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企业距离声屏障距居民区距离60米可以否

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_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_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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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济南市历下区文东街道羊头峪东沟街,整条街的餐馆油烟扰民。
羊头峪东沟街鼎集汇商业街房产属于历下区住建局,租赁给23家餐饮业户使用。2017年6月份文化东路办事处会同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其中7家油烟排放超标,剩余业户油烟达标。23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噪声排放指标达标。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等部门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加强对羊头峪东沟商户的管理力度。日、7月5日对7家油烟排放超标单位立案处罚共计3.5万元,并限期3日整改。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友谊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新华名郡小区8号楼,负二层的供热机房没有任何有效隔音措施,四年来每到供暖季,整栋楼震颤感很强,噪音扰民严重。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1.该小区供热机房建有隔音措施;2.信访人2015年12月反映该问题后,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整改,并与信访人协商进行检测,信访人对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3.该小区供热机房存在振动问题。
在地源热泵四个支柱处安装减震弹簧和橡胶垫,在减少振动的同时降低了噪音产生。目前已考察2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振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如果达不到整改要求依法取缔,并改为供热公司直供。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荣华养鸡场,根据群众举报,要求关停。政府正在给拆除设施,县长回复说,是因为群众反映强烈、位置敏感,现责令关停。周边也没有人居住,据了解,是村里的无赖报复性的投诉,在威胁政府要求强制拆除养殖场。养殖场在限养区,环保、土地、工商等手续齐全,正常合法营业,环保问题根据县环保局、畜牧局的要求,投资十万余元七八月份已整改完毕。当地政府压力很大,目前只能是“一刀切”给拆除。举报人希望在没有核实情况前,县政府暂停拆除厂房,在核实之后,提出整改措施以便进行整改。目前已被拆除部分设施设备,造成了较大的损害,被迫卖掉了全部蛋鸡,损失约八百万元,要求赔偿。
1.该养鸡场距离最近村庄不足5米,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无环保手续,且异味影响较严重,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据此予以关闭。8月20日侯某某已将养殖场自行关闭。2.侯某某已自行将5.1万只存栏鸡全部出售,拆除鸡笼1万余架已全部自行转移。3.安城镇依法对其在耕地上建设的两栋违建鸡舍进行了全部拆除,其合法建设予以保留,不存在造成损失问题。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海蔚小区二号楼,楼下饭店(金德利、滕州菜煎饼、秦镇米皮)油烟扰民,脏乱差,同时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取缔。
1.金德利餐馆、滕州菜煎饼餐馆、秦镇米皮餐馆位于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海蔚小区二号楼(商住综合楼)一层商铺,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有油烟扰民问题。2.检查发现金德利餐馆为电加热,电插座相邻间距小、应急疏散标识不全,配备的8个消防灭火器中有1个失效;滕州菜煎饼餐馆为罐装煤气加热,配备1个消防灭火器;秦镇米皮餐馆为电加热,私接乱拉线路,未配备消防灭火器,以上3家餐馆均存有安全隐患和脏乱差问题。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和洪家楼街道办事处,8月20日针对3家餐馆依法关停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马厂湖交界(三不管地区),陶然路与启阳路交汇西500米路北,绿尚家居有限公司无名镜子厂,没有任何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有较大喷漆味。
1.绿尚家居有限公司、无名镜子厂,实际是一家企业:临沂绿尚家具厂,无名镜子厂为绿尚家具厂的加工车间。该企业于2008年12月取得了环评批复,2010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现场调查时,未生产。2.该企业在打磨、锯边、雕刻等工序安装了简易的布袋除尘,生产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粉尘污染。3.该企业于2014年3月擅自建设了喷漆车间,采用水帘处理漆雾,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漆味较大。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粉尘收集设施,严防跑冒滴漏现象,避免粉尘污染。2.依法对其喷漆生产线违法建设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喷漆生产线。目前,已拆除完毕。
诫勉谈话1人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张旦子村宝顺建陶有限公司晚上车间偷排青烟,排放数据不达标。
1.关于“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张旦子村宝顺建陶有限公司晚上车间偷排青烟”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全名为临沂市罗庄区宝顺建陶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土山屯村,成立于日,建有一条年产1700万平方米内墙砖生产线,按照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于日进行了备案。该厂设置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两个排放口,其中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2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碱式脱硫除尘后排放。“青烟”实际为夜间光线较差,排气筒水蒸气形成的阴影。2.关于“排放数据不达标”的问题。该厂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两个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现场调阅2017年以来的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指标均不超标。日21点到21日3点,对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开展了人工监测,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206国道附近的双峰山和大顶山出现了露天采石场,晚上炸山,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206国道与江苏贾汪交界处附近的国家级保护林,遭到了一定的破坏。
扬尘、噪声
1.转办件反映的为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该项目采矿许可证(C)、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M安许证字[3)、营业执照(41197F)、环评验收(台环行验[2017]04号)、林地占用许可证(鲁林地许准字[2015]第22号)等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日,矿区面积0.5696平方公里。日,区安监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该公司接到指令后于4月6日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并实施整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爆破是委托枣庄市裕鲁爆破有限公司实施,一般在上午10:30到11:30,下午在16:30到17:30规定的时间段内实施爆破活动,与信访反映的“晚上炸山”的生产活动事实不符。2.信访反映的“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应该是停产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情况。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对矿区路面进行了硬化,升级改造了洗车及喷淋设施,并购置了湿式新型钻机,完善捕尘设施。3.该矿区所在范围为国家级三级公益林,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可以使用和采伐。日,区林业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采矿许可范围内,超出林地使用许可证范围实施矿山开采,造成山林4.16亩、林木142棵被破坏,区林业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7380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恢复造林条件,补种林木710株。
1.区委、区政府责令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期间,邀请专家论证抑制扬尘、降低噪声的可行性措施,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严格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期间粉尘、噪声达标排放。2.对于破坏的4.16亩林地,制定林地恢复和林木补种方案,一年内恢复造林条件,补种林木710株。3.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分局、张山子镇政府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待该公司各项整改项目完成后,组织联合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街和彩虹路路口向北50米西侧的锦绣物流园有一处多年烂尾楼,没有手续,现在里面有很多小作坊,环境脏乱差,气味很大,有噪音,影响到周边环境。相关部门多次整顿也没有效果。
大气、噪声
该楼盘因资金问题产生官司纠纷,一直未继续开发建设,造成烂尾楼。该楼于2014年3月外租给张某,临时更名为锦绣物流园,园内多数房间外租给个人使用,现有木雕作坊2个、广告公司2个,近20个外租仓库。2017年4月,潍城经济开发区组织对锦绣物流园进行了综合整治,对院内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依法拆除,为防止违法生产经营,对锦绣物流园所属变压器进行了拆除,并对院内卫生进行了彻底清除。8月20日晚,潍城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物流园内一片漆黑,经勘察,发现一家作坊从周围私自接电,正在加工木雕;另一家木雕作坊未生产,车间门锁闭;其他外租仓库无人在场,库门紧闭。对此立即清查各租户,对2家木雕作坊下达关停整改通知。立即停止生产、拆除搬除设备,对院内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彻底消除异味、消除噪音、消除环境脏乱差问题,恢复原貌。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依法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对2家木雕作坊下达关停整改通知,对院内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济南市济阳县银河路东侧的三发小区1号楼和2号楼沿街有很多饭店,存在油烟问题,经营污水从下水道向外冒,异味很大,对楼上居民生活有影响。
1.三发小区属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两栋楼沿街共有餐饮经营业户15家,其中产生油烟的13家业户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仍有油烟扰民现象;另2家基本不产生油烟(分别经营羊肉包子和牛肉面)。2.造成污水外冒的原因是三发小区内部雨污未分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从而导致管网堵塞。现场有个别污井存在污水外溢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局、济北街道办事处采取下列措施:1.8月22日向产生油烟的13家经营户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停业关闭。截止8月26日,12户已拆除完毕。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组织关停取缔。2.抽调吸污车解决排水不畅、污水外溢问题,8月21日全部疏通清理完毕。3.针对雨污混排问题,已制定了改造方案。由济南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原雨污水混流管道处增设一道直径400mm的雨水管道,接入雨水主管网,将原有雨水管道改为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委托县市政园林管道抢修队伍于27日开始施工,9月10日改造完成;由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济北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落实。4.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青岛莱西市南墅镇南墅村多家石墨企业外排石墨废水很多年,对当地灌溉水、饮用水都造成了污染,影响到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2010年莱西市为解决石墨生产污染问题,在南墅镇规划建设南墅石墨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引导散乱石墨企业向该聚集区集中。该产业园区正在进行规划环评,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目前园区已经聚集石墨企业14家,其中涉水石墨企业13家,非涉水石墨企业1家。13家涉水石墨企业由于无环保审批手续,已于2015年4月停产断电。经调查,2015年以前,确有个别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放污水问题存在。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园区在配套建设的石墨产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的情况下,进入园区的个别涉水石墨企业非法生产和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2015年4月,南墅镇政府对所有涉水石墨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
