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宁波市农村风貌房屋风貌建设是否全额补助

海南省文昌市
索&&引&&号:6-1263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构:文昌市文城镇
组配分类:农村危房改造
名&&&&&&&&称:文城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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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今年来,我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危改办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确保重点、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精心部署,真抓实干,使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保障了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一、基本情况
全镇今年完成农户危房改造449户,受益人口18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受益人口379人;农村低保25户,71人;五保户5户,5人;一般困难户319户,1355人。
二、补助标准
(一)一类补助标准: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确认贫困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含拆除屋架,重建承重结构的房屋)补助3万元/户(含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
(二)二类补助标准:拆除重建(D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补助2.8万元/户(含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修缮加固(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补助1.2万元/户(含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没有能力改造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可由镇政府推荐施工队伍建设房屋。
(三)三类补助标准:其他贫困户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户)补助1.5万元/户(含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按住建部门推荐的图集风貌建设的,另外补助0.6万元/户。
(四)四类补助标准:修缮加固户(C级危房户)补助1.2万元/户(含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
(五)根据省住建厅要求,为鼓励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报建,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引导农户使用省住建厅推荐图集。拆除重建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按照住建部门推荐的图集进行风貌建设。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确认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文昌市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文党办[2016]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兜底统建标准:现居住D级危房或无房且个人无能力建房的2016年计划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户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2-3人户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4人以上(含4人)户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建设造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三、资金拨付情况
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49户,应拨资金957.2万元,已拨付416户,901.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74.1万元(农户自建部分61户,181.2万元;政府统建部分39户,192.9万元)。尚有33户危改户由于审计有机动车辆、工商法人等原因未收到审计决议报告暂未拨付,未拨资金55.8万元。
四、报批程序
(一)报批流程
&&&&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公示—村委会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评议、公示—市危改办审批、监督&&&&&&&&&&&
(二)报批工作规程
1、农户申请。由农户自愿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改造户基本信息资料(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证件资料)。
2、村民小组评议、公示。村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所在的村委会审核。
3、村委会评议、公示。村委会收到村小组上报的危房对象名单后,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组织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或自行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农户危房进行等级鉴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认定符合条件的改造户,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要包含农户的基本信息资料(所在村民小组、身份证、补助类型)、补助等级以及补助金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下列材料上报镇政府审核:(1)经村委会认定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2)《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3)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及村委会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印章);(4)村民小组、村委会公示情况照片;(5)体现农户身份的基本信息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镇政府审核、评议、公示。镇政府对村委会申报的材料,组织人员上门逐户核查,组织召开镇政府联席会议,将审核、会议评定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危改办审批,上报材料包括:
(1)经镇政府审核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和村委会向镇政府申报的上述所有材料;
(2)镇政府评议书面意见(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印章)、公示情况照片;
(3)改造户与镇政府签订的《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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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显示屏分辨率调整为 1024 X 768)导读: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
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6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 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
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0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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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德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 11:00&&来源: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11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
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6〕3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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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6〕3号)文件精神,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楷体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34<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88<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32<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39<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
201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16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00号)文件,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预拨补助资金总额,按中央财政户均7500元补助确定危房改造任务数,具体为蕉城240户、福安160户、福鼎173户、霞浦267户、柘荣67户、周宁160户、寿宁533户、古田107户、屏南133户。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
mso-bidi-font-size:12.0font-family:仿宋_GB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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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成都市危房改造政策,国家补贴金额查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成都市危房改造政策,国家补贴金额查看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相关阅读:  前不久,巴中市通江县杨柏乡双凤垭村贫困户张定元从低矮土坯房搬进了三层巴山新居小楼。离他家30米外,63岁的付圣文也搬进了修葺一新的农村廉租房。  一个村的贫困户住房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解决路径:张定元一家不缺劳动力,也有能力建新房,政府补助25000元,还包风貌打造,圆了几代人的新居梦。而付圣文是特困户、五保户,根本无力建房。政府就利用异地扶贫搬迁资金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付圣文等12户贫困户每月付30元租金,成为首批“租客”。  这样“住上好房子”的故事正在川山蜀水间不断上演。2013年来,我省确立了“雪中送炭”加“锦上添花”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思路,把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2015年,《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年)》明确“五大行动”首要任务就是扶贫解困。2015年,凉山一般村的彝家新寨建设名额被调减85个,全部增加到极贫村。今年,227个极贫村新寨建设问题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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