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马三公路控制点田至山塘公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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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马田煤矸石场植树复绿
时间: 20:22
来源:郴州电视台
视频提要:
& & 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提取煤矸石,将水塘的大坝及部分梯田全部夷为平地留下隐患,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就这一举报的交办件后,永兴县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煤矸石场进行了植树复绿。
& & 经查实,群众举报的这处煤矸石场位于马田镇井岗村烂窝塘,该地段十多年前曾有多处非法开采的小煤窑。2006年以来,县、镇两级政府通过严打高压和持续巡查防控,使非法开采行为得到全面遏止。但近几年,该地段无人问津,特别是山窝里的几处小山塘,无人管理。
& & 接到交办件后,当地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烂窝塘里的小山塘进行了扩建整修和清淤,对当年非法小煤窑遗留下的煤矸石进行了清运,并从外地调运来桂花树,对煤矸石场进行了植树复绿。
详请观看《永兴县:马田煤矸石场植树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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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马田至三塘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S******马田至三塘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年**月**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S******马田至三塘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采购预算金额:&******.**二、编号:*、政府采购编号:YXZFCG-****-****、委托代理编号:HNTJ-CZ****-***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供应商名称
*、***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谈判情况
供应商名称
***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街迎宾路***-***号**五洲国际建材中心*场H*区五层A***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采购方授权代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大道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泽路聚贤庄旁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八、本公告自发布之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年**月**日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永兴县马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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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马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马田镇简介
马田镇地处永兴县西北部,是郴州市的北大门, 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武广高速铁路穿境而过。全镇辖21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和1个社区,总人口达9.3万余人,总面积有100平方公里,其中城镇人口达4万多人,城区面积有4.2平方公里,号称“湘南第一大镇”。 是湖南省中心镇和郴州市示范镇。全镇耕地面积为20228亩,其中水田17105亩,旱土3123亩;山林面积为67800亩,其中油茶林地有63263亩,居全县之首,有“油茶之乡”的美称。境内煤炭资源丰富,地下煤炭储量达1亿吨,年产煤在40万吨以上。镇政府现有机关干部职工34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名。
2013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6亿元,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14.48亿元,同比增长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6亿元,同比增长25%;财政总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1.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镇党委、政府被评为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宣传展示活动明星乡镇,全市经济十快乡镇、全市***工作先进乡镇、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一等奖、经济强乡镇等30余项集体荣誉。2014年,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化二型”、“三量齐升”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经济强镇、文明新镇、商贸大镇、和谐靓镇”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着力惠民生、保平安、促和谐,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马田,为书写中国梦的马田篇章而努力奋斗!
(二)镇领导成员及工作安排
李& 和: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爱国: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李景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党群、组织、计生工作;分管机关作风、妇女等工作;联系老干部工作。)
李军运: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政法委书记(主持镇政协全面工作;主管政法综治、******、宣传统战等工作;分管企业、环保、工农关系、消防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及烟花爆竹“打非”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邝和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长(主管纪检、武装工作;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办公室、后勤、自来水公司、团委、青年等工作)
陈福芳: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合法煤矿安全生产等工作)
王芬建: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分管城建、国土、城管、环卫、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改厕、交通、公路、治超,协管人大工作)
刘洪峰:副镇长(分管矿业秩序“打非”、
财税、武广高铁及107国道整治等工作)
国:副镇长(分管农林水、民政、沉陷区、为民办实事、新农村建设、农网改造、村民建房工作。)
陈战善:工会主席(主管工会工作,分管科教文卫体、农村合作医疗、劳动、城镇医保、食品药品、统计、政务公开、校车安全等工作)
王利维:副科级干部、纪委副书记(协管农林水、村民建房等工作)
刘绍杰:副科级干部(协管财税、打非等工作)
(三)单位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农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1、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的上传下达,负责镇机关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镇机关的文秘工作,负责镇机关院内管理,负责镇机关车辆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镇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负责镇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保卫、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镇内联络协调等工作。