1.加快推进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报告定于2017年9月进行专家评审。2.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建成运行。3.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内的石墨企业的监管:环保部门采取白天与夜间、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监管;以南墅镇环保办为主,联合该镇安监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通过环保验收恢复生产企业,要求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烟台市福山区的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外排气体气味特别大,污染环境。厂区很大,平时大门紧闭,不知道该研究所从事什么生产。
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聚福路571号,主要生产搭扣聚氨酯胶,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验收。日、20日福山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1.“烟台市福山区的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外排气体气味特别大,污染环境”问题。生产时,按工艺配方将原材料投入化学反应釜内,反应结束出料包装即为成品。该生产过程为聚合反应,生产中没有副产物,没有废渣废气废水等产生,但生产反应前的投料及反应后的成品分装过程有异味产生。2.“厂区很大,平时大门紧闭,不知道该研究所从事什么生产”问题。该公司共有办公楼一座,厂房两座。经查,该公司由于订单数量有限,平均每周只生产一至两天,其余时间工人放假,所以经常出现大门紧闭的情况。该公司于日被福山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烟福环责字〔号),无法对其废气进行检测。
针对该公司项目未验收投入生产问题,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予以罚款5万元,待验收通过后方可生产。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的鑫江水青花园小区距离青银高速不到50米,存在噪音污染,高速上也没有隔音设施。反映多次,各部门互相推诿。
噪音、其他
鑫江水青花园小区,位于青银高速(青岛段)上行线K13前后,楼房距离青银高速最近的距离约为60米,高18层,未通过环保验收。“路建在先、房建在后”,小区建成于2014年,青银高速(青岛段)建成于2000年。根据日噪音监测结果,噪声超标。关于信访人反映“反映多次,各部门相互推诿”问题,据城阳区政府和市交通委自查反馈,均没有推诿问题发生。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和城阳区政府已经研究决定建设隔声屏。8月14日下午就设置隔声屏障组织专家论证;8月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增设声屏障485米;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代表城阳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声屏障安装工程意向书》,并拟于8月25日前分别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城阳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有效工期45天,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声屏障的设置。
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城西路2-12号的“春钰饺子城”,营业执照、食药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工商、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说商家违章在居民楼下从事餐饮,把商家的炉灶牌子等都拆除了,说该店是中央督查组的督办件,没有让其整改直接拆除,但附近好多其他餐馆仍在正常营业。
1.转办件中提到的“汽车城西路”实为“汽车厂西路”。汽车厂西路2号区域确实有25家餐馆在经营,且无专用烟道。自今年7月12日至8月20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先后对包括“春钰饺子城”在内的25家餐馆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2.“春钰饺子城”虽有相关证照,但其经营店面为商住楼,无专用烟道,且该店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规范,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对其下达《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店于当日将全部生产工具搬离原经营地点。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8月20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环保局及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原则,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整改措施。1.对7家居民楼下餐饮店,当晚拆除店招、搬离炉灶,予以关停。2.对15家独立商铺餐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3.对3家商住楼下的餐饮经营单位及个体餐饮业户,责令停业,引导转变业态、转型发展。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某某在蟠龙村的蟠龙山和冶河村的山上开发别墅群,毁坏了山林。港沟办事处田庄村西山上存在破坏性的违章建筑。
1.蟠龙山上开发建设的住宅33处、车库17个,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济南市历城区龙洞旅游开发公司于2005年至2007年建设,无合法手续,违建系租赁该村的农用土地。2.冶河村山上开发建设住宅17处(19套),是济南永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港沟镇建委下属公司)租赁的农用土地,无合法手续。原法定代表人为现港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杨某某。3.田庄村西山上建设的房屋8处均为违章建筑,已拆除两处,剩余6处。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局和港沟街道办事处采取整改措施:1.对蟠龙山上的违法用地已于8月21日梳理核实完毕,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后期新建的1处违建项目9月10日前拆除。2.冶河村南侧违法用地问题,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按法定程序进行了查处,针对租赁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共计处罚31.1867万元。3.田庄村西山上违法建设的8处建筑,已于8月25日拆除完毕。
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东侧的顺风路路南,“煎饼卷大葱”“来吧小镇”两个店油烟、噪音扰民,厨房是违建。旁边的音乐酒吧也是违建。以前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油烟、噪声
1.“煎饼卷大葱”“来吧小镇”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煎饼卷大葱”的厨房、“来吧小镇”和音乐酒吧均属违建。2.通过调阅12345热线,7月18日受理一起类似举报案件,及时处理后予以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8月20日,拆除来吧小镇违章建筑约800平方米。2.8月20日,拆除煎饼卷大葱的厨房烟道并落实停业。8月21日,拆除其排烟口,煎饼卷大葱的厨房拆除完毕。3.音乐酒吧因与相邻合法建筑银联大厦主体框架钢筋焊接在一起,并浇筑混凝土,如果拆除音乐酒吧会对银联大厦框架结构主体及墙体造成破坏,需要安监部门作出风险评估后予以拆除,故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现处于停业状态。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城南寨村和金盘村,有很多“小散乱污”企业,喷漆污染严重。
1.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城南寨村和金盘村有3家企业存在喷塑、喷漆问题,分别是:金盘村济南欣龙工艺品有限公司、济南浩宁机械有限公司、城南寨村章丘鑫龙木饰厂。2.日,绣惠街道办召开辖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这3家企业因有喷漆、烤漆和喷塑工艺属于停产整改企业而停产,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于8月20日责令3家企业采取断电整改措施:1.济南欣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和章丘鑫龙木饰厂因市场原因自行拆除了所有生产设备,不再生产。2.济南浩宁机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治,8月24日区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0.4万元(处罚文号:济章环罚告字号)。
济南市历下区天佛山东路39号院,5月份“拆违拆临”产生的很多建筑垃圾,3个多月一直没有运走,只是盖了一层纱网。解放路办事处和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相互推诿扯皮不处理。要求尽快清运建筑垃圾。
转办件中“天佛山东路39号院”应为“千佛山东路39号院”,其3号楼前属于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管理辖区,土地权人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自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开展以来,两个办事处密切配合,于5月20日将地上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空地绿化已经完成,有一空地块覆盖了防尘纱网。
历下区政府责成千佛山街道对东侧地块进行整治,并对该地块属地化进行整治。8月23日完成绿化初步方案设计,8月24日完成效果图和施工图制作,8月25日开始,公示3天,若居民无异议,8月28日开始入场施工,计划9月15日完工。
泰安市宁阳县钦蚨,有个个人养猪场,违法乱建,猪粪直排河流。要求关停养猪场同时清理河流粪便。
1.群众投诉的个人养猪场为宁阳县荣胜生猪养殖合作社,该养殖合作社在建设猪舍时未办理环评、土地等手续,且在村庄内建设猪舍不符合村庄规划,确属违法乱建。8月18日,该养殖户将所饲养生猪全部卖掉,并自行拆除猪舍,8月20日拆除完毕。2.群众反映河流为东村村内因地势低洼自然形成的坑塘,该养殖场外侧建有沼气池,养猪废水排入该沼气池内,猪粪部分溢出进入坑塘,并非直排河流。
1.该养猪场已于8月20日全部拆除,猪粪清理完毕。2.对坑塘内猪粪清理外运堆肥,现已清理完毕。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卜乐村和黄庄村之间,泉幸集团石料厂,放炮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以前是24小时开工,最近该企业白天停、晚上干。曾经有村民上访,但是没有结果。
噪声、扬尘、其他
1.交办单中泉幸集团石料厂应为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阴平镇黄庄村北(不在卜乐村与黄庄村之间),设计建设2条年产300万吨矿石骨料生产线,第一条年产300万吨的生产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同年6月试生产。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所需原料为外购,生产过程中采用封闭式骨料输送及淋水除尘、布袋除尘、厂房密闭等措施,实现了从骨料生产源头到密闭散装发运的全过程除尘治理。根据调取的视频监控显示在日夜间凌晨1点多以后为停产状态。2.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只生产加工砂石骨料,不放炮(爆破开采)。生产原料来自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采矿区的夹层废石。该矿采矿许可证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组合台阶式采矿方法,需爆破作业。矿区边界设立爆破作业时间公示牌,每天11:30-12:30,17:00-18:00定时爆破。矿区凿岩钻孔设备均配备收尘器,防止扬尘污染。配置了洒水车,对矿山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调查发现矿石运输过程中车辆没有覆盖,矿区道路洒水频次不够,未发现有夜间爆破现象。蟒山灰岩矿距离申丰水泥生产线约600米;距离骨料厂生产线约1100米;骨料厂生产线距离申丰水泥厂生产线约700米。三者距离较近,且业务关系较紧密,群众易混淆。3.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执行两班工作制,生产时间为8点至次日凌晨1点。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采矿区一般生产时间为7点至19点,特殊情况延长至23点。4.日,该企业进行设备调试。5月22日,村民以污染为名开始堵路,阻止企业生产。日镇政府多次到企业交涉,企业为了缓和工农关系与村委会协商,同意根据正常生产情况的实际发货量每吨付给村里0.2元的费用,用于包含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染等各项费用。黄庄村委会召开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会上群众表决同意。但仍有部分村民要求每吨收0.5元,同时由村里组织车队运输该企业的物料,企业未同意。日,3名黄庄村民来镇反映企业试生产期间污染等问题,该镇组织调查取证,由于该企业处于试生产期间,环保设备处于调试阶段,确实对周边的农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后经协商该公司与周边相关农户达成一致,日,支付相关农户污染补偿款48945元(大写:肆万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
