识、全民参与
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全方位倡导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4、资金保障、实施通畅
建设多渠道的园林建设投资体系,保障城市绿化建设维护的资金投入,以确保城市绿化建设。
5、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注重支持相关科技发展,大力培养园林专业人才,提高园林职工素质。将科技发展提高到重要高度,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引进、借助先进科技理论和方法,作为推动支持城市绿化建设的最有力后盾和力量。
6、高效开展居住区绿化工作
各单位、小区破墙透绿,垂直绿化。
7、全面统筹、分期实施
长远考虑,统筹兼顾,绿地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 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含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个组成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 本规划由桂阳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园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执行。
第六十四条 &&& 本规划自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桂阳县中心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附表一& 桂阳县中心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具体生长地点
四大院欧阳海广场
机关事务局
柏、桂、朴、樟雪松、悬林木、栾树、石楠、广玉兰
桂阳县一中院内
樟树、柏木、重阳木、乌柏、皂荚、朴树、檀树、无患子、光皮树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桂阳县党校
桂阳县党校
桂阳县党校
桂阳县党校
桂阳县党校
桂阳县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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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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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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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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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南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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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二三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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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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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太和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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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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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燕山盘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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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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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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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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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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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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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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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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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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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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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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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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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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