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楼上漏水赔偿金额一般赔偿多少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双方评估赔偿金额却差四倍 - 绍兴楼市网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双方评估赔偿金额却差四倍
记者:孙玉洁&来源:诸暨网
蒋华一家和何吉夫一家是邻居,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可是由于一次漏水,保持五六年的和睦友好关系被打破了。
事情发生在7月10日凌晨。住在401室的蒋华被客厅里的“滴答”声吵醒。她打开灯,瞬间惊呆了,客厅变成了水帘洞。蒋华觉得可能是楼上漏水,于是敲开了住在501室的何吉夫家的门。
果然,何吉夫家“水漫金山”,原因是阳台上的洗衣机水龙头突然破损脱落,自来水外流,溢满了地面。
401室、301室、201室都有不同程度受损。到上午9点,蒋华家的客厅天花板上还有水在往下滴,木地板和真皮沙发都被水湿透了。
何吉夫帮忙清除了蒋华家的积水,还承诺会进行赔偿。
没过几天,蒋华却来到南苑社区办公室求助,说何吉夫对赔偿问题一再回避,让她很是郁闷,希望社区工作人员能帮她。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何吉夫了解此事时,何吉夫对蒋华也颇有微词:“我已经和她说得很清楚了,这么大的事情得等我老婆回来后商量。她隔三岔五地和我提赔偿,搞得我会赖账似的。”
第二天,蒋华改变了主意:“我不想要赔偿金,只要何吉夫把我家恢复原样就行。”可何吉夫不能接受。“恢复原样”是个无底洞,材料用得好,他负担不起;材料用得差,蒋华有怨言。
社区工作人员反复讨论,觉得“恢复原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很可能产生后续矛盾,于是劝道:“大家做邻居这么多年,感情一直蛮好,为了这么一件小事闹得不开心,多不值得啊!你们两家还是各自装修,估计赔偿金额,谈不拢再来社区,我们做中间人。”
工作人员嘱咐他们带着各自的评估金额来社区调解。谁知一开口,两家的赔偿金存在很大差距。蒋华要求赔偿38365元,何吉夫却只肯出8000元,足足差了4倍多。再看明细,仅地板这一项,蒋华家的赔偿金为11550元,何吉夫家却只有2652元。眼看这样僵持下去是无法达成共识的,社区工作人员故意说:“这次调解要是不成功,你们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走法律程序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蒋华对何吉夫说:“真要打官司,你肯定输。这个程序走下来,说不定花的钱不比我们要求的赔偿金少。”蒋华想早点把事情了结,这几天为了赔偿的事,都不能安心工作。何吉夫一听,态度也软了下来,表示愿意提高一些赔偿金额。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多个回合的调解,双方以15000元的赔偿金达成共识,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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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楼上漏水赔偿标准
楼上漏水赔偿标准
范文一: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楼上漏水怎样赔偿?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涉及相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邻居的行为在截水、排水、通行、通 风、采光等方面的行为,给相邻方的您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您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法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请 求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解决,如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文来源:法帮网()1原文地址: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楼上漏水怎样赔偿?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涉及相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邻居的行为在截水、排水、通行、通 风、采光等方面的行为,给相邻方的您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您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法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请 求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解决,如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文来源:法帮网()1
范文二:楼上漏水楼下受损
两被告理应赔偿 大晴天,又没下雨,住在二、三楼的屋里到处是水?这令店主大惑不解。更可气的是,由此导致的屋内财产损失20余万元,两被告却推脱不愿赔偿,无赖之下诉诸法院。 日上午10时,金虎家私金寨旗舰店主发现其自家经营的三楼营业厅到处是水,水顺着楼梯道又漫下二楼营业厅,于是及时组织员工排水自救。店主在查明水是从楼上房屋漫出时,及时与金府物业、城关建安公司及房屋所有人黄某等联系,并向江店派出所报案。事后查明,系城关建安公司在施工中,未将29幢五楼505室厨房自来水管的一个堵头封住,致自来水送水后从堵头处流出,并从烟道往下渗漏,将金虎家私的三楼楼顶、墙面及二、三楼地板装饰浸泡受损,并致部分家俱受损。法院审理时查明,金虎家私所使用的金府花园29幢由西向东1-5间三层房屋系租赁黄某房屋,该房屋由六安鑫宇臵业有限公司开发,城关建安公司施工,金府物业公司管理。日,金虎家私向黄某租赁时,该房屋尚未完全竣工验收。次日,在向金府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用后领取了该房屋的钥匙,取得了使用权,但金虎家私在装修过程中,自行将三楼的住宅房楼板打通与二楼连为一体,使住宅变为商用,同时也使得此次漏水从三楼室内楼梯口漫延至二楼。法院审理认为金虎家私的装修装饰及部分家俱因渗水浸泡受损,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城关建安公司在施工中,明知已部分交房且有店面经营的情况下,疏忽大意,管理不严格,检查不细致,在水管堵头没有封死的情况下即送水,导致金虎家私经营的家俱店三楼和二楼进水,家俱、装修受损,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金府物业公司在该楼未全部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即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将房屋钥匙交给房屋所有人使用,应视为交房行为,理应承担起物业管理的责任,未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避免事故的发生,故应承担相应责任。金虎家私擅自在二层楼面开凿楼梯口,将三楼住宅改作商用,不仅影响了该建筑的正常安全使用,还使此次家俱因漏水浸泡的损失得以扩大,故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如下:被告金寨县城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金府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担60%和20%的责任,分别赔偿137148元和45716元,并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屈新福)