1.经检测,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噪声值为59.6dB~64.3dB之间,符合环评批复限值要求。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再生产。同时对距离该企业最近的村庄蟒山新村边界噪声值进行了检测,结果为49.0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昼间标准要求。8月23日已开展厂界粉尘检测,经检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54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1mg/m3)要求。为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企业调整工作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不再进行生产。2.编制了《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岩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发给矿山项目部执行,公司将做好监督工作。运输矿车覆盖防尘网。安排两辆洒水车定时对开采工作面和矿区道路洒水。3.固定爆破时间:上午为11:30-12:30、下午为17:00-18:00;在靠近矿区的主干道路口设置公示牌。经检测,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矿区昼间噪声,噪声值为56.0dB~59.3dB之间,符合环评批复限值要求。企业调整矿区生产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再生产。已开展厂界粉尘检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5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1mg/m3)要求。为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企业调整工作时间,夜间22点即停止矿山区域的生产活动,昼间进行生产。4.经检测,两家公司厂界噪声及扬尘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下一步峄城区将加大监管力度,跟踪调度,严格落实噪声及扬尘等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有很多药厂,每天不间断的有药味,尤其夜间。一年多了,反映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
1.8月20日,牡丹区组织区环保局、北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制药企业,涉及牡丹区的有3家: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立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3家公司均隶属于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经现场夜查,发现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2.8月20日,市高新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制药企业,涉及市高新区的有1家:菏泽市方明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设备8月8日停产检修至今,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3.2016年以来,牡丹区共接到类似信访件14件,均做了调查,发现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经走访药厂周边群众,反映近期没有发现药味。
菏泽市牡丹区、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立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市方明制药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跑冒滴漏,消除药味污染。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原凯云集团肉联厂南侧,有一个大坑,污泥恶臭扰民。2.大王镇第九小学东南角,有一个无名胶管厂,有刺鼻气味。目前停产,担心以后恢复生产,要求整改。3.大王镇有很多工业园区,有三百多家化工厂和胶管厂,气味刺鼻,有黑色粉尘,夏天都没法在院里吃饭。尤其金岭集团化工厂,目前仍有异味气体排放。
1.广饶县大王镇凯云集团肉联厂实为山东凯银清真肉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倒闭,厂区一直闲置,院内大坑为20世纪八十年代的窑坑。现场检查时,坑内长满杂草,无废水和恶臭污泥,未有异味。2.大王镇第九小学东南角胶管厂为东营鲁强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0月建成10万条/年橡胶管项目,2017年获得环评备案手续。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密炼、硫化等工序产生异味,配套建设了两套活性炭+静电吸附装置治理废气。3.大王镇建设大王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汽车配件、橡胶轮胎、精细化工,目前开发区有包括金岭集团、金宇轮胎公司、皓宇橡塑等在内的120家化工、橡胶轮胎类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8月20日,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王经济开发区化工橡胶轮胎企业密集区6个点位的非甲烷总烃、臭气和颗粒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臭气均不超标,但个别点位数值接近标准值。4.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大王镇,建有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16万吨/年烧碱、8万吨/年环氧丙烷及6万吨/年苯胺等项目,均已办理环保手续。8月20日,委托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金岭集团上风向、下风向12个点位进行非甲烷总烃、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达标,但下风向监测结果高于上风向。居民感官存在异味。
1.责令大王镇加大对辖区企业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严控异味污染源,确保辖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加强对东营鲁强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监管,强化精细化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3.责令县环保局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德州禹城市梁家镇东李村,无名养鸽场,距离小学30米,与居民一墙之隔,气味扰民。
该养鸽场在来凤小学东南30米处,5间鸽舍,存栏肉鸽650对(1300只),全部在室内笼养,养殖区外以及周边没有畜禽粪便堆积、污水外排等问题,院内外有异味。
1.对鸽场内粪污进行彻底清理。2.目前院内粪便已全部清理,所有鸽子全部清栏。
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路北山东环保培训中心附近,常年有污水通过桥洞流入箭杆河。
信访反映的问题出现在岱道庵村武家寨至箭杆桥处市政管网。该段管网长约2公里,依山势自北向南而建,南段其中一部分位于长约150米的地下涵洞之内,主要吸纳管网两侧居民及饭店产生的生活污水。流入箭杆河污水的污染源主要位于以上所述涵洞之内,自北向南有三处,依次为:1.岱道庵村居民张某某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纳入管网,直接流入河道。2.山东省泰邦生物研究所家属院李某某等四户居民,产生的餐厨废水直接排入河道。3.山东环保培训中心并入市政管网的支管网破损,造成污水外溢,排入河道。
污染源查清后,立即责令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1.岱道庵村委已安排施工人员将居民张某某处的排污管道并入市政管网。2.山东省泰邦生物研究所家属院业主委员会已安排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排污管道改造维修,预计8月31日前改造完毕。3.山东环保培训中心现已组织施工人员对破损的管道进行维修更换,连接地下城市污水管网,8月28日,已对排放的污水、污物清理完毕。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办事处,在河上盖了一条门头房,饭店的污水都倒在河里,污染了河水。希望取缔门头房,并拆除,恢复河流原样。向12345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答复。
1.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共有兴济河和万盛大沟两条河道,现场查看未发现在河上盖的一排门头房。2.经调阅2014年以来的12345热线交办件,堤口路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过关于在河上盖门头房、饭店的污水倒在河里污染河水的交办件。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峒岭村东山有一家鱼粉厂,夏家哟灞比锼闪掷镆灿幸患矣惴鄢,都距离北海新城小区很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异味很大,都使用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去年鱼粉厂的废水排放到周边的河里,导致河里鱼虾死亡、松林里那家鱼粉厂周围的松树死亡。该厂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东山村向南500米有一家小型无牌化工厂,异味重,位于烟台和威海交界处。
大气、生态、水
1.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铜岭村东山鱼粉厂全称为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北海新城小区约1200米。夏家疃村北三公里松林里鱼粉厂全称为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北海新城小区约1500米。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异味很大,都使用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季节检查时,生产过程产生腥臭味,无氨气气味,异味问题属实;该公司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已将燃煤锅炉拆除,现正在安装燃气锅炉。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季节检查时,生产过程产生腥臭味,无氨气气味,异味问题属实;企业建设了异味处理设施;已将原用的燃煤锅炉拆除,燃气锅炉已安装完成。3.“去年鱼粉厂的废水排放到周边的河里,导致河里鱼虾死亡、松林里那家鱼粉厂周围的松树死亡”,不属实。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只有冷凝水产生,冷凝水经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无生产污水外排情况;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喷淋冷却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再处理。去年无鱼粉厂废水排放至河里造成鱼虾死亡情况,该厂附近也未发现有松树死亡现象。4.反映该厂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问题不属实。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正在安装燃气锅炉未生产;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址因处于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日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存在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的现象。5.反映东山村向南500米有一家小型无牌化工厂,异味重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是山东诺威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烟台泓铭化工制品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因实施锅炉淘汰改造,于日停产至今。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经处理后排放。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异味重的情况。
1.要求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按照《关于调整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时限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燃气锅炉的安装工作。加快生物除臭罐的建设进度,未安装完毕,不得投入生产。2.牟平区环保局和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停产到位。并按照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牟平段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清迁。3.要求山东诺威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潍坊寿光市上口镇二和铝业有限公司晚上12点后到凌晨6点从事酸洗氧化,异味很大,污水排放到厂区附近。