2、人大办职责
①负责人大会议的准备工作,主持和召集人大会议。
②定期召开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组长会议。
③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查工作。
④负责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调查答复。
⑤支持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⑥负责报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人大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⑦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它事项。
⑧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的其它工作。
3、纪委办职责
①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②负责党委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③对镇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
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⑤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⑥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⑦做好纪检***工作。
⑧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组织办职责
①认真抓好农村、企业、各驻镇机关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
②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研究和执行党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④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⑤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⑥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5、武装部办公室职责
①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军事、兵役工作。
②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事训练等工作。
③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主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④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备战、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⑤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⑥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生办职责
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和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村(居)计生专干的管理和业务培训,负责督促“四大手术”的落实,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负责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负责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发放,负责二孩生育证的审查报批,负责开展“三查一治”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全镇计生工作少、市、县验收合格,并进入全县先进行列,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综治办职责
负责全镇综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宣传和协调,抓好对村综治专干的管理与培训,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负责全镇的人民调解、司法行政、禁毒禁赌、打黄扫非等有关工作,负责烟花鞭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省、市、县综治验收合格,并进入全县先进行列,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财政所职责
负责全镇的财政税收,确保财政按规定均衡入库;负责全镇预算外资金的筹措和收缴,确保全镇各项开支正常运输,负责抓好全镇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各种财政性性补贴的发放、管理、监督;抓好村账镇管工作,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9、城建办职责
负责镇内的城镇建设规划,负责全镇的城市管理,确保城市规范有序,查处违反城镇管理的违法行为,查处破坏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完成城镇区域的“脏、乱、差”整治任务,确保镇容镇貌有明显改观,完成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安监站职责
负责全镇煤炭安全和平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负责抓好全镇合法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对非法煤矿的取缔关闭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达标,狠抓安全管理、监察、监督工作,确保镇区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1、企业办职责
负责镇内各类企业的引导、管理、监督,负责发展民营经济,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负责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负责支持各类企业提质扩容,引导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2、民政办职责
负责有关民政物资的发放、管理、监督,负责有关民政资金的筹集、发放、管理、监督工作,依法保护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权利,负责镇内低保、优抚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劳管站职责
负责镇内企业用工的劳动管理,负责办理《再优业优惠证》的审查报批,督促用人单位与企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劳动者交纳劳动保险金,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职业介绍等工作,查处各类劳动违法行业,严重打击雇佣童工的行为。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劳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科学种植,搞好农作物的病虫灾害预测预报、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规划、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丘岗开发、退耕还林、沼气池、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第五条由镇督办室、镇纪委组成岗位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岗位职责工作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镇内各分工安排: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邝和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长
成& 员:曹振勇& 主任
李亚锋& 干事
刘娟君& 干事
曹& 翔& 干事、驻乡镇农技员
李喜得& 门卫、水电管理员
康会林& 司& 机
李路遥& 司& 机