范文三:楼上漏水浸楼下,楼下邻居伤人应赔偿2月21日,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伍某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4142.48元。日上午,原告秦某请施工人员修补地板裂缝时致地板漏水到楼下被告伍某的书房。被告发现漏水天花板下的布艺沙发有点湿,就到楼上原告家开始责骂,随后用拳头殴打原告的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原告进行防卫踢了被告一脚。原告被打后,到医院门诊治疗,后医生建议其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3832.48元。原告因就医往返医院共花费交通费30元。因与被告协商未果,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6573.54元。被告伍某应诉后称,原、被告因纠纷引起拉扯打架,双方都有过错;另原告用药清单与病情无关。秀峰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应当本着邻里和睦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但其没有理智地处理纠纷,而是责骂并殴打原告,造成了原告身体受伤的损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被告责骂和殴打原告会造成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但不致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范文四:一、案情介绍。张文华(均为化名)、刘艳居住在湖北省枣阳市奎园学府公寓4栋三楼(含一楼车库),其四楼尚未装修住人(室内水管敞开),蔡猛住五楼。管理该公寓的物业公司为枣阳市君安物业有限公司。日晚因蔡猛、曹爱国夫妇发现家中停水,便下楼掀开未上锁的水闸盖欲打开自己家的水阀时,却误将四楼的水阀打开致四楼室内漫水渗透至三楼,导致张文华、刘艳室内家具、电器、电路及装修损坏,张文华、刘艳报警并找物业公司将误开的水阀关闭。襄阳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张文华、刘艳室内的房屋装修、家具、用具等损失进行评估,结论为损失10166.53元,张文华、刘艳为此支付评估费2000元。之后张文华、刘艳因与君安物业公司就损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日依法委托乔方律师起诉君安物业公司和蔡猛,请求赔偿损失12166.53元。二、争议焦点.1、三楼上漏水所造成的损失是多少?2、损失与二被告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3、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是多少?三、各方观点。原告认为自己的损失除了直接损失12166.53元以外,还包括自己的误工损失,合计损失是15000多元,所造成的损失与二被告的行为有直接的全部因果关系,自己无过错。二被告认为原告的损失没有那么多,其损失结果与自己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没有太大的关系。四、代理律师观点1、日晚上8时许,因为楼上漏水,大量的水源涌向二楼(不计车库),原告多次拨打110求救。北城派出所9时许出警,查实情况为:张文华住奎园学府小区四栋二楼(不含车库一层),其三楼住户未装修,水管漏水流到二楼,物业已将水关了。有派出所出警记录证明。2、造成原告的损失12166.53元,有襄阳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鉴定报告,足以证实。3、有原告举证的向枣阳市君安物业有限公司的交费凭证,证实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4、因为被告蔡猛、曹爱国的当庭答辩称自己确实打开了水管闸门,本以为是打开了自己家的水闸,却误将三楼的水闸打开。是因为水闸盖子没有上锁,任何人随便就可以掀开。物业没有管理水闸。律师认为蔡猛、曹爱国的误开水管的行为是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5、因为物业答辩称即使没有管理水闸,如果蔡猛、曹爱国不乱开水闸,就不会造成原告家的水淹损失。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是间接原因,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五、法院判决。日,枣阳市人民法院(2014)鄂枣阳北民初字第000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张文华、刘艳房屋装修、家具、用具等损失10116.53元,评估费2000元,损失共计12166.53元,由君安物业公司赔偿其中的30%即3634.96元,由蔡猛、曹爱国赔偿其中的70%即8481.5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104元,由君安公司负担31.2元,蔡猛、曹爱国负担72.8元,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六、案件结果。本案件的争议,属于相邻关系侵权,还有物业管理的过错。本来律师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案件,但是当事人多方求助,邻居推脱,物业公司不管,派出所管不了,社区不管,实在是没有办法,受损受气。原告讲不管案件将来输赢,一定要打这个官司!输了钱,赢了理,也高兴。原告有托付亲戚来找乔方律师,迫于无奈,只好接了这案件。既然接了案件,就得认真去做。所以代理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准备充分,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当事人感到非常满意。
范文五:楼上漏水损毁老汉家具 物业公司赔偿修复费用中国法院网讯
住302室的龚老伯家中遭楼上渗水导致装修损坏,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和楼上402、502和602统统告上法庭索赔损失1万元。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定楼上三家业主无责,作出物业公司赔偿修复费用7041.79元的一审判决。●家中装修被渗水所损龚老伯住302室,由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日晚,他发现次卧、厨房顶板有渗漏现象,立即向物业公司报修,公司接报后遂上门维修。然而,次日晚发现渗漏现象更加严重,故再次联系物业公司上门维修,经该公司疏通总管后排除了故障。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龚老伯将物业公司和402、502和602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房屋修复费9000元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龚老伯诉称,由于渗漏,其室内二十余处墙面、顶漆脱落,客厅、厨房十余处泛黄渍,门套脱胶、开裂,厨房、卫生间吊顶进水、泛黄渍。因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疏通导致其室内漏水,污水从402漏下,以及502室、602室大流量用水导致渗水加剧,使其损失加重。