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居民健康卡低保每月可以领到多少元

低保户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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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题:我家在宁海,请问这里低保户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回复:您好,按照目前低保政策,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低保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
&  问题:我家在宁海,请问这里低保户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回复:您好,按照目前低保政策,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低保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宁海县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612/月);
  2、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船舶等;
  4、家庭成员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或酒店或公寓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月标准从660元调整到744元
宁波: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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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宁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区(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从660元提高到744元,调整后不同户型的具体救助标准为:共同生活成员为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按人均月收入744元标准给予差额救助;共同生活成员为2人的家庭,补差额基础上人均月增发20元;单人户家庭,补差额基础上月增发40元。新低保标准向前延伸至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据悉,各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将由各地根据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进行调整,与城区同步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宁波市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从2012年1月起,宁波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制度“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并每年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城区月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525元提高到如今744元,3年来提高了219元,年均增长12.3%。同时,对低保户全面实行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食品类价格指数涨幅联动的物价补贴制度,仅今年前三季度对城区低保户发放物价补贴就达到人均362元,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责编:张丽玮、翁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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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区月人均调至660元
新闻热线:  【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邓天武)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4]76号)精神,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城区(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588元调整至660元。此标准自日起执行。
  各县(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根据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自行调整,报宁波市人民政府备案后与城区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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