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乡下房子做抵押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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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急啊,没有人贷款吗?个人的,我有农村房子做抵押,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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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房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
学习啦【银行篇】 编辑:冰芝
  有的网友经常会问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吗?这是经常来咨询的问题,其实这并不是房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而是可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按照所交的公积金的年限来看,有一定标准规定,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用来购房也可以用来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什么情况房屋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交了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的城镇之内购买、建造、翻建以及大修自住的住房时,用他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的建立,大大的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的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的推动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的进程,今后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是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的一些政策开始实施了。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关于公积金几个常见问题
  (1)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贷款对象: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2)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贷款有限额
  1、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2、离退休职工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根据离退休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4)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贷款的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贷款利率的确定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6)贷款利率是不是固定的
  贷款期间,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随着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款。
  (7)贷款有几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提供以下方式之一作为贷款的担保,没有担保的,不予贷款。
  1、抵押加一般保证
  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3、质押担保
  4、连带责任保证
  (8)什么是抵押加一般保证
  抵押加一般保证是贷款的一种常用担保方式,即借款人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或由借款人或第三人用其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同时提供第三人一般保证担保。此种担保方式下,保证人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后,借款人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由保证人为借款人偿还所欠的剩余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采用此种担保方式时,抵押房屋须购买房屋财产,投保额必须不低于贷款金额。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一般为借款人所在单位,也可以是愿意为借款人担保且有代为偿还能力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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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农村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提问者:廖***健
地区:益阳
您好,自建住房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单位、申请人缴存状态正常;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预留3个月还贷额,不足的补充;③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家庭征信记录;④申请人家庭在益阳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次数无2次(含)以上记录;⑤申请人家庭信用记录认定为良好;⑥授权中心从夫妻关联的公积金账户或银行账户按月代扣还贷;⑦房屋主体已封顶。必备资料:1、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婚的提供)3、《未婚申明与承诺》原件(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再婚的,在公积金中心填写文本)4、《公证书》原件(委托第三人代办的提供)5、3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6、工程预算、费用支付证明原件、复印件7、还贷存折(卡)(工行或建行)复印。贷款金额、利率、期限:1、贷款金额:不大于房价的80%;引进的优秀人才,按同档次增加10%;纯公积金贷款最高35万元;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政策,第2次贷款的利率上浮10%;3、贷款期限最少为3年(含),最长为30年,最后还款日不超过65周岁。相关事项:1、抵押物为所建房产;第2次贷款的第1次贷款须结清;2、区县(市)建筑面积大于130㎡、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建筑面积大于120㎡的,实行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受理、审批由合作银行负责,贷款70万元内中心和银行各按50%比例放贷;3、建造商住两用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村民宅基地、集体用地、租赁用地、划拨用地的,不提供贷款;4、产权按份共有的,贷款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产权共同所有的,贷款额按产权人平均计算;共有产权人(含未成年人)须自愿授权给借款人;5、同一套房屋,所有权人提取的公积金(含冻结金)总额加贷款总额,不超过当地市场评估价(不含组合贷款);6、中心受理完整贷款资料后,贷前审核调查和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7、由于申请人原因,贷款审批日起超过180天未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资料失效;8、婚前、夫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贷款,认定为夫妻双方贷款次数;夫妻关系解除再贷款的,无产权方为第1次贷款,拥有产权方为第2次贷款;在资料受理后合同面签之前解除夫妻关系的,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请问在农村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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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家里自建房可以用提取公积金吗?要怎么办理手续?而且自建土地是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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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需提供《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和建造工程决算原件。且要求在建房屋主体封顶。;
请问在农村建房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贷款吗
请问在农村建房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贷款吗
您好,村民宅基地自建住房须提供1.《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2.建造、翻建工程决算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工程决算。宅基地不受理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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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不用抵押呢可以用什么进行抵押?
zhouqian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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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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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房产抵押 ?还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款房产证要抵押到银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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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房产证抵押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要房产证做抵押吗
去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抵押房子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用现有住房做抵押
我想买个房子是期房,我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抵押物吗
/jingyan/ask/21/1105406.htm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不用抵押呢可以用什么进行抵押?496浏览次数
如何用住房抵押贷款再购房?公积金还能用吗?
我在广州,自住房一套,房产证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之前用过银行贷款,已还清;还有一套,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老公的母亲住着,一次性付款。请问:1.我还想买一套房给我父母住,如果写我的名字,是不是就算三套房了,银行如何贷款的?2.如果把我老公母亲的房过户到她名下,要交多少手续费?3.如果把我自住的房抵押做再购房的首期,如何办理?哪个银行的比较实惠?4.如果再购房写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60岁,银行还给贷款吗?谢谢!!!
1.什么是住房?有何用途?&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⑵&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⑶&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⑸&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⑹&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⑺&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⑻&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⑺借款人用于支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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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1:筹集住房资金;&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何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大有门道&很多公积金缴纳者常常认为只有向银行贷款时才能使用公积金。其实不然,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根据有关规定,市民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属于个人所有。如何用好、用活自己的公积金,并且让它最大化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这里面有很多理财要领。&还有以下作用:1.变通公积金买房又买车&2.把公积金用在刀刃上&3.公积金也是重要的福利待遇资料来自:珠海易搜网&
我也是刚好有接触这块,这里一起看看房子有贷款到底能不能过户吧,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的推出,引起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供你参考。&“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这里说的比较清楚了哦,希望对你有帮助哦,对我的回答满意的会可以给我一个赞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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