●四被告均称无责可担物业公司不同意诉讼请求,称建筑排水设计规范是2003年才有的,公司从1992年入驻小区时屋顶立管就没有设置风帽、风罩,属于建筑公司设计、施工单位施工不当,如果要加设也需得到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公司在接到龚老伯报修后,积极协助解决。由于402室家中无人,公司无法马上得知是哪根水管漏水,在此情况下仍在两天之内找到漏水原因并进行疏通,且事发之初只有厨房、次卧有渗水,情况不严重,公司有理由认为只需疏通一根管道,因此修理措施及时有效。此外,龚老伯家中进行过装修,也不排除上层住户用水不当造成堵塞,相邻方的责任不应由其公司承担,公司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502、602和602或辩称家中没人,外出时将家中水阀关闭;或辩称事发时并没有听到龚老伯来敲过门,也不知道漏水的事;或辩称使用中没有任何过错,一直是正常用水,都不同意龚老伯的诉请。●物业公司疏维护之职在审理中,法院委托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房屋质量检测站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鉴定结论给出302室修复的费用为7041.79元。法院认为,龚老伯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排水管道、屋顶天沟等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的义务和管理职责。龚老伯所在楼栋的排水立管在屋顶处没有加设风帽、网罩,仅是造成管道堵塞的条件,若物业公司平时妥善尽到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义务,当可避免此事故的发生,故物业公司未尽维修养护之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是否加设风帽、网罩并不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成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物业公司辩称亦存在业主用水不当的原因,然其未能予以证明。在鉴定机构检查各业主室内情况时也未发现有排污不当的情形。至于龚老伯诉请修复费的超额部分,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龚老伯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之诉请,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法院认定,402、502和602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范文六:水管冻爆了漏水谁来赔偿前段时间寒潮来袭,杭城的气温一度降到零下9℃,不少居民反映,家中的水管都被冻住甚至冻裂了。这样的极端天气下,水务部门压力也很大,“杭水热线”几乎被打爆。据工作人员统计,从1月24日0点至25日16点,“杭水热线”共接报3775起,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冰冻引起的管道破损、水表破损、无水、漏水等问题。500多个抢修人员加班加点、通宵达旦,还是来不及逐一解决。“律师来了”后台也收到一些微友的提问:自家漏水、停水也就算了,可是水管爆裂给邻居家造成损失,又该如何处理?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以上问题,我们请“律师来了”签约律师为大家解答。
签约律师底世清: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领域包括公司法、民商事诉讼以及金融类、建筑房地产类、知识产权类法律纠纷等。
因小区水管爆裂造成经济损失是生活中比较多见的问题,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水管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损害赔偿。《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总水表),产权属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户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系负责维护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综上,遇到水管爆裂问题,应当根据水管线所有人的不同,区分三种情况:1.对于供水企业的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部分供水管,属于供水单位所有,应当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供水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个小区内会设置一个总水表,也存在几幢或者一幢楼房设置一个总水表的情况)。2.对于进户总水表到住户房屋部分水管,由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般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并在出售房屋时计入销售房屋成本,因此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小区一般均会聘请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部管理,在物业与代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应对该部分水管线承担管理义务。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供水单位也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小区物业公司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房屋内部水管,由于该部分水管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业主自己负责维护。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上述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均应对此承担责任,只有在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第三方的独立鉴定机构对水管爆裂的原因进行认定,以确定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此是否存在过错。同时,《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或第三人破坏造成的,则管理人及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或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管理人及所有人也不承担责任。由于业主的房屋一般是从开发商处购买,因此在保修期内(保修期法定为两年,业主与开发商也可以约定高于两年)因水管爆裂造成损失的,在业主先行赔偿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业主或者他人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情况,则该赔偿以及业主最终遭受的损失和水管的维修费用均应由开发商承担。