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4500左右,上海工积金如何提取700,缴纳上海工积金如何提取32000,申请上海工积金如何提取贷款能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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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能不能积金贷款?如果能,如何办?
本人准备购一套二手房,但有些中介说可以公积金贷款,有些说不能贷,不知现在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是不是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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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论是新房也好还是二手房也好,都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事先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房屋权、有无贷款的情况。因为二手房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只能办理转按揭业务。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2月21日国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行了一部分的修改,现在统一调整为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来进行执行。
二手房积金贷款有什么程序?贷款时注意什么注意事项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我是唐山的, 我们这里的前提条件是这样的: 、楼房必须有两证(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第二、楼房的房龄不得超过15年, 第三、就是你本人必须有住房公积金,我们这里一人可以贷12万元,并且首付部分必须不低于30%房价的。 第四、具体怎么办,首先你拿着你的住房公积金卡和本儿,如果有结婚证就拿着它和户口本,你要是可以把你单位的公章随身带着就不用来回折腾了,到住房公积金...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我是唐山的, 我们这里的前提条件是这样的: 、楼房必须有两证(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第二、楼房的房龄不得超过15年, 第三、就是你本人必须有住房公积金,我们这里一人可以贷12万元,并且首付部分必须不低于30%房价的。 第四、具体怎么办,首先你拿着你的住房公积金卡和本儿,如果有结婚证就拿着它和户口本,你要是可以把你单位的公章随身带着就不用来回折腾了,到住房公积金后领一个表,填上盖上单位公章,两人都要盖的。 还要到房产交易所去呢,到那里把房子让评估单位评估呢?如果你想少花税钱的话,你应该到房产交易所找熟人把房价少评估些可以少花税钱。 还有些具体条件你就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所去,这是必须去的。 并且房子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0平米. 仅供参考毕竟我们这里是唐山. 到贷款易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应该是可以贷的,建议你直接去银行问问,要贷款还是应该问银行而不是中介!你把你房子的情况向银行说明后自然就知道可不可以贷了! 到贷款易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要看产证上的人均面积小于36.64,就可以办改善性公积金贷款,还有就是把她老婆包装也可以,上次我抵押房,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找的北京国贸那边的一个安泽信远的担保公司办理的。我留个电话给你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就行了。 林先生。人挺热情。这是他们公司的网站。如果管用谢谢设置答案啊!嘿嘿
不能办的几种情况: 因为二手房比较特殊,办理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房主同意并,如果房产各方面都符合(是产权)理论上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因为公积金审批比较慢而且十分严格--要经过两级审批,一般审批后房主拿到房款要两个月以后了,所以大多数房主不愿意等(两个月以后房价可能会长呀~~~)所以大多数房主不愿离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中介公司干脆也说“不可以”了,而且大多数中介公司经济人拿到提成需要等...
不能办的几种情况: 因为二手房比较特殊,办理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房主同意并,如果房产各方面都符合(是产权)理论上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因为公积金审批比较慢而且十分严格--要经过两级审批,一般审批后房主拿到房款要两个月以后了,所以大多数房主不愿意等(两个月以后房价可能会长呀~~~)所以大多数房主不愿离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中介公司干脆也说“不可以”了,而且大多数中介公司经济人拿到提成需要等到房产过户,公积金办理就够麻烦了等到过户指不定什么时候呢,业务员哪辈子能拿到提成呀?您说呢? 当然您自己本身资质还须符合: 本人在公积金缴存单位工作,且连续缴存已满12个月 到贷款易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心晴:你好!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流程是: ,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
心晴:你好!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流程是: ,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第三,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第四,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届时,公积金管理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到贷款易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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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苏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限制门槛或需要怎样的资格问题详情:苏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限制门槛或需要怎样的资格推荐回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苏州公积金交多长时间才能贷款有些什么条件推荐回答: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苏州公积金摊还房贷怎么没有钱打过来推荐回答:暂无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有什么标准?推荐回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房金〔号)发布 根据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 的通知》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第四条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公积金中心设立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当地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第五条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应与受托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委托协议。受托银行应当依据委托协议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接受公积金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第八条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第九条 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以下两种计算方法,由借款申请人选择:(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三)选择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第八条、第十一条中所述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阁楼价款、精装修金额。第十二条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住房所需价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向借款申请人发放。第十三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第十四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一)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二)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四章 贷款担保第十五条 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担保,借款申请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一)有价证券(借款申请人或第三方名下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受托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有价凭证的质押担保;(二)借款申请人或第三方个人账户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质押担保;(三)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提供的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第十六条 借款申请人选择有价证券或有价凭证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与受托银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有价证券或有价凭证交付受托银行。第十七条 借款申请人选择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与受托银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由分支机构办理相应个人账户的冻结手续。第十八条 借款申请人选择保证担保方式的,应与担保机构签订书面保证担保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房源管理第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并选择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当在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经营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楼盘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已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三)设计、施工、销售已取得有权部门的许可;(四)施工进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楼盘所在地分支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复印件;(三)楼盘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及复印件;(四)楼盘项目总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筹资情况说明;(五)楼盘项目总平面图;(六)现房销售的楼盘在申请备案时,须提供《商品房屋登记注册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第二十二条 分支机构应按下列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申请备案楼盘进行调查审核:(一)准予备案的,将相关资料转交至当地担保机构,会同担保机构对申请备案楼盘进行现场踏勘,及时完成备案手续并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不予备案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将申请资料退回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备案楼盘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或终止备案:(一)出现管理混乱、违法经营、资金短缺的;(二)出具虚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三)对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购房价格的优惠与商业银行贷款不一致的;(四)备案通过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五)存在金融欺诈或卷入重大经济纠纷的;(六)楼盘项目已出现烂尾或存在明显烂尾迹象的;(七)其他特殊情况。