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津 2017 老旧车补贴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

7月深圳交通大件事 都是知识点!,xingfuwuyue
人工智能朗读:
即将进入7月,随着非机动车违法停用共享单车的举措生效,市还将发生众多交通大件事。
原标题:7月深圳交通大件事 都是知识点!
网讯 即将进入7月,随着深圳非机动车违法停用共享单车的举措生效,深圳市还将发生众多交通大件事。
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
根据6月1日深圳交警与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规定,自7月1日将正式对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共享单车“停用”措施: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1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未报备共享单车禁止上路
为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市共享单车数量,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为了方便路面执勤警力快速查询相关信息,深圳交警将协调各共享单车企业将所有在深投放车辆的车身编码植入民警PDA,下一步对违法使用者实现即时查询,加大对共享单车管理的力度。而未在交警部门报备的共享单车,将不能上路使用。
全市集中整治占用黄方格
7月3日开始,深圳交警开展“黄方格让行”整治的全市统一行动。交警将设立500个整治小组,在全市各区的“严管路”、“示范路”的黄方格路段、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出入口、高快速匝道等黄方格区域。
交警部门通过铁骑和固定值守警力现场执勤的方式开展行动,发现机动车在“黄方格”内有上下客、违停、故意慢驶、强行进入等违法行为的,将现场拦停违法车辆,根据不同违法情形依法查处。
加油站违停最高罚款2000元
为进一步排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违法无“死角”。深圳交警将于7月开展加油站统一执法行动,指导全市油站按照规范完善站内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对油站内部长期违章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将予以处罚。对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非国五车辆不能上牌
环境保护部和工信部颁布的《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标准的公告》规定全国自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深圳交警将启动相关工作。
国一、国二车辆更新补贴
根据《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年)(送审稿)》,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及日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工作,深圳交警配合环保部门启动相关工作。
5个驾考新考场投入使用
为缓解政府考场有限、考试周期长的现状,深圳交警位于大鹏新区的水头、光明新区的东周、龙华新区的观湖、牛湖、清湖的5家科目三社会考场,7月份将投入使用。以后考驾照的市民,拿驾照更快了。
外地“小金刚”全市禁行
按照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1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深圳将在全市范围(高速公路除外)禁行外地牌照轻型柴油自卸货车(俗称“小金刚”)。7月份开始,深圳交警将发布相关公告。
全面开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交警部门计划在全市4S店、二手车行开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警部门将先行开通两家4S店和两家二手车行作为试点,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全市推广。
1200名铁骑覆盖全市道路
截至日,深圳交警已经组建了千人铁骑队伍。7月份,深圳交警将完成全市所有行政区(新区)及街道(办事处)辖区的铁骑组建计划,铁骑队伍总数将达到1200人,可实现对全市所有快速路、主干道和支路、社区道路的网格化巡控“全覆盖”。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减速、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尚未养成这个良好习惯。要让人行横道真正成为行人的“生命线”,确保行人交通安全,交警部门特设计人行横道警示及监控系统,用于警示车辆在经过人行道前需减速通过,对于不礼让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星级用户推新功能
“绿色出行”进驻星级用户平台,届时,已经注册星级用户的市民,可直接申请绿色出行,完成出行申报、履诺查询以及申诉。新的申请模式将利用星级用户的人车绑定信息,简化申请流程和手续。同时,星级用户将能收到交警部门推送的驾驶证到期、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提醒信息,提高对星级用户的服务质量。
优化信号灯配时
7月份开始,交警部门启动信号灯暑假专项保障,调整学校周边路口上下学时段的行人过街信号灯专用相位,提升沿线车辆的通行效率,密切关注暑假期间学生活动增多的场所周边交通信号安全运行情况。加强信号配时的科普性宣传,提高市民对信号配时的科学认识水平和互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市民更加科学理解交通问题、主动参与交通治理。(记者 解树森),您现在的位置:&>&&>&&>&&>&
  为加快推进本市黄标车淘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居环境委会同市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公安交警局发布了《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于日起对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或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给与奖励补贴。现将具体政策和有关问题介绍如下:第一部分《补贴办法》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黄标车?  《补贴办法》中所称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仅包括我市现有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还包括现有领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符合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车主可以通过登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网(www.szvep.)查询车辆属于哪个阶段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符合哪些要求可以申请本次黄标车补贴?  自日至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奖励补贴: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日前必须强制报废的车辆;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外省市号牌黄标车不在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范围内。  三、本次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标准。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四、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一)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附件1)申领补贴:  1.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网站查询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5.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6.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7.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五)市环保部门在资金拨付车主后三个月内将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情况报市经贸信息部门。  五、黄标车提前转出本市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一)车主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查询信息表》。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申领补贴:  1.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机动车转出信息查询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4.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5.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6.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六、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我市设置三个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  (一)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环保服务大厅,福田区上梅林中康北梅坳六路6号1楼,电话:。  (二)深圳市宝安区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宝安区西乡大道5号74区布心二村B4栋1楼,电话:。  (三)深圳市龙岗区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龙岗区中心城白灰围一路1号环境监测综合大楼416室,电话:945652。业务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深圳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为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龙珠四路龙井商业中心二楼,业务联系电话:1、;传真:8、。第二部分《补贴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加快淘汰黄标车?