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曲靖市马龙县气象参数有没有以修路为名搞传销的,公司名号是中国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项目在曲靖市马龙县气象参数。

查看: 5930|回复: 0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8月6日金碧坊网友所发提问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8月6日金碧坊网友所发提问
问:我于日看中阳光花园的五期的联排别墅下的商铺,因阳光房地产告知要买了商铺上面的别墅才能购买商铺,于是日我购买了YG8-L2-07的联排别墅。别墅于日交付,但是商铺阳光开发商迟迟不售,告知是因阳光花园五期与吉象小区之间的路没有修。多次找阳光开发商协调都没有得到准确的修路的时间。私下了解想我这样的业主挺多的。作为一个生意人,投资上百万,开发商从交房到现在2年多时间,一直没有把路修好,实在是无奈,才投诉至此。望领导组织给予协调。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阳光花园五期与吉象园之间道路不属于市政规划道路,属小区组团道路。在小区规划设计时,阳光花园五期开发商和吉象园开发商各退让用地红线8米,形成了16米宽现状道路。因两家开发商对道路修建资金的承担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小区组团道路未及时修建。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协调两家开发商,各承担一半的建设资金修建此条道路。
问:网民“zuoang”&&市长您好!曲靖市职教园区入住几万师生到现在好几年了,至今没有一趟公交车直达火车站,师生往来十分不便,园区大量出租车漫天要价,多次向公交公司反馈无果。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目前,虽然从职教园区到达火车站没有直达公交车,但中心城区共有1路、2路、9路、16路、19路、32路6条线路到达或途经火车站;有21路、23路2条线路到达职教园区,3路、61路2条线路途经职教园区,市民从职教园区到达火车站只需通过一次换乘既可到达。现阶段,新增开职教园区到火车站的直达公交车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职教园区缺乏公交场站。公交场站的缺乏不仅给公交车辆的停放、调头、调度室设置等带来困难,还制约了公交线网的整体布局及公交线路的开辟、延伸。二是缺乏购车资金。由于公交主营亏损严重,新增开职教园区至火车站的直达公交线路至少需投入20辆公交车,按每台车45万元计算,购车成本需900万元,所需资金对承担着较重公益性亏损的公交企业来说难以承担。三是新增线路运营困难。职教园区至火车站路段间距较短,客流相对固定且换乘人次较少,如现开通直达公交线路,将造成亏损加剧。下一步,为给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安全、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我们将公交场站建设及枢纽站布局、公交首末站、公交站台、线路长度、曲线系数、重复系数、线网密度、换乘系数、出行时耗等因素纳入进行综合考虑。
问:网民“约旦”&&市长您好!我来自富源县雨汪乡卡锡村委新五衣村,有三个问题想问问您。第一,修路问题:我们村委会就这样烂泥巴路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下雨天想出门,脚都不敢落地,落地鞋子就脏兮兮的。这修路的款不知道哪里去了,是不是该查查?第二,老人低保问题:我60多岁的老父亲,身带残疾。怎么没有低保?试问是不是靠关系好才弄得到?第三,危房补助问题:这个危房补助是怎么补助法?是不是也要靠关系好才能有补助?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富源县十八连山镇新五衣村公路基本路线为干海子上寨接迤岔公路,该路属村道。目前,国家仅出台通行政村公路硬化项目政策。2014年10月,省政府考虑到没有纳入连片扶贫的县市区,对全省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44个县市区的行政村公路硬化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富源县争取到该项目63.3公里,现均已开工建设。下一步,富源县以煤电为主要支撑的工业经济大幅下滑,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加之国家、省市均没有出台通自然村公路的资金补助政策,无法通过项目形式申报争取资金。目前,国家已在对所有自然村公路进行调查,预计在“十三五”期间会出台相应自然村公路资金补助政策。届时,富源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优先考虑十八连山镇新五衣村公路项目申报,全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农村低保只要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户籍状况符合低保条件,不论年龄、性别、族别、残疾与否等均可以申请低保,不存在老人低保的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农村低保还无法真正实现应保尽保,还存在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暂时无法纳入保障的现象。同时,我县低保工作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监督严格,不存在“靠关系”的问题。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城乡居民准确了解掌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程序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堵塞低保漏洞,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低保指标,千方百计扩大低保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    三、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必须为当年先拆除原有危旧房屋再建新房或修缮加固的“两最”(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重点安排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是拆除重建特困户每户补助2.81万元,中度贫困户每户补助1.4万元,其它贫困户每户补助1.02万元。申报程序是全县危房改造以自然村为单位,以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为主要实施对象。在广泛动员群众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农户自愿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或村民大会评议,在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提交实施方案,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核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我县农村危房补助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对纳入危房改造的对象,均按照对应的补助标准补助到位,不存在“靠关系才能有补助”的情况。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
