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延期毕业期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系需要转吗?如果要转的话,详细流程是?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_学院公告_法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分党委&&&& 发布时间:&&&& 阅读()
各毕业班党支部、全体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1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
(一)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
1、单位有党组织的,根据对方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的党组织。
2、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如律协党委),也可随同档案迁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所属分党委变更的,将组织关系转至新的分党委;未发生变更的,应进行党员信息登记,由所属分党委调整。
(二)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也可随同档案迁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也可自愿转出。
二、办理流程
(一)基本程序:
1、党支部统计信息,填写附表,报分党委。
2、分党委汇总并核对无误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3、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逐级发放。
4、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
(二)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信息。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转出去向分为“本院”、“校内”、“京内”、“京外”、“出国(境)”五种情形登记。
1、“本院”:继续在本院学习、工作。
2、“校内”:在我校其他单位学习、工作,将组织关系转到对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京内”:党组织关系隶属北京市委,如:北京市各区、县、局、总公司党委,在京高校,市属事业单位党委,市属机关工委、市级国家机关等。
4、“京外”: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北京市委,如:北京市以外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境内企业单位;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委;铁路、民航系统党组织;部队等。
5、“出国(境)”: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
6、“京内”与“京外”不以地理区分为标志,必须以党组织关系隶属为区分。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其中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出的,不以“出国(境)”为登记情形,以实际转出为登记情形。
7、所有毕业生党员应当查看录用通知书或向单位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抬头必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
(三)办理手续及时间
1、6月3日,校党委向各分党委部署任务,分党委向各党支部通知,并做好指导工作。
2、6月15日,各党支部将汇总完毕的附表电子版提交到分党委邮箱:。
3、6月17日,分党委将核对无误的汇总表上报组织部。
5、6月底之前,校党委发放介绍信。
(四)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方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并将回执联传真到校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各支部书记是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统计工作,及信息核对工作。
2、每一名党员都必须重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组织关系涉及到切身利益,党员本人应当积极向党支部报送相关信息,配合支部做好该项工作。
3、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都必须转出,不得留在学校。个别由于已确定被高校录取、已被单位录用这两种极其特殊情况,需暂留组织关系在校的,应当由本人凭录用通知书、保留申请向分党委提出申请,分党委报校党委审核。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一律不得暂留在校。
暂留学校的,期限最长6个月,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后未将组织关系转出的,一律视为自动脱党,以后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延期毕业的党员,也应当纳入到本次工作中,在附表内填写相关信息,在备注中填写“延期毕业”。
5、往届延期且在今年毕业的党员,单独联系分党委进行登记。
6、毕业生为预备党员的,需填写《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表现鉴定》。2012级实验班各党支部中,继续在本院读研的预备党员,不需要填写;但放弃保研,自行求职或升学的预备党员,需要填写该表。
四、附表填写说明
1、“院系”填写法学院。
2、“民族”不填“族”字,即只填:汉、满、维吾尔等。
3、“身份证号”、“党费交止日期”、“本人联系电话”三栏不得更改单元格数字格式,需挨个录入,不得复制粘贴。
4、“接收单位”统一填写“你处”。如转入单位有特殊要求,依照单位要求。
5、相关单元格有下拉勾选类型,务必勾选:
(1)继续在本学院求学、工作的(含延期毕业),从下拉菜单勾选“本院”,只填写基本情况,接收单位、介绍信抬头均不填。
(2)转至校内、京内的,分别勾选“校内”、“京内”,“介绍信的抬头1”填写接收单位名称,如: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等。其中,转至校内其他单位的,填全称,如:国际法学院分党委、科研单位党总支等;转至校内、京内的,“介绍信的抬头2”不填。
(3)转至京外的,勾选“京外”,“介绍信的抬头1”统一填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的抬头2”填写接收单位名称,如:外交部机关党委、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等。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勾选“出国(境)”,只填写基本情况,接收单位、介绍信抬头均不填。
6.“党费交止日期”统一填“2016.6”。
7.“本人联系电话”填手机号。
8.符合法大组发[2016]15号文件规定,分党委批准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原单位的,在“备注”栏填写“暂留”。
9.“转出去向”、“暂留原因”须按要求勾选。
10.“转移日期”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置入,各支部不需填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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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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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  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  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但必须在原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方可办理。超过有效期,我们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特别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注意:你们还在预备期,还有个转正的问题,更要尽快尽早地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的党组织,让这个党组织知道你的身份,注意考察你。同时本人也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去露露脸,让新党组织的党员同志认识你。待预备期满时,及时交上转正申请及,便于该党组织讨论你的转正问题。  4、特别提醒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注意:你们尽管已毕业离开学院,但你们的党组织关系仍在学院。因此一定要经常保持与你原所在系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支部书记等人的联系,主动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交纳费和书面思想汇报,接到通知要及时回系(院)参加党组织活动,预备期满时及时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和一年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并且一定要亲自回来参加自己预备期满的转正支部讨论大会,党组织方可讨论审批你的转正问题。凡因本人原因,如:不与党组织联系,从不来院参加党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写思想汇报,不回来参加自己的转正讨论大会,等等,使党组织无法按时、正常讨论转正的,党组织可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本文链接: /dangtuan/chengxu/.htm下页更精彩1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相关内容:
然而,也有一些领导不善于给下属讲党课。他们把党课课堂当作向下级训话或布置工作的会场;或者把讲党课当作表现自己,展示自己才华的演讲课堂,尽管讲得头头是道,可效果却不好。
敬爱的党组织:我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为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一、为什么要有预备期?预备期,是党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考验阶段,也是预备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锻炼自己的一个机会。预备党员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预备期满时支部大会才讨论决定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通常如下: 1.标题。