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我市现有黄标车仅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1.7%,但氮氧化物和PM2.5排放量分别为3.79万吨和0.54万吨,约占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8%和40%。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广东省将氮氧化物新增为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2011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定了《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要求我市“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要求不低于35.4%,在2015年前淘汰全部黄标车。在未来两年多的时间内要完成减排任务,淘汰全部黄标车,任务艰巨,形势严峻。  二、我市淘汰黄标车主要有哪些方式。  我市淘汰黄标车主要采取强制报废、鼓励提前报废或转出我市三种方式。  三、对提前转出的黄标车给予奖励补贴的原因。  我市黄标车中一半以上为货运物流车辆,因该部分车辆残值较高,《补贴办法》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接近报废期限的黄标车车主具有一定吸引力,但对于仍有较长使用年限黄标车的车主诱惑力有限,将残值较高的黄标车转出到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是目前国内城市普遍的做法。  四、补贴标准制定依据。  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财建(2011)28号文)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财建(号文、财建(号文)的标准,根据车型不同给予元不等的补贴。黄标车提前转出补贴标准参考北京、广州、杭州、佛山等地的补贴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对黄标车提前转出的车主给予3000元的奖励补贴。  五、如何判断车辆是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  对于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车辆淘汰日期提前于车辆强制淘汰日期1年以上的,可认定为提前一年淘汰。使用年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交售给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日期或转出本市的日期。车辆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中规定的使用年限(详见《补贴办法》附件2)。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在《补贴办法》实施期间淘汰,均可视为提前一年淘汰。  六、获得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的车辆能否同时申请其他补贴?  申请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车主或单位,在国家的其他补贴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同时申请其他补贴。  七、什么条件下车辆要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的强制报废应遵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有关条款制定。  八、我市关于黄标车的限行措施。  日起,我市实施第十七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对黄标车实施尾号限行措施,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在减少黄标车排气污染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2013年1月市政府审议的《深圳市加快淘汰黄标车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拟于日实施的第十八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中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为不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保障城市功能运行,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黄标车暂不受限行影响。  九、《补贴办法》是否设置缓冲期?  考虑到车主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补贴办法》设置三个月的缓冲期,即日-日之前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需在日前提前报废。  十、国Ⅰ及以上标准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上标准柴油车可否获得补贴?  本次《补贴办法》仅针对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应当发放黄色标志的车辆,国Ⅰ及以上标准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上标准柴油车不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奖励补贴。  十一、车辆转出外地,由于外地不能接收转回本市是否需要退还补助资金?  车主将黄标车转出外地,如果不能在当地落户注册登记,车主须先行到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受理点办理资金退还手续,市相关部门确认政府补助资金退还后为车主办理转入手续。  十二、本次黄标车淘汰补贴的范围。  自日至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日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根据车辆类型及使用用途,将车辆分为有使用年限的车辆和无使用年限两大类,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在《补贴办法》实施期间淘汰,均可视为提前一年淘汰;如有使用年限车辆是否符合提前一年以上淘汰范围,需根据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辆交售给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日期或转出本市的日期以及车辆使用年限计算。  十三、此次补贴与2011年实施的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有什么区别?  日至日实施的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相比,1、取消了换购新车环节;2、加严了提前报废时间限制,将提前报废加严为提前一年以上报废;3、增加了对提前转出车辆给予3000元补贴的条款。  取消了换购新车环节,是从便民角度考虑,加快车主淘汰黄标车的进度。  对提前转出车辆给予奖励补贴,是因为我市黄标车中一半以上为货运物流车辆,因该部分车辆残值较高,《补贴办法》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接近报废期限的黄标车车主具有一定吸引力,但对于仍有较长使用年限黄标车的车主诱惑力有限,将残值较高的黄标车转出到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是目前国内城市普遍的做法。  十四、此次符合奖励补贴的车辆一共有多少辆?  我市共有黄标车26.4万辆,仅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1.7%,但氮氧化物和PM2.5排放量分别约占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8%和40%。根据测算,除去必须在日前强制报废的车辆,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车辆约25万辆。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生成日期: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阳江日报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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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2]92号)的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阳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程,到2014年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任务4178辆,到2015年底要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要基本完成淘汰黄标车16713辆任务。  为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淘汰黄标车的任务,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车主实施经济鼓励政策,特制订本方案。  一、“黄标车”的定义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9)87号)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www.vecc-)。  二、补贴原则  采取“鼓励提前淘汰、加强管理并举”的方式,对规定期限内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给予适当补贴。  三、补贴范围与条件  (一)补贴范围。“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黄标车”车辆所有人提前1年以上(含1年)报废“黄标车”。“黄标车”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以公安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到期报废、强制注销和违法记录未处理完毕的“黄标车”车辆不予补贴。补贴时间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日止,申报时间以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收据》为准。  (二)补贴条件。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需满足下列相关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1.本方案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2.本方案实施前,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证按规定年审(适合营运黄标车);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校车、公交车辆除外);  4、本方案所列车型以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为准。  5.无使用年限的车辆在日前(含当天)均可申请;  6.