超过保修期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如果业主能够证明该水管的爆裂是因为其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则业主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也可以将业主及开发商一并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水管冻爆了漏水谁来赔偿前段时间寒潮来袭,杭城的气温一度降到零下9℃,不少居民反映,家中的水管都被冻住甚至冻裂了。这样的极端天气下,水务部门压力也很大,“杭水热线”几乎被打爆。据工作人员统计,从1月24日0点至25日16点,“杭水热线”共接报3775起,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冰冻引起的管道破损、水表破损、无水、漏水等问题。500多个抢修人员加班加点、通宵达旦,还是来不及逐一解决。“律师来了”后台也收到一些微友的提问:自家漏水、停水也就算了,可是水管爆裂给邻居家造成损失,又该如何处理?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以上问题,我们请“律师来了”签约律师为大家解答。
签约律师底世清: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领域包括公司法、民商事诉讼以及金融类、建筑房地产类、知识产权类法律纠纷等。
因小区水管爆裂造成经济损失是生活中比较多见的问题,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水管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损害赔偿。《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总水表),产权属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户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系负责维护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综上,遇到水管爆裂问题,应当根据水管线所有人的不同,区分三种情况:1.对于供水企业的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部分供水管,属于供水单位所有,应当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供水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个小区内会设置一个总水表,也存在几幢或者一幢楼房设置一个总水表的情况)。2.对于进户总水表到住户房屋部分水管,由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般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并在出售房屋时计入销售房屋成本,因此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小区一般均会聘请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部管理,在物业与代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应对该部分水管线承担管理义务。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供水单位也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小区物业公司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房屋内部水管,由于该部分水管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业主自己负责维护。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上述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均应对此承担责任,只有在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第三方的独立鉴定机构对水管爆裂的原因进行认定,以确定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此是否存在过错。同时,《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或第三人破坏造成的,则管理人及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或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管理人及所有人也不承担责任。由于业主的房屋一般是从开发商处购买,因此在保修期内(保修期法定为两年,业主与开发商也可以约定高于两年)因水管爆裂造成损失的,在业主先行赔偿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业主或者他人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情况,则该赔偿以及业主最终遭受的损失和水管的维修费用均应由开发商承担。超过保修期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如果业主能够证明该水管的爆裂是因为其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则业主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也可以将业主及开发商一并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范文七: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相邻侵害索赔有据眼看着这案头的工作像是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一名优秀律师的繁忙现状,天天在张朝军的生活里上演。这天上午,张朝军一如既往的忙碌,好不容易有了个空档,正想喝杯咖啡小歇一会,助理却告诉他,潘红小姐来了。直把张朝军给纳闷的,潘红?这姑娘怎么这个时间过来找他,有啥事不能等回家了再说?以往这姑娘不是屁大点事就连环call把他给call她家去,一副“你帮我解决问题,是你的荣幸”的模样,怎么这回改淑女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还是潘倩给带了个好头?想起上回潘倩找到他的办公室来解决她那些陈年旧帐的事,张朝军就不由得一阵苦笑,这姐俩,真是一个比一个难对付,想起一出是一出的,还是咱家素云好啊!对了,得警告潘红,离自家素云远点,可别把咱媳妇也带坏了……张朝军这边还没想完,就见潘红一身紫色束腰风衣,过膝长靴,左手拎着黑色的皮包,右手拿了一份文件,风风火火的进来了。不得不说在北京12月份的天气,这一身打扮不光美丽还有点“冻人”,不过冻人的不只是温度,潘红脸上的表情也好不到哪去。看来,律师的第六感有时候堪比女人。“潘家小妹,你怎么来了,今天周一,你不上班?”张朝军一边说着一边顺手多给潘红冲了一杯咖啡。“别提了,还不是因为我们家那套老房子,今年没干别的事,光为这破房子折腾了!”潘虹一脸烦躁的诉苦,那表情看起来恨不得把那套房子大卸八块。
