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房子可以继承吗上没有房子了,能不能办宅基地房子可以继承吗确证?

我家的宅基地被人家造了房子,怎么办
我家的宅基地被人家造了房子,弄得我们自己没地方盖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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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为您服务您好,我是赢了网法律顾问,希望能为您排忧解惑。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您可以先与对方向协商,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持相关的证据材料到乡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依然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持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如果您希望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本案,可以点击本页面的”我要打官司“提交案件,我们系统将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匹配对应的律师,并鼓励多位专业律师针对您的案件 提供进一步法律意见和分析。希望我的答复能解决您的疑问,并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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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及理由:1998年古邳电影场土地登记时,有意隐含掉土地相邻户主陈建中,捏造西邻为陈建国。未经西邻指界编造相邻四至界址清楚,从而侵占陈建中部分宅基,1999年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对古邳电影队土地登记范围审核,便批准颁发了“睢字国有1999第40065号土地证”
。直到2004年陈建中发现电影队在陈家老屋下挖沟时,才知道颁证的侵权行为。查看电影队全部地籍登记资料,多处造假违规,完全是采取欺骗和伪造土地登记资料而获取的土地使用证。下面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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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8-11-14 20:57
证据一说明:古邳镇旧州村七组村民陈建中,现83岁,祖遗宅基地与古邳电影场紧邻。见宅基证清楚标明:陈建中的宅基与电影场土地相邻、是电影场西邻的合法户主。
发表于:08-11-14 21:11
&&[第2版 11-14 21:11]
证据二说明:古邳电影场1998年土地登记时,其中关键
“附图栏、四至栏、宗地指界栏和土地审批”中有意隐含西邻户主陈建中,捏造西邻户主和指界人是陈建国,而陈建国本人从未给电影场指界确认。因此电影场躲避相邻户主陈建中指界,编造西邻界址清楚,将陈建中的部分宅基和院墙登记在电影场范围内。而相邻宅基户主陈建中却毫不知情。查古邳电影场土地登记申请资料中&陈建国&签名全是登记人笔迹、是明显造假!见以上原件陈建国笔迹比对。
发表于:08-11-14 21:12
&&[第2版 11-14 21:12]
在看他们的违规过程!
证据三说明:1、土地登记程序是先进行相邻四至界址及土地范围确认,然后才有权属调查结果。从国土局土地审批资料《地籍调查表》和《界址勘查表》看到:调查人已在1998年11月20日填写出权属调查结果,又在98年12月10日,即20天后造假相邻四至签名补办界址勘查确认。
2、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栏根本无人审核签字,证明根本没有人现场查勘核实,属明显造假。
3、调查人权属调查意见写明由“县档案提供”土地面积,查看古邳电影场地籍登记及国土局审核所有资料,根本没有此事,又是明显造假。
发表于:08-11-15 09:34
发表于:08-11-15 11:48
别着急、再看他们土地登记是如何造假的!!!
证据四说明:古邳电影院在申请报告时注明其土地范围“座落在福利村,实占面积南北40m、东西20m,计800O,折面积1亩p分”。并经镇政府和旧州村委会(原福利村)核实确认。而在土地登记时未经镇、村确认核查,编造土地座落在“古邳村、面积扩大为1120O”,有意混淆土地位置,混乱相邻四至,将相邻村民宅基重复登记在电影院的土地范围内,侵占周围村民土地320O。要不是电影队后来持证强占相邻宅基建房,老百姓那里知道他们这些狗猫腻!!
发表于:08-11-16 09:25
&&& 在论土地登记造假!
&& 究其根源,主要是当初建古邳电影场时就已经占用陈家宅基,因此对电影场的土地两家长期存在争议,按规定无法土地登记。为达到长期占用目的,所以他们采取移花接木等手段造假,从而骗取土地使用证。
发表于:08-11-16 09:56
不看不知道,弄虚作假他们这是违法的!找书记!!
发表于:08-11-16 13:52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只盼深山出太阳 的话:
不看不知道,弄虚作假他们这是违法的!找书记!!...
我不同意啥事都找书记,弄需造假可向土地部门申请撤证。
发表于:08-11-16 18:53
&&[第4版 11-16 18:53]
9楼 你再看一下土地部门是怎么发证的,就知道土地部门为什么不撤证了。
证据五说明:古邳电影场土地登记报批资料,睢宁县土地管理机关根本无人签字确认。发证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给古邳电影场颁发“睢字1999第40065号”土地使用证。明显属违规颁证。
2004年我们就找到土地局,开始他们根本不承认陈建中是古邳电影场的西邻,更不承认颁发土地证违规,他们说:我们没有错,也不纠错,有本事你就告去吧!!
