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倒了,以后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7还能卖给国家吗?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和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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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和继承吗? 在城里,人们一般需要买房而不可以自行建房,但在农村,人们若想拥有住房,则必须要自建房屋,那么问题来了:宅基地呢?如果没有宅基地,到哪里去建?如果有了宅基地,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又是怎么规定&
在城里,人们一般需要买房而不可以自行建房,但在农村,人们若想拥有住房,则必须要自建房屋,那么问题来了:宅基地呢?如果没有宅基地,到哪里去建?如果有了宅基地,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农村宅基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户口没有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条件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郑荣林)12月1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省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规:农村新增宅基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将原房屋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
房屋产权的问题总是在困扰着大多数的中国人,不管是有房者还是无房者,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几乎每个人都在关心着这些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的产权如何确定,对于城里人来说,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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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家里的老房子倒塌了请问原来的宅基地还有效吗
我是农村户口家里的老房子倒塌了请问原来的宅基地还有效吗
湖北 武汉 发表时间: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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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611****
宅基地当然是还可以用的
律所: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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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村
律师回答共 2 条
律所: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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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效的
律所:湖北邦理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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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
宅基地:继承
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农村
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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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倒塌房屋怎么办
462人阅读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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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如果说有关部门一直拖着不给农村确权,当事人就可以对相关部门提起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也有可能因为有关部门的故意拖着不处理,导致农村宅基地发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我国法律也对此做出了解释。那么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确权倒塌房屋怎么办呢?律师365小编在此为您简单介绍。根据《确定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10、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确权倒塌房屋只要是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的,农村宅基地依然可以确权。对此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说明和司法的解释。并且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解决这类问题越来越容易。能够帮助遇到此类问题的并且不懂法律的人解决。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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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能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否则不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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