书面思想汇报主要写自己在要求人党过程中的近期思想动态。 由于思想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形势和任务而产生的,所以思想汇报常常要结合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学业成绩、新的形势、国家大事、生活实际、困难和挫折来谈自己的思想和打算。
大学生入党思想汇报格式与要求:一、入党思想汇报的基本写法 为了便于党组织的了解、帮助和教育,凡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都应随时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1.汇报时间及方式: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至少应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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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党建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毕业生党建工作是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常规工作。为认真贯彻沪华师委组〔2002〕33号、沪华师委组〔2004〕12号等文件关于加强毕业生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管理的衔接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责任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要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使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走向社会后,自觉地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院系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2010年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毕业生党员,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和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将集中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给毕业生党员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党章等关于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等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可以结合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向每名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毕业生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形式多样化引起的组织关系接转中复杂性增大的现实情况,各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在接转组织关系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教育,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等党建工作相关人员要落实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注意工作衔接和配合,以对党的工作负责和对学生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各项具体工作。对因不负责任或马虎大意,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各单位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二、关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有关材料的归档
  1、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由各院系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填写《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连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联系人谈话材料、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及成绩单、党组织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放入《培养考察材料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对毕业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应根据其表现情况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二是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经院系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及校党委组织部盖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3、对于由我校公派出国的学生党员,经院系党组织同意可办理保留党籍手续。保留党籍相关材料应交组织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归入学生人事档案。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办理
  应届毕业的学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是:①就业单位党组织;②如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则落实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落实到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本人须事先联系,确定转至党组织的名称。转到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或单位,开具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的介绍信,到对方单位上级党组织。转到本市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等基层党组织,开具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直接到对方单位即可。留本校工作、在本校继续读研(包括提前攻读高一级学位)或延期毕业的毕业生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从今年起,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除开具纸质介绍信外,必须经由“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为及时准确地完成全体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请各院系副书记及组工信息员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
  1、5月12日-5月31日:各院系核查全体毕业生党员是否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然后核查其信息是否准确完善:①“工作岗位”须维护为“博士毕业年级”、“硕士毕业年级”、“本科毕业年级”或“专科毕业年级”;②“党费缴纳截止日期”须维护到“”;③其他必填项信息须维护准确。同时须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转往党组织的台头、具体单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
  2、6月1日-6月10日:组织部从“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所有“工作岗位”为“××毕业年级”的毕业生党员名单,将信息的电子版发给各院系副书记。请按照要求将毕业生党员转往党组织的台头等信息填入表格,并按转出类型分为:①转出到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和单位;②转出到本市其他单位;③转出到本校其他院系或单位;④转出到本院系其他党支部;⑤保留党籍的毕业生党员。
  3、6月5日-6月23日:各院系完成信息登记后,请组工信息员与组织部约定时间,将各类表格交组织部进行台头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同时开具各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由院系党组织副书记来组织部统一领取,连同“友情提示”一并发放给毕业生党员,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收并自行转移组织关系。
  4、6月30日-9月30日:院系党组织督促毕业生党员,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即日之前,对方单位接收到其党员组织关系,并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校党委组织部。如毕业生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中遇到困难,需修改或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务必在有效期内联系所在院系党组织。组织部在有效期内收到回执后,将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手工确认,标志着组织关系转接成功。有效期满,系统将自动默认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将无法修改或重开。
  5、9月1日-9月30日:各院系组工信息员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维护身份发生变化的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如“所属党支部”、“工作岗位”、“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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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本科毕业生须知
