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doc和docx的区别模版,W,X18965366132

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201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业务操作规程.docx 9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12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来源:人行尤溪县支行时间:点击:29166标签: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征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十三条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第三章查询用户的创建与管理第十四条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第十五条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第十六条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第十七条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第十八条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第十九条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第二十条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第四章?资料管理第二十一条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第二十二条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信用报告查询的相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I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docx 9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60 &&
I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来源:人行尤溪县支行时间:点击:29166标签: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征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十三条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第三章查询用户的创建与管理第十四条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第十五条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第十六条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第十七条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第十八条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第十九条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第二十条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第四章??资料管理第二十一条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第二十二条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征信报告模版空白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