问:网民“心芯蕊”&&关于曲靖市安厦房地产15城项目违规违法的操作投诉:1、安厦违规售房,在未取得相关单位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预售许可就开始售房;交房日期被安厦从日更改为日,商品房建筑层数由地上32层,地下1层改为地上32层,地下0层;安厦逼迫业主签订两次合同,合同中安厦的营业执照注册号、资格证书号和土地使用权证号居然不一致;合同模板并未使用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模板。
2、安厦延期交房长达10个月,给本人带来了损失;
3、安厦在没有达到交房条件的前提下就在曲靖日报刊登接房公告,无法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等交房相关文件。
4、安厦违反阳台买一送半的承诺,强封阳台,违约合同规定,私自更改规划设计,导致房屋面积增加,根据合同业主可要求退房,但安厦拒绝。
5、合同中明确载明卫生间门窗的材质,但现在安厦建好的房屋卫生间并没有窗户,成为黑房,欺骗业主,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入住。
6、相关部门已经对安厦的违规交房行为进行了处罚,出具了安厦15城项目尚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更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但安厦尚未收手,依旧未达到交房条件就让业主接房。
7、消防和逃生通道未满足国家消防逃生的要求,有些消防管道居然设在室内,明显安厦是在未通过消防规划时就已开工。
8、合同条款存在严重的不对等性,显失公平。
9、商品房购销合同缺少主要附件即商品房分户平面图,为了多收钱,安厦确拒绝提供其应该提供的商品房屋分户平面图,让业主为安厦的期诈买单。
10、经向曲靖市房管局和住建局咨询,得知安厦15城建造时擅自更改了规划设计,重新上报了规划,将阳台封闭,这是造成面积大增的主要原因。
11、安厦收取过高的物管费和配套设施费用,无法出示相关收费证明。
作为业主,我们已经向曲靖市经开区管委会、曲靖市信访局、曲靖市房管局、曲靖市住建局、曲靖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反映过安厦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提供了证据,但时至今日都没有回音,现只好恳请市长出面为我们讨回说法,只希望安厦能履约合同,退房退款。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曲靖市安厦房地产15城项目延期交房等多项违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安厦房地产十五城·上东区项目系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位于教场西路以北,三江大道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42936.89㎡,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57046.76㎡,项目总投资额约4.2亿元。项目设计单位为昆明官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于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8100号,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081号,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026号,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 日,消防规划审核合格,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曲公消审字〔2013〕第0070号),日取得《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曲人准建字〔2013〕第15号),日开始施工建设,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预许曲住建字(2013023)号。据了解,安厦房地产十五城·上东区项目预计日竣工。     
(二)安厦十五城违规交房情况     
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5月开发建设的 “十五城·上东区”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将上东区1-8---------202、1-2-1-701、1-2-1--1--703、1-1-2-604、1-3-603、1-1-1-701、1-2-1--2--611、1-3-2203共20套房屋交付业主使用,交付使用面积2608.41平方米,造价3402149元。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将安厦十五城上东区交付业主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其经行了查处。经日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讨论会议决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7万元,于日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城执罚字〔2015〕10号),并要求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目前,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了罚款。     
(三)安厦十五城逾期交房情况     
经核实,安厦房地产十五城·上东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地上附着物未能及时拆迁以及横跨贵昆铁路及该地块的高压线未及时拆除,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延期交房。    
(四)安厦十五城违规封闭阳台情况     
经核实,安厦十五城一期第三幢阳台封闭工程未经规划许可就调整建设,该幢共115套,其中B1户型57套,每套面积26.13㎡,B2户型58套,每套面积9.6㎡。未办理规划调整手续擅自封闭阳台面积2046.21㎡,每平方米造价480元,共计元。安厦十五城一期第三幢阳台封闭工程未经规划许可就调整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日案件讨论会议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日对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城执罚字〔2015〕8号),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了罚款,并将安厦十五城上东区封闭阳台的申请递交市规划局,经市规划局日局务会研究同意,安厦十五城上东区阳台封闭规划设计调整建设。    