第六章 贷款申请和审批第二十四条 借款申请人应在下列规定期限内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对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分支机构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1.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从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之日起到房产登记机构颁发新房屋权属证书日期之前;2.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自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以契税完税凭证的日期为准)起三个月内。(三)建造、翻建住房:1.未竣工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2.已竣工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的一个月内。第二十五条 借款申请人应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分支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一)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为不同分支机构的,可选择其中一方的缴存所在地分支机构申请;(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借款申请人应在所购住房所在地分支机构申请。第二十六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卡、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单身声明。根据所购住房类型,另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一)购买新建住房:1.《商品房买卖合同》;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3. 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采用资金托管方式:1.《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不需提供);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三)购买存量成套住房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1.《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2.预付购房款证明;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4. 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建造、翻建住房:1.未竣工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2.已竣工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以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该抵押住房经评估后由担保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认定书》。第二十七条 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不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人在选择并办理担保手续后,持分支机构出具的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指定的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七章 贷款发放和偿还第二十九条 公积金贷款应当采用通知放款方式,由分支机构书面通知受托银行发放。第三十条 受托银行收到分支机构的放款通知后,应按下列要求将贷款资金划入指定的资金账户:(一)购买新建住房的,划入售房单位账户。(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且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划入指定银行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三)购买存量成套住房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划入分支机构认可的中介机构账户或指定账户。(四)建造、翻建住房:1.选择保证担保方式的,划入担保机构的账户;2.选择其他担保方式的,划入建造、翻建住房承担方的银行结算账户。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实行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任选一种。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借款人可变更一次还款方式。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选择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还款方式,即从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中任选一种。第三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提前还款。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时,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月还款额度。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时,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账户应无逾期。调整月还款额度后,借款人应按新的月还款额度按期正常还款。第八章 贷后管理第三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能正常还款而造成贷款逾期的,应对逾期金额计算罚息。第三十五条 对于借款人连续逾期两个月(含)以上的贷款,应逐户建立催收台账,进行重点催还。分支机构应限制该笔逾期贷款的借款人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第三十六条 对于借款人连续逾期六个月(含)以上的贷款:(一)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担保公司应按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将借款人尚未归还的全部贷款本息向受托银行代为清偿;(二)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市及所辖各市、区政府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中有关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规定,可根据相关住房政策以及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由公积金中心报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日起施行。苏州2014年的公积金贷款是怎样规定的推荐回答: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下调至3.75%。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2015苏州公积金贷款问题问题详情:我看公积金贷款政策说 余额足万按万算知道贷十倍我理解: 假设我五千按万算 我应该贷10万我55,000(预留月摊金额已经扣除情况)我贷60万呢能待550,000四舍五入推荐回答:提高贷款高限额:家庭贷款高限额原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套住房(二手房同)35万元统调整至70万元别提高40%100%贷款高限额原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套住房21万元统调整至45万元别提高50%114%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公式外增加按职工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按职工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共同借款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35%×12(月)×贷款限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统调整低于住房总价20%即原首付款比例低于住房总价20%适用象购买90平米新建住房扩至购买所自主住房(注:第二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低于住房总价30%规定苏州市已于起执行)取消第二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浮:取消第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规定即首第二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基准利率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有多少能用来还房贷问题详情:本7月入职交园区乙类公积金目前据说包含住房公积金听事说8月假说再交8百点公司交28%19%我工资3000公积金账户47%1410我想问1410少能用房贷(每月)所述均假设能8%家见谅我想知道每月能少钱房贷跪求答请要粘贴篇政策谢谢推荐回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苏房金规〔2015〕2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一、 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调整至70万元。(二) 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从30万元调整至45万元;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从21万元调整至45万元。(三) 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至住房总价的80%。二、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参保人员贷款额度均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后,由借款申请人自主选择:个人可贷额度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个人可贷额度2=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三、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四、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贷款利率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计算规定,执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用于还房贷推荐回答:需要通住房公积金管理设置绑定类似于信用卡自绑定款展开全部下一篇: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个利率就是房贷利率。提前还款必须到贷款经办行办理,所以只能咨询贷款经办行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那么,房贷提前还款怎么还及违约金收取多少呢?下面来看看吧。房贷利息即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那么,房贷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个利率就是房贷利率。买房可是件大事,购房者在能力承受范围之内的首要选择通常都是房贷。房贷是什么意思?银行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就一起去了解下吧!2016年马上就要过去,如果年终奖金有多余的,提前还房贷是个不错的选择。房贷是放在现代社会,不少朋友身上都会背负的压力,那么针对这些情况,政府也出台了不少政策以保证大家的实际权益和利益,不仅仅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房子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是房贷,所谓的房贷,就是通过一定的贷款,来提前预支一定的资金来完成购买房屋的目的,就叫房贷,现在很多人都会房子一直以来就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房子问题最引人注目的便是税收和房贷了,国家关于房贷的政策根据时代的发展趋势持续的做着改变与调整。提前还款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对贷款人是很不利的,因为提前还款也算是一种违约行为,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分享下房贷提前还款手续的情况吧~房贷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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