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过程中,房子被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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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房子被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怎么办?
房产证已经更名了,但是土地证还没有办好,材料已经提交国土资源局办理,经办人说需要两个月后才能办好。如果在这期间原房主被起诉,法院还能对这房子做诉前财产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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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过户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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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跟业主合伙欺骗买房人引起二手房纠纷,已经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立案,离开庭时间还有两个月,由于首付款在业主手上,现在又准备合伙中介想方法撤销网签合同来再卖房子,请问我现在申请财产保全晚吗?另外财产保全好像很麻烦,时间也很长,我没有第三方担保人,也没有足够的担保现金,只有请担保公司,不知道请担保公司我们需要给些什么证明跟资料,担保费用是否很高,一般怎么算的?其实我们不想把事情搞得怎么复杂,但是目前的情况又不得不考虑,请知道的朋友告知一下,我该怎么做?谢谢
10-02-28 &
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分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二种。一、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紧迫性: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被动性: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担保性:为了平等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二、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其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变卖、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而采取的保护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在必要时依职权作出裁定,限制被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对该项财产的支配、处分权。   诉讼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执行内容: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2. 具有必要性: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的;3. 诉讼性: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4. 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是法院在必要时依职权裁定的除外。三、 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四、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裁定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双方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也可以担保公司提供诉讼担保的形式,向法院提供担保。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 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此外,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 财产保全的范围和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实际操作程序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五、如何向诉讼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应有关诉讼担保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1、申请人的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2、如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交立案通知书,立案缴费收据、传票等;3、财产保全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具体情况明细清单;4、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财务报表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暂住证明、家庭资产证明材料。5、财产共有人(含夫妻共有财产所有人)应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证明材料。6、案件的证据材料及法律依据材料。7、诉讼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六、担保的责任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一般是指由此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办理财产保全担保的程序:(一)申请人向诉讼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证据材料和《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等)。(二)诉讼担保公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诉讼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定《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三)申请人按照《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向诉讼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及结果反馈保证金。(四)诉讼担保公司为申请人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五)诉讼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后,担保程序结束。七、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及其负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该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即申请人可以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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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详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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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违约 如何保住房子?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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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意违约,如何保住房子呢?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当遇到卖房人恶意违约时,是选择要房子还是要赔偿,取决于卖房人和购房人的行动快慢。
当前,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形势下,房产交易呈现故意违约或恶意违约多发现象,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卖房人唯利是图、丧失诚信,契约精神缺失。这部分卖房人认为违约金数额可控,最多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二是部分卖房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对法律知识缺乏。他们认为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不想卖可以不用给出理由。三是司法实践中对恶意违约行为处罚较轻,让个别卖房人看到了实施恶意违约、进而实现不法利益的可能。四是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恶意违约者的违约成本太低。五是部分房屋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中存在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提供的居间服务不够规范。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须从选择规范专业的中介公司开始。面对恶意违约者,很多守约者往往面临三个选择。有的购房者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不强,一旦遇到卖房人毁约,则自认倒霉,默不作声;有的购房者担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选择接受卖房人的部分赔偿;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一旦卖房人毁约,则自己就错过了最佳购房机会,房价飞涨,同样的钱却买不到同样的房,所以更多的购房者会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选择维权到底。面对恶意违约,如何保住房子呢?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当遇到卖房人恶意违约时,是选择要房子还是要赔偿,取决于卖房人和购房人的行动快慢。如果房屋已经办理网签,则相对安全;如果既没有网签又没有实际交付房屋,这就会给“一房二卖”带来便利。曾经有过这样的恶意违约者,为了卖一个更高的价格,用尽一切办法在3天内完成“一房二卖”,并且办理网签、售房及过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购房人在所购买房屋被“一房二卖”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想要到房产几无可能,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房屋溢价款索赔。所以说,如果房屋未网签就发生了纠纷,建议购房人第一时间到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样争取到房子的概率会大大增加,失去房子的风险将极大降低。保全房子只是诉讼这一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之后还要立案,还要进行通常不止一次的开庭。甚至还有二审、执行程序。但无论如何,对于守约的购房者来说,想要打赢房产保卫战,应当将涉案房产保全起来,避免“一房二卖”、恶意抵押等不可逆的风险出现。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无论如何,诚实守信比金钱更重要。一般意义上,恶意违约者会输掉一场官司,还会输掉诚信。对于一起起卖房人恶意违约案例,我们期望违约方无法利用违约行为获利,而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因此不受损害。
本文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吴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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