1.信访反映的“酸洗氧化”实际为该公司环评中的“氧化抛光”工序,即使用硫酸、磷酸进行氧化抛光。酸性气经车间顶部4条收集管道收集后再经过碱液喷淋吸收后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生产废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镇区污水管网进入寿光飞昊水务有限公司继续深度处理。2.21日凌晨突击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因4条废气吸收管道设置在车间最顶部,造成无组织酸性气收集效果受到一定影响,车间内存在一定异味。21日环保局委托潍坊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对碱液喷淋塔和无组织废气分别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硫酸雾达标。3.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水偷排口及偷排废水行为。21日寿光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寿光飞昊水务有限公司接收标准。
责令改正、问责
1.针对尚未完成验收问题,寿光市环保局8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办理验收手续。2.对该公司异味隐患问题,寿光市环保局8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30日内完善异味处理设施。3.该公司提出了整改方案,将30日内完成对异味处理设施进行升级;立即完成环保验收,并将信息对群众公开,确保群众满意后开工。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派出所北侧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污水外排。联兴建材违法占地,没有环保手续。向当地12345多次举报,没有得到处理。
大气、噪声、水
1.反映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建材)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以下简称宏达建材)均为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官庄村盖某某个人所有,分别于2016年3月、2015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水泥预制件。2016年4月,宏达建材因市场原因已自行停产,至今未生产。日,河东区组织有关部门对联兴建材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原材物料未全部覆盖,生产过程未采取抑尘措施,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7月12日,因其整改不彻底,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未发现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2.反映污水外排问题。两家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预制件,均以水泥、沙为原料,通过搅拌灌入模具,晒干后成型,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经现场勘察,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口。3.反映联兴建材违法占地问题。经河东国土资源分局调查核实,联兴建材所用土地归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临沂市分校(隶属市农业局管理)所有,批复面积为22.8亩,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日。由于农广校未能完全利用该宗土地,2016年,联兴建材临时租用其中的5亩空地用于生产建材,属改变用途使用。因市农业局和河东区政府已向市政府申请,将该宗土地收归市政府,其租用协议已提前解除,国土部门已责令联兴建材退回土地。4.反映联兴建材没有环保手续问题。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已责令立即停产。5.反映向当地12345多次举报,没有得到处理问题。日,接到举报后,河东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宏达建材因市场原因已于2016年4月全面停产;对联兴建材,当场责令该企业停产。日,对联兴建材采取了强制断电停产措施。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市热线办,按程序处理。8月8日,河东区组织区热线办、区电视台进行后督查时,未发现联兴建材再生产。
日,河东区组织人员将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作为“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烟台市牟平区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常排放黑烟,工厂周边气味很大,有噪声污染,罐车进出厂时扬尘很大。
大气、噪声、扬尘
1.反映“经常排放黑烟”的问题,不属实。经查,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牟平区留德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主要从事润滑油加工销售,企业环评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现有2台燃煤锅炉,1台燃油锅炉,均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因该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禁燃区范围内,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8月19日,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规定标准。该公司已签订合同,新上天然气锅炉,替代原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2.反映“工厂周边气味很大”的问题,属实。该公司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措施进行了收集和处理。牟平区环保局于日委托中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厂区附近存在异味问题。3.反映关于“噪声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牟平环保局监测人员已分别于日夜间、21日昼间,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经监测,厂界环境噪声符合规定标准。4.反映“罐车进出厂时扬尘很大”的问题,属实。位于该公司厂门口东西100米水泥道路上存有浮土,罐车经过时,有轻微扬尘情况产生。
1.要求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对易产生噪声的工段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3.要求该公司对厂门口采取定时进行清扫、喷淋等措施降低扬尘排放。
烟台招远市滨河花园小区1号楼楼下有四家烧烤店,油烟很大,晚上经营到凌晨一两点,影响楼上居民。多次向12345城管部门和小区物业反映,一直没解决。
1.“滨河花园小区1号楼楼下有四家烧烤店,油烟很大,晚上经营到凌晨一两点,影响楼上居民”问题:四家烧烤店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并开启了净化装置,现场油烟仍然较大,主要因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造成的。另外,经与滨河花园和平物业核实,四家烧烤店经常经营到凌晨一两点,确有噪音影响楼上居民休息问题。2.“多次向12345城管部门和小区物业反映,一直没解决”问题:2017年以来,城管大队仅接到过1起民生服务中心(12345)的转办件,接报后,城管大队立即开展检查,进行规范整治。
1.对四家烧烤店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整改。2.对全市烧烤摊位实行网格化管理,进行不间断巡查,全面予以规范整治。
临沂市蒙阴县垛庄镇黄仁水库的管理人刘某某向水库内撒化肥,影响到当地的饮用水。
1.垛庄镇黄仁水库管理人刘某某向水库内撒化肥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黄仁水库位于蒙阴县垛庄镇西山角村村南,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供水等用途于一体的中型水库,向垛庄镇供水厂输送原水,提供周边13个村的生活饮用水。刘某某是蒙阴县黄仁水库管理所所长。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网箱,在相关区域也没有发现化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质。通过询问了解,水库放养的是花白鲢鱼,是允许放养的,花白鲢三年一周期循环放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该鱼类属滤食性生态养殖鱼类,具有净化水质功能,无需进行投食喂养,没有投放化肥饲料等物质的必要。蒙阴县水利局对环库村庄进一步走访调查,受访人一致表示未见过刘某某向水库投放化肥和其他物质的行为。2.影响到当地饮用水的问题。垛庄镇供水厂每天对水源水和出厂水检测,蒙阴县疾控中心、蒙阴县环境监测站、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对相关区域7个点位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总体正常,所检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威海市文登区上海豪庭小区,附近有刺鼻气味,怀疑是周边的工厂排放的。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办案工作人员在现场没有闻到刺激性气味,本着对投诉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走访核查部分住户,反映以前偶尔闻到刺激性气味,怀疑可能是距该小区东部直线距离约6km的迪素药业排放异味。各相关部门又对迪素药业(迪沙集团控股的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查该厂因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超标,已于8月3日被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厂区没有进行生产活动,现场只能略微闻到污水处理设施所散发的气味,因此排除该企业排放可能性。下步,一方面加强对迪素药业的监管,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公司恢复试生产后外排废水、废气稳定达标,同时,安排环保专业人员对该小区周边开展夜间拉网式排查,不断扩大排查半径,分时段对小区空气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企业超标排放或非法倾倒产生异味的废物影响空气质量,将立即依法严肃查处。另一方面,挨家挨户走访调查,通过发放明白纸、刊登宣传栏等方式,鼓励小区业户协助监督,如再闻到类似气味,马上联系区环保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申厂社区,开发区所有的企业都向郭林沟排污水,导致自己的鹅死亡。县环保局、社区领导已落实,但未解决赔偿。
1.经沿郭林沟排查,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内只有江南化纤、南方化纤、华宝食品等3家企业向郭林沟排水。2.群众反映的死鹅问题发生在日-29日期间,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申厂社区养殖户申某某反映其养殖的鹅陆续出现死亡。郓城县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现场调查发现,附近群众利用郭林沟水灌溉小麦时有少量跑水迹象,流至养殖棚旁水沟内,但水未流到养鹅池塘。经检测,郭林沟水质达到灌溉标准,江南化纤、南方化纤、华宝食品外排废水达标。没有证据证明死鹅与郭林沟水质有直接关系。环保局执法人员建议申某某请畜牧兽医专家对死鹅进行技术解剖鉴定,确定死亡原因,但至今未见到鉴定结论。3.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专人正在协调解决死鹅赔偿问题。
8月25日,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该养殖户已达成赔偿协议,养殖户申某某表示满意。
淄博市张店区远景花园东门有5个饭店,前几天向督察组投诉后,现在在饭店房顶建立了5个烟囱排烟。居委会、城管局、食药监局称:净化设备已装好,可以开业。要求饭店搬迁。
1.该投诉与第二批32号为同一事项投诉。2.关于反映“饭店房顶建立5个烟囱的问题。”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的要求,达到检测数据采样需要建立。3.关于反映“居委会、城管局、食药监局称:净化设备已装好,可以开业”的问题。日上午,房镇镇政府联合城管、食药监等部门以及远景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远景居委会召开16、17号楼1、2、3单元住户座谈会。会上,向住户通报了5家饭店的整改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物业公司出示了5家饭店所在的沿街房系独栋营业房的证明。同时向住户告知,待5家饭店各项手续齐全、油烟噪音检测合格,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住户坚持要求饭店搬迁。
8月21日,5家饭店工商、环保、食药监手续均已办理。8月22日检测公司将出具油烟检测结果,随即进行噪音检测,待两项结果出具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5家饭店达到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营业;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关停。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05号龙泽书院小区南边、靠近牟家村的半山腰上有一个砂石厂,破坏山体,噪音很大,还有很多渣土车,并且扬尘污染严重。8月17日投诉后未停产,破坏山体。
噪声、扬尘、生态