必须距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含1年),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7.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四、对普通“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奖励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重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每辆补贴人民币13,5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中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轻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每辆补贴人民币6,3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微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m,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每辆补贴人民币4,5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大型载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的载客汽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5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中型载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10—19人(含19人)的载客汽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1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下(含9人)的载客汽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4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微型载客车是指排气量小于1升(含1升)的载客汽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600元。  9.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600元。  10.报废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600元。  (二)资金来源&  按车辆所属地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其中江城区、阳江高新区、海陵区按现行财政分享比例(市、区级财政比例各占五成)分担。  (三)申报补贴办理程序  1.&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填写《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按流程办理补贴手续。  2.车主携带《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以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黄色环保标志、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各县(市、区)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由环境保护、财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商务等部门联合审核后,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办理补贴资金支付手续。  4.各县(市、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应的车主。  五、公交“黄标车”车辆、校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  1.&公交“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对公交企业每提前淘汰一台公交“黄标车”而新购置国Ⅳ以上排放的非环保类公交车或其它环保类公交车,1标台车给予6万元/辆补贴;0.7标台车给予4.2万元/辆补贴。  2.&校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对每提前淘汰一台校车“黄标车”而新购置国Ⅳ以上排放的非环保类校车或其它环保类校车,40座以上的车辆给予6万元/辆补贴;20-40座的车辆给予4.8万元/辆补贴;20座以下的车辆给予3万元/辆补贴。  (二)资金来源  换购公交“黄标车”车辆和校车“黄标车”车辆补贴的所需资金按车辆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其中江城区、阳江高新区、海陵区没有交通运输职能部门,也没有车辆交通运输方面的收费,该项补贴由市负担。  (三)申报补贴办理程序  1.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公交车或校车所有人,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填写《阳江市公交“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或《阳江市校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按流程办理补贴手续。  2.车主携带《阳江市公交“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或《阳江市校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以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黄色环保标志、车辆所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各县(市、区)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经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教育、交警、商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办理补贴资金支付手续。  4.各县(市、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应的车主。  六、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财政、公安、交通、教育、商务等部门在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联合窗口,负责对本辖区内报废高污染“黄标车”的审验,并确定补贴额度和资金发放。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定期汇总数据;负责查验车辆的环保标志、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本市登记的;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报废,办理报废“黄标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车辆的补贴标准,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商务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监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领取、发放;监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高污染“黄标车”的回收、拆解;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做好高污染“黄标车”回收的服务工作;提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的经营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黄标车”淘汰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营运许可证的注销。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校车“黄标车”。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属于“黄标车”的公务车辆所属单位,须带头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在2015年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其用车指标由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按照“退一补一”要求办理,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车指标。资金来源按原财政供给渠道处理。  (二)已享受公交车、校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车辆不再享受普通营运“黄标车”淘汰资金补贴。  (三)在公务车改革中“黄标车”不得向社会拍卖。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方案实施后,若国家或省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  (六)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环境保护、公安、财政、商务、交通及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流程图  申领人将黄标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到车辆注册所在县(市、区)公安车管部门注销车辆,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领人到各县(市、区)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公安部门审核车辆是否在办法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是否属于提前报废等相关信息。  交通部门审核车辆是否符合营运汽车补贴范围,并确认补贴类型及新购置公交车辆的类型;教育部门审核是否校车及新购置校车类型。  环保部门审核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是否领取过环保标志。  商务部门审核报废车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财政部门审核车辆是否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确定发放额度。  材料审核合格车主签字后,将补贴资金划拨至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  制图/沙佩瑜
阳江日报政务信息A05阳江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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