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全称是什么〗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

【建设局全称】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3)_牛宝宝文章网【建设局全称】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3)专题: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技术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主要设计文件的审批,处理重大质量事帮,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篇六:《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的通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的通告三明人事考试网: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的通告已经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上发布了。各位参加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请阅读公告。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发〔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4〕53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余巧萍、杨畅、余启新等三位同志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现予通告(名单见附表)。通告时间:日&8月18日。在通告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592082)或三明市公务员局(电话:8223142)反映。监督举报电话:95859。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附表:{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2014年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更多资料及信息请登录/fujian/?_id=bk6623篇七:《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建筑业管理科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上半年工作总结一、我市建筑业各项经济指标同比放缓(预计)。上半年,总产值完成5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外拓产值8亿元,同比降低6%。建筑业增加值2217亿元,同比增长6%;税金总额2.5亿元,同比增长4%;利润总额1.2亿元(持平);利税总额3.7亿元,同比增长2%;从业人数6.5万人。二、配合省厅成功组织了2012年度湖南省建筑业统计工作会议,按时、按质完成了2012年度183家建筑业统计年报的审核、汇总、上报。三、对去年年底和今年上报的3。入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机关人员到省厅进行宣贯培训。九、对省厅每个星期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示的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所录入的问题数据以及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的人员违规押证行为进行了清理,经过每个月的及时清理整顿,到目前为止,信息平台上所录入的不规范、不完整的数据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施工项目部违规押证人员仅剩1人,监理项目部违规押证人员仅剩6人。对于我市在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上的整改情况,在这次6月19日的全省安全质量工作会议上,受到了省厅的通报表扬,并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十、完成了54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总面积为447540平方米。十一、根据国家住建部办质函[号文,牵头组织开展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安置房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汇总,全市基本情况的总结已上报市政府和省厅。 十二、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建函[2013]81号文),组织开展了以质安处为主要队伍的全市&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在总结2012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消除了监管&盲区&、&特区&。 十三、5月3日会同建筑业协会前往湘潭住建局调研建筑业协会管理工作1天。十四、5月7日对长沙市住建委来函请求我局对湖南顺达建筑公司在我市承建的两个项目业绩核实调查,经调查属造价行为,已回复。十五、5月10日协调处理&荷塘月色&工程备案相关问题。十六、协调处理原华达开发公司与金德源建筑公司关于&华达幸福湾9#商居楼&的纠纷问题。十七、5月11日,参加市政府建设诚信政府工作会议并向市政府提交了我局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十八、5月16日,组织安排就&飞鸿蓝湾安全事故问题&约谈汉寿县住建局局长。 十九、已完成了&常德市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管理办法&讨论稿。二十、组织出台《外来建筑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常经营管理办法》。 二十一、牵头组织迎接省厅对我市二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检查考核。二十二、与人社局、安监局、相关科室站办及部分建筑业企业代表就《常德市强制性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实施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篇八:《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3分享到:相关文章声明:《【建设局全称】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由“蔡奇涵”分享发布,如因用户分享而无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TA的分享〖建设局全称〗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_牛宝宝〖建设局全称〗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专栏:篇一:《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规划局职责是属于事业单位,规划局一般是搞城市建设规划的!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城建局就是城市建设局的简称,是关系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经济部门城建局现在和住建局是分开的,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篇二:《住建局&交委主要职能》住建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机构:(七)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起草招投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依法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统计工作。(八)建筑业管理处{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岗主要市做什么工作}.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实施企业资质许可,查处资质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指导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九)质量安全监管处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施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承担房屋修缮、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监管工作。(十)勘察设计与科技处承担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建设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承担住宅产业化的具体实施工作。(十一)建筑节能与建材处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建筑工业化和建材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承担建材行业市场准入、循环利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计划部门立项并在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定资格,监督其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中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的中间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建设工程签发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进行监督;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组织处理;对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是成立于2008年12月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前身为深圳市建筑新技术推广中心。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评审、推介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程示范,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示范工程的实施;开展建筑工业化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参与建设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及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与培训;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筑节能能耗统计、测评、认定以及绿色建筑认证;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在原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检验科和检测科基础上,于2002年1月重新组建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该中心内设4部1室,即检验部(含天安实验室)、检测部、综合部、质量鉴定部、办公室。检测中心主要职能: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配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开展工作;承担本市建筑工程、建筑构件、建筑制品质量的仲裁(或鉴定)检测工作;接收委托承担本地区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有材料的检测工作;承担或参与本市工程质量检测及相关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对本市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资质考核,技术培训;承担或参与本地区建筑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加本市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鉴定工作;参与本地区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中心领导班子:刘南渊主任,刘广平书记,刘启湘副主任,陈少波总工程师。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为下列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标提供交易洽谈场所与配套服务: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专业和劳务分包招标;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代建、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等服务招标;4.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5.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使用计划内资金的修缮、园林绿化招标;6.地质灾害治理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招标。中心领导班子:申新亚主任,刘衍伟副主任,丁子彧副主任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安全管理的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研究、拟定我市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工程安全情况,查处违章施工行为;组织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施工伤亡事故。站领导班子:刘昕站长,孟祥臣副站长,曾胜副站长交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道路、港口、水运、空港、物流及地方事权内的航空、铁路)管理,协调邮政行业。(二)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三)承担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责任。参与编制综合交通布局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指导下,拟订交通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并实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组织开展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战略、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负责监督检查。(四)承担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组织拟订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道路、港口、航道、客货交通场站(枢纽)、交通设施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六)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交通公用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维护计划、交通改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制定。(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责任。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承担权限内的港口航运、空港及航空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九)负责全市智能交通工作;指导、监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一)负责征缴、代征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涉及交通运输、港口和航运的有关规费和其他收费。(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 综合法规处起草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承办法律事务,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研究行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指导各交通运输局工作;指挥、协调全市综合运输;承担对外综合协调工作。建设管理处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指导、监督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处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维修驾培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公共服务。物流发展处承担全市物流行业及陆路货运行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篇三:《市政工程竣工目录(住建局发)》小池滨江新区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用表目 录A类 工程管理用表 A1工程概况表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1相关内容TA的分享&&&&当前位置:&>>>