发表于:08-11-17 11:21
以下是引用 第9楼 行走阳关道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只盼深山出太阳 的话:不看不知道,弄虚作假他们这是违法的!找书记!!...我不同意啥事都找书记,弄需造假可向土地部门申请撤证。...
土地权属纠纷本身很复杂,应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法律途径正面解决,网上发帖容易混淆视听。搂主能够得到其他土地权利人的核心档案资料,唯一解释就是,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由法院或者律师获得。如果进入复议或诉讼,应该按照法律程序,由有权机关处理。另外,搂主公开其他土地权利人的资料没有征得起相关部门和土地权利人同意,我认为不妥,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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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8-11-17 12:21
回百姓学法
1998年,古邳电影管理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睢宁县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国土局履行了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的法定程序;由于该宗用地为1973年开始用地,1975年古邳乡政府批准建设古邳电影院,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的规定,应当确定古邳电影管理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睢宁县人民政府为古邳电影管理站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应当是合法的。古邳电影管理站不存在采取欺骗造假土地登记资料获取土地使用证的行为。
经查阅档案,该宗地西临于2004年6月对该证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过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没有证据表明其宅基地合法的四至范围,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于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睢宁县政府的行政行为。由于西临不服该复议决定,向睢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证没有对西临权利、义务产生或将会产生实际影响,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县政府行政行为与西临也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驳回了其起诉。后西临向徐州中院和省高院进行了上诉和申诉,最终,驳回其上诉和再审申请。因此,该颁证行为已经省、市、县三级法院进行了审理,应当是正确的。
睢宁县国土资源局通讯地址:睢宁县西元府大街68号
联系电话:1&&(传真)
发表于:08-11-17 15:15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深度挚爱 的话:
土地权属纠纷本身很复杂,应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法律途径正面解决,网上发帖容易混淆视听。搂主能够得到其他土地权利人的核心档案资料,唯一解释就是,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由法院或者律师获得。如果进入复议或诉讼,...
感谢深度挚爱的关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发表于:08-11-17 15:25
感谢 &的回复。
&&& 话不说不透、理不辨不明。颁证正确不正确,把全过程说出来,大家一看就明。再此只说理、不争论,只是想把整个事情经过说出来,让老百姓都来学法知法,从而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贤达人士自有公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探讨评论!
发表于:08-11-17 15:55
再回土地局
你说:“国土局履行了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的法定程序”;以上所举证据1、2、3、4、5足以说明,申请与登记地块混乱,地籍调查伪造签名、注册登记土地机关无人审核,整个土地登记过程违反法定程序,这难道说是合法的吗?要说“睢宁县人民政府为古邳电影管理站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应当是合法的。”那就剩最后发证不是假的!
你们登记填写是县档案馆提供资料,查看过一字无有,现在又说“1975年古邳乡政府批准建设古邳电影院”,证据何在?
你们说:“古邳电影管理站不存在采取欺骗造假土地登记资料获取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那么以上那些资料都是谁造的假?不会是土地登记的人吗?反正我们没说,让大家思考吧?
发表于:08-11-20 14:38
&&[第2版 11-20 14:38]
以下是引用 第9楼 行走阳关道 的话:
我不同意啥事都找书记,弄需造假可向土地部门申请撤证。...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喔!发土地证明显是政府的事,不找县长找谁啊?
发表于:08-11-18 11:19
以下是引用 第13楼 百姓学法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深度挚爱 的话:土地权属纠纷本身很复杂,应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法律途径正面解决,网上发帖容易混淆视听。搂主能够得到其他土地权利人的核心档案资料,唯一解释就是,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由法院或者律师获得。如果进入复议或诉讼,...感谢深度挚爱的关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
从国土局回答来看,楼主所反映的案件的法律程序全部走完了吧。两级复议、县、市、省三级诉讼,应该说耗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经过县、市、省3级5次申诉庭审,楼主的上述问题和疑问,法庭都应该做出了解释,结果都是驳回搂主上诉和申请,中间也没有反复,从而可以判断出裁决结果的高度可信性,开玩笑的说这5级机关不可能全部作假吧。建议还是遵从法律裁决,履行一个法制国家法制公民的义务。如果一味执著,耗费了大量精力在这上面,也浪费了社会资源,耽误了自己青春、损失了金钱,失去了大好的机会成本。谨此建议,别无他义。就让这帖子沉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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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8-11-18 12:04
告斑竹及网游:
小百姓很早来过这里溜达,那时园子里大多是哩人趣事,清淡无闻,所以从未留下脚印。近来由于领导试水、倾听百姓心声,园内枯木逢春、带动一片火旺人气。上下互动,含盖政治、经济、民风空间无限。小百姓也想以学法用法的角度,剖析个案,给网友们提供更多的言论空间。也算给坛主已经风光的花园,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小百姓将暂借贵方一足宝地,陆续把经过晒出来,就事论事。有错无错?谁对谁错?公正自在人心中!假如能给大家带来少许启发或促进有关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和给老百姓带来的烦恼,那就算无量佛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插花、扔蛋、拍转头,本人一概接受并致谢。
发表于:08-11-18 14:08
土地部门应该直视问题,不要避讳,还事情以本来面目!