投诉人反映的砂石厂是崂山区利博鑫建筑工程处,位于中韩街道牟家社区东山和沙子口街道南龙口社区交界处。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该石子加工厂破坏山体开采进行石子加工的问题。该石子厂自8月15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近期,南龙口社区正在拆迁,现场有沙土清运车辆经过,造成扬尘。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已将运输车辆号码告知龙泽书院小区物业,便于群众监督。
1.由中韩街道办事处研究石子厂拆除搬迁工作,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已委托振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场评估;2.由区城管执法局设置固定执法岗亭,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并在南龙口社区设置1处限高杆,杜绝运输车辆通行;3.通过交警设置的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对该石子厂周边运输建筑废弃物和散体、流体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每晚(晚11时至次日6时)在重点道路上行驶的大型车辆进行筛选,找出存在驶入禁行区域等违法行为的渣土车辆,及时录入违法系统。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望口山村东侧,村主任开设石子厂,开山采石、晚上作业噪声扰民,破坏生态,运输车压坏村里的道路。现临时安装防尘设备,应付检查。要求督察组现场落实。
生态、噪声
1.转办件所提石子厂名为平阴云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环保验收手续(平环验登〔2011〕46号)。该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用于生态修复。5月23日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已将其列入整改名单,县环保局以生态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于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进行停产整顿。该企业停产整顿之前有时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现象。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已完成安装防尘网、对破碎环节进行封闭、安装除尘设备、制作密闭储料仓3个、安装喷淋设施、改造洗车平台等整改,购置了洒水车一台、简易道路清扫车一台,厂区道路硬化完成60%。2.经核查,望口山村内道路是连接安城镇北部12个村的主干道,于2005年建成,来往通行车辆较多,目前部分损坏,但不能确认道路损坏完全由该企业运输车辆造成。
平阴县政府责成安城镇政府、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8月底完成整改。
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时,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
水、大气、其他
市规划局对已审批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详细梳理。区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梳理清单开展调查核实,确定存在占压路边绿化带情形的房地产项目有绿地滨河国际城D-2地块一期、滨河新苑公共租赁住房、银丰公馆项目等41处,现已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成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41处存在占压路边绿化带情况的开发项目进行查处:1.责令40家开发项目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占压规划绿地、绿化带的情形责令恢复。2.立案处罚1起。历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天泰项目中心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5万。3.截至8月24日10时,开发项目已整改完毕12处,正在整改的29处;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导,确保9月8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朱里一村:1.村周边有多家无纺布厂,环境脏乱差,废气、污水外排。2.乡村管理差,小工厂容易隐藏,监管不到位。3.有的企业反映了问题,只是临时应付检查,之后恢复污染。请督察组督查。4.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时,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
大气、水、其他
1.朱里一村周边确有多家无纺布厂,主要是以服装厂加工后的边角料为原料,通过物理手段加工成无纺布,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原材料性质,不燃烧、不加热、不使用化学试剂、不使用水,不存在排放废气、污水现象,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所以,反映“废气、污水外排”的情况不属实。大部分无纺布厂管理较为规范,环境卫生较为整洁,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原材料和产品码放不整齐、脏乱差的现象,已当场责令企业整改。反映的“村周边有多家无纺布厂,环境脏乱差”问题部分属实。2.朱里一村虽有多家无纺布厂,但主要集中在村北、村西,与居民区有明显区分。近年来,朱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朱里一村村“两委”不断强化对无纺布厂的监管力度,对无纺布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确保监管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不留死角。3.今年以来,共收到5件反映朱里一村无纺布厂环保问题的信访案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并进行了回访,信访人均表示满意。对于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寒亭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环保、朱里街道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执法,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4.反映“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时,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问题,经多方查证,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对发现的企业存在原材料和产品码放不整齐、脏乱差的现象,责令企业整改。下一步将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查处,决不允许边生产、边污染情况的发生。同时,责成朱里街道加强对企业的引导,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
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大瓦农场有一家中联水泥厂,2012年8月-2017年4月,每年开山炸石,都会砸坏举报人的果园,未赔偿。镇政府多次查处未解决,要求赔偿。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为817-66的案件。1.经核实,该公司爆破采用国内先进的中深孔挤压式爆破,不存在石块飞溅现象,但因震爆影响,确实存在偶发性滚石现象,造成投诉人财产损失。2.针对投诉人多次举报,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处理问题,信访人多次到梯门镇党委政府反映,镇党委政府领导都进行接待和协调,但因其要求赔偿820万元的赔偿额与企业赔偿方案差距太大,故一直未达成一致。
本件为重复投诉,处理和整改情况同编号为817-66案件。1.现已要求该公司清理松动浮石、设置防护网,彻底避免滚石滑落。2.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客观公正赔偿方案,尽快解决经济纠纷。
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潘井村北边有一家铸造厂,晚上作业,烟气呛鼻,污染严重。
群众反映的铸造厂为曹县青岗集镇青北机械厂,8月20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中。该企业自日因没有订单、效益不好停产,至今未生产。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高柱村养殖户反映,当地政府要求关停,环保、畜管部门要求整改,说法不一。举报人:1.咨询以哪个部门的说法为准,2.要求解释为什么限养区要“一刀切”。
1.基本情况。涝坡镇高柱社区共有东高柱前村和北高柱村,东高柱前村343户、948人,养殖专业户13户,家庭散养户107户,该村区域及外延500米全部为限养区。北高柱村785户、2015人,养殖专业户7户,家庭散养户123户,该村小学外延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其他区域为限养区。2.当地政府要求关停,环保、畜牧部门要求整改,说法不一,咨询以哪个部门的说法为准的情况。日莒南县下发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莒南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办字〔2017〕33号)规定:“10月31日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区域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便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制定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6月30日前,全部按标准建设三级以上沉淀池、沼气池等设施,严禁养殖废水外排,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对养殖场、户是否关停或整改,按是否位于禁养区、养殖规模情况,或在非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是否达到粪污设施整改要求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相关部门的答复以该文件为准。3.要求解释为什么限养区要“一刀切”的情况。涝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一户一策,没有搞一刀切,没有强拆一户。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做到先清栏后拆除;对禁养区内的家庭散养户、非禁养区的养殖场、养殖户在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保证不外排的前提下,允许养殖。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不准新建养殖场、专业户,在适养区内对不符合国土、规划、建设等手续的也不得建设。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龙山路北头有一家泉华包装公司,公司东南角的车间有三个排气筒排无色废气,无风时塑料烧焦的味道很大(尤其是冬天)。投诉人要求环保局确认废气各项指标是否达标。
1.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环保手续。2.该公司东南角车间上方存在3处排气筒;在车间生产时,会产生热气排出,日青岛中一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查看时,未闻到塑料烧焦味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责令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加装VOCS治理装置,目前已和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9月2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工作。2.为了让周围群众放心,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将于8月25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岛中一检测有限公司)对排气筒无色气体进行检测并及时公开检测结果。3.济南市环保局对其未加装VOCS收集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环听告字[2017]第J201号),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单位停产整顿。目前该车间已处于停产状态。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郭里集乡,后小湾村有一家康发食品加工厂,黑色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有臭味直接排到厂旁边的水沟。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1.枣庄市康发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评手续,已于2017年6月对主要生产设备和锅炉进行自行拆除,现场仅剩两台包装机和废弃纸箱等杂物,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现场未发现黑色粉尘。2.经核查,区、镇环保部门和网格化平台等渠道均未接到对该企业的环保问题举报。日和日,西王庄镇环保所曾两次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完善相关手续。
1.8月20日夜,西王庄镇党委、政府组织了镇环保、城管执法、食药、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该企业尚未拆除的部分设备实施全面拆除,对厂房和院内废弃的纸箱等杂物进行了彻底清理。2.8月21日3:00,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1.济南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或七贤街道办事处)的展东村,有一个双峰山公墓,2013年确定为非法公墓,现在还在开发出售,破坏山体、植被。市中区国土资源局已下发处罚决定,未执行。2.济南市中区阳光新路石方峪隧道往南,约有1500米-2000米,山体被破坏,没有植被,刮风时扬尘严重。
