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小额贷款哪个好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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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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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对于跨省份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需要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终止
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进行清算和注销。
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政策宣传。同时,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相关培训。
本指导意见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请各银监局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联合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和相关单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王焘
版权与免责声明&&&&&&&&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金融办,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组建审批程序,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4号)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09]1号)有关要求,现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八月十八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指引&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程序,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4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09]1号)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一、工作流程&&&(一)确定试点县市区1、县市区政府提出试点申请。具有试点意愿的县市区政府经充分论证,向市州政府金融办提出试点申请。申请报告需含县市区政府愿意履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责,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及监督管理责任的承诺,同时指定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部门。2、市州推荐试点县市区。市州政府金融办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要求,提出拟试点县市区名单并向省政府金融办呈报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需附相关县市区政府申请试点的报告原件。各市州推荐试点县市区名额不得超过规定数额。3、批准启动试点。省政府金融办经审核,根据市州推荐意见确定试点县市区名单并出具批复意见,同意启动试点工作。(二)选择主发起人试点县市区政府按照“审慎经营、防范风险”的原则,对具有出资意向的投资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经市州政府金融办批复。(三)申请筹建筹建申请由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相关材料经试点县市区政府及市州政府金融办分别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提出筹建申请前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制定筹建方案。对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由主发起人牵头提出筹建设想,制定筹建方案。2、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召开出资人会议,通过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授权主发起人牵头组成筹建小组履行筹建职责及筹建费用分担方案等有关决议,拟定新公司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出资人权利义务,签订出资人协议书。3、出具股东责任承诺书。公司股东应逐一出具责任承诺书。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试点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为自有资金等相关承诺。4、填报股东基本情况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文件。出资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出资股东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无违法犯罪与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出资股东属自然人的,提供股东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个人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有关收入证明等。主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需由主发起人聘请具有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具备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由省政府金融办统一认定,下同)进行财务审计,并提供经审计后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由该自然人聘请经省统一认定的中介机构对其个人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按申请筹建的前一季度末确定),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股东出资需经授权或履行审批程序的,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资的批复复印件。5、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主发起人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获批准。(四)申请开业获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具备开业条件后,由其主发起人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开业申请,相关材料经试点县市区政府及市州政府金融办分别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申请开业前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制订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主发起人牵头制订公司章程及重要规章制度。2、申请开展股东关联情况调查。主发起人聘请经省统一认定的中介机构开展股东关联情况调查,出具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3、主发起人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与县市区政府指定的监管部门进行沟通。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并形成决议,推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申请验资。合格出资人认缴全部出资并归入验资帐户后,主发起人(或筹建机构)聘请经省统一认定的中介机构开展验资,出具验资报告。6、聘请法律中介机构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并签定相关协议。7、选择营业场地。向公安、消防等部门申请办理营业场地安全、消防验收等手续,完成营业场地开业准备。(五)挂牌营业获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凭省政府金融办批复原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税务登记、申领贷款卡和向所属公安、财政、银监、人民银行等部门报送资料等工作,实现挂牌营业并办理小额贷款业务。二、材料要求(一)申请筹建需报送材料1、筹建申请书。包括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主发起人基本情况并提出筹建申请。2、筹建方案。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机构成员名单、履历及联系方式、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等。3、可行性报告。包括试点县市区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前景、需求及赢利能力预测与分析,公司经营方针及未来发展规划等。4、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政府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纪要、决定。5、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监管部门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及风险防范处置预案。6、出资人会议相关决议及股东出资协议书。出资人大会通过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决议及授权筹备机构开展筹建工作的委托书,出资人签订的自愿发起或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书。7、股东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8、股东责任承诺书。9、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二)申请开业需报送材料1、开业申请书。包括开业准备情况和提出开业申请。2、公司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3、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4、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股东大会就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组织架构、重要管理制度及推选相关人员等重要事项所作的决议。