发表于:08-11-18 19:32
感谢所有人的关心!书归正传,还是还大家一个事实真相,到时各位自然就会明白结局是如何产生的。
陈建中本人一直生活在这块宅基上,至今仍然健在。古邳电影场土地登记时,“相邻四至”地界确认从未有人找其核查和指证,事情十分清楚、古邳电影场土地证就是依据部分虚假的证据和关键环节而获得。
发表于:08-11-18 19:53
&&[第2版 11-18 19:53]
2004年6月古邳电影队自恃有土地证施工建房,在户主陈建中毫不知情时,私自扒掉陈家院墙和墙角。直接在陈建中房屋山墙下挖沟,使陈家房屋地基下沉造成危房无法居住。此时陈建中才知道颁发给电影队“睢字国有1999第40065号”土地证的侵权行为。见两家西邻照片及电影队侵害事实!
发表于:08-11-18 19:54
发表于:08-11-18 20:13
陈建中向发证机关县国土局、查看电影场的土地证资料:国土局表示1、电影队西邻就是陈建国、我们不会有错。2、登记的地籍资料是由古邳镇土管所提供的。当事人找到古邳土地办,西邻是陈建中为什么填写是陈建国。他们也承认是“工作人员失误”又说是县政府发证不能改,上下相互推诿扯皮不愿纠错。陈建中向徐州提出行政复议。由于土管所有意阻挠、不给陈建中出具原始土地登记证明,行政复议中心更不到现场查看核实,根本不承认陈建中是电影队的合法西邻,就简单裁定,政府发证没错。
发表于:08-11-18 20:45
到底事实的真相如何呢?
不得而知,但是事实总归是事实,怎样才能还事情真实的面目?渴盼相关部门给一个结果!
发表于:08-11-18 22:56
实事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
发表于:08-11-19 11:24
史上强帖 非常关注,支持下
发表于:08-11-22 12:24
&&[第2版 11-22 12:24]
第一篇:行政复议
学法:《明确规定:
现身说法:2004年,当事人多次到古邳土管所要求提供陈建中宅基资料被拒绝,先是说说到底、都知道和土地局打官司,土管所决不会给老百姓提供证据的?
2004年夏,陈建中以“土地部门在对电影场土地确权时,原始平面图相邻四至造假、既不核实相邻土地使用人,也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登记资料中西邻签名全是伪造。土地证“宗地图”相邻四至混乱,办理注册登记国土局根本没有全面审核,环节上既有漏洞又有错误,已经将陈建中的部分宅基重复登记到电影队土地范围,睢宁县政府颁证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是虚假的、程序是不合法的”,向徐州市政府提出复议,并提供了房屋、宅基相邻照片以及村组证明等。
由于得不到土管所的原始凭据,造成复议中陈建中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支持。
发表于:08-11-19 13:06
&&[第2版 11-19 13:06]
& 见徐州市政府行决(2004)62号复议裁定原文:”。见国土局提供的古邳电影队的土地资料。组合图片
大家一看就明白了!他们就是依据土地局提供的这些多处漏洞、严重错误的资料得出县政府颁证合法的裁定。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们根本没有对颁证过程中多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审核,有意维护政府的错误!
其实只要勘查现场或实际调查一下,谁对谁错就全清楚了。然而他们根本不作调查。或者说他们根本不会为一个小百姓的利益而去实际调查的,所以他们说:要是都外出核查谁给我们出费用啊,“”。这样与他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这就是大家所关心的行政复议结果!