生态、扬尘
1.双峰山公墓位于党家街道办事处展东村,1997年经省民政厅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征用展东村土地19.9亩建设。2009年,该公墓取得山东省经营性公墓合格证。2014年,该公墓因超规模建设,市政府要求其完善用地手续,自此停业整顿。2.通过调取市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定此处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内,不存在毁坏树木情况。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8年、2013年依法对济南双峰山公墓违法用地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58.02万元,济南双峰山公墓已缴纳全部罚款。3.日,济南市民政局向济南市政府请示完善济南双峰山陵园土地手续。日,济南市规划局复函同意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分期征收范围。目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已将该公墓征地卷宗上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正等待批复。4.中海国际第四社区西侧山体为大北山,该山体东麓20年前陆续开办采石场,2008年前后该处多个采石场被关闭,留下了破损山体,位于党家街道办事处辖区,长约700米。该处破损山体已列入整治计划。由于该处长期裸露,刮大风时易产生扬尘。
1.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办事处、民政局、国土局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擅自违法施工,严禁墓地交易行为。积极协调对接省、市国土及民政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公墓管理规范。2.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市中分局于日对7万余平方米裸露山体再次进行了覆盖,扬尘得到抑制。同时,由山东省物化探勘察院进行研究论证,日前制定完成山体整治方案,随后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开始整治工程。
济南市槐荫区经三纬八278号楼,居民楼下餐馆油烟扰民严重。
1.转办件中提到的楼号为经三纬八路278号楼房建筑不存在。经三纬八路278号名为新业宾馆,位于该处一栋五层商住楼内,新业宾馆其一、二层,三层以上为住宅。该宾馆未经营餐饮,不存在油烟问题;2.转办件反映的油烟问题,系经三纬八路280号的临沂炒鸡和老渔翁鱼馆两家个体餐饮经营户造成,其与新业宾馆属同一幢楼,位于一层,此处二层以上为住宅,与居民楼层紧邻,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油烟问题。
槐荫区政府责成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下列措施:1.8月19日,向临沂炒鸡、老渔翁鱼馆下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并自行拆除经营设备设施;2.8月20日,临沂炒鸡、老渔翁鱼馆两家餐饮单位落实停业要求,拆除经营设备、清除店内物品,8月23日已彻底关停取缔。
烟台莱州市,从莱州市去三山岛路上,距离三山岛还有2公里处,有一家烟台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晚上生产,氨水味太大,曾向莱州市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回复废气达标排放,举报人表示怀疑。
1.“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应为“烟台三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主要生产硫酸镁、氨基磺酸,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但未验收。2.“烟台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晚上生产,氨水味太大”问题,该企业的生产原料为氧化镁、硫酸、尿素,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也不产生氨水,但生产时有异味。在全省化工行业“三评级一评价”中,该企业环评为“差”评,已于日停产。接到上级转办案件后,执法组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车间、库房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3.“曾向莱州市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回复废气达标排放,举报人表示怀疑”问题,2016年莱州市环保局曾接到过群众举报。为此,日,莱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锅炉烟尘、废气进行了检测,均符合标准;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进行污染物检测,检测硫酸雾指标(环境空气、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3个类别,共52个数据)无异常。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无废气排放。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日,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莱环责[2016]8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硫酸镁、氨基磺酸项目生产。日,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莱环罚[2016]89号),对其硫酸镁、氨基磺酸生产项目投入生产,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行为处1万元罚款。日,企业停产,环保局已经责令企业对污染处理设施规范提升,确保无异味产生。
淄博市张店区义乌路美达世纪华庭小区,沿街饭店噪声、油烟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
噪声、油烟
该投诉件所反映的义乌路西侧,张店美达世纪华庭小区沿街房为商业楼,曾反映过,但整改不彻底。该处共有11家饭店,部分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未正常使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上述11家饭店停业整顿。2.责令11家饭店15日内完善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烟台招远市阜山镇有一家大圆顶选矿厂,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很简陋,未处理的生产污水一部分排入小鸿沟,一部分因市政管道破碎流到地里。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未予处理。
1.“烟台招远市阜山镇有一家大圆顶选矿厂,环保手续不齐全”问题:日,招远市环保局向烟台市环保局报送了大圆顶选矿厂项目备案转报意见,因厂址位于自然保护区,12月8日烟台市环保局答复不予备案,故企业环保手续不全。2.“污染防治设施很简陋”问题:大圆顶选矿厂配套建设了3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尾矿砂集中收集设施、尾矿废水收集回用系统,根据原现状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这些设施能够满足污染治理要求。3.“未处理的生产污水一部分排入小鸿沟,一部分因市政管道破碎流到地里”问题:大圆顶选矿厂日常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和废水回收池处理后,全部泵回选矿工艺循环利用,不外排。大圆顶选矿厂距招远市阜山镇人民政府驻地1.9公里,厂址不在小城镇范围内,不存在市政设施管道。4.“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未予处理”问题:招远市于日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阜山镇政府于日责令阜山镇大圆顶选矿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停产后,阜山镇政府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其进行停产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日,阜山镇政府对大圆顶选矿厂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了查封。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督导大圆顶选矿厂严格执行市政府停产决定,并实行不间断、不定时、高频次巡查,确保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8月21日下午已开始对大圆顶选矿厂主要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全面清理厂内原料金矿石。3.责令大圆顶选矿厂抓紧履行尾矿库闭库程序,完成闭库后,立即开展生态修复。
烟台莱州市虎头崖镇丁家村东南方向有一家工业园:1.园内企业排放废气。2.园内有一家彭州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线路板,排放含盐酸的废水到村东小河内,污染地下水。3.村南上千亩耕地,村里卖给开发商但未开发,闲置后成了生活垃圾厂,土地承包权已超过国家承包期。
水、大气、垃圾
1.丁家村工业园是2001年起,陆续由神亚自动化、鹏洲电子、通商机械、泰宇管桩4家企业在虎头崖镇丁家村自发形成的聚集区。其中,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有废气产生。公司产生的废气全部经回收系统回收后,引入废气回收焚烧炉焚烧后高空排放。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废气检测,6项指标均合标。日,莱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区域东西南北4个方向,共采集4个空气样本。通过检测分析,臭气指标符合标准。2.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不生产线路板,生产原料及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也不产生盐酸。企业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全部打入有机热载体锅炉内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对外排放。日,莱州市环保局在企业西侧河道采集地表水样本1份,在丁家村南水井和丁家村东水井采集地下水样本2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分析,地表水12项指标、地下水11项指标均符合标准。3.信访反映地块位于虎头崖镇政府大街以东、寅祥门大街以南,拟建设胶东汽车城项目,面积共278.2亩,共分4块:地块1为工业用地,面积98.95亩,土地证号为莱州国用[2015]第080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崔某某;地块2为工业用地,面积21.57亩,土地证号为莱州集用[2000]第0107号,属丁家村集体土地;地块3于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40亩;地块4为丁家村集体土地,面积117.68亩,承包期至2044年,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二轮延保期限。由于围挡外墙破损,现场存有部分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约5立方米,情况属实。
1.8月21日上午垃圾已清理完毕。2.8月26日上午召开丁家村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依法按程序纠正地块3承包期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二轮延保期限问题。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北城里村南,有一家养殖场,排放污水、粪便、废气。
水、大气、垃圾
该养殖场占地约0.5亩,属禁养区,有2个简易养殖棚(其中1个已于2016年5月停养),棚体面积约330平方米,存栏45天崽猪110头。有2个简易储粪池,未覆盖,棚体和简易储粪池防水效果差,加之8月12日暴雨造成污水、粪便外溢,并且现场存在难闻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该养殖户现有110头崽猪已全部出栏、出售完毕,养殖棚体及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清运完毕。简易储粪池内的粪便已用抽粪车全部清理运走,用生石灰进行了消毒,并将储粪池用土填平。
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一区5号楼西头,济南公交总公司东墙内侧有一个大规模的鸽子房,扬尘、噪声扰民,粪便臭味刺鼻。
噪声、垃圾、大气
鸽子房所在地为甸柳新村一区5号楼4单元203室西侧,户主为巩某某。鸽子房面积约10平米,饲养40多只食用鸽,臭味来源于鸽子粪便且存有鸽子叫声扰民现象。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该处属于禁养家畜家禽区,饲养食用鸽属于违法行为。
8月20日,历下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2770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8月21日甸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对违规鸽舍已实施拆除。
济宁市梁山县:1.东环路有一家味精厂,污水直排。2.马营镇,镇肾病医院南侧,有一家化工厂,污水直排。举报人担心污染地下水。
