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穆斯林歧视汉族放弃宗教 进入汉族

有斐阁: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几个特点
内容提要: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根本特征就是由“内向型”转化为“外向型”。积极主动,采取攻势,动用一切力量,向一切人群传播伊斯兰教,即:向其他民族传播;向其他宗教信徒传播;向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传播;向执政党渗透;确保穆斯林的“纯洁性”,不受中国传统文化“干扰”,拒绝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积极加强与伊斯兰国家和国外伊斯兰组织的联系;提倡全体穆斯林共同“宣教”,共同承担发展新教徒的义务。所谓“绿化中国”,就是指在未来,使伊斯兰教成为中国的主流、主体,最终实现使中国伊斯兰化的目标。
这些天来,关于伊斯兰教的争论沸沸扬扬。很多争论集中在教义、规范、道德等比较抽象的概念上。由于每个人价值观的不同,即使在娶四个老婆是否文明的问题上也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篇文章里,我不打算讨论那些抽象的问题了。我想说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情形。
一、简单的历史回顾
伊斯兰教大约在唐代就随着阿拉伯商人的到来进入了中国。由于中国一直是个世俗化的封建国家,宗教对于统治权的维护起不了决定性作用,统治者对于宗教的传播基本采取放任态度。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在此期间,伊斯兰教获得了长期宽松的环境。1949年后,随着执政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而且作为执政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包含着彻底的唯物论,因此新的政权对宗教工作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态度。一方面,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对宗教传播、影响、组织等加以有效管理。比如,传播宗教,只能在宗教场所进行,其他场合不得传播宗教。这一管理方式是有道理的,宗教作为人的意识对世界的虚幻反映,具有非科学性的本质,随着文明程度的发展进步,宗教最终会走向消亡。对宗教的传播扩散加以有效管理,广泛宣传无神论和科学观念,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这一漫长的时期中,伊斯兰教在我国的传播特点是“内向型”的。所谓“内向型”,简单的说,就是指伊斯兰教的传播主要局限在特定民族中,也就是局限在维、回、东乡等一些少数民族之中。传播方式是基于“血缘——家族”纽带,即父母(尤其是父系)信仰伊斯兰教,子女就当然的加入伊斯兰教;与穆斯林通婚者,也必须加入伊斯兰教。可见,这时,生育子女、与非穆斯林通婚并且要求其入教是伊斯兰教吸收信徒、扩张势力的主要方式。
二、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特点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经济水平提高,政治环境逐步宽松,伊斯兰教的传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值得注意的特点:
1、向其他民族传播。今天,伊斯兰教的传播不再局限在维、回、东乡等一些少数民族之中了,它积极向其他一些没有伊斯兰文化传统的民族传播,这既包括作为国家最大民族的汉族,也包括其他一些少数民族。
2、向其他宗教信徒传播,使其脱离原宗教,加入伊斯兰教。
例如,国内某个知名伊斯兰网站大张旗鼓的宣扬“佛教徒***加入伊斯兰教”。事实是:尼姑***对佛教有一些不满,但她本来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对佛教的追随”的,可是在与某个伊斯兰组织的“兄弟姊妹接触的日子里”,这个尼姑终于有勇气了,她抛弃了佛教,皈依了伊斯兰。可想而知,这种所谓的“接触”是一种什么意义、什么性质的行为。无非就是积极与其他宗教信徒接触,借机诋毁其他宗教,摧毁其信徒对该宗教的信仰,进而皈依伊斯兰罢了。(例如在这网站上就直接出现了认为佛教是黑暗的、迷信的言辞。)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形容,就是挖其他宗教的“墙脚”。
3、向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传播。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尤其是掌握知识的大学生群体。伊斯兰教的传播也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极富希望的群体。以往,我国高校管理较为严格,宗教很少有机会进入大学校园。但是随着高校管理社会化,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已经相当宽松,宗教也就有了“渗入”校园的机会。这种传播方式,主要包括:学生穆斯林向自己的同学“宣教”、伊斯兰教组织举行所谓的免费“讲座”、免费假期“培训班”等活动吸引学生参加、以及网络上的宣传等。根据某些伊斯兰网站提供的信息,有时举行一次宗教活动,就有100多名大学生参加,其能量不可小视。
应该说,伊斯兰教将发展目标对准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是具有深谋远虑的。
4、向执政党渗透。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对于宗教传播是最有力的工具。某些穆斯林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有意识的向国家权力接近。
在一些伊斯兰论坛上可以看到,部分伊斯兰教徒正在积极向执政党、向国家政权渗透。