2、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人:李景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罗& 旦& 主任
李瑞斌& 副主任
李继华& 协会秘书长
刘& 建& 计生专干
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
黄凡艳、刘承儒、曹姣凤、刘俊湘、邓平菊、郭翼军、
刘六生、李& 霞、李贤进、李& 辉、史冰辉、邝& 刚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李军运&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政法委书记
成& 员:阳立军& 副主任、司法所所长、团委书记
黄& 艳& 副主任
唐远宁& 专干、政协秘书
陈礼荣& 专干、纪检委员、武装干事
刘烈波& 专干
王灵芝& 专干
企业办工作人员:吴清国、王祖成、王林兵、王斌
4、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王芬建&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成& 员:刘志勇& 城建办主任
唐湘华& 项目专干、交通及治超专干
刘绍侃& 环卫督查员
胡才元& 环卫督查员
王忠良& 环卫督查员
城管环卫工作人员:
刘& 凌、胡礼兵、雷义、王慧、史廷艳、曹英、刘忠明、
黄永雄、王周顺、刘溧滨、林晓芬、刘定安、李和平、
曹晓丽、邝平英、李湘远、胡满平、李文锋、刘烈胜、曾付环
5.合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线
负责人:陈福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刘承梁、张教平、王建设、李路遥、刘& 玲
6、煤矿“打非”工作线
负责人:刘洪峰& 副镇长
刘绍杰& 副科干部
成& 员: 陈永锋& 执法中队副队长、组织干事
史廷主& 执法中队副队长
安监线工作人员:张友晰、刘洪福、刘洪军、李付云、
王& 军、李& 飞、刘& 涛
武广高铁及107国道整治专干:刘绍侃、李冰、王祖送
7、农业农村工作线:
负责人:李& 国& 副镇长
王利维& 副科干部、纪委副书记、土地管理员
成& 员:曾翠英& 民政办助理员、妇联主席
李文清& 民政助理员
黄建华& 食药站干事、土地管理员
王 &翼& 土地管理员
罗习保& 农技站站长
王力波& 水管站站长
尹家柱& 水管员
王二琳& 经管站站长
曾凡永& 农机、农技干事
何双娥& 农机站站长
王祖元& 屠宰场管理员
曾令彪& 农林水专干
邝金明& 司机
胡兆安& 农业专干
8、科教文卫体、统计、农保、食药监管线
负责人: 陈战善&
成& 员:陈跃华& 劳保站站长
付运红& 统计专干、食药站干事、文化干事
黄建华& 食药站干事
马朝军& 老龄工作专干、劳保干事、工会专干
9、党委办:
负责人:李景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陈永锋& 组织干事
王祖宋& 组织干事、人大秘书
阳智慧& 组织干事、报帐员
10、镇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邝和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长
成& 员:陈跃华、曾翠英、曾付环、
王灵芝、邝& 刚、刘烈涛
(五)镇党委经济工作报告
稳中求进& 改革创新
努力推动马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镇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 2014年镇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镇经济工作,部署2014年经济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客观总结成绩,坚定发展信心
2013年,是我镇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推动经济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抓安全、保***、转观念、调结构、优环境、谋发展、重民生、构和谐”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1.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镇域经济综合实力得到大幅提升,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6亿元,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14.48亿元,同比增长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6亿元,同比增长25%;财政总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1.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继续保持全县经济强乡镇、跻身全市十快经济乡镇行列,荣获全县综合考核评价一等奖。继2012年被列为省级中心镇和市级示范镇后,2013年又申报为全国重点镇并有望获批。
2.民生民本持续改善。圆满完成2013年“民生100工程”任务。水源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明星村荣获湖南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投入600余万元高标准完成10所村小维修改造,全面改善教学环境。全年完成行政村通宽带1个、为6个农家书屋更新了图书、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救助服务智残9人、新增职业技能培训170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0人、新增城镇就业7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85%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100%。
3.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速。投入200余万元完成《马田镇总体规划和详规(年)》、《马田镇景观规划》、《马田镇村镇布局规划》、《马田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及重点镇污水管网可研和环评工作。筹资2亿元,建设雅逸华府、和平商贸区、童星学校等一批城建项目;投入2600余万元,完成了马田大道提质改造、镇自来水公司管网改建、镇机关院内道路柏油改造等项目,安装路灯280余盏、规范镇区广告牌1200余块。环境整治卓有成效。扎实开展G107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张贴发放倡议书3000余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6次,拆除煤坪70余家、各类违章厂房1000余栋、各类违规广告牌660余块,清除各类牛皮鲜3600余平方米,镇容镇貌明显改观。镇财政投入100余万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实施了1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3600余户农村改厕工程。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高标准完成了3500亩荒山造林和1500亩桉树造林任务,抓好了工农利、小龙潭2个水库水系绿化,丹坪村、水源村、寨下村3个绿化示范村建设及主要通道绿化,在全县绿化造林考核中名列前茅。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高仓村各项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邱家村,完成投资200余万元,新建广场2个、牌楼2座、硬化环村公路3公里、搞好2个池塘清淤及护坡、新建篮球场等娱乐场所,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4.基础工作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共出生534人,计生率达89.3%,统计准确率达100%,参加国家免费健康检测检查306对夫妇,落实四术980例,征收社抚费100余万元,慰问计生贫困户80户、发放资金4万元,顺利通过省市县检查验收,荣获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二等奖,全县先进计生协会等殊荣。综治***工作:坚持每月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安排调度***工作,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完善镇村综治网络,新建全省首家戒毒康复指导站,开展打击地下六合彩、法轮功、“黄赌毒”等专项行动,抓好重点人员和特防期的稳控,确保了春节、元宵、清明等敏感时期的***祥和。确保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敏感时期的***祥和。全年镇财政拨付综治经费38.8万元、排解各类矛盾纠纷169起、打击处理涉毒人员41人、强戒25人、遣送及自愿前往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对象19名,配合市县公安部门捣毁黑恶团伙1个、抓获涉恶犯罪分子40余人(其中移交检察机关39人)。