1.东环路味精厂: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味精厂为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项目经山东省环保厅鲁环审【号批复,济宁市环保局济环验【2015】20号验收。污水处理站环评批复为5000t/d,实际建设处理能力10000t/d,处理后的废水一部分回用作循环冷却水,剩余部分排入梁山县污水处理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生产废水分为高浓度和中低浓度废水两类,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经提取菌体和硫酸铵后,剩余尾液作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全部回收利用;中低浓度废水主要为浓污水蒸馏水、生产冲洗水和生活废水,通过自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降温循环水,剩余少部分排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014年以来,梁山县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多个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并由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未发现数据超标等异常现象。该公司于8月22日委托第三方对任庄村、前码头村、108水厂、菱花厂区化水车间、3#水井、4#水井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现象。2.马营镇肾病医院南化工厂:经调查,马营镇肾病医院南侧有4家企业,分别为山东大化肥业有限公司、梁山水浒石棉制品有限公司、梁山浪漫樱花服装公司和中稀天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前三家企业不涉水,中稀天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不属化工类企业。该企业分离混合碳素稀土生产永磁原料项目,2010年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号)。2012年12月,项目变更为回收处理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2012]79号),2014年12月由梁山县环保局验收(梁环验[2014]13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企业生产废水主要由萃取车间、沉淀洗涤车间和反渗透车间产生,每天约100立方,进入总废水池,采用中和-聚铁、芬顿-砂滤工艺,处理后通过罐车转运到梁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该企业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2方,通过化粪池后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马营镇肾病医院南有一条东西方向灌排水沟渠,沟内有少量积水,主要是周边村庄及学校排入的生活污水和雨水,调查人员对沟内污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1.43倍(标准为1mg/L)。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杨屯村、卢里村、中稀天马厂区、辛兴屯村、马营社区地下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除硬度等指标超标外(当地水质偏硬),基本符合国家标准。
1.责成梁山县环保部门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对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督导,并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切实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意愿,接受群众监督。责令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做好运行管理记录,对全厂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2.责成梁山县住建局和马营镇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整改措施,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将周围村庄和学校生活污水收集接入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泰安肥城市边家院镇、汶阳镇有多家石膏粉厂,使用燃煤锅炉,24小时排放烟尘、粉尘,向市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搬迁。
1.信访件提到的“使用燃煤锅炉”,情况属实。汶阳镇有5家石膏粉厂:肥城鑫佳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泰安鑫国石膏建材有限公司、泰安金合石膏科技公司、肥城市盛隆石膏建材厂、肥城市三和石膏建材厂,均使用燃煤锅炉或炉窑。边院镇有2家石膏粉厂:泰安泰鑫建材有限公司和肥城市宏成建材厂均使用燃煤炉窑。2.关于信访件中提到的“24小时排放烟尘、粉尘”问题,经调查以上单位使用的燃料均为煤炭,反映使用燃煤锅炉,排放烟尘、粉尘问题属实,每个企业都存在,只是程度不同。其中4家改为天然气,2家进行提标改造,现正在实施。其中肥城市三和石膏建材厂环保未验收长期生产,违反“三同时”制度。3.关于“向市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近三年来,收到群众反映肥城宏成建材厂污染问题3次,泰安金合石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次,泰安鑫国石膏建材有限公司1次,肥城市环保局均作出处理,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烟气达标后排放。4.要求搬迁问题。经核实,边家院镇、汶阳镇石膏粉厂均符合土地政策,非“散乱污”企业,要求企业搬迁,依据不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责成汶阳镇、边院镇环保办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粉尘外排等污染环境现象;2.汶阳5家石膏粉厂已全部停产,针对肥城三和石膏建材厂未经验收生产的问题,日对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万元,同时实施了停电措施。3.边院镇2家石膏粉厂今年3月份已要求停产整治。泰安泰鑫建材有限公司虽处于停产拆除状态,但该企业存在债务纠纷,目前强制实行“三清”不具备条件;督促肥城市宏成建材厂加快改造进度,设施治理完成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4.已对汶阳镇、边院镇政府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57号,城建局宿舍1号楼5单元301户,私盖违章建筑对外出租,租户将生活污水、粪便随意倾倒在院内。街道不予拆除,表示不满。
转办件中提到的和平路57号为市城建局宿舍。1号楼北侧确有居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共计10间,130余平方米。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处违章建筑列入第三批第三部分拆除计划。7月12日下达了拆除通知,张贴了拆除通告,要求涉及7户居民自行拆除,但至今仍未开始拆除。转办件反映的5单元居民确实将该处违章建筑对外出租,因该违章建筑无下水管道,租住户确实存在对外泼洒污水现象。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东街道办事处对违章建筑实施拆除,截至8月22日,违章建筑已清除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阳光100小区F区11号楼3单元,地下一层西北户,有人饲养大型犬,在地下室安装排风扇,产生噪声并排出异味。
大气、噪声
民警在阳光100小区F区11号楼3单元地下一西北户只发现有狗笼子,未发现狗。房主称因周围群众反映扰民,其在地下室饲养的拉布拉多犬,已于日送往老家。
该业主已自行将饲养犬只送往老家,并且保证以后不再做违反《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行为。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春和景明小区一期2号楼东侧紧邻青银高速,交通噪声扰民,政府要安装隔音板,工作人员称只安200米,那么2号楼安装不到位。
春和景明小区2号楼位于小区东侧,距离青银高速公路约80米。“路建在先、房建在后”,该小区建成于2012年,青银高速(青岛段)建成于2000年。2017年7月环保李沧分局噪声监测,所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超标。经现场调查核实,目前李沧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正在组织实施春和景明小区增设声屏障工程,按照设计,该处设置声屏障的起点为青银高速(青岛段)K6+618,由此起点向北设置,长542米。春和景明小区2号楼位于声屏障设置起点处向北约80米处,声屏障已完全包含2号楼区域。
市交通运输委8月14日下午组织专家论证会,原则同意设置隔声屏障;8月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增设声屏障542米;李沧区虎山街道办事处代表李沧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已分别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李沧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有效工期45天,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声屏障的设置。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洪山公园,洪山西侧山坡:1.有人放羊啃食植被,破坏生态。2.搭建活动板房,堆放废弃的建筑设备。向12345投诉,洪山公园管理差、城管中队回复均称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生态、垃圾、其他
1.窑头村村民汤某饲养山羊10只,平日进入西侧山体放羊。2.洪山西侧山坡有3处院落,其中一处为区园林局拆违建绿综合整治工程临时用板房;另两处为窑头村村民汤某多年前在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民房,属于违法建筑,街道办事处已将其纳入全市拆违拆临第三期分类处置。3.接到12345投诉后,街道和执法中队队员回复时存在语言不妥情况。
1.对于放羊啃食植被问题。姚家街道办事处联系窑头村村民核实具体责任人,于8月22日完成对该处饲养家畜的清理。2.拆违建绿综合整治工程临时用板房将于2017年11月工程竣工后,即时拆除。另两处违法建筑将依据全市拆违拆临第三期拆除任务台账认定结果执行。3.关于洪山公园管理问题,区园林局将按照规范和标准实施管理。4.做好群众投诉回复技能培训,强化教育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镇北程戈庄中心大街北头,有一个电子磅,在电子磅西北角100米左右,有一家生产泡沫颗粒的工厂,夜间生产,废气呛人。
投诉人反映的生产泡沫颗粒的工厂,位于上马街道北程社区西北侧,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0米,于2017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该加工点未办理工商、环保等审批手续,未注册厂名,利用夜间时段电费价格便宜擅自从事泡沫颗粒生产,排放废气扰民情况属实。
8月20日晚,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公安分局、区安监局、上马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加工厂主要电源设备进行查封,对其违法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8月21日,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潍坊市寒亭区固堤街道办事处:1.虞河下游(固堤街道部分)水污染严重,上游有造纸厂、化纤厂污染河水。2.虞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不大,周五、周六及周日晚上污水未处理就排放。3.虞河附近为限养区,现在政府禁止养殖户在沿虞河500米之内养殖,执法单位选择性执法,举报者对此有异议。4.举报者怀疑部分养殖户与执法单位有利益输送。
1.经对虞河潘家庵断面进行采样监测,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寒亭区每天两次取样监测,近期数据记录无超标。虞河上游的造纸厂、化纤厂分别为恒联浆纸有限公司和恒天海龙公司,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虞河。经查阅其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经监测,恒联浆纸和恒天海龙两家企业外排废水COD浓度分别为403mg/L、439mg/L,氨氮分别为1.93mg/L、4.39mg/L,悬浮物分别为123mg/L、200mg/L,未超过排放标准限值。2.虞河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执行一级A标准。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厂近期的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该厂污水排放口采样监测显示,外排污水COD浓度为38mg/L,氨氮为1.06mg/L,悬浮物为8mg/L,未超过排放标准限值。3.根据《寒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规定,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包括虞河主河段两侧外延500米内的区域。固堤街道在排查摸底基础上统一造册,动员鼓励养殖户提高环保意识和大局意识,做通一户搬迁关闭一户,并未存在选择性执法。4.对于在限养区范围内不适宜继续养殖的,动员养殖户停养。同时划定适养区,引导从事符合条件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和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烟气大,怀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举报人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确认两家公司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1.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问题。(1)关于“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烟气大”的问题。经调查,临沂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刘某。