(五)安厦十五城房屋质量问题有关情况    
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十五城·上东区”项目,建设单位尚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对安厦十五城小区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有关问题,由于尚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进行整改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六)安厦十五城道路和绿化建设情况    
1.道路建设情况    
安厦十五城业主反应的小区道路建设问题,经核实,小区外围道路(即老年产业园1号路、老年产业园2号路、3号路老年产业园3号路)属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道路,上述三条市政道路已于2015年6月完成工程招标工作,现已进场进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计划2016年5月全面完成道路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是老年产业园1号路。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太和南路,向东与2号路相交,东接教场西路,长738.68米,宽25米;项目于2015年6月完成招投标,7月进场施工,目前正在清除地表附着物,计划2016年5月完工。二是老年产业园2号路。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三江大道,向南与1号路相交,南接教场西路,长684.979米,宽25米;项目于2015年6月完成招投标,目前正在清除地表附着物,计划2016年5月完工。三是老年产业园3号路。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太和南路,南接教场西路,长427.943米,宽25米;项目于2015年6月完成招投标,目前正在清除地表附着物,计划2016年5月完工。     
2.道路绿化情况     
安厦十五城业主反应的小区绿化建设问题,经核实,目前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小区道路沥青路面,各单元入口车库入口、公共地面的铺砖工程;完成小区所有乔木、名贵树种的移栽工作;完成小区景观小品、儿童活动区、水景等建设;完成小区景观给排水、照明管线铺设,小区道路主干道及支路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原计划小区绿化景观于7月30日全部完工,因连续性降雨天气致使工期推后,预计8月30日以前绿化景观全部完工,完工后小区绿化率达36%。    
(七)安厦十五城物管费收取情况    
经核实,安厦十五城物业由曲靖安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收费执行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麒区发改价格备案〔号)文件,物业服务费价格: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1.5元/㎡·月,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为30元/辆·月。    
(八)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的罚款。安厦“十五城·上东区”项目已于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号为:预许曲住建字(2013023),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进行预售,符合商品房销售要求。    
(九)商品房购销合同情况     
《商品房购销合同》属双方自愿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安厦“十五城·上东区”小区业主反映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业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走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网民“憨不噜出”&&曲靖有“传销天堂”的“美誉”。请问,在打击传销方面,曲靖市政府下一步有什么措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曲靖市历来重视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加强传销犯罪的排查整治工作。2011年至今,曲靖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0人次,执法车辆1000辆次,对辖区内的传销活动进行清查,期间捣毁传销窝点300余个,教育劝返传销人员3200余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1人,移送起诉11人,行政处罚44人,收缴传销物品1850件。但由于传销活动具有流动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虽几经清理整治,但时有反弹。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治工作。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工商日常管理,公安机关打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打传工作机制,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加强出租房管理,实行片区管理、责任到人,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动员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力量,织密网络,对外来传销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对传销犯罪证据协调统一认识,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传销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认识。
