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试题在合同期内可以参加其他公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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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2016年上半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 11:07:21
  江苏法院2016年上半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定于日(星期六)上午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原江苏教育学院)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参考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打印准考证
  请参考人员访问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3日8时至3月5日8时。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8时30分-10时00分;
  速录技能考试第一场时间:10时15分-11时00分;
  速录技能考试第二场时间:11时15分-12时00分;
  速录技能考试第三场时间:12时15分-13时00分;
  笔试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楼、教学楼2;
  速录技能考试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大楼;
  候考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楼2。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3月5日8时10分起入场。参加速录技能考试第一场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直接进入速录技能考场,参加速录技能考试第二场、第三场的考生,笔试结束后必须于10时10分前进入候考区,等待通知统一由监考老师引入速录技能考场。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
  1、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
  2、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
  采用听打方式进行,共播放两段音频,音频速度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每段音频长约10分钟,两段之间间隔3分钟。考试用机为台式机,已安装有亚伟6.0、极点五笔、搜狗拼音、QQ五笔、QQ拼音输入法,考生采用的计算机输入方法不限,如需使用其它输入法请自行准备U盘在监考老师指导下现场安装。考生使用考场统一提供的标准键盘和词库,如需使用亚伟、飞耀等专业速录输入工具,请自备。
  五、注意事项
  1、考场分布和座位安排将于考试期间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大楼一楼公告栏张贴公布。
  2、请考生认真阅读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软件使用说明(见附件2)和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见附件3),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按软件使用说明要求完成速录技能考试。
  3、请外地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确保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附件:1.江苏法院2016年上半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考生名单
  2.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软件使用说明
  3.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地图及交通方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日
  江苏法院2016年上半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考生名单(按姓名汉语拼音升序排列)
  序号 姓名 报考法院 身份证号
  1 刘婷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0821
  2 刘雪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0024
  3 沙恒金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0428
  4 王肖肖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2625
  5 王雪龙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7671
  6 吴曼曼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32************0027
  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软件使用说明
  1、启动:双击桌面上名称为速录技能测试的JSFY图标,进入考试窗口。
  2、输入本人信息:在姓名、身份证号、核对身份证号栏目中输入对应信息,两次输入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登陆: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登陆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在D盘速录技能测试文件夹中新建3个文本文件,名称分别是姓名_身份证号_001.txt、姓名_身份证号_002.txt、姓名_身份证号_003.txt。如果这些文件已经存在,系统会保留原有文件。
  登陆成功后,会弹出登陆成功提示窗口,按确定后开始考试,考试窗口将移至窗口顶部。考试没有结束之前,请不要关闭该窗口,否则无法提交作业。
如果提示网络连接超时,可能是网络问题,请再次点击登陆按钮、重新尝试,直至登陆成功。
  4、听打作业:不论使用何种输入法,务必确保作业文稿保存在系统自动建立的对应文本文件中。
  点击考试窗口中绿色的三个按钮将分别用记事本打开对应的文件。
  使用亚伟速录的,可以打开亚伟输入框,直接在记事本中进行听打作业(推荐此方法),也可进入亚伟界面,点击工具栏第二个按钮,打开指定文本文件,录入文稿,结束后直接保存。或者在亚伟界面录入完毕后,复印、粘贴听打文稿至指定文件。
  5、提交作业:
  每一段音频听打结束后,在规定的三分钟时间内提交作业文稿。建议音频播放结束后,立即进行一次保存操作(单击文件菜单,选保存),以防内容丢失,并在整理完成后再次进行保存操作,并关闭记事本,然后点击窗口中蓝色按钮将提交相应的作业文稿。
  系统将在提交前检查作业文档是否为空文件,同时检查记事本是否关闭,请根据对应的提示操作,直至文档不为空,且关闭了对应的记事本程序,方可提交。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弹出 提交成功提示窗口,看到此窗口,表示已经成功提交作业文件到服务器。
  考试窗口左侧的窗口也会记录你的操作信息。
  如果弹出网络连接超时窗口,可能是网络繁忙,请重新点击提交按钮,直到提交成功。
6、结束考试:所有作业提交成功后,即可自行离开座位,考试程序不需要关闭。
7、帮助:单击帮助按钮,可弹出本程序使用说明。
  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为确保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考场纪律,请全体考生认真遵守: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入场,入场时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签到。笔试开考后30分钟禁止入场,笔试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速录技能考试音频开始播放后禁止入场,不得提前离场。
  2、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考生携带的手机应当关闭,并将关闭的手机 、U盘等电子设备和个人物品统一放至指定位置;
  3、独立完成考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1)抄袭他人答案、拷贝他人考试文档的;
  (2)将试卷带离考场的;
  (3)私自拷贝听打考试文档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U盘、耳机、手机等电子设备的;
  (5)为他人提供答案和考试文档的。
  4、速录技能考试每段录音播放完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分钟)向系统提交考试文档,超过规定时间服务器将关闭,此时无法提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速录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标准键盘和词库,严禁自带键盘入场(专业速录设备除外)、严禁使用自带词库。如需安装特殊输入法的,需事先报告监考老师,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安装。
  6、速录技能考试过程中如遇机器意外故障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并坐在位置上等待监考老师处理,不得影响他人考试。
  7、参加速录技能考试第二场、第三场的考生需在10时10分之前进入候考区域,听通知方能进入机试考场;候考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并将手机装入信封内,集中存放于指定位置,凡是发现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地图及交通方式
  考点名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
  考点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北门进入即到)。
  公共交通:乘11、56、75、42、65、66、302路公共汽车到草场门大桥东站下车即到。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朱来宽
民意沟通信箱:我这次考,是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简章历史这么介绍的:
专职从事庭审记录(计算机汉字输入)、卷宗归档、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我想问一下各位法院工作的朋友们,书记员工作更具体一点说包括哪些方面啊?