“咋了?是卖房还是租房又出问题了?”张朝军看着潘红愤恨的表情,五官皱在一起有种莫名的喜感。“这回不是租房也不是卖房,是被水淹了,现在那房子算是半个残废了!”潘红喝了一口咖啡,郁闷又无可奈何的说。张朝军一时摸不着头脑:“被水淹了?那房子不是在5楼吗?再说最近也没下雨啊,也没听说有什么水淹七军的‘海景’出现啊,难道是你忘关水龙头了?”“不是我忘关水龙头了,是楼上的水管漏水,结果把我家给淹成水帘洞了,你都没见当时那情景,用现在最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地上的水一滩一滩的,卧室里更是一片狼藉,那墙上都和山水画一样,壁橱里面的被褥直接成蓄水池了!”想起当时打开房门的情景潘红就头大。虽然房子被淹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潘红的叙述实在有点生动,张朝军不禁笑道:“你说得也太夸张了点吧?”“不夸张,一点都不夸张!你没看到,那真是惨不忍睹啊!如果我们能早点发现也还好,偏偏不是房子最近一直闲置着,既没卖也没租出去嘛?于是这漏水就没人发现,结果……好啦,废话少说,这事啊,一不许让我们家老爷子知道,他要知道非晕过去不可,连你爸妈也都不许说啊,省得他们一不小心又说出去了,所以我才上你这儿来呢,要不然一个电话直接让你上我们家多方便;二呢,就是来找你帮忙解决索赔的事啦!”潘红一边说着一边把带来的文件递给了张朝军。张朝军接过来一看,“资产评估报告书”。“哟,可以啊,你这是还申请鉴定了?”潘红苦笑一声道:“这破房子半年来都快把我折磨疯了,这也算是久病成医吧!你看,我这评估都做好了,帮你省了多少事!”张朝军一页一页的认真翻阅,工作时的他永远一丝不苟,“主卧室木地板、壁橱、三间卧室的门、卫生间门等浸水变形及主卧室和通阳台卧室的墙裙乳胶漆起泡脱落、墙顶镶边等需更换或维修……总计费用6782元。”看完最后一页,张朝军喝了一口已经快变凉的咖啡说道:“你家的状况还真够惨烈的,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差不多半个月了吧。”潘红长长叹了口气道。“都半个多月了!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还真能瞒啊你!”张朝军有点意外,他还以为是这几天的事呢,要说潘红那冲动的性格,这事居然能瞒上半个多月,真是实属不易啊!“还不是楼上那家闹的,那天我一看水漫金山的情形,立马就找了物业,物业又找了警察,然后把楼上的房主也叫了回来。本来我还想问问你的,可这警察叔叔难得的高效率啊,没多久就到了,一起看了现场,发现是楼上卫生间的水管爆了,虽然他家也淹的够呛,但和我家比那就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当时经过警察调解,楼上那家答应给我清洗被褥,然后过几天粉刷墙壁。我想这事也就解决啦,可以不用找你啦。可谁想到,问题就在这‘过几天’,被褥倒是让他们家送到干洗店去洗了,刷墙这件事就没动静了。等了1个多星期再找到那房主,他居然说什么由于我没及时联系他之类的原因,这件事他不管了。嗯对了,当时是何娜陪的我,一气之下就拉着我去申请做鉴定,说拿着这鉴定,那房主就别想赖。于是乎,这半个月就过去了。不过他不管正好,这次可不只是刷墙这么简单,这过了几天,水干了之后,我才发现房门地板什么的都被泡变形了,那些也必须得让他赔!”潘红像机关枪一般“突突突”地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张朝军见状赶紧安抚一下她的情绪,“潘二小姐长大了嘛,都能自己处理这么多事了,可喜可贺啊!好啦,接下来的事你就别管了,这不有我吗。”
“朝军哥,这要是起诉他,你看咱们胜诉的几率大吗?”潘红慢慢冷静下来问道。“照现在这个情况看,胜诉的几率还是很大的,《民法》里规定了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等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家的个人财产,这次水管爆裂损害了你的个人财产,你是可以依法要求补偿的。而且在《民法》里还提到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楼上这一家邻居由于水管漏水给你造成的损失,尤其适用这一条。”
虽然专业术语潘红听得是一知半解,但是结论终于是听懂了,也就是说自己赔偿是有法可依的。“对了,朝军哥,我去找那房主的时候他还说,当时只看到我的墙壁湿了,没看到地板和门框被泡了,愣说那水是后来我自己倒的,反过头来诬赖我诈骗,你说这说的是人话吗?好端端的,我拿水泡自家房子干嘛,又不是吃饱了撑的!”潘红一想起那人说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他有证据证明你家的地板、壁橱、门框之类的变形不是因为被他家的水淋了吗?或者有证据证明是你自己把水倒在地板上导致木地板变形的?”相比起潘红的激动,张朝军见惯了这样的案例,不紧不慢地提出了反问。“肯定没有,我家被他那爆裂的水管祸害了这是事实,警察叔叔都在场呢,而且我也拍了照片了,这是板上钉钉、铁证如山!再说了,我又没做那拿水泡自家房子的傻事,他哪来的证据证明!”潘红信心满满的说。“那你就放心吧,有《侵权责任法》跟这保护着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因为楼上那家不能证明我刚才说的那两个问题,在不能证明他自己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就应该对你承担侵权责任。”“那我资产评估书里的鉴定出的那6000多损失,他是必须全额赔偿赔定了?”“法庭支持全额赔偿的几率是很大的,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赔偿损失这一条,而且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你的资产评估书就派上用场了,完全可以按照上面的价格取得补偿。不过说起资产评估书,你鉴定这个花了多少钱?”张朝军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还真不少,花了我三千大洋啊!对了,这3000应该也可以让他家赔偿吧?”潘红眼睛亮亮的看着张朝军,想着6000多他们都赔定了,这3000,张朝军肯定也有办法。“这个……还真….不可以。”张朝军无奈的耸了耸肩,“赔偿你的维修费用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这个鉴定费用,并没有直接可以依据的法律条文,法官可能会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让你们俩共同承担。”“啊?还得共同承担……”潘红多少有点失望,不过想起能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也就算了, “哎……共同承担就共同承担吧,赶紧在年前了结这件事,也算我年底一大心愿了。你说这个破房子,怎么就惹出这么多事来。”“放心吧,我尽快给你办好!”张朝军胸有成竹的保证道。“嘿嘿,朝军哥,那我就先走了,公司那边还有点事,这事我可就全权交给你了!等忙过了这一阵,你带上素云姐还有越越,我请你们吃大餐!”潘红一挥手,瞬间闪人,留下了张朝军,还得接着面对案头上那高据的一堆资料。
=======慧问提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的漏水问题,很显然是楼上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范文八:【占地赔偿标准】电网建设工程相关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电网建设是我省重点工程之一。为积极支持电网建设,保障我市“十一五”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电网建设工程相关补偿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电网建设的相关工作?电网输电工程建设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故无理阻挠。输电工程建设中,涉及占地、树木砍伐、拆迁、青苗赔偿等,输电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补偿相关当事人,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协调和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二、明确补偿范围,积极推进电网建设工程?关于占地。