有些穆斯林积极参加共产党。本来应该是无神论者的党员,却仍然积极参加伊斯兰宗教活动。为何如此?据部分“党员穆斯林”在某些伊斯兰论坛向自己的教内“兄弟姊妹”的“交心”,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入执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然后利用手中权力,在我国扩张伊斯兰势力,逐步实现“让伊斯兰之光照耀全中国”的目标。即使伊斯兰教内部有人质疑他们违背了“认主独一”的最高教规,他们也会委屈的申辩,自己是为了伊斯兰利益才违心入党的,“本意”是好的,安拉“彻知”他的心。也有些穆斯林对他们的存在表达认可和支持,认为在国家政权内部有“自己人”,可以较好的维护全体教徒的利益,是好事。甚至有教徒表示,在我国西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好事,那就是占据一定职位的“党员穆斯林”,利用手中权力为伊斯兰教谋取利益。
尽管这种事情目前还不多,“党员穆斯林”担任的职务还不算太高,力量还有限,但却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5、确保穆斯林的“纯洁性”,不受中国传统文化“干扰”,拒绝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
例如,根据一个伊斯兰网站消息,某个伊斯兰组织特意选在中国传统的“除夕”之夜举行新教徒皈依仪式,其作用在于,割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不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影响。你们汉族说除夕要家人团聚,我就偏要把穆斯林从家里叫出来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家庭中还有汉族成员、不信教成员的穆斯林,不一块儿和家人“团聚”,起到对他们家庭其他成员的冲击和引导作用。一个小小的日期选择,透露出用心之深,令人胆寒。
更有不少伊斯兰网站,一到中国传统节日,便向教徒发出号召:“穆斯林不能过春节”“穆斯林不能过清明”“春节不是我们的节日”等等。其国家认同感、民族认同感如何,值得思考。
6、积极加强与伊斯兰国家和国外伊斯兰组织的联系。“全世界穆斯林是一家”的口号是这一特点的形象表达。在伊斯兰网站可以看到,我国许多民间伊斯兰教组织在开展宗教活动时,经常会邀请在中国的外国穆斯林参加。借此机会获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持,既包括经济上的资助,也预备一旦出现不利“状况”时,将国内问题国际化,获取政治外援。这是具有“国际眼光”的做法。
7、提倡全体穆斯林共同“宣教”,共同承担发展新教徒的义务。以往,一般穆斯林群众并不会积极的向其他群体“宣教”和发展教徒,这一工作主要是由教内的神职人员完成的。现在,则提倡一种“全体宣教”的新的发展模式。即号召全体穆斯林都积极行动起来,动用自己的人际关系、联系渠道、宣传网络,向所有的人群宣传伊斯兰、发展新教徒。争取做到每个穆斯林,人人都能发展几个新教徒。换言之,动用穆斯林“人海战术”来扩大组织。
8、“绿化中国”主义。所谓“绿化中国”,就是指在未来,使伊斯兰教成为中国的主流、主体,使这个国家伊斯兰化,“让伊斯兰之光照耀中国”。以往,中国穆斯林只关心保持自己的信仰,而现在,不少新一代的穆斯林则有了“雄心壮志”,他们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打出了“绿化”的旗号。
综上所述,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根本特征就是由“内向型”转化为“外向型”。也就是说,积极主动,采取攻势,动用一切力量,向一切人群传播伊斯兰教,最终实现使中国伊斯兰化的目标。(按照他们的语言,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能“走上主的正路”)
三、几点看法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国家应当保障。但这不意味着任其扩张发展。任何权利都有其界限,没有无限制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也不例外。如上所述,宗教作为人的意识对世界的虚幻反映,具有非科学性的本质,随着文明程度的发展进步,宗教最终会走向消亡。对宗教的传播扩散加以有效管理,限制宗教权对其他权利的侵犯,广泛宣传无神论和科学观念,使公民树立科学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促使宗教走向消亡,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这也符合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执政党的意识形态。
2、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唯物主义、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在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的基础上加入这个政党的。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是绝对的无神论者。
然而当前的情况却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信仰缺乏了解,某些党员已经是宗教教徒,不符合党员的基本条件,却没有被发觉。因此我建议,需要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信仰大调查”,要求每一个党员向组织保证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履行公务除外)。坚持信教的,劝其退党或者除名。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也要认真调查发展对象的宗教信仰情况,每一个新发展入党的同志,都必须向组织保证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教分离,确保国家走向文明进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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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访问的栏目不存在!有没有汉族和回族结婚,汉族一方没有皈依伊斯兰教的?
