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没有签工作,生源地贷款信息网工作信息该怎么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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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日 15:59&&字号:大 中 小
今年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正式办理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30日,户籍在上林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和今年大学新生(含研究生),可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县教育局资助办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三点变化:一是每生每学年可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00元调至8000元(研究生调至12000元);二是考生高考前可借助国家助学金系统进行贷款预申请,对已经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县教育局资助办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只要申请材料完整、准确、有效,就可以签到贷款合同;三是新增一个还款渠道,今后借款学生或家长只要拿着银行卡,到县教育局资助办的POS机上刷卡,就能方便、安全、快捷地还款。 我县自2009年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已有6739人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涉及金额7982万元。
编辑:许乾雷&
&来源:上林时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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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2:22:23 点击数: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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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教资〔2015〕6号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
通&&&&&&&& 知
各高完中、民办中学:
根据市教委、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3.将要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万州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贫困一般指:(1)孤儿;(2)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3)无收入(指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4)重病户(指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5)低保户;(6)双下岗(指父母均下岗);(7)纯农户(指农村除农业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8)低收入(指其他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就学基本费用的情况)。
二、申请地点及办理时间
1.申请地点:万州区白岩路256号教委底楼车库旁(按现场指示牌前去办理)。
&&& 2.老生办理时间:从7月27日起到8月31日止。
&&& 3.新生办理时间:请按照附件1的时间表办理,7月27日至8月31日止(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三、贷款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借款学生和申请表填列的共同借款人本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理。否则,不能签订贷款合同。
2.贷款学生所填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由于贷款的环节较多且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贷款学
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按程序按时完善贷款手续,如未按要求完成贷款手续,造成拖延,合同未签订成功或合同作废,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4.从申请贷款开始到还款结束,学生须与区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或家庭常住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备案。
5.今年的高中毕业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户名、在线填写贷款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2份,到社区、村委会去盖章后,按照资助中心安排的时间前来办理贷款(贷款学生如无上网条件打印申请表的可到万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打印申请表后,再到街道、乡镇政府去盖章)。
&&& 6.敬请贷款学生前来贷款时,上万州教育网―政务公开―财务采购栏查询有否新的要求。
&&&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 1.大学在校生续贷材料:学生证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意:①如果只来学生,该学生就提供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②如果只来共同借款人,该共同借款人就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③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来,就必须同时提供上述四个证件的原件
2.大学在校生第一次贷款:首次贷款的在校大学生,由本人填报《高等学校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审查并签章(经办人要填上联系电话);然后在高校领取填报《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经民主评议、院系审查、高校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出具下学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2015年在高校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带上共同借款人一起到万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带上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
3.大学新生所需材料:高中学校发放的预申请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资助中心现场打印)、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单、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分页)等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联系人:张晓策,联系电话:。
附件:2015年大学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 2015年7月1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印发
2015年大学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安 排
时 间 安 排
外国语学校
8月26、27日
纯阳、赛德中学
备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贷款手续,请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责任编辑:wyzbgs 来源: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打印 关闭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添加时间:[]&& &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要从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角度出发,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今年将遵循“严审资格认定条件、严守申贷操作程序、严明各级责任纪律、严防群体事件发生”的工作思路,确保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申贷,从严放贷,应贷尽贷,低险收贷”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89号)精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属地管理职责。乡镇中心学校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民政、村(居)委会等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县教育局要调配足够的人手,提供合适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安排足额的办公经费,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合适的申贷环境,精心组织申贷工作,确保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各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和高中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要通过宣传栏、告示牌以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经,组织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及家长按时申贷,加强诚信教育,防堵骗贷行为;同时,要防止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它资助项目进行诈骗。各部门、单位在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各学校和老师要认清诈骗实质,坚决做到不接触、不参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醒学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四、规范办理流程,完善申贷工作机制
今年,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简化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省教育厅和国开行省分行制订了《湖北省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规定》,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申请贷款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
乡镇政府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级教育、民政、残联、财政、卫生等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严格执行贷款政策,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各高中要按照县领导小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应届高中毕业生贷款预申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乡镇政府要组织好村(居)民委员会、民政办公室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履行属地初审职责,认定经济困难家庭;乡镇中心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的通知》(英教发〔2011〕52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助学贷款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跟踪服务等工作;县教育局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主体,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工作正常开展;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挂帅,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照顾关系或开后门办理等不正之风;县财政局要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足额安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经费;县民政、残联、医院等相关部门要如实出具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五、将贷款申请与诚信教育、催还贷款工作紧密结合