永久性占地为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占地;临时性占地为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占地,不涉及青苗,只涉及复耕的情况。?关于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临时性占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关于树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按照规程规定需砍伐的防护林、零星树木、经济林及其他树木。?关于拆迁。指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设施、大棚温室、坟墓等拆迁。?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线)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拉线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输电线路走径,必须征得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三、严格补偿标准,确保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一)永久性占地补偿。按《土地法》规定,取前三年平均产值乘以土地补偿倍数的办法计算。根据人均耕地数量多少、所处地理位置优劣,将各区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以下简称土地补偿倍数)标准确定为:位于市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人均耕地不足一分,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29倍以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位于县郊及工业用地密集地区周边,人均耕地高于一分不足一亩,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25倍以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位于城建规划范围内,人均耕地一亩以上,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16倍以下;其它地区,按照《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二)铁塔占地。水地: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补偿600-1000元,每基铁塔在50--100平方米补偿元,每基铁塔在100平方米以上补偿元。旱地: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以下补偿500-800元,每基铁塔在50-100平方米补偿800-1200元,每基铁塔100平方米以上补偿元。?(三)电杆占地。水地:单根电杆补偿300元,双杆补偿500元。旱地:单根电杆补偿200元,双杆补偿300元。?(四)拉线占地。水地每条拉线补偿200元,旱地每条拉线补偿100元。?(五)临时性占地补偿。施工期间由施工机械等作业造成的压地、毁地等作一次性补偿。水地:每亩补偿300-500元。旱地:每亩补偿100-300元。?(六)青苗及复耕补偿。青苗补偿:水地每亩补偿500-800元,旱地每亩补偿300-500元。复耕费补偿范围指施工机械压地、毁地部分,每亩一次性补偿30元/亩。?(七)树木砍伐补偿。杆塔基础内须砍伐的树木,所砍伐树木归树木所有者。非经济树木:直径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径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径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径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径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经济树木:直径10厘米及以下的未挂果每株50元,挂果每株200元;直径10厘米以上的未挂果每株80元,挂果每株300元,苹果、梨、枣类、挂果树每株在前面的标准上乘以1.5倍的系数。大面积占用林地时,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八)拆迁补偿。?1?房屋。属砖混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砖木、砖石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土坯房、简易房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2?水利设施。机井:井深200米以上,每眼12万元;井深100-200米,每眼8万元;井深50-100米,每眼5万元;井深50米以内,每眼3万元;砖石井每眼3000元;土井每眼1000元;地下水管,输水管道每延长米10-20元。?3?温室。每亩15000元。?4?坟墓迁葬。在塔位中心点10米范围内的坟墓补偿迁葬费,每座1000元。?(九)民用宅基地补偿。?施工过程中,输电线路杆塔和拉线永久性占地,涉及已批准的民用宅基地(有土地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的,可按二倍标准补偿。四、补偿期限及法律责任?青苗补偿、树木补偿、临时占地补偿,应在施工结束实地丈量后一次性予以补偿。所有赔偿必须在施工竣工前由工程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偿到位。工程建设单位应与被补偿方签订书面协议,补偿工作方为有效。补偿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从工程建设费用支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电网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范文九:土地赔偿的标准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严格按照《遵义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建设征地补偿费标准的批复》遵署复[2011]64号文件执行,其文件内容如下:一是同意调整我市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二是征收统一年产值区域内耕地的标准,从土地年产值(1200元/亩)的18倍调整到23倍,即27600元/亩。三是征收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建设用地、林地、牧草地、园地、其它农用和未利用地的标准按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号)批准的标准进行补偿(即建设用地:12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牧草地:12000元/亩,其它农用地:12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元/亩,园地:12000元/亩);四是征收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不分地类,统一按32000元/亩进行补偿;五是征收耕地的,每亩另加一倍土地年产值的青苗补偿费即1200元。1、土地补偿标准:11000元/亩2、安置补助标准:14666元/亩3、青苗补助费:360元/亩三项合计补偿:26026元/亩林木补偿(葡萄)1、苗期:20元/株2、未挂:40元/株3、初挂:200元/株4、盛挂:400元/株