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捣毁聚众赌博窝点11处,刑事拘留36人、逮捕25人、行政拘留66人,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实现全年镇泰民安的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各类从业人员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例会、矿领导带班、镇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每月13次下井查矿等制度。全年共组织从业人员培训656人次,开展煤矿安全检查109矿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98条,下达整改指令898份,处理“三违”人员12人次。“打非治危”工作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共张贴发放“打非治违”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加强日夜不定期巡查密度、抓获非法开采烟煤业主4人,有效遏制了我镇乱采滥挖行为。切实加强了烟花爆竹、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监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财税工作:克服煤矿长时间停工停产等困难,细征严管全面完成全年财税任务。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镇村共投入80余万元,采取引资、企业赞助、引导大户耕种、鼓励购买农机户翻耕、村组干部带头耕种等措施,确保全镇2700余亩抛荒水田治理到位,《马田“福利倒租”解决耕地抛荒》一文在《湖南日报》宣传推介。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召开20余次镇村干部会议宣传引导抗灾救灾,筹资60万余元,采取“政府主导、群众自救、解决“三难”(饮水难、灌溉难、增收难)等措施狠抓抗旱救灾,确保全镇无一起因干旱争水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无一例因干旱缺水而发生伤亡的事件。森林防火工作:坚持“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基础保障、应急处置”五个到位,认真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全年共张贴宣传标语6000余条,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及《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等宣传资料36000余份,出动车辆进村组宣传教育1600余人次,制定《森林防火温馨提示牌》3000余块,发放“森林防火巡逻队”袖章400余个,有效杜绝了大面积森林火灾的发生。
5.党的建设有效提升。切实加强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双向选择”举措,年初镇干部职工和站所工作人员全体起立,重新洗牌,进行双向选择,因人定岗、因岗择人,从而有效激活干部积极性。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整治年”等活动,出台干部《签到签退、请假、值班、会议、工作、学习、卫生管理》等制度,全镇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干部素质有效提升。2013年,我镇在县级以上各类刊物及网站发表稿件360余篇,信息报送量和发表量名列全县前茅,取得了建镇以来历史最好成绩。其中《马田“福利倒租”解决耕地抛荒》、《马田镇实干托起中国梦》等文在《湖南日报》发表,《马田农民爱上远程教育》等9篇文稿在《郴州日报》发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镇人民和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向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马田建设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科学研判形势,理清发展思路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我们唯有全面、准确、敏锐的研判形势,找准发展定位,廓清发展思路,积极应对挑战,才能在逆境中求得主动,在变局中把握机遇,在竞争中赢得胜利。
(一)正视发展不足。一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我镇历称“湘南第一镇”,既是郴州的北大门,又是永兴县西北部中心城镇,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根据县统计局公布的的数据表明,我镇经济指标综合考核在县里排名第4位,排在柏林镇、塘门口镇、太和乡之后。这与马田人口大镇、交通要镇极不相称,与马田人民的期望相距甚远,同时镇政府可用财力较为紧张。二是******工作不容乐观。工农、边界、宗族宗派三大矛盾依然突出,吸毒及艾滋病人员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抬头,涉煤、涉军等重点群体稳控难度仍然很大。三是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群众思想观念未彻底改变,欺外排外、关门宰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经济发展环境仍不理想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抢抓发展机遇。从国内外环境看,世界经济正处在恢复性增长阶段,以互联网、新能源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兴起,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出现新动向。国内经济运行处在寻求新平衡的过程中,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扩大内需消费,推动经济转型。从政策机遇看,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城镇化的新战略,特别是把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惠民生、促就业创业的最大引擎,将释放一系列重大政策效应。为此我们务必抢抓新一轮城镇化的机遇,用好各种政策资源,用改革的办法,继续推进城镇、交通、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充分利用我镇作为“省级中心镇”和“市级示范镇”的“金字招牌”,打造马田新型城镇化的升级版。总之,无论风云变幻,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咬定科学发展不放松,把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明确发展目标。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郴州“大干新三年”的收官之年,更是永兴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提速见效的关键一年,改革发展的任务重大而艰巨。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化二型”、“三量齐升”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经济强镇、文明新镇、商贸大镇、和谐靓镇”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着力惠民生、保平安、促和谐,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马田。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
三、准确把握重点,确保发展成效