客观就是暂时不受安拉的影响,因为那确实是屁话。注:请站在客观地角度回答问题!国亡了只要民族还在:不要说你可以不结婚等等屁话,但民族亡了:我只是想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家庭而已,撒个谎也可以啊,让我这个炎黄子孙暂时多维持一段时间身为华夏族后裔的自豪……注,就能复国,比方说犹太人的以色利?我不是说汉族一方一定不能信伊斯兰教或者孩子一定要是汉族,更不能自主选择自己孩子的民族和信仰……汉族与少数民族在一起的时候,一直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可汉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却被无视,尤其到了回族这里……汉族难道真地可悲到这种程度了吗?伊斯兰教规与婚姻法相抵触的时候,法律竟然被无视了……声明,汉族不论男女与回族结合时,竟不能自主选择自己的信仰,就什么都没了……偶尔接触到的贴子,让我仔细查找了下汉回结合的问题,让我吃惊的是,我只是说要夫妻两方要平等协商才对。汉族人口在改革开放30年来急剧下降,作为中国的主体民族,事实上已经成为最下等的民族,人人都争做少数民族,只为那屁大点优待政策……要知道,民族高于国家?身边有这样的家庭的孩子呢?有没有孩子是汉族的?相关说明:
只想知道有没有而已,有没有见过的?身边有这样的家庭的?我不是说汉族一方一定不能信伊斯兰教或者孩子一定要是汉族,我只是说要夫妻两方要平等协商才对。汉族人口在改革开放30年来急剧下降,作为中国的主体民族,事实上已经成为最下等的民族,人人都争做少数民族,只为那屁大点优待政策……要知道,民族高于国家!国亡了只要民族还在,就能复国,比方说犹太人的以色利,但民族亡了,就什么都没了……偶尔接触到的贴子,让我仔细查找了下汉回结合的问题,让我吃惊的是,汉族不论男女与回族结合时,竟不能自主选择自己的信仰,更不能自主选择自己孩子的民族和信仰……汉族与少数民族在一起的时候,一直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可汉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却被无视,尤其到了回族这里……汉族难道真地可悲到这种程度了吗?伊斯兰教规与婚姻法相抵触的时候,法律竟然被无视了……声明:我只是想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家庭而已,撒个谎也可以啊,让我这个炎黄子孙暂时多维持一段时间身为华夏族后裔的自豪……注:不要说你可以不结婚等等屁话,因为那确实是屁话。注:请站在客观地角度回答问题,客观就是暂时不受安拉的影响,否则你的一切都是主观的。
还可以让穆斯林不信伊斯兰,但作为穆斯林一方的父母肯定坚决反对这样,就好像你反对汉族放弃原有信仰改信伊斯兰。(这是人的天性使然,每个人都对不同与自己的文化带有天生的排斥性)最终结果就是一方改信,两方都差不多。
问题的最后,即使迁就了。但对于后一种,那是他们自食恶果,这一切很合乎道理,没有太多的瑕疵。而出现很多事的往往是双方没有处理好,没把握度。所以说这样的两个人不适合组建家庭。因为他们婚后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同导致不幸福,每个人最希望的就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基于这样的原因,不同信仰的两个人,我们只需要作为第三方在应尽义务的时候提醒他们:小心前方有地雷!,又如何处理,如果双方亲人来,@起个名字咋这楠这里已经论述。当然除此之外,我见过的两种都有。
就原来,如果一个家庭都到了一辈子不在一起吃饭,那这个家庭还有什么意义?若在一起吃,那又如何做呢,咱们再回到这两个人身上来,对于这两个人。
最后,说说对你这个问题的看法。1.很怀疑你这个居心,对于你说的实行族内通婚制度的形式,其原则上是从双方的未来考虑的你好,那时,自然是另一方改信伊斯兰的多。但现在,由于各方面原因,回族里不少人信仰淡薄,却信仰伊斯兰、基督教等各种宗教!!他们不听。
而要求对方加入伊斯兰,而且还是他们完全不能征服的,是意图挑起民族冲突吗?2.鄙视那些因为民族优待而加入回族的人,相反有很多人身份证是汉族。如果一个穆斯林和一个非穆斯林结婚,那么他们婚后饮食如何处理!更何况,自食恶果的是他们。