范文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四川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规范调整新华社信息成都7月12日电(记者吕庆福)四川省政府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确定补偿安置倍数。该《意见》规定,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超过30倍。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以统计部门调查公布的数额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对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电等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市、县的统计、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应对被征土地的产值进行实地调查,不得使用全县的平均年产值数据。今后凡征用土地都必须根据《集体土地所有证》进行权属调查,确定集体土地权属,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不受侵犯。征地面积必须由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制作勘测定界图。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进行城镇地籍测量,以确保被征土地面积准确无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地类应以规划基期年为准。决不允许在征地时将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等归类为其他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每五年修订一次,由各市(州)政府报省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在市(州)、县(市、区)政府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所在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地补偿将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避免中间环节截留。土地补偿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土地补偿费要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管。内容提要: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严重不公,理论界提供的改革思路之一是提高产值倍数,但不改变补偿基准的改革仍然未能脱离计划经济的樊篱,现行补偿标准的缺陷或不公平将会依然存在。未来更可行的改革方案应该是彻底改革,即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但也会引发许多新的不公平。我们应该采取因应措施,避免或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征地补偿标准改革。关键词:征地,补偿,公平一、问题的提出为降低城市化、工业化成本,实行赶超战略,我国自1950年就建立了服务于计划经济的简明而周密的征地制度。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土地征用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然而,数轮改良式的微调未能摒弃其与生俱来的“城市偏向”和“工业偏向”本质特征,国家依然通过压低征地补偿价格,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资源来推动城市、工业的发展。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依然被锁定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方面。据专家估计,20多年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至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国家这种“厚此薄彼”发展模式的直接后果是:城乡差距持续拉大,日趋繁荣的城市背后,是日益凋敝的广大农村。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新效应释放殆尽后,这个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因此在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时,根据当时的情况提高了征地补偿的产值倍数。但总体而言,提高后的法定的补偿标准仍然没有完全补偿农民所失去的财产权利。2004年3月,新颁布实施的《宪法》强调: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应给予补偿。尽管补偿标准很低,但我国在征地时一直都给予了农民集体和农民以补偿。在我国根本大法中强调征地要给予补偿的隐含意义应该是:现在的征地补偿带有某种歧视性和非公平性,应该还农民以国民待遇,征地时要给农民集体、农民以公平、合理的补偿。二、现行补偿标准的非公平性公平是一个极富主观价值判断色彩的词语,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事情的判断可能极不一样。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有三种解释:“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起点公平”是指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过程公平”是指在竞争的过程中,竞争规则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规则之上,因此也称为“规则公平”;“结果公平”是指在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前提下,竞争结果能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没有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无论是“起点公平”还是“过程公平”,都是相对于“结果公平”而言的。除此之外,还可以从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的角度找到公平的第四种解释:公平来自认同。目前不论是来自理论界的诟病、实践中农民对征地的抵抗以及高发的征地上访都充分说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认同度极低。对照公平的第四种解释,我们可以断言: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极不公平。1.国家法定标准过低对农民集体和农民不公平。补偿标准的制定可以追溯到1953年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当时,我国是典型的计划经济国家,土地首先由国家采取无偿分配的方式提供给农民耕种,实现“耕者有其田”。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再以极低的补偿进行收回、收购或征用。