谢谢!
通俗地说,就是为审判员打杂的.
其他答案(共5个回答)
的工作,在审判员的指导下进行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主要是开庭记录,另外还有一些像整理卷宗,保持审判庭整洁,开庭记录前阅读卷宗,了解案情等辅助工作。
日公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作出规定,从即日起,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将打破“铁饭碗”,实行聘任制;同时,打破过去由“书记员”而“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不再过渡为法官。
  职责以法庭记录为主
  根据管理办法,书记员职责被明确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聘任制书记员是在法院正式编制内,通过与法院订立聘任合同,被聘任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书记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过,在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将这一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级别可晋升至正处级
  新办法规定,聘任制书记员可以按照规定正常晋升职级,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高级人民法院最高配备为副处级,中级法院最高配备为正科级,基层法院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书 记 员 职 责
一、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书记员工作标准:
  1、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2、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3、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
4、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
5、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实现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
  第二条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应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第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第五条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第六条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可按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其他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可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书记员的员额比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任。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的考试工作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
  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第十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第十一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女性书记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聘任制书记员对人民法院解除聘任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聘任制书记员可以辞去被聘职务或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部分书记员的职级配备可以略高于本条第四、五款的规定。
  第十六条书记员职务职数在其所在人民法院的非领导职务职数中解决。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除专门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的条款外,其他条款既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也适用于本办法实施前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编制内正式录用的书记员。
  第十八条解放军军事法院书记员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秘书,助理。过去是可以升级到法官的,现在没望了,除非通过司法考试。
一、法院招收公务员的考试为较为正规的考试,所以,面试也是较为正规的。
1998年,最高法及最高检作出决定,从1999年起,进入法院或检察院从事法律工作的,必...
陪审员有5种形式参与审判。在审判长的授权下,陪审员可以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到相关地方收集证据、资料、线索,提供给法庭参考;对一些简易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陪...
如果打字的高手跟写快字的高手来比较的话,不用多说肯定是打字的会赢,没它的,你如果尝试过用电脑打字的练习就应该清楚自己一分钟能打几个字,再用笔写一下就知道了。
书记员在法院审判中的工作职责、作用和地位
我国法院现在的书记员,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对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但根据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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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各地稍微有点不一样你可以参考一下:
相关信息方式
专业科目考试由笔录考试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考试安排在同一微机操作教室分步进行。先进行笔录考试,然后进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每部分考试时间均为 15 分钟。两部分考试之间留出 15 分钟,作为考务人员收交笔录试卷和准备微机汉字输入考试时间。
记录要求
笔录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准确完整,原话记录。微机汉字输入记录要求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笔录考试采用录音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内容制成录音,考试时统一播放,考生根据录音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答题即笔录。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准备 2 分钟、答题输入 10 分钟、交卷 3 分钟),笔录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
笔录考试阅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人工阅卷。
笔录试卷满分为 50 分。
微机汉字输入考试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文字内容制成录音,并根据考试要求在微机上编制出专门程序。考试时考生根据播放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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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要求
笔录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准确完整,原话记录。微机汉字输入记录要求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笔录考试采用录音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内容制成录音,考试时统一播放,考生根据录音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答题即笔录。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准备 2 分钟、答题输入 10 分钟、交卷 3 分钟),笔录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
笔录考试阅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人工阅卷。
笔录试卷满分为 50 分。
微机汉字输入考试试题由命题老师把考试的文字内容制成录音,并根据考试要求在微机上编制出专门程序。考试时考生根据播放的录音在微机上按统一编制的程序操作答题。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准备 3 分钟、汉字输入 10 分钟、存盘交卷 2 分钟),输入文字量为 800 字左右。
考试时微机提供的汉字输入方法主要有:
① 、微软拼音输入法; ② 、全拼输入法; ③ 、智能 ABC 输入法; ④ 、五笔输入法。
微机汉字输入评卷按试题统编程序由微机一体化完成。
微机输入试卷满分 50 分。
笔录考试和微机汉字输入考试两部分得分之和即为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其他答案(共5个回答)
拼音,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考了,再练习还来得及吗?
听说好像就是放一段录音,基本上是法庭审理的内容,然后根据录音来打字。120字/分好像太厉害了,法院现有的很多书记员都没这个水平,一般也就几十字/分钟而已。评分标...
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那么你做两年书记员,就有资格做法官了。
当然是理论上。
实际中我就不清楚了。
要准备打字速度,要练习,面试时是肯定要测试的,这是最重要的
很多人不会盲打并不是因为笨,而是没找到一种简单易行的练习方法。按照标准指法,看着键盘按照从A到Z的顺序打26个字母,最多七天你就可以学会盲打了。 所谓标准指法就...
我们这里可以修改但是一般你没有时间修改的,因为时间很紧的
公务员通道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
答: 刚刚试了,可以打开,你检查浏览器的兼容性。/portal/yichanggwy/index.jsp
答: 毕竟你还是师范为主
教育学职位可以报考,但林业相关的职位就差得有点远了
答: 1、当然可以。
2、但是,会有部分职位会要求“全日制”、“学士学位”等,你就不能报考了。
3、具体情况,你可以参考招考公告里的要求。
4、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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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2016下半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146人)
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103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46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招录法院要求的计算机速录技能(见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见附件);
7、目前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按照初级、中级,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500元∕月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电子图片,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一并提交。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家法院。
2、报名时间:日8时至日1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16年 9月 26日至 10月11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法院的通知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测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报名时提供的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录法院所需招录技能的,视为技能资格审查通过。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江苏法院网(www.)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面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各招录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录法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原标题:江苏法院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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