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批发零售企业的主管药师考试如何评聘高级职称

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医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提要: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医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粤食药监办人〔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医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我省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日-9月15日为我局受理省直和市各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楼13楼1308房。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要求
2016年度全省医药职称评审申报严格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详见附件1)。继续执行《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1〕89号)和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6号)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号)。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外语条件。申报人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号)的相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三)计算机条件。2016年申报评审我省医药专业职称,不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文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对应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具体填写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须知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今年起,全省职称评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医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应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zyjsrc/index.jsp。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具体审核和报送须知详见附件3。
(二)为规范材料报送和整理,请申报人员整理评审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不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底部用白色纸条打印申报人申报专业和职称(如药学主任药师、中药学主任药师、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姓名,并粘贴牢固;如材料较多,则按顺序在姓名后用数字标识,如共有3袋,要标注3-①、3-②、3-③。
五、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要求将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
(二)今年申报医药专业正高级职称资格继续实施面试答辩。答辩内容为自我陈述、专家提问专业问题(主要是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两部分,时间一般控制在每人15-20分钟,答辩时间另行提前通知。答辩人可准备自我简述PPT,收到答辩具体通知后可将PPT提前发到mailto:电子邮箱。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请各申报人员填报《2016年度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4),《2016年度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5),表格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mailto:电子邮箱。为便于联系沟通及退回资料,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填写联系手机。
(四)各申报人员在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相关表格时认真对应专业分类表填写申报专业,确认无误方可上报(专业分类表见附件2)。
(五)今年我省医药专业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将继续实行以考代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3楼1308房。
联系人:伍廷柱、朱宏涛、郭郁葭
电 话:(020)886025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
&&&&& 4.2016年度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
&&&&& 5.2016年度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魁网主管药师考试频道
------分隔线----------------------------
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医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主管药师资格专栏
考试网推荐
医药考试网相关信息执业药师执业资格与评聘职称何时接轨?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与评聘职称何时接轨?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职称制度改革意见), 要求“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这项工作有望在3年内完成。业界认为,这将大大提高执业药师地位,实现药学人才执业资格与职称顺利接轨。好政策能否落实,还存在哪些障碍?会不会“看得到吃不到”?政策障碍待扫清5年前,在上海某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工作的一名执业药师经考试进入医院工作,但是执业药师资格不被认可,到医院后又分别参加了初级职称药师、中级职称主管药师考试。她的感受是执业药师考试比职称药师考试还难,但由于执业药师和职称药师没有政策衔接,在执业药师职业转型的时候还需再考试。长期以来,执业药师在医院系统得不到承认,1999年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第32条的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形同虚设。今年初,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下发后,迅速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3月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在文件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中明确,执业药师可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是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虽然政策方向已经明确,但是真正落实还需要克服多重障碍。一是报考条件差别导致职称衔接困难按照报考条件相关规定,职称药师报考只能是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而执业药师则是相关专业均可报考,因此两者对接存在障碍。二是考试评价标准存在差别据普遍反映,过去职称药师考试难度小于执业药师,而从今年开始职称药师考试难度将大于执业药师,考查偏向于临床用药。虽然2015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强调了临床实用考点的考查,但是两种考试的评价标准还没有趋同。因而,在今年的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考试中,可能会出现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医院药师,通不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的考试的情况。按照职业资格和职称对接政策,执业药师可以认定为中级职称。三是两种药师适用范围存在差异职称药师主要在医疗机构,执业药师主要工作场所是社会药店、医药公司和药品生产企业。公立医院中职称评定和收入挂钩,如果执业药师证在医院可以转为中级职称,则能够提高医院药师收入。但是,社会药店中的中级职称却基本无意义,收入主要由执业药师所在岗位创造的销售价值决定,和职称联系不大,这也就意味着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提升收入、社会地位比较难。有人认为,执业药师和职称药师对接政策会促进处方外流,但笔者对此并不抱乐观态度,因为现在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后,医院药师已经开始向临床药学服务转型,而社会药店因为路径依赖,仍难脱离销售导向的经营模式。处方外流和执业药师、社会药店经营模式能否向临床药学转变呈正相关。评聘职称政策何时落地对于职业药师评聘职称对业界的影响,笔者认为,短期来看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对接对医院药师是利好,而对于社会药店、医药公司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长期来看,这项政策可能促进执业药师、职称药师的融合,最终完成“两师”合一。这也意味着两种药师的报考条件、评价标准会在未来几年有望趋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报考有可能逐渐成为必需条件,而临床用药实用考点的考查也将成为命题的主要方向。但是,政策落实还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方的协调和配合,焦点在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看待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对接,以及具体衔接办法怎样制定。可以肯定的是,这项衔接工作很可能是《药师法》立法达成共识的重要基础。笔者认为,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对接政策将为《药师法》颁布奠定基础,但是短期之内政策落地还有难度,其主要原因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政策还需要衔接,两种药师在报考条件、评价标准和适用范围方面存在差异,只有减少差异,增加共识,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对接政策才有可能落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锁安心是公安指定的开锁换锁服务中心
作者最新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主管药师报名条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