发表于:08-11-19 18:21
再次路过。
那个行政复议的真实脑袋进水了,那个材料里多少处没有人签字审核,还说发证合法,还说书面审查。就这样明显的错误都看不出来,哄老百姓的啊!!真不是东西,哈哈气不过说粗话了。要是有人把县政府地皮登记到自己范围,土地局不审核,王书记还不把鼻子气歪!
发表于:08-11-19 20:59
很关注,顶一下。
发表于:08-11-19 21:19
关注中,期待下文。
发表于:08-11-20 20:20
&&[第2版 11-20 20:20]
学法:《土地登记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一)土地登记申请;(二)地籍调查;(三)权属审核;(四)注册登记;(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现身说法:依照法律、对照政府部门在古邳电影队土地登记中的程序,可以看出:一、登记申请与实际范围不符、二、地籍调查相邻四至造假、三、调查结果权属无人审核、4、注册登记土地机关无人审核,整体登记发证五项程序四项违反法规。只有最后颁发证书“”,土地证确实盖的“睢宁县人民政府”大印。
然而政府部门一直不承认登记过程的错误,行政复议敷衍了事,根本不复查登记过程的违法,只说颁证没错。陈建中看到自己的房屋被毁坏、宅基被侵占、危房无法住,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
发表于:08-11-20 20:04
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土地相邻纠纷,只要当时的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勘丈重新确权纠正即可,然而他们官衙作风严重,麻木不仁,根本不管老百姓的利益。按照他们的话说:“要是认错那不是拿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吗?”政府的颁证行为结果给陈建中精神上身体上和经济上带来极大的伤害,让八旬老人晚年生活在痛苦之中!但是祖居百年的宅基房屋又怎能让恶人侵害,无奈之下、抱着对法律的幻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逼得80多岁老人走上漫漫诉讼之路。然而“民告官”结果又会怎么样呢?请继续关注!
发表于:08-11-21 09:27
回复 第1楼 的 百姓学法:
呵呵有趣啊,
死的人现在还活着,
但是,活着的人说他不是人,
从材料和图片看来该住户是老户人家是不会造假假的,
看来法定程序已经走完,
你已经死了,
是冤死鬼?
但是你确实没死啊,
能还魂吗?
主要是身份证明的问题!
楼主在捍卫乡村基地的问题上是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钱财啊!
佩服!支持!
发表于:08-11-21 12:48
&&&&&&&& 感谢支持!老百姓就是要把事实告诉世人。
第二篇:83岁老农状告县政府
2005年5月,陈建中被迫无奈向睢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睢宁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颁证行为侵权。请求:撤销“睢字国有1999第“40065号”土地证。并申请法院调取“陈建中宅基登记资料”。还历史以原貌、还陈家以公道。
说到这里有人问:明明是土地局的过错为什么要告县政府?
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现身说法:虽然从登记到注册的所作所为都是土地局的错,因为是代表政府行使权利,土地证书是以睢宁县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按照老百姓说法:小孩惹事找家长。所以县政府是被告,而且县长是法人,也只能把县长告上法庭。不过请放心、县长是从来不上法庭的,政府都是花钱雇律师的想找多少都行。假如真的要是王书记王县长这样清明的领导能出庭,面对土地局的混乱材料,早就要求核实纠错了,纠纷也早就化解了。可惜打了几年官司他们虽是被告,可能根本不知道还有此事。而律师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水搅得越来越浑!
发表于:08-11-21 18:43
以下是引用 第34楼 百货大楼110 的话:主要是身份证明的问题!
有人问:陈建中到底是不是电影场土地的西邻?
这个问题非常关键!究竟谁是古邳电影场的西邻合法户主,确实是本案的第一焦点。先不再作解释,还是用事实来回答吧!
&& 2005.8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陈建中以“国土局在对争议土地确权时,未认真核实相邻各方当事人,且未通知当事人到场,宗地图相邻四至错误、环节上既有造假又有漏洞,第三人持有土地证毁坏了原告的房屋。请求撤销“睢字国有1999第40065号”土地证。&& 法庭审查认为古邳电影队与本案有历害关系、依法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庭上县政府、国土局、电影队等代理人坚持:1、政府给第三人颁证正确,1998年电影队申请土地登记,古邳土管所进行地籍调查,实际勘丈及四邻签字,并经国土局审核,经政府批准颁发证书。履行了法定程序。县政府有权给电影队颁证,所以颁证行为合法。2、电影队西邻是陈建国而非陈建中,陈建中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发表于:08-11-21 19:02
回复 第36楼 的 百姓学法:
1:陈建中和陈建国是什么关系?