各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办理贷款的有利时机,掌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和地址,加大对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培养学生按时还款的意识,加强贷款违约风险防范。特别是对贷款申请条件、贷款性质、本息偿还要求及拖欠处罚、骗贷后果等要进行重点宣传和提示。贷款发放后,县教育局将会把贷款学生名单反馈到各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协调乡镇政府协助做好贷款学生家庭日常信息管理,加强贷款违约风险防范。今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贷规模将与催还贷款工作挂钩,对恶意欠款拒不还贷学生较多的乡镇严格限制人数,将贷款催收排名情况及逾期违约拒不还贷学生信息通报到乡镇,并在《教育信息网》等媒体网站发布。
今年助学贷款申办过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检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工作。督查结果将作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评比的依据,对不执行政策规定、随意增加程序及贷款发放组织不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满意率低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追究责任。将请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精心组织,确保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英山县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
英山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英山县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
一、申请条件
1.被高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下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其中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印证材料:有效失业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
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6)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在录入借款学生回执阶段,将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家庭经情况较好、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申请贷款,将停止贷款审批,同时高校还将对学生骗贷行为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申贷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现场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3日-8月10日 (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2日-9月2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拥挤,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
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7-9月2日期间申请补办。
四、申请流程
1.在校生续贷(2015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2、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填写申请,从系统内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①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不用盖章);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没参加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常识考核:对新贷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六、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 “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从学生“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可通过“支付宝账户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打印 关闭我们从事贷款工作,可是现在学生毕业以后不还国家贷款,我们的工作很难做,怎么办呢?
申请助学贷款的都是贫困生,你的工作是办善事,让人从心底敬重的事,毕业以后不还国家贷款有他们的苦衷,谁愿意欠帮助他的人的债。就业难是当前四大难题头等难题。贫困生就业后工资很低,特别是农村孩子,社会无援,工资低付高昂的房租,除了饭钱没有剩余。银行哪笔坏帐不抵的上一群学生的贷款。那笔坏帐的钱都去向哪里,消费在那里。国家这二年补给银行的资本金一个行就是500亿,旧的窟窿堵上了,新的窟窿比旧的窟窿还大,这窟窿决不是助学贷款。
继续做善事吧,孩子哭了抱给他娘。这不是你该管的事。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人,直到他还贷为止。建议2006年取消助学贷款
逾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学生,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逾期未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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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是助学贷款完全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你之前的还款有没有过逾期、没按时还款等不良记录,如果有的话建议你不要一次性还清,因为如果一旦有了不...
如果你在毕业前签订毕业还贷合同之前,申请提前还贷是不要利息的。毕业后一次还完利息还是按照合同上的算,但是还是要有提前还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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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展开
23日,记者从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我州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国家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新政主要从扩展贴息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长还本宽限期、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共四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惠民政策,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开展此项业务以来,我州严格执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贫困学子实现大学梦,“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期限、贷款机构和额度与往年相比有变化与往年相比,2016年度,我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发生了以下的变化。一是期限延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二是贷款机构适当增加。自2015年11月,全州17个县市均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合作书》,实现与国家开发银行全面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我州已有西昌、德昌、冕宁、越西、甘洛和木里等6县、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办业务,下一步,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继续鼓励其余各县、市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促我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下旬至10月10日前,各县市具体办理时间详询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据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前往户籍所在县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受理,贷款期限一般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或担保。提前部署 精心准备确保贷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确保本年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做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格式分别制作了宣传横幅和宣传栏,向毕业生宣传解释国家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为有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意向的学生及时办理了网上预申请。二是做好人员培训。凉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及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和掌握相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三是做好组织准备。在电脑设备检查安装、人员组织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确保贷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记者 龙雪琴)相关阅读:【办理所需材料】贷款银行为农村信用社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生所需费用证明材料、高校的帐户信息(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及帐号)、借款申请人在经办农信社申请办理的蜀信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需有关部门盖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首次贷款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续贷仅需提供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农村信用社办理流程】学生将贷款资料交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资料由县市农信社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学生及家长同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寄回县市资助中心;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确认函后向农信社开具放款通知书;农信社审核后将学生贷款资金汇入学生就读高校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流程】在家完成1至3步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n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陆,无须重新完成注册。1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注意: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省一年都的思想学习情况;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现场审查。2资格认定加盖公章: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心委会(民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残疾人联合会或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注意:续贷和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3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第4、5步现场预审: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4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5在高校完成第6步6请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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