问:网民“elttxa”&&市长您好,曲靖城区的公交车很多都是又破又旧,线路还偏少,城郊很多地方还不能到,距离市民的期望和麒沾马一体化的需求还有较大距离。什么时候政府才能加大对公交的投入,更新更大更舒适的公交车,同时链接城乡提升公交线网的覆盖。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为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解决市民出行需求,改善乘车环境,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了年公交发展计划,对公交规划编制、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辆购置、公交信息化等建设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公交场站及枢纽站布局、公交线网布局进行了统一规划。编制的《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已将公交场站及枢纽站布局、公交首末站、公交站台、线路长度、曲线系数、重复系数、线网密度、换乘系数、出行时耗等因素纳入综合考虑。同时,按照《全面启动珠江源大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新建和改造300个港湾站点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五纵五横”道路改造建设,正积极做好公交港湾站点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同时,自筹资金开展了车辆更新前期相关工作,计划于2015年10月前购买30辆新能源环保型公交车用于更新部分老旧车辆。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曲靖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曲靖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加大车辆更新力度及新线路的开辟力度,更好的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公交出行需求。
问:网民“ynjp”&&市长您好:请您百忙中在上下班高峰、及晚上到三江大道科目驾考线路调研一下教练车在城市主要干道所有行车道内随意停车、起步的壮观景象!有关部门数年前在此条道路上设置科目二考点,因此也就成了全市驾校及黑教练车科目二考前的练习场。时至今日,随着开发区的发展,道路车辆流量剧境,在上下班高峰及夜晚社会车辆与教练车路权矛盾日益突出,教练车占据了由西向东方向的全部行车道因熄火随意停车、起步和变道,给本来畅通的道路添了堵,道路成了停车场!更有甚者,在科目二考试时,有很多教练安排学员在考试车调头处站成一排,拦住社会车辆保证考试车辆通行等等乱象,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路段交通之混乱,市民苦不堪言,向市长热线、交管部门反应均石沉大海!是管不了吗?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曲靖市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各种考核组期间,教练车训练则不见了踪影,看来是可以管的!关键是有关部门是否作为了?我们不是常常要提炼一个城市的特色吗,城市主干道成练车场肯定可以成特色了!建议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在科目二考点仍设置在三江大道期间,规范教练车及黑教练车在三江大道的的练车行为,分时段避开交通高峰期进行练习,平衡社会车辆与训练的需求。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教学环境,确保学员在学习驾驶技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能有一个安全、正规的教学环境,曲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会同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中心、公投集团等多家部门,就科目三考点搬迁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研究。根据市局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已于日将科目三考试线路由开发区三江大道迁移至曲靖剑桥中心(和兴街路段)。针对剑桥中心日益繁华的交通形势,避免再次造成拥堵,开发区分局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抽调警力,在考点迁移初期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练车与私家车分道而行,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通知前来练车的各驾校学员,有计划分批次开展教学工作;三是加强科技投入,在和兴街路段新建电子警察,以科技手段加大对该路段的管控力度。
问:尊敬的市长:您好!您是爱民`亲民,为民、深仁厚德的好市长,我是在劳动安全事故中,造成高位截瘫的重度残疾人,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经济来源,三无扶养人,四无住房,与智障的家父生活,长期需要医药维持,依靠低保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从07年申请建房开店讨生活,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不批,多年来到镇区市及省相关部门寻求帮助,O9年市有关部门说:合法,合情,合理的事多了,你的投诉不要找我们,区信访局在了解生活状况后,表示09年给4000元,10年给4000元特困信访救助,6年过去我并没有领到这8000元的救命钱,2013年向住建申请住房补助,到2014年上半年就停发,答复审计部门说不符合标准,还有与镇签订保证,我不知道怎么来维护我的权力,殷切请求市长为我做主,给我一条生路,谢谢市长!谢谢!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关于崔小七要求在横大路小学旁边建盖小商店维持生计的问题。日,崔小七到区政府上访,要求批准其在越州镇横大路小学旁边建盖小商店维持生计,区政府高度重视,于日组成由越州镇副镇长张峻牵头,国土、信访等部门领导参与的调查组,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经调查,崔小七要求建盖小商店的地块属326国道线20米以内的红线控制区,不能建盖小商店。为解决他的住房问题,下一步结合越州镇横大路村委会开展的“三田调整”工作,由村委会统筹,安排宅基地给崔小七建盖新房。 二、关于政府部门没有对崔小七进行救助的问题。崔小七打工致残后,区委、区政府对其非常关心重视,从多渠道给予其帮扶救助。从2008年1月起,将崔小七及其女儿纳入农村低保供养,每月94元,截止2012年12月共享受农村低保6504元;2009年3月对其进行信访救助3000元,镇民政所对其进行临时救济1000元;2010年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共投入资金1.2万元,将崔小七住房列入危改工程对其房屋进行换墙粉刷,并修通了通往其户的水泥路;同时,为其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从日起,崔小七及其父亲、妻子、女儿4人享受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15元,每月共计1260元,现已领取城市低保15120元;同时,按人道主义救助给予其家庭4人暂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从2013年7月发放至2014年6月共计4032元,但因崔小七不属中心城区户口,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并经查实,崔小七在越州横大路崔肖村有109.6平米土木结构住房一套,超出住房最低保障面积,故停止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截止目前,各有关部门共救助崔小七约58000元。下一步,麒麟区将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尽力解决崔小七生活困难问题。