做好2014年的经济工作,要把握好四个关系,即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均量的关系;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的关系。核心是处理好“快”与“好”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项目建设促经济发展。要突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三个重点,持续掀起项目建设热潮。全年拟安排重大建设项目18个,总投资达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6亿元,重点抓好和谐大道、金陵大道、镇污水处理厂、镇区污水管网改造、镇自来水公司管网改造、马田烟草中心站、镇垃圾转运站、马三公路改扩建、G107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武广高铁沿线村庄改造、老镇区提质改造、和平商贸区三期、锦绣华庭、兴隆花园、农村规范建房示范点、二医院职工公租房、童星学校四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要创新推进机制。坚持重大项目指挥长负责制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考核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奖优罚劣,形成科学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二要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引进和培养规划、建设、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人才。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确保用地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三要充实项目储备。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及时清理全镇重点项目库,调整和补充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做好马田物流园、华电风能发电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抓四票工作促基础夯实。计划生育工作:要按照中央“三个不变”(坚持计生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计生的一票否决制不变)和“四个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要求,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主线,以***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深入推进利益导向,狠抓社抚费征收和三查四术落实,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实现保类进位工作目标。综治***工作:始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平安马田、法制马田建设。立足于“早、小、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镇村治安网络建设和管理,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大力开展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行动,坚决净化马田社会风气,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对煤矿、烟花爆竹、建筑、消防、交通、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等行业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安监员队伍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监管,解决煤矿平面重叠,抓好煤矿整顿整合,全面完成煤矿技改扩能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财税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培植财源,广辟征收渠道,加大财税征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另一方面要厉行节约,紧缩开支,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三)抓环境优化促招商引资。深入开展“爱我马田、知我马田、兴我马田”系列活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抛弃“宗族宗派、欺外排外”等陈规陋习,破解“资金、环境、土地”制约马田发展三大瓶颈,树立“文明、开放、法制、和谐”的新理念,全面激发马田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托马田交通区位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年内引进外资3亿元以上,实际到位资金完成2亿元。
(四)抓民生民本促社会和谐。继续实施“民生100工程”,统筹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各项民生工作。继续搞好封山育林、防火护林和植树造林,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水渠整修、农村安全饮用水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抵御风险和抗灾能力。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扩大就业规模。继续抓好村小维修、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合作医疗、农合医保、养老保险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马田。
(五)抓城乡统筹促环境改善。加强城镇监管。借市县G107路域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强劲东风,在G107沿线实施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标准化工程,努力把G107马田段打造成为群众出行的安全路、发展经济的致富路、展示马田的形象路。全面完成老镇区提质改造工程,重点规范好镇区电网线路、镇区公交车营运,全面落实拆旧拆违拆危、立面改造、道路柏油化等工作。深入开展“三创”工作,不断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房地产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有效提升城镇品位。建设美丽乡村。以农村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求,整合资金,发动群众,全面推进以改水改厕、电网改造、垃圾集中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尤其要巩固马田、井岗、高仓、邱家等村新农村建设成果,重点抓好枣子、邝家、邱家、罗尾、水源、丹坪、塘前、杜家等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着力打造G107和武广高铁沿线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带。全面完成“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森林城市”创建任务。从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加大“空心村”整理力度,按照市县要求,年内完成2个50户以上的村民建房集中示范点,引导村民建房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抓作风转变促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九项规定、市委“五个一律免职”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创新举措,积极推行镇干部工作量化考核制和重点工作考核制,按照“周例会、月点评、季评比、年考核”要求,强化干部职工“驻村、挂线、考勤及领导交办重点工作”等四项内容考核,充分调动全镇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力争“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全镇营造人人在想事,人人在干事,人人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
同志们,富民强镇责任重大,转型跨越时不我待。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奋发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强力有效的举措,求真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奋进,为书写中国梦的马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七)财政预决算报告。
马田镇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在马田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马田镇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特邀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镇党委政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着力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全力推行公共财政理念,保持了全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月共完成财政收入2828万元,为年初预算5045万元的56.06 %,比上年同期2081万元增长35.9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45万元的50.56,比上年同期1096万元增长77.37%;非税收入完成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00万元的73.67%,比上年同期985万元减少10.25%。