5、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6、验资报告。7、公司开户基本情况。8、与法律中介机构签订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议书。9、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拟任人员拥有银行业工作经验的,需原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10、营业场所平面图、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三)材料格式及数量要求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报送,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及证明材料除外,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签章)。申请材料汇总成册时,封面应标有“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筹建报送材料”或“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字样,同时加印报送单位及日期。主体申请材料标题均采用加粗宋体小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中文简体仿宋三号字体。申请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由报送单位汇总成册,报送时一式6份,县市区政府、市州金融办和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时各留存2份。所报送材料均需附电子版本(历史文件、复印件等原始证明材料除外)。小额贷款公司向公安、财政、工商、税务、银监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部门报送材料,按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办理。三、审核重点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机构提交文件及资料,采取由下至上的方式报送,实行县市区、市州、省三级审核把关。主要审核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审核应把握以下重点:1、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重点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机构报送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重大遗漏,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2、组建的可行性。重点审核和评估试点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及信用环境对试点工作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可行性论证分析是否切实可行,拟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使用是否规范,筹建理由是否充分、基本条件是否具备。3、出资人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出资人特别是主发起人是否符合出资条件及具备对外投资资格,出资人是否达到相关定性及定量指标要求,出资程序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且全部为自有资金。其中主发起人财务及资产状况以经省统一认定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报告为准。4、股权结构状况。重点审查拟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股权结构是否清晰,股东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关联关系是否对股权结构设置构成影响,股东出资是否全额到位,股东责任承诺书是否真实有效。其中股东关联情况及出资验资情况以经省统一认定的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为准。5、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重点审查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组织架构是否科学合理,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有效,公司稳健运行机制是否具备良好保障,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力并具操作性,与合作银行及法律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是否真实有效。6、拟任高管层任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是否与试点县市区政府充分沟通,拟任人选工作经历、学历及资信状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高管层的配备及职责分工是否科学合理。四、审核要求1、坚持客观公正。县市区、市州及省相关部门在受理材料及组织审批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核,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保证审核质量,确保审核结果公开透明、理由充分,经得起检验,做到成熟一家、审批一家。2、提高审批效率。各审核环节从受理材料到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必须向被审核对象说明情况。需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需及时告知被审核对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3、明确纪律要求。担负审核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门制度,加强资料整理,妥善保管受理文件及资料,防止毁损遗失。审核及调查核实过程中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及个人不宜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扩散。4、加强组织领导。市州及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审核程序,强化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初审、预审关,为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附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材料参考文本&&&&&&&&&&&&&附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材料参考文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开业申请)&&申报材料&&&&&&××小额贷款公司(筹)二〇〇九年××月××日&申报材料目录&一、申请筹建材料清单1、筹建申请书。2、筹建方案。3、可行性报告。4、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政府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纪要、决定。5、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监管部门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及风险防范处置预案。6、出资人大会相关决议、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出资协议书。7、股东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8、股东责任承诺书。9、工商部门预先核定的企业名称。10、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二、申请开业材料清单1、开业申请书。2、公司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3、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4、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5、股东大会相关决议。6、验资报告。7、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户的基本情况。8、与法律中介机构签定的法律顾问制度协议书。9、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文件。10、营业场所平面图、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材料。&&&&&&&&&&&&&&&××小额贷款公司(筹)筹建申请书&内容需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主发起人等基本情况并提出筹建申请。&&&&&&&&&&&&&&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二:&××小额贷款公司(筹)筹建方案&& &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需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机构成员名单、履历及联系方式、筹建基本设想、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三:&××小额贷款公司(筹)可行性报告&注:1、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需包括试点县市区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前景、需求及赢利能力预测与分析,公司经营方针及未来发展规划、市场风险分析及风险处置预案等。2、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申请筹建报送材料四:&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政府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决定&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包括试点县市区政府、市州政府就试点工作及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作的批复或形成的决定,如相关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对主发起人的批复意见等。