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征地补偿思路,在当时是非常合理和适用的,也广泛地被农民和社会各界所接受。髓着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成功转轨为市场经济国家,这可以从我国最近正在努力得到其他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承认得到佐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城市土地的其它生产要素的流转均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换,而唯独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 (征用转移了所有权,也属于流转范畴)还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操作方法和思路,对农民集体和农民极不公平。很多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沦为农村新的贫困群体。据有关专家测算,被征地农民人均获得的补偿,按照当地目前物价水平,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两年半左右。法定补偿标准过低属于制度不公平或规则不公平。规则不公平的必然后果是结果不公平,这应该是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结果不公平又将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进程的起点不公平,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党中央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将使这种因规则不公平导致的城乡差别消弭,还农民生存与农村发展以“起点公平”的机会。2.集体与个人之间严重的征地补偿分配不公。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土地征用的对象是单一的集体土地。在现实生活中,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基本上是处于分离状态。集体土地上至少存在两种权利: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前者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后者的主体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条件的农民。关于两种权利主体在征地补偿中的分配关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表面看,农地所有者、使用者都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但实际上,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所得极其可怜。据典型调查,在土地征用的利益分配中,县政府获得了52%的土地征用收益,县以上政府获得了15%的征用收益,而农民利益集团只获得了32%的土地征用收益。在农民利益集团中,农民个人只获得土地转让收益的5~10%,其他被村集体拿走。这其中既有理论上的原因,也有操作层面问题的存在:理论上;物权化的农民个人的承包经营权完全没有被补偿,而代之以对失地农民的用工安置补助,因此只补偿了土地的就业效用,而忽视了其直接收益、继承等效用;实践中,农民对于征地费用的分配处于弱势地位,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拥有支配权,往往以管理费、分成、提留等各种借口和名目截留农民应得征地补偿费。3.项目之间补偿不一致的不公平。尽管征地补偿存在法定标准,但因规定过于原则和宽泛,给地方政府留下了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践中,因用地项目的不同,补偿价格差别很大。有些国家重点项目采取地方政府包干的形式,而地方政府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将补偿费用压低到法定标准以下。而对于工业用地、房地产项目而言,由于农民集体和个人可以同业主进行价格谈判,因此价格可以被抬高到接近市场转让价格的较高水平。借用价格歧视理论,垄断者对于其销售的同一种产品对不同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按差别程度的大小分别称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价格差别:一级价格差别是指对每一单位商品采取不同价格;二级价格差别是指对不同需求数量采取不同价格;三级价格差别是指对不同消费者或消费行为制定不同的价格。由于在不同项目征地时,农民集体对价格的发言权大不相同:对于房地产开发、工业项目,农民集体有一定的讨价还价权力,而对于国家项目征地,农民集体只能被动地成为价格接受者,因此从最后各类用地的补偿价格看,农民集体似乎对不同形式的项目采取了不同的定价。如果农民是个统一的整体,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定价将是农民维护自己权益的比较成功的定价策略,但是农民是分散主体,因此现实中常常出现隶属于同一行政单位、土地生产条件相似的相邻两宗土地巨大的征地补偿差别,即“同地不同价”的现象。中国人一向信奉“不患寡,只患不均”,巨大的价格差异对土地被低价征用的农民产生极大的心理冲击。相对于土地被政府低价征用,将土地“卖”给小的项目业主成为农民集体和农民的理性选择。“同地不同价”既对土地被国家征用的农民集体和农民不公平,也增加了政府征地的难度。4.安置补助费计算上的地区不公平。在现行征地补偿费中,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占相当的比重。安置补助费的本意是让失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转移,因此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应以当地的劳动力平均转移成本为依据。但现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却过于注重各地区的资源禀赋,缺乏与当地实际的劳动力转移成本的有机联系。按照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人均耕地越少者,土地征用时得到的安置补助费也会越多。这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主要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阶段或地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人均耕地越少,土地精耕细作,耕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越高。但是,在沿海发达地区,耕地越少的地方,工业越发达,种植业的经济重要性越低,就业机会更多,就业相对容易,因此仍然从耕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人均耕地占有水平的角度来计算安置补助费用,将会给予就业容易的东部地区高标准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而对于耕地较多、劳动力转移相对困难的中西部落后地区,每一个失地农民所能得到的安置补助费反倒较少,形成就业容易、安置补助费高,就业困难、安置补助费低这种“倒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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