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年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助死亡后家庭困难有补助吗

贵州:家庭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每年补助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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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家庭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每年补助3500元
  今后,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入学有困难的,从学前教育到中高职、本专科,均可享受政府政策资助。
  此前,我省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专门对复原退伍军人出现的困难进行帮扶(早报曾作报道)。
  昨天,省教育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帮助其子女顺利接受和完成各级各类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进行资助作为学生资助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让一个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那么资助有啥标准,包括哪些学段,该如何申请?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对在我省各个学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均要予以倾斜照顾,保障其优先享受现行国家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并一律按资助政策标准上限对其予以资助。
  对此,根据现行学生资助政策,目前我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的内容和标准为:学前教育,提供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根据各地确定的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500-800元;义务教育,提供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中等职业教育,享受三年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年2000元,同时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普通高等教育,在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提供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明,向其子女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按学期组织对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发放资助资金。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学生资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基本程序,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还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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