&&&&&&&&&&&&【日期】&&&&&&&&&&&&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林鹏&
  办公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市住建局大楼&
  办公电话:&
二、职能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展规划、计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拟定本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并指导住房管理机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5、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雕塑、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负责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市监察执法。&
  6、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7、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工程招投标;参与市内大中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9、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查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浇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0、拟定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监督指导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12、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稽查,依法对建设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
  13、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4、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16、负责建设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17、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检查指导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范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了7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岗、城乡规划管理岗、城乡建设管理岗、建筑与质量安全管理岗、房地产管理岗、建设档案管理岗。&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天&
  &&&&&&&&& &&&&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经有关部门核定并确权用于建造住宅用地的文件(交复印件,验看原件)(1份);&
  2、该地块四至坐标图(可由城建服务中心协助测量提供)(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东方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1份);&&&&&& &
  申办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并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有效后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材料交局城乡规划股。&
  2、审查。局城乡规划股(负责人:符永立股长)组织现场勘踏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李益智副局长)同意。&
  &3、核准。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成立或不予成立的书面通知。&
  &4、核发。准予成立的,窗口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领取通知书手续。不予成立的,将不许可的决定和原因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天&
  &&&&&&&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经有关部门核定并确权用于建造住宅用地的文件(交复印件,验看原件)(1份);&
  2、该地块四至坐标图(可由城建服务中心协助测量提供)(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市政府抄告或批复(验看原件);&
  5、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其中联建的应附送联建协议书等文件(验看原件)1份;&
  6、 建设工程计划的批准文件或市发改部门备案(翻建工程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属外资企业的提供注册说明及验资报告(验看原件)1份;&
  7、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图1份。&
  8、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图(1﹕500或1﹕1000总平面图;1﹕100或1﹕200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剖面图各1份,设计图纸目录1份,效果图),装订成册并附上电子版;&
  9、建筑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概算书、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10、涉及城市规划道路的,划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红线)1份,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现场踏勘;&
  11、属于加层或改建的,必须提供相关房产合法的权属证明及结构、基础鉴定报告;&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本、副本);&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1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15、环评报告;&
  17、节能审查;&
  18、绿化园林专篇;&
  申办程序:&
  1、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于审批办主任,材料齐全、有效后送往局行政审批会。 &
  &3、核准。行政审批会审查后,不通过的或是如需修改的,审批办主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通知;通过的,局领导会签后送行政审批办并核发缴费通知书(局财务室缴费)。&
  &4、核发。准予审批的,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
  三、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天&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验看原件);&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总平面图(附光盘;1﹕500或1﹕1000);&
  3、发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验看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复印件(验看原件);&
  5、按规划意见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函件及批准文件;&
  6、1﹕500或1﹕1000地形图4份(附光盘;);&
  7、用地钉桩成果文件1份;&
  申办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并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有效后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材料交局城乡规划股。&
  2、审查。局城乡规划股(负责人:符永立股长)组织现场勘踏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拟办意见,并报局领导会签。&
  &3、核准。审批办主任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成立或不予成立的书面通知。&
  4、核发。准予审批的,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
  四、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天&
  &&&&&&&&&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工程招标备案材料及中标通知书;(4)施工、监理合同;(5)施工图审查手续;(6)施工组织设计;(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书;(8)质量安全监督手续;(9)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证件;(10)省外企业(施工、监理)单项登记备案手续(11)抗震手续;(12)防雷手续;(13)工伤意外保险手续;(1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15)计划生育协议书、花名册;(16)安全生产责任书;(17)建设单位的使用商品混凝土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自建提供身份证);(18)建设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表、项目负责人登记表(服务窗口领取)(19)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1)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员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万以下1人,1-2万2人,5万以上3人)(23)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4)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申请表(省外企业中标后到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厅窗口办理)(25)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申办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并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有效后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材料交局建筑与质量安全管理股。&
  2、审查。局建筑与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人:张尧英股长)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拟办意见,并报局领导会签。&
  3、核发。准予审批的,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不予成立的发书面告知。&
  五、事项名称:城市道路挖掘(开口)&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天&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
  (2)规划部门规划审核意见;&
  (3)设计图纸;&
  (4)涉及城市交通的出具交警部门批准意见书;&
  (5)涉及绿化的出具与园林签订的协议书;&
  (6)涉及路灯的出具与路灯站签订的协议书;&
  申办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并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有效后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材料交局市政设施管理股。&
  2、审查。局市政设施管理股(负责人:文进华股长)审查后,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并报局领导会签。&
  3、核发。准予审批的,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不予成立的发书面告知。&
  六、事项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天&
  &&&&&&&&&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6、规划、园林、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勘察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提出的《建筑(市政)工程竣工报告》;8、施工单位签署的建筑(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9、住宅质量保修书;10、住宅使用说明书;11、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申办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并审查申办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齐全、有效后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材料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审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冯海雷站长)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拟办意见,并报局领导会签。&
  3、核发。准予审批的,审批办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不予成立的发书面告知。&
东方市人民政府 琼ICP备号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电话:2 电子信箱:dongfang@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建设局全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