2:谁是原告,有土地证吗?
3:本案关键是电影院侵占了谁的利益?
发表于:08-11-21 19:19
法庭上原告出证了日睢宁县法院直接从土管所调取的《陈建中建房占地清理登记表》,古邳土管所称:这是1988年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普查登记的,是最原始的也是有效的。是后来农民领取宅基地使用证的依据。见证据六:
&&& 面对铁的证据和事实,县法院(2005)睢行初字第16号裁定书裁定:“为陈建国,而。该事实有陈建国土地使用证、陈建中原始宅基登记为证,对该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发表于:08-11-22 12:37
&&[第2版 11-22 12:37]
以下是引用 第37楼 百货大楼110 的话:回复 第36楼的
百姓学法:1:陈建中和陈建国是什么关系?2:谁是原告,有土地证吗?3:本案关键是电影院侵占了谁的利益?...
回楼上:为方便网友了解本案,再把相邻土地宗地和关系明确一下。
原告:陈建中
被告:睢宁县人民政府 &&法人:县长×××
第三人:古邳电影队&&&& 法人:王××
&& 该相邻宗地关系已经睢宁县人民法院核实裁定,见(2005)睢行初字第16号裁定书原文:“古邳电影队即第三人西邻登记为陈建国,而。该事实有陈建国土地使用证、陈建中原始宅基登记为证,对该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是县政府的颁发给古邳电影队的土地证,侵占了陈健中的宅基,下面会继续举证说明。
发表于:08-11-22 18:02
首先声明我不是睢宁电视台的那个法眼360的。
楼主你真历害!
据统计:由于少数执法部门不能公正执法,老百姓受到行政侵权的案例全国很多很多,但大多数都选择忍气吞声,自古相传:民不和官斗。即使官司赢了也怕报复。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增强,选择“民高官”的案例逐年增多。2007年达10万件以上,可是能够告赢的胜诉率却不足3成。哈哈、你说难不难?因为政府部门有权势、有财力、有关系,有时法院也得听政府的。老百姓有什么啊?弱势的弱势。即使有理有据,也不能保证打赢官司的!法律是神圣的,但是需要人来履行。一样的法律可以几样用的。现在只是创建法制社会,离实现还早着的。哈哈泛泛而谈,没有所指的。
顺便说:每天都会来看你的贴子。
发表于:08-11-22 22:21
回复 第39楼 的 百姓学法:
&& 呵呵,稍微明白了一点,是文字出了问题。睢宁土地局认为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啊,就以“国”家的利益为重了,这叫舍小"中",为大“国”啊,你应该发扬“我自岿然不动”的精神,让土地局直接下个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电影搭个天桥引资招商,去“国"家开发啊!
发表于:08-11-23 12:33
楼上说的还真是小百姓没有想到的。佩服
发表于:08-11-23 12:47
感谢各位的关注!接38楼。
面对铁的证据和事实,县法院(2005)睢行初字第16号裁定书裁定:“为陈建国,而。该事实有陈建国土地使用证、陈建中原始宅基登记为证,对该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到此截至:本案的第一焦点问题--原告陈建中是电影队的合法西邻,已经很明确。接下来应该查实相邻界址和土地范围及土地证是否侵权。
然而,法庭根本不去审查县政府登记颁证程序多处违规,更不愿裁决县政府纠错,仅轻描淡写的说:“”。还裁定“古邳电影队使用是原界内土地,所以县政府给第三人颁证没有损害原告权益,原告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裁定驳回陈建中的起诉”。
请大家记住:一审裁定的依据就是法院从土管所调取的陈建中《建房占地登记表》。这在二审中是关键,暂且不表。
特别指出:法庭整个审理期间,根本没有对两块有争议土地范围现场仗量、绘制勘测图、收集证据,仅凭“陈建中宅基登记表”中标示的土地范围,就简单裁定与原告陈建中土地没少。看到裁定书老人欲哭无泪!陈建中的土地登记表锁在古邳土管所的档案柜里,纸上面的土地范围怎么会少???电影队土地登记连西邻户主是谁都搞不清,谁给他指界?电影队使用原界内土地盖房,它的土地范围界线在那里?没有现场勘丈电影队土地界址范围,怎么能认定土地证没有损害原告权益?电影队已经毁坏了陈建中宅基、房屋,而且在陈建中的院墙上直接垒墙盖房,怎能说没有侵害?但是、睢宁县法院就是这样裁定的!!