综上所述?分开吃,而他们既然毅然决然的走下来了,那么要么他们就是有信心能在父母面前争取到最好的结果,要么就是不拿爱情当回事。对于前一种,其勇气可嘉,我们没必要评论他们,因为他们克服困难走到一起了,会幸福的,恋爱之前(双方有好感,互相接触之前)就肯定要先了解对方,比如说新中国刚成立时,那时回族被正式确认为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的民族,不合适组建家庭,明知山有虎?迁就哪一方都不合适,却偏要去,没必要为他们哀叹?双方亲人会如何看待他们的婚后生活,哪一方迁就,哪一方的亲人就觉得不合适。那些人才是真正的为信仰
老婆不信伊斯兰教。问题是我同学虽然是回族,也一样不信教,自己的民族文化早就不知道扔哪个星球去了很明显有,现在是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虽然挂着少数民族的名号,但只会说汉语写汉字,呵呵。你说的什么汉族灭亡的问题,我同学就是回族的,娶的汉族老婆,吃猪肉吃的比我们还欢。至于生的孩子么,当然是回族的,有优待。等过上几十年国家把身份证上民族一栏直接取消,这个你大可放心,按你说的嘛
楼主你想的也太多了吧
让我来回答你这些问题
我自己就是穆斯林
我姐夫也是娶了我姐以后变的穆斯林
中华民族与少数民族并不相互违背
就算有一天全中国的人都变成少数民族
但是大家都还是中华民族
都是中国人
说的简单点
中华民族的兴盛与否不是以汉族的数量或者比例来衡量的 ;
你说的别人争做少数民族是为了得到政策的待遇?那也是你自我想象的结论罢了,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
只是在一些相对落后和贫困的地区施行的
那个优待不是针对民族
而主要是针对那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
然后扣上个民族的帽子
就像我高考的时候回族就没加分
而好多落后的地方回族都加20分的;
最后,看你最后发表的一个观点 ,你说伊斯兰教法规和婚姻法相互抵触,这是典型的分不清法和理,既然你喜欢谈法,那先不说婚姻法,说说最高的宪法,宪法上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拥有信仰自由。别人有信仰的权利,你如果接受不了,就放弃,和婚姻法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关于你说的伊斯兰教法规和婚姻法相互抵触, 如果非要说成存在抵触,也只是和大多数穆斯林家庭的观念抵触,这是来源于家庭间的争议,与教法无关,与法律也无关,父母肯定希望子女遵守信仰,找个穆斯林结婚。举个例子,比如一个人去相亲,丈母娘跟他要车要房,他拿不出来,导致他无法和女女朋友结婚,你总不能说这个丈母娘的做法和婚姻法相抵触吧。你说的关于穆斯林结婚的情况也一样,这种行为只是代表个人或者家庭的立场,并不代表其他的什么。如果你接受不了对方的这种家庭,你也可以放弃,教法或者法律并没有强制你来做出选择,就这么简单。
这种情况有是,但是很少见,孩子基本上都是回族不用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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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汉族和回族结婚,汉族一方没有皈依伊斯兰教的:
一般回汉杂居的偏远地区,信仰意识淡薄的地区,无清真寺无阿訇的地区有这种现象。 按照教法,穆斯林的婚姻...
我是汉族人,但我皈依了伊斯兰教,民政局要求我把户口改成回族,或者维吾尔族。请问这是这么回事儿?:
这是好事呀,有些人信仰伊斯兰教还不给改民族呢,当然前提是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可以多和民政局沟通下。 希...
中国历史上皈依伊斯兰教的汉族人多吗?:
有的,唐太宗的时候,当时有伊斯兰教,佛教,儒教,基督教(当时叫景教),道教五个教派,唐太宗很大的气魄...
汉族人入伊斯兰教有什么讲究没有?:
汉族人入伊斯兰教有什么讲究没有?因为我对象是个回族,为了她,只能入教了。...而且不可仅仅是为了结婚...
汉族如何皈依伊斯兰教?:
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所向往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古兰经》说:对于宗教信仰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 ...
汉族穆斯林:
只要你满18周岁,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不因为你的民族属性而受限制。也就是说,无论你是什么民族,只要诚心...