问:云南罗平县地产老板破产、跑路,谁之过?受害的还是我们百姓,三个地产(红星广场、中科丽都、麟浩地产),1500多户,涉及1万余人口。要让我们等待多久。谁会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小区(480户)原本2011年6月交房,可至今也为正式交房。从办理按揭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天天看着它、盼着它早日盖起来,可结果呢?我们陆陆续续组织人员到县信访局、住建局、县政府反应情况,都没什么结果。后来看到一部分家庭搬进去住,其它的也就跟着进去住了(现在大概有300多户搬进去了),后来也有物管公司运作了,刚开始时,这部电梯没事,那部电梯就故障,还时不时停电、停水,我们也只好爬楼梯,我家住在27楼,年轻人还耐得住,到家时腿脚酸软无力;消防管道这些设施也没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后来反复投诉,协商,应配的东西还算都到位,该将就的我们都将就了。可房产证呢?我们曾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老板就一个空壳公司,申请破产,政府部门不批准,这样的法律途径,对我们来说有意义吗?这样的官司不仅不能挽回损失,还要搭上一笔。这一直让我们苦恼。后来我们又去住建局、县政府反映情况,可遇到的官员都是让我们失望,都像踢皮球似的,推的一干二净。让我们体会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微信群里,曾有内部人员透露,县上的领导有几个敢担当、敢作为的,让人听后心凉凉的。后来又打电话投诉到曲靖市市长热线那里、省委巡视组那里,杳无音信。年前陈副县长带着一帮人来到我们小区查看情况,说是想办法帮我们的房产证办呢,可半年过去了,仍然杳无音信。我们小区大多是来自农村的,文化水平不高,憨厚老实、本分,只会等着政府部门来解决。其它地产也是这样。我想涉及到这么多人的& &利益,就是民生问题。希望通过贵平台,相关部门应该承担起职责,能尽快解决,不要让我们等的太久。谢谢。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红星广场项目(一)基本情况。罗平县红星广场项目是由罗平县红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昆,位于罗平县新风巷(原武装部菜市场),占地面积3994.9㎡,建筑总面积76800㎡,总投资约9000万元,项目施工单位为云南中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昆。项目已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于2009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工期2年。目前,项目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和大部分配套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其中,地基基础部分已验收,主体结构工程未验收;专项验收工作已完成电力和电梯验收,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三项专项验收未完成,项目总体达不到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的备案条件,更不具备交房入住办理产权登记核发房产证的条件。要完成上述工作,预计还需资金约1000万元。(二)存在问题。一是自2012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停工至今。二是房地产公司已自行解散,处于瘫痪状态,无法联系到法人,致使未完成验收的相关工程无主体、无资金实施完成,导致主管部门无法验收。同时,该项目开发商没有交纳相关税费,因此,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三是该项目所有商品房已预售完,虽然未通过竣工验收交房,但大部分业主强行入住,相关部门多次劝阻无效,目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处理情况。自2012年10月项目停工以来,针对红星广场存在的问题,罗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规划、审计、税务、公安、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红星广场遗留问题解决工作组,多次协调督促开发商整改落实,尽快竣工交房。目前,通过努力,相关部门正协调开展验收工作。(四)下步工作。工作组将按照一个问题一个解决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力争尽快解决红星广场项目建设问题,让广大业主安心入住。    
二、中科丽都项目 (一)基本情况。罗平县“中科丽都”商住楼项目位于罗平县九龙大道与文笔路交汇处,占地面积8082.9㎡,建筑总面积为㎡,总投资为1.5亿元,该项目由云南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昆,施工单位为云南中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于日开始动工建设,工期为2年,到2014年9月主体工程已完工,但还有电梯、消防、门窗、绿化等附属工程还未完成,如需完成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预计还需2200万元左右。(二)存在问题。2014年9月,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材料款数额巨大,公司无力支付,引发农民工讨薪,施工方停工,工程不能按计划完工,不能按时向购房业主交房,形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处理情况。自该项目2013年10月停工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来,罗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住建、国土、人社、财政、公安、审计、规划、环保等县直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坚持“政府主导、牵线搭桥,企业主体、协商解决内部债权债务问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推进项目完成各项扫尾工作,解决该项目所欠农民工工资和保障购房业主合法利益。2014年3月,经原法人李明昆与各债权债务人协商,李明昆将该项目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权益全部转给债权人张云华承担,云南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明昆变更为钟月,而后该项目复工。