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抵押贷款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但现在农民扩大再生产融资很难,主要原因是没有抵押物,银行不放贷。请问农民可否以上述中央文件为依据,拿自己的宅基地抵押融资?
虽然目前一系列中央文件都规定可以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规定要&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但是笔者认为目前中央文件允许试点的只是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而不是&住宅&财产权的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不应包括宅基地,住房可以抵押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可以抵押。
一、我国的法律目前明确禁止宅基地抵押
尽管房子和宅基地都是农民的财产权,但农民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宅基地没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我国法律还明确禁止宅基地的抵押,如《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等。另外,我国出台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也从来没有允许宅基地可以抵押。
二、住房可以抵押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可以抵押
有观点认为房地一体,不可分割,认为&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因此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土地权利应当一并抵押,或者说土地权利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应当一并抵押。这种观点从法理上看是正确的,但是不符合我国目前房地分离管理的体制,不适用于宅基地。相关法律对房、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并不包括宅基地。如《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可以看出该条规定的只是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再如《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该条也只是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并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三、从改革的角度看,目前住房财产权抵押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改革试点已开始
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明确规定:&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因此,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现抵押权时,国务院的上述文件明确规定&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七个部门的文件也明确规定:&变卖或拍卖抵押的农民住房,受让人范围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可见,实现抵押权时,农民住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严格来说,也就是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才能受让,这是跟我们宅基地的严格管理政策是保持一致的。
319人有用305人有用479人有用400人有用今年随着国家&一户一宅&政策出台之后,国家将开展一户一宅制度,同时随着宅基地云南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
 &来源: &作者:zengjiaqi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农村&两权&的抵押试点将就此展开,农村的土地和住房也可以拿来做房产抵押贷款了 。  根据现行《担保法》《土地管理法》等约束,无论是农村住房还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都不能作为抵押担保,进而获得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虽然在农村是一笔财产,但无法带到城里。  &国务院对于农村&两权&的抵押试点,打开了制度的突破口。&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研究员邹晓云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限的试点放开,对于农民来说,有了财产变现的途径。不在农村务农和生活的人,可以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抵押取得现金后,做什么都可以,农民多了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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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农村自建房抵押假公章申贷款
为借款40万,就想拿“买”来的农村自建房作抵押,相关材料上还盖了派出所的“公章”。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吗?出借人多了个心眼,拿着材料到派出所求证,结果发现公章是伪造的。而借款人除了这次借款使用假公章外,还曾用假公章出证明申请贷款。
6月2日上午,南京市民瞿先生急匆匆来到江宁上坊派出所值班室咨询相关事宜。原来,瞿先生有个朋友郁某,想要跟他借40万元,并拿出了东山街道潘村某处的房产作抵押。
说着,瞿先生就拿出了一沓厚厚的材料。瞿先生说,这个郁某是外地人,他也是通过中间人介绍才认识的,不是很熟,只是碍于朋友情面才答应借钱。想到要借出这么一大笔钱,所以他虽然拿到了郁某的抵押材料,但心里还是没有底,所以想请派出所把把关。
值班室民警随即接过材料仔细审核,当翻到一张仅有数十字的证明时,民警发现了可疑之处。证明上表示,郁某抵押给瞿先生的房屋是农村自建房,而这房子是郁某买来的,上面还盖有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上坊派出所字样的公章。
“农村自建房买卖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房屋归属问题也不在派出所可以出具证明的范围内。”民警寻思着,这个证明材料的落款上怎么会有派出所的公章呢?
上坊派出所的公章管理十分严格,每次使用均需所领导同意,内勤对使用者、证明事项也都要详细登记,那么问题很可能出在所盖的公章上。经过细心核查、认真比对,民警发现该证明上的“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上坊派出所”公章字迹与派出所公章不一致。“这可能是伪造的公章。”民警作出判断后,请专业人士进一步确认,证明材料上的公章确实是伪造的。
随后,民警立即对郁某实施抓捕,并在其住处进行了搜查,果然找到假公章一枚。据郁某交代,这枚假公章去年5月就已经刻好了。据此,民警判断郁某使用该假公章作案可能不止一起。
经过进一步审查,郁某交代,此前他还利用这枚假公章,出具假证明申请贷款,并且办理成功。
目前,郁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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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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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这种属于是小产权房,不能在房管部门备案,所以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但是你有工作的话也可以做其他的贷款品种,都可满足您的资金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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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抵押,金额太小他们是不贷的,这种情况最好是找融资公司,但是,利率会更高一点,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给力0不给力0
成都农村自建房能申请抵押贷款购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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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建房是不能申请贷款的哈。如果你是全款购买房产,钱不够的情况下,可以用自己家的老宅作为抵押,贷笔款出来,全额付款。。。。也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呀。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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