汉族皈依伊斯兰教 是不是就算回族了:
不算 只是一种宗教信仰 回族是天生就是这个民族 和55各个少数民族一样的··········
本人汉族,皈依伊斯兰教,请问我以后还能过汉族人的节日吗?还能祭拜祖先吗?:
伊斯兰教和汉族没有本质上的冲突,教徒也会过汉人的节日。没有规定过不能过,但是记住一定不要吃猪肉和狗肉...汉族人怎么加入伊斯兰教呢
有没有像佛教的那种皈依证呢?
10-03-28 &
伊斯兰教(Islām)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其复兴者和传播者为穆罕默德。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2008年有信徒近15亿,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宗教。天主教信徒其次。  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顺从者。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和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这些启示被收集、汇编成《古兰经》。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视为真主的言语。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他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导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脉还接近于他”。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收集圣训的活动始于早期,至9世纪下半叶,随着圣训学的发展,出现六大圣训集,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实录,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  对经、训的理解差异,曾引起长期的教义争论,并兴起不同的学派或教派。唯理主义的穆尔太齐赖派一度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派,但遭到正统派的反对。而后出现维护正统教义的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和塔哈维学派共同奠定逊尼派的教义学基础。 伊斯兰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实际,伊斯兰教对信徒顺从真主而规定的宗教信仰和义务,朴实而易行。基本信仰是: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信仰死者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有的还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信仰作证(念清真言),谨守拜功(每日5次);完纳天课(法定施舍),封斋节欲(每年一月),朝觐天房(一生1次);为主道而奋斗,即圣战,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义务。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则求助于先知的圣训。由此而发展的四大教法学派,在教法学中坚持公议的原则,承认各学派由类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决。但什叶派坚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领袖,即不谬的伊玛目,才有权传述圣训和诠释教法,并因此否认公议和类比。不过,十二伊玛目派的乌苏里学派,以理性为教法的补充渊源,坚持教法学家运用独立判断的权利。这些正是两大教派在教义和宪制上的分歧所在。[编辑本段]穆斯林的派别  伊斯兰教的教派纷争起源于哈里发继承问题。哈瓦利吉派仅残存一个小教派易巴德派。什叶派的各支派,约伊斯兰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逊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义的形成时期,各教派和学派相继兴起。近代以来,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在各地竞相辉映。但融合多种民族和文化的伊斯兰教,仍显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兰教始终是一部经典《古兰经》的宗教。麦加作为礼拜正向和朝觐中心,也起着增强伊斯兰教的凝聚力,促进穆斯林世界一体化的重要作用。  但在经籍记载的宗教典范和理想外,各地实际上存在的伊斯兰教在不同民族传统和文化下呈现出背景多样性。在同一地区,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兰教与夹杂地方习俗的民间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苏非派在民间占据统治地位。他们以主观直觉和内心体验追求与真主合一,漠视教义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异教习俗和仪式,从而引起正统派的猜疑和敌视。11世纪后,安萨里将苏非主义引入正统教义,为传统信仰注入活力,并限制苏非派的极端倾向,促成两者的和解。苏非派接受正统教义,但没有改变其修持道路和活动方式,从12世纪后形成教团组织,传播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在14—18世纪占据统治地位。   在理论上,伊斯兰教没有教士阶层,没有教义机构,没有教会组织,也没有信经和教条。信奉伊斯兰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忠诚于穆斯林社团并服从社团领袖。乌莱玛是伊斯兰教正统观念和社会准则的监护人,但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手段。为反对伊斯兰教上的偏离和调和,历史上不断发生复兴宗教的圣战运动。宝剑的圣战是小圣战,而大圣战则是与内心邪恶意念作斗争或学习教法一类的精神活动。自近代以后,伊斯兰教世界遭到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兰教旗帜掀起多次社会运动,引发种种社会思潮,至当代汇成伊斯兰教复兴运动。这种净化信仰、恢复原始教义的思潮,既是对复归纯正伊斯兰教的领悟和追求,也是对在现代条件下变革和适应的激励。当代伊斯兰教复兴,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和传统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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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guī yī)证是在家(居士)佛教徒的重要证明,当然要明了是皈依自性三宝:觉、正、净(觉而不迷、正而不邪、净而不染)这才是最重要的。 到寺院拜一位师傅,请求传授三皈,举行皈依仪式,便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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