2014年11月,开发商又与施工方发生经济纠纷,施工再次停工,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目前,大部分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解决,工作组正在帮助调解开发商与施工方及其他债权债务方的矛盾,融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四)下步工作。工作组将一如既往的督促开发商加快融资力度,并尽快做好复工、完工以及剩余商品房销售等一系列工作。同时,罗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通知》,对全县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取和使用实行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工程监理、银行等联动监管,严禁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为他用,确保专款专用,促进项目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杜绝类似情况在以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再次出现。 三、麟昊地产(福居名苑)项目 (一)基本情况。罗平县“福居名苑”商住楼项目位于罗平县九龙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处,占地面积4608.4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5137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605.32万元。项目由云南麟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施工单位为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于日开工建设,工期为2年。到2014年7月项目停工时,主体工程已完工,房屋装修和水电安装接近尾声,预计完成相关收尾工程达到交房入住条件还需资金1500万元。 (二)存在问题。2014年7月,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工程不能按计划完工交房入住,从而引发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矛盾冲突、农民工和购房业主上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三)处理情况。针对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规划、审计、税务、公安、消防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多次与开发商协调,督促开发商尽快筹措建设资金,并积极化解开发商与购房业主的矛盾冲突。目前,开发商已初步制定完成项目收尾工程融资方案,力争2015年9月底前复工。(四)下步工作。工作组将继续督促开发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并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继续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确保2015年9月底前复工,并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
问:尊敬的曲靖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乡中所营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的村民,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向你们反映我们村的村长唐成文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侵占集体良田,侵吞集体财产,坑害村民利益。在未经得广大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伙同村委会某些领导利用建新农村的名义,不顾村民利益毁良田,强制拆迁民房。唐成文的做法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广大群众也对此人的工作能力产生了极大的质疑。因此,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救民于水火。为配和上级单位的工作,现就我们掌握的情况向领导反映。
& &具体事实如下:一、唐成文打着带动群众致富的口号,私自占用集体的良田种葡萄,中所村委书记周云昌与村长唐成文各自占用集体土地种植葡萄园,并美其名曰:以承包费1980元/亩,共计大概在亩良田,按每年合计人民币按31980元/亩来计算:00元。除刚承包那2年每人补偿50元之后,多年以来未曾向失地农民补偿一分钱。试问这些承包费到哪里去了?乡领导的解释是用来建活动室,建活动室不是有政府拨款的吗?
& & 二、打着建新农村的旗号,强制占用良田,把都快要成熟的蚕虫拉土来埋掉,用挖机铲掉,那绿茵茵的豆子可都是粮食呀,他们铲的是我们农民的血和泪呀。是我们辛辛苦苦一滴血一滴汗种出来的粮食呀,还大量占用我们的良地。明明是良田,可他们还教当地的农民说“如果上面的来查就说是个人所有的田(宅基田)”。
& & 三、以拆旧建新的名义强制拆迁民房,修路,最重要的是村官并未出示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说怎么补,具体什么时候补。唐成文说“先拆房子,以后政府说怎么补就怎么补,什么时候政府补了再补给拆迁户,”并且还扬言“如果不拆房子的以后修起来的路不给我们走,要把路垫高了把我们的房子让水给淹了”。而且他们所谓的新农村是每套地基大概交6万元,还要一次性盖得起3层半的才有资格参加,而那些交不起钱又盖不起房的人也就没资格了,那我们这些房子被拆了又交不起钱的那不就要流落街头了吗?田地被占了,房子被拆了,我们还有活路吗?唐成文还说“如果我们不拆房子,也没有资格参加新农村的地基分配”难道我们不是四组的村民吗,虽然我们不拆房子,但是我们的田被他们占了,为什么没有资格呢,那不是强制我们拆房子吗?请问房子拆了不补任何一分钱,还要我们交6万元钱,有这种政策吗?房子未补就拆,有些村民的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拆了。据相关领导透露:“现以3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地基,强占良田大概30多亩,以30亩来计算:666.9400元。”请问这是不是在变卖土地,请问这些变卖良田的资金去哪了呢?请问是谁赋以了唐成文如此大的权利?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在国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在我们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中所村,法律和法制踪影全无?他们凭什么具有超越法律之外的权力?村官是三年一届的,但是我们这里的村官一当就是多年,甚至几十年,没有选举换届这种说法,试问这里难道不是中国管辖的范围吗?