这就是很多朋友关注的一审结果!!!
但是不管怎么说,还要感激审理此案的法官,给八旬老人陈建中,明确了祖上遗留、自己居住近百年宅基户主的合法身份。
发表于:08-11-23 19:28
以下是引用 第24楼 我的偶像是仇和 的话:
到底事实的真相如何呢?不得而知,但是事实总归是事实,怎样才能还事情真实的面目?渴盼相关部门给一个结果!...
谢谢关注,小百姓还会陆续举证。
发表于:08-11-23 20:14
好贴!是小老百姓的大事,继续的关注。
发表于:08-11-23 20:25
以下是引用 第45楼 伟摄影 的话:
好贴!是小老百姓的大事,继续的关注。...
感谢这里很多网友的支持,小百姓代表八旬老人陈建中表示诚挚的谢意!
发表于:08-11-24 16:28
这里一定有问题.要不百姓学法也不会在这里申冤.
发表于:08-11-24 18:43
以下是引用 第47楼 亮出真我 的话:
这里一定有问题.要不百姓学法也不会在这里申冤....
感谢关注!小百姓将把所有过程借论坛这个宝地晒一晒。让大家看看和谁对?谁错?公道、正义自在百姓心中。
发表于:08-11-25 13:11
&&[第3版 11-25 13:11]
第三篇 上诉与申诉――老百姓只为公正讨说法、市中院法官再判糊涂案!
上回说到一审裁定:原告陈建中宅基地经确证与古邳电影队土地相邻。
但是一审法院又制造出一个新问题,未经现场勘仗即裁定:被告县政府给电影队颁发的土地证没有损害原告陈建中权益。大家注意:这是本案的第二个焦点问题。那么,究竟县政府颁证行为是否侵权?接下来还是用事实说话。
2005.9月老人陈建中不服一审裁定,将此案上诉到徐州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认为(一)、一审裁定“被告颁发40065号土地证的主要程序并无不当和仅存在一定瑕疵”是错误的。因为《土地登记规则》第6条规定的五个程序,政府部门违反四个。(见以上证据2、3、4不再重复)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第68条规定: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后办理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土地管理部门根本没有对古邳电影队地籍调查进行审核便注册登记,并颁发了“睢字国有1999第40065号土地证”
一审法院裁定“被告的登记颁证行为没有对原告权利产生实际影响、古邳电影管理站使用的是原界内的土地使用权,陈建中登记证所载实际范围面积一点没少”更是荒谬。一审期间,法院从没有对政府提供的登记资料和电影队土地实际界址进行调查丈量核实,就认为“古邳电影管理站使用的是原界内的土地使用权”显然是没有任何证据。一审法院本应核查被告的举证范围和界址,却仅以原告的登记表书面载明的范围裁定面积没少,显然很荒唐!大家想想:陈建中的宅基登记表是存放在古邳土管所的档案室,那张纸上的方框图所标宅基,北宽6.3m,南宽7m、长39.6m的范围,当然一点也不会少啊?际上电影场土地证西界址已经标进陈建中房后,连原告百年老屋的东墙也给标进去了!这能说他是在原界内吗?而且已经毁坏了陈建中的房屋,难道还要陈建中扒房让地吗??见证据七。注明该现场至今保持。
说明:陈建中房屋被电影队毁坏的现状五年来一直保持。就在古邳镇政府斜对面。
发表于:08-11-25 13:16
上诉第三点:
&& 一审法院关于“睢宁县人民政府给第三人颁发土地证行为没有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而原告与被诉主题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的”的裁定是明显错误的。
陈建中宅基地属于旧州村集体所有,由于法院和国土局根本不对两家纠纷土地勘丈,日陈建中找到村委会,依据原告宅基登记的范围,对相邻土地进行了实际勘丈。原告的宅基是1988年登记的,即北宽6.3米、南宽7米。按照电影队的界址,陈建中北面被占0.52m,南边1.35m.电影队土地是1998年登记,即陈建中的院墙和部分宅基10年后又被重复登记在电影队范围内,直接侵害了原告陈建中的权益。见证据八 勘丈图。
更为严重的是:2005.6月在一审期间,电影队乘陈建中家中无人时,强行又在陈建中老院墙上直接砌墙盖房。见证据九
&& 这些足以证明是政府给古邳电影队颁发土地证的行为,给电影队提供侵权依据,严重侵害了陈建中的合法权益,这能说原告与被诉主体没有行政法上的厉害关系吗?又怎能说原告登记范围面积一点没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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