&&&&&&&&&&&&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之五:&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监管部门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及风险防范处置预案&注:无统一格式要求。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指定的监管部门制定。&&&&&&&&&&&&&&&申请筹建报送材料六:&1、××小额贷款公司(筹)出资人大会相关决议;2、××小额贷款公司(筹)出资人大会授权委托书;3、××小额贷款公司(筹)股东出资协议书&注:1、以上材料需符合法定格式外,均无统一格式要求;2、出资人大会相关决议需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签字确认,内容需包括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及相关事项、同意委托授权主发起人牵头成立筹备机构开展组建工作的有关决议;3、授权委托书需包括委托对象、授权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并注明经出资人大会审议;4、股东出资协议书由出资人大会审议通过,由全体出资人统一签订,协议书签订应体现自愿原则,协议文本需包括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愿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等基本内容。&&&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七:&股东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注:1、股东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一、表二;&&& 2、相关证明文件需由有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出具,确保程序规范、真实有效并符合法定要求及本《审批指引》的有关规定。其中&&&&&&&&&附表一:××小额贷款公司(筹)法人股东基本情况表&注:1、此表横向打印,企业法人股东和其它经济组织类型股东均填报此表,其中主发起人股东靠前填报;2、净资本、税后利润、出资额以万元为单位,资产负债比、持股比例单位以%为单位;3、净资本、资产负债比、税后利润均填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数据;4、未尽事宜可附补充说明。&&附表二:××小额贷款公司(筹)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表&注:1、此表横向打印,自然人股东均填报此表,其中发起人靠前填报;2、“单位或住址栏”自然人股东属在职人员的,填报现有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自然人股东无正式工作的,填报现详细住址;3、资产规模、收入水平、拟出资额以万元为单位,持股比例以%为单位;4、资产规模按个人现有无异议资产填报,收入水平按上年全年纯收入填报;5、未尽事宜可附补充说明。&申请筹建报送材料八:&股东责任承诺书&注:格式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筹)法人股东承诺书&××(单位全称)拟投资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单位)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作为公司股东,保证按时一次性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我公司承诺该出资全部为自有合法资金。2、本公司(单位)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后,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章程,认真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股东义务,不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洗钱及暴力收债等违法经营活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愿意依法承担公司股东所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3、本公司(单位)保证我公司(单位)所提交文件、资料及证件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性。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附件2:&××小额贷款公司(筹)自然人股东承诺书&××(姓名)拟以个人股东名义投资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作为公司股东,保证按时一次性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本人承诺该出资全部为自有合法资金。2、本人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后,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章程,认真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股东义务,不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洗钱及暴力收债等违法经营活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3、本人保证本人所提交文件、资料及证件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性。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自然人股东签名并盖章:&&&&&&&&&&&&&&&&&&&日期:&申请筹建报送材料九:&工商部门预先核定的企业名称&& &注:无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批复意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一:&××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书&注:无统一格式要求。需包括开业准备情况介绍及提出开业申请等内容。&&&&&&&&&&&&&&&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二:&××小额贷款公司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其中公司章程需符合法定格式,内容全面、层次清晰,体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政策要求;管理制度需涵盖公司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要方面。&&&&&&&&&&&&&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 &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职责分工需层次清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有利于科学决策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四:&××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注:除需符合法定规范格式外,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需包括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及章程、组织架构、重要管理制度的相关决议。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五:&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注:无统一格式要求。需由有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中介机构需经省政府金融办统一认定)。&&&&&&&&&&&&&&&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六:&验资报告&&& &注:无统一格式要求。需由有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中介机构需经省政府金融办统一认定)。&&&&&&&&&&&&&&&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七:&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户的基本情况&注: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开户信息,包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内容。开户情况应经开户银行确认。&&&&&&&&&&&&&&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八:&与法律中介机构签定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议书&注:无统一格式要求。需包括重要委托事项、双方权利义务、费用约定及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申请开业报送材料九:&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注:1、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任职资格审批表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2,其中任职资格审批表采用双面打印;&&&& &2、相关证明文件无统一格式要求,但需由有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出具,确保真实、合法、有效;3、拟任人员拥有银行业工作经验的,需原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附表1:&&& ××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2:&××小额贷款公司拟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表&&&&申请开业报送材料十:&营业场所平面图及相关证明文件&注:1、相关证明文件均无统一格式要求;2、营业场所属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简称“三证”)复印件;营业场所为自有或自购的,需提供相关购房合同及“三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营业场所安全及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分别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主题词:金融 &试点& 审批& 通知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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