该企业有高档内墙砖生产线2条,废气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临沂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通过调阅日-8月19日在线监测烟气排放量历史数据和季度比对检测、监督检测报告,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版),烟气日排放量均值低于产能行业排污系数折算排放量,属于正常排放量范畴。日,经现场检查,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的问题。(2)关于“确认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各项指标是否达标排放”的问题。日18时至21日3时,临沂市环境监测站依据申请指派第三方监测公司(临沂市中衡检测有限公司)对临沂华伟建陶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人工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气浓度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要求。同时,调阅该企业日至8月19日在线监测数据和季度比对检测、监督检测报告,均达到上述排放要求。2.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1)关于“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烟气大,怀疑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的问题。经调查,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后观战湖村,法定代表人于某某,有墙地砖生产线3条、干燥塔3个、窑炉1条,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临沂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通过调阅日至8月19日在线监测烟气排放量历史数据和季度比对检测、监督检测报告,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版),烟气日排放量均值低于产能行业排污系数折算排放量,属于正常排放量范畴。日19时至21日4时,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有组织废气排放点主要包括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干燥塔废气配套建设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式水膜脱硫除尘,窑炉废气配套建设SNCR脱硝+碱式水膜脱硫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其中2号干燥塔于7月5日起停产检修至今,配套的治污设施同步停运(已向区环保部门报备);3号干燥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8月20日17时至22时停运检修,干燥塔同步停产。该企业其他生产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运行不到位的问题。(2)关于“确认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各项指标是否达标排放”的问题。日19时至21日4时,临沂市环境监测站依据申请指派第三方监测公司(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窑炉和1号、3号干燥塔进行人工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1号、3号干燥塔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超过《山东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
1.责令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产整治1个月,期间复测超标,将实施“按日计罚”并处停产整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规定,报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额50万元。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楼下餐饮采用大型煤气罐,油烟、噪声扰民,要求取缔。
油烟、噪声
1.海蔚广场小区(均为商住综合楼)楼下共有17家餐馆,其中7家未使用罐装煤气,不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2.另外10家餐馆因经营时间不统一,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其中6家餐馆使用罐装煤气,存在安全隐患;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
历城区政府针对存在噪声、油烟问题的10家餐馆,责成区城管执法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下列措施:1.日依法下达关闭通知书,要求其5日内自行清理生产经营设备,停业关闭,8月24日,均已落实停业。2.逾期未落实关闭取缔要求的,将于8月31日至9月7日依法进行取缔。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今朝建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生产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厂区内的井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举报人认为该企业煤气发生炉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更换。
1.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今朝建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的问题。举报人所反映的临沂今朝建陶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法定代表人杜某某,实际控股人李某某,建有地板砖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地板砖。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的全部生产污水为干燥塔脱硫废水、窑炉脱硫废水、地板砖磨边废水和煤气站含酚废水。其中,干燥塔脱硫废水、窑炉脱硫废水、地板砖磨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置换废水用于球磨工序、碳磨工序,不外排,且需补充生产用水;煤气站产生的含酚废水,全部回用于水煤浆炉配煤焚烧。从调查的情况看,不存在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的问题。2.关于“生产污水通过厂区内的井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企业共有水井2处,分别位于厂区南侧和北侧。井深均为170米左右,厂内及厂外周边均无排污痕迹,均未发现通过暗管、暗道向井下排污问题。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临沂今朝建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废水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关联指标为挥发酚、氰化物。日、22日,罗庄环保分局分别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两处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挥发酚指标未检出、氰化物指标未检出。从调查的情况看,不存在生产污水通过厂区内的井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3.关于“该企业煤气发生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煤气发生炉存在加煤机、煤仓、旁通阀轻微漏煤气问题。4.关于“要求更换煤气发生炉”的问题。鉴于安监部门现场调查的情况,整改合格后的煤气发生炉可以继续使用,且国家对煤气发生炉使用年限没有明文规定,对举报人更换煤气发生炉的要求不予支持。5.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在2017年1月份实施烟囱改造工程时,形成了深2米、面积约10平方米、积聚雨水深约30厘米的水坑。现场抽水排空后,发现该处底部有水泥硬化,未发现有渗坑、暗管等逃避监管排污行为。
1.对煤气发生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罗安监现决〔号),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对加煤机、煤仓、旁通阀进行维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举一反三,对全区建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同时,要求街镇、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煤气发生炉等生产设备日常检查。
青岛平度市旧店镇苏格庄村有一家养鸡场,空气、土地污染严重。
大气、土壤
1.该养鸡场全称叫青岛市九联养殖有限公司第三十五养殖场,位于苏格庄村正南距离村庄约200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肉鸡养殖,有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2.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备了清粪机、干粪棚、沉淀池,每栋鸡舍均装有9小7大16个换气扇,鸡舍场内均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的三防措施。3.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鸡粪清理不及时和运输过程中撒漏现象严重,由此产生的粪便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明显。经监测,边界周围臭气浓度超标。畜禽养殖粪便用于田间追肥属于畜牧部门认可的粪便综合利用方式,未添加其他成分,不会对土地造成污染。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针对厂界外臭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处罚2万元。2.针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产整顿,目前该养鸡场已清空6栋鸡舍,8月23日前将完成所有肉鸡清栏。3.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责成企业2017年8月底前,完成场区卫生清理、粪便杂物处理,彻底消除污染隐患;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场区绿化、硬化、雨污分流工程,进一步提升场区整体环境;2017年12月底,完成环保验收手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养殖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4.有关部门将不定时联合执法,确保企业在新的环评验收手续获批前不再生产经营。
诫勉谈话3人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段家店村南有一家皮革厂,污水流入村南、村东的沙河里,旱季味大。污水渗入河沙中,污染地下水。向区、市环保局投诉,未解决。要求取缔。
1.转办件中提到的皮革厂为济南鲁日钧达皮革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成品蓝湿皮深加工,生产牛二层绒面革产品。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公司北侧的沙河。8月2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无废水排放。2.2017年以来,长清区环保局曾两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公司偷排污水。长清区环保局于日23时,对该公司进行了夜查,发现夜间利用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随即依法进行了处理。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立案侦查
1.区环保局于8月18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2.对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于8月23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于8月25日对济南鲁日钧达皮革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15天。
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山东村(外环路上)有一家洗沙厂,离居民区近,无手续,污水乱排,噪音大。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水、噪声、其他
1.反映“洗沙厂离居民区近、无手续”的问题。经查,该洗沙厂位于苍郯路庄坞镇层山东社区山东村,离居民区约20米,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该厂业主是张某某,有1台洗沙机、1台洗沙传送机。日经群众举报,庄坞镇政府已对其进行了依法取缔。日该厂利用发电机发电私自恢复生产,现场发现生产的沙子约200吨。2.反映“污水乱排、噪音大”的问题。经查,该厂冲洗沙时抽取地下水至洗沙池后循环使用,冲洗过程中泥沙水在洗沙池满后外溢,有外排现象。8月21日,兰陵县环保局对其排污口水样进行了分析,监测报告显示氨氮数值为0.583mg/L,CODcr数值为10mg/L,未超过《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冲洗过程中发电机、洗沙机存在噪音大的现象。3.反映“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日兰陵县环保局函告兰陵县庄坞镇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对该洗沙厂予以彻底清理取缔,8月9日,庄坞镇政府组织环保所、供电所、层山社区联合对该洗沙厂采取强制断电,动用机械将沙子全部铲平,责令其限期将生产机器拆除。8月19日晚,该洗沙厂用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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