一、暂缓就业、升学登记、 回生源地登记等手续办理1、除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上个人确认就业协议书的(包含备注“欠函”的)毕业生外,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内升学、出国(出境)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6年5月23日至5月30日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经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5月30日后,在已落实就业单位、升学、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间进行调整的,学校不再予以办理。2、国内升学的本科毕业生须于5月30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点击“激活账号”后凭个人信息(身份证、姓名、毕业院校等)激活账号、设置登录密码,在“学生服务”栏目登录后于“个人中心主页”下填写《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并于6月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收齐交至学工部,学校不再打印就业报到证。详见下方通知网址。3、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并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未就业毕业生(A.暂不就业,即指暂时不想就业等于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B.拟升学,即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C.拟出国出境,即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须于5月30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进行“暂不就业”申请。附通知网址以及各类手续办理流程: http://career./(S(0q1xyjm13qujuz45gctwqc2t))/Management_Notice/Public/ShowNoticeDetails.aspx?id=932二、档案材料填写5月20日前填妥《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登记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每人只有一份,先阅读再填写,填写之后不能涂改,填表具体要求见学生处通知。各班收齐于5月23日前统一交到学工部,5月24-27日再安排各班协助填写院系意见。三、院十佳毕业生、八七经地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学院十佳毕业生的评选材料请各班于5月23日前上交、八七经地奖学金的评选材料请个人在5月20日前自行上交。具体评选通知见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最新通知。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时间见学生处通知。四、离校手续办理1、请2016届本科生登录中山大学离校系统查询需要办理的手续,并在6月6日-6月20日完成必要环节的手续办理,系统状态记录为“√”。未能完成离校手续的同学,学校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2、办理婚育证明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的同学,在离校系统下载填写证明表,由班长收齐,6月15日交至院办官老师,统一办理后发放。已婚女学生须持近期查孕查环检查报告方可办理婚育证明。3、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图书馆、各毕业生培养单位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4、清缴费用须于6月8日至6月20日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各校区后勤办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5月30日前,欠缴学杂费和医保费的毕业生将所欠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用于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定期(逢周三)统一划扣。学生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关联登记手续,以便学校成功划扣所欠费用。5月30日后,仍有欠费的毕业生可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或前往所属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缴费手续(各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公时间:周一至三、周五10:00-17:00,周四10:00-13:00)。5、关于医保2016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提交医保局办理停保核销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果继续在广州工作,未享受单位医保或公医之前,后续医保待遇的享受与暂缓毕业学生一样。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停,日前如果学生仍在学校居住,继续按照就医流程看病、报销;如果在校外居住,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毕业证到医保局在居住地附近选择一大一小两个定点医院继续享受后续的医保待遇。延期至2017年的毕业生可自愿参加2017年度(日至日)医保。需参2017年度医保的延期毕业生持相关延期文件于9月15日前到公医办缴纳医保费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2016届毕业生医保门(急)诊、住院等待遇均延续至日。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及毕业证到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后,按规定到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待遇;住院则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在医院直接赔付。毕业生居民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居民医保卡。6、关于滞留离校的问题毕业生于6月26日前必须离校,过渡宿舍等问题另行通知。 五、发放学位服事宜6月7日上午10 :00,各班派至少三名学生代表,带上本班统计学位服情况,到顺客隆超市一楼领取学位服;总联系人为陈优芳,联系电话。六、团员关系转出6月10日前,各班收齐团员证交到学工部统一办理,缺证的同学请各班集中出具证明后到学工部签章后,统一提前到校团委(熊德龙308)补办。七、党组织关系转介党员组织介绍信在6月20日当天到学工部办理,组织关系参照以下情况处理:1、对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相应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对其他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3、对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难以转出的,二级党组织经审查同意,可将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二级党组织。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二级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其所在二级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党建工作”一栏下载),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八、学院毕业生大会及聚餐安排1、毕业生大会:6月16日下午在三教讲学厅举行,请各班负责同学组织好本班成员,于14:00-14:20进场。与会者须正装出席,带备学位服,并在指定位置就坐;2、毕业合影:学院毕业生大会后,于小礼堂前草坪进行,请各班负责同学根据工作人员指引组织好本班成员穿着学位服参加;3、毕业聚餐:6月16日下午18:00在康乐园餐厅举行,请全体毕业生提前入席,过程中请注意文明用餐和人身、财产安全,不能带酒进场。九、学校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 &学位授予仪式时间为6月23日周四上午11:00-12:30,请各班负责同学组织好本班成员穿着学位服在梁銶琚堂前集合,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典礼,请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和注意行为、用语文明。详细安排另行通知。十、归还学位服、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安排1、6月23日下午15:45,各班派两名学生代表在指定时段到地环大楼D111(大会议室)负责回收本班学位服,并清点损坏、丢失情况,根据报价收取相应的费用后上交。未归还学位服或交清相应费用的同学,学校视为未完成离校手续,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6:00-17:30 & &11城规 &12经地 &12水资源17:30-19:00 & 12水文 &12地理 &12地信 &12测绘 2、6月23日下午在学院D128统一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领证须知见现场指引,过时不候。请领到证书后马上检查证书中的内容,若有错漏请于当天告知教务员。3、6月15日毕业班负责人收齐班里离校同学的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统一盖注销章,丢了学生证的同学必须提交检讨书。同时,把班级信箱钥匙交还学院范老师。注意:延读同学不用注销学生证,双专业延读学生可以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需要购买优惠车票的应届毕业生,请各班负责人做好汇总统计,登记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信息,于6月13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工部,开具证明后发放。4、注意事项(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协议书等材料一定要本人亲自领取,非本人领取一定要写委托书和保证书,承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2)办理过贷款的同学,毕业证和学位证需要到指定的服务点领取,领取方式如下:已经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需带银行的结清证明进行领取;尚未还清贷款的同学,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证书。(2)证书发放现场有领取指引,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后核查本人须领取的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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