& & 现在地基村官已经在出售了,而我们没钱没势的田也没有了,那我们住在哪里呢,以后我们建房又怎么办呢,现在我们全家9口人挤在不足40个平方米的土木结构的危房里,水田被村官霸占了,还不给我们地基,也不给任何补偿,我家的具体情况我的父亲60多岁得了中风,心脏病现已半身瘫痪,一个姐姐从小就得小儿麻痹,大脑有问题,而我初中未毕业,在工地上打散工,一个月只有几天有活做,家里实在太困难了,村里的低保我们家也拿不到,因为低保都让村领导,乡领导的亲戚领了,跪求市级领导给予帮助与关怀,求求你们了。
曲靖市人民政府回复:
(一)关于周云昌与唐文成私占集体土地种葡萄,村民没领到补偿款的问题
1.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麒麟区珠街街道中所村委会第四居民小组(下称第四居民小组)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决定将本居民小组部分土地共计50.05亩,转包给李官顺等17户农户种植鲜食葡萄,承包期限15年,承包基准价为每亩每年500元,以后每5年递增100元,所收款项已纳入小组账内管理。截至2015年3月,第四居民小组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应付农户土地承包款元,实付元,未付90600.00元,其中,2011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土地承包款暂未兑付。
2.造成原因                                         
2010年第四居民小组新建农民活动室及小广场,审计结算资金43.6万元。日,中所四组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暂缓兑付承包款,用于支付小组活动室工程款。目前,共支付工程款30.73万元,仍下欠12.87万元。  
3.解决措施                                         
第四居民小组应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用待今后小组集体收入增加后再进行补兑。           
(二)关于打着新农村建设旗号,强制占用良田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第四居民小组新农村建设采取拆旧建新模式,规划用地66.5亩,其中,紧急避险用地40.26亩,集体建设用地26.24亩。经核实,紧急避险用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且用地手续完备,此次新村建设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失实反映。                       
2.解决措施                                         
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三)关于以拆旧建新的名义强制拆迁民房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第四居民小组大部分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经住建部门鉴定,126户房屋中共有87户属于D级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村民拆旧建新意愿非常强烈。2014年11月,第四居民小组召开了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按照拆旧建新模式进行新村建设规划。日,经区发展改革局立项批准,同意第四居民小组建盖紧急避险住房126套。目前,已拆除56户,均属群众自愿拆除,无强行拆除行为,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差,暂时无能力建房的,老房子不拆除,预留出建房面积,待农户需要建新房时再单独审批建设。因项目为第四居民小组拆旧建新、自主建房,按照有关规定,无拆迁补偿款,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失实反映。                                            
2.解决措施                                         
目前,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的决定》,将第四居民小组87户房屋纳入危房拆除重建计划,每户补助11250元,切实减轻了村民建房资金压力,加快了新村建设进度。   
(四)关于变卖土地的问题                                  
1.基本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第四居民小组新农村建设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建设,新村规划宅基地面积为98.7平方米和145平方米。拆除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新村规划宅基地面积(含公摊面积)的,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农户补偿,宅基地面积和拆除房屋面积不足新村规划宅基地面积(含公摊面积)的,不足部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交由集体进行调剂,所有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均用于建设新村,不存在变卖土地的情况,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失实反映。
2.解决措施                                         
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五)关于“农户要交纳6万元、并且要一次性盖得起3层半的才有资格参加建房”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第四居民小组新村建设地基部分采用统建统分模式进行。日,党支部、村民小组下发通知,农户暂交纳5万元房屋基础建设费用,待基础统一建好后多退少补。目前,已有86户农户自愿交纳房屋基础建设费用,占全组农户68%。同时,第四居民小组已对农户统一征询意见,初步摸底统计各户建盖房屋的层数,没有出现强制要求一次性建盖3层半房屋的情况,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失实反映。    
2.解决措施    
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六)关于“低保都让村领导、乡领导的亲戚领了”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第四居民小组低保户全部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定、公示、确定,低保金领取全部通过低保户存折进行发放;2014年在确定低保对象时,珠街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严格程序监督,未发现一起低保对象评定违纪违规现象,网友反映的低保问题属于失实反映。    
2.解决措施    
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新闻爆料热线:47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
金碧坊社区 滇ICP备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8.04
未经金碧坊社区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nbsp&&nbsp&&nbsp&&nbsp&}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