财政收入具体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为:
国税部门完成1375万元,占年初预算2400万元的57.29%;
地税部门完成569万元,占年初预算1445万元的39.38%;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完成884万元,占年初预算1200万元的73.67%。
1-8月份,全镇财政收入完成数没有达到序时进度(66.67%),主要原因是煤炭行业因政策性停产(4月-7月)和煤炭市场价格下跌等因素造成,而煤炭产业是马田镇的支柱产业,煤炭行业税收占整个马田镇税收收入的80%左右。1-8月份,全镇煤炭行业完成税收收入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15万元的37.01%,其他行业完成税收收入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0万元的99.7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月共完成财政支出1201万元,具体分功能科目情况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589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事务3万元;
(三)农林水事务160万元;
(四)社会保障与就业事务57万元;
(五)城乡社区事务240万元;
(六)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152万元。
三、9-12月财政工作计划
1-8月份,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马田镇财政工作克服煤矿企业长时间停产以及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履行职能,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为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9-12月,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以培植财源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开展税源调查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第一手税源资料,建立健全企业税源档案台账和纳税台账,积极主动开展协税护税,加强税收的宣传和征管力度,防止税源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注重优化收入结构,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提高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确保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二)围绕公共财政,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优先保基本运转和民本民生的原则,合理统筹调度资金,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绝对安全,实行严格的备用金制度,控制备用金额度,并严格按照“镇财县管”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支出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考察费、会议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对镇村两级所有工程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以及资金拨付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公示力度和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完成2013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加压奋进、创新机制、科学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马田的财政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推进马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八)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马田镇“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4]4号) 及《永兴县“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4]1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矿山复绿”行动要按照“坚持政府引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搞好政策配套”的基本要求,对全镇所有生产、在建、关闭矿山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目标是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矿山复绿工作。
二、时间要求
本次“矿山复绿”行动包括全镇生产和在建国有煤矿、个体煤矿、各类机砖厂13家,以及部分已关闭煤矿9家,共计22家矿山。其中2014年6月底前须完成矿山复绿工作12家(见附件1)。其他矿山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矿山复绿工作(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田镇“矿山复绿”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爱国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福芳(常务),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王芬建,副科干部王利维任副组长,曹振勇、李金池、廖勋智、李建忠、张教平、曾令彪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利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制定“矿山复绿"实施方案;组织审查并汇总复绿方案;组织矿山复绿成果验收;统筹调度全镇矿山复绿行动。
(二)明确责任主体。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负责矿山复绿工作;其中被整合矿山的复绿工作由整合矿山负责实施。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复绿工作由县财政筹集资金,镇政府负责实施。
(三)落实工作责任。企业是矿山复绿工作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矿山实施复绿工作,要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按时完成方案编制、整理复土、植树、植草(喷播草种)等工作。镇林业站负责矿山复绿标准的制定,分矿山编制矿山复绿方案,指导具体实施。镇财政所协助县财政局负责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矿山复绿资金的筹措,预算安排矿山复绿行动工作经费。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机砖厂和已关闭矿山的复绿工作。镇安监站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持证个体煤矿和国有煤矿的矿山复绿工作。
(四)严格复绿标准。一是矿山公路两侧,矿区地面建筑及工业广场四周必须植树绿化,要求树苗直径&3厘米。二是矿山企业废弃的露采场、废物堆场、废弃矸石山要进行整理复土,复土厚度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矿山企业非法占用的土地必须复土、复绿、复耕。土质过于瘠薄或矸石堆等不适宜造林的必须植草或喷播草种方式进行复绿,植被恢复要严格按照《郴州市矿区植被恢复技术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落实到位。三是矿山复绿要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的原则,因地制宜、因矿制宜、适地适树,要求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矿区复绿与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植树造林与复土植草或喷播草种相结合,使地质环境达到***、生态逐步恢复、矿区得到美化。
(五)强化工作措施。为抢抓季节,加快推进全镇矿山复绿工作,各矿山企业需筹集矿山复绿行动保证金2万元,在日前完成编制复绿方案,在2月26日前与施工队伍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5月底前确保矿山复绿行动验收合格。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阶段把“矿山复绿”纳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内容,对未完成复绿任务的矿山,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不予受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矿山闭坑等手续,并依法进行查处。煤矿废弃矸石堆复绿后严禁乱采乱挖,确保复绿成效。把矿山企业的矿山复绿行动纳入2014年春节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的内容,没有开展矿山复绿行动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复产。
(六)强化资金筹集。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复绿工作经费(包括方案编制、整理复土、植树、植草等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3万元/矿的专项资金。林业部门收取的植被恢复资金重点用于矿山植被恢复。完成矿山复绿任务的办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可返还50%。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4〕20 号)、(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洽工作方案》(郴纪〔2014〕1 号)和《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永办发〔2012〕28号)等文件要求及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镇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律停止一般公务用车的配置审批
在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具体政策文件出台之前,我镇一律停止办理一般公务用车和一般生产性公务用车配置审批。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新购一般公务用车,严禁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严禁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变相购置和接受指赠车辆。
二、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
执法执勤车辆要喷涂明显的执法执勤标识,其他公务用车要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公车标识模糊不清、缺失的要重新粘贴。严禁擅自损毁公务用车标识。
三、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
(一)严禁公车私用。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公车只用于公务。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因工作调动,公务用车留原单位,不得“车随人走”。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车辆新购、报废、更新手续。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派车制度。要秉着“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由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派车;严禁将单位车辆分散管理,或将公务用车作为本单位领导相对固定用车。
(四)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封存制度。各单位要将公车指定的停放地点报镇纪委办备案。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执勤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停驶,统一停放在镇政府院内或本单位车库内或安全、合适的固定停泊点,不得在其它场所停放。
(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镇政府办公室要严格登记派车情况,每月将每辆车的行驶里程、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停车费等情况进行公示。
(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消费“三定”管理。公车消费全部要纳入公务用车电子化消费系统管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管理,确保公车运行费用明显下降。严禁借修车之机配置高于原车配置的装饰,严禁报销私车费用。
四、严禁擅自处置公务用车
严禁各部门、各单位擅自处理应报废公车以及超标、超编车辆。用车单位要报废车辆的,须严格按照县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五、规范租车、借车的审批程序
原则上不得长期租用、借用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在一般公务用车停批期间,用车单位有车辆空余编制,现有公车车况极差不能保证运行安全,确因工作需要借用或调剂使用其它行政企事业单位车辆的,先由用车单位提出借用或调剂申请,经车辆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镇纪委、镇公车办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举报的受理、查实和反馈
(一)举报受理。县长公开电话(5612345)和镇办公室电话(5851001)受理群众对公务用车违规情况的举报,并及时将举报内容转告镇纪委。
(二)举报查实和反债。镇纪委受理举报后,及时派人进行查实,并在三天内将查实情况反馈到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再将查实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三)举报处理结果公示。由镇纪委将查实属实的公车私用事项及处理结果将进行公示。
七、严格贵任追究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公车运行费用没有明显下降的部门。凡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规配置公车、违规借车、擅自租用车辆、公车私用、违规处置车辆、损殷公务用车标识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行为。对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一经查实,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对当事人处以上缴200
元违规使用费,并责成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减(或追缴)公车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1000元。因公车私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肃查处损毁公务用车标识行为。不按规定粘贴标识,或擅自撕毁、遮挡标识的,或标识破损后不及时更新的,按公车私用论处,并对公车所有的单位镇全镇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严禁违规接受捐赠或擅自配置、处置公车。对于违规接受捐赠或擅自配置、处置公车、违规租用借用其它单位或个人车辆的,按照《财政处罚处分条例》、《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等文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对违反公车定点停放规定的,按公车私用论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等后果的,除依照规定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外,其他一切费用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九)马田镇2014年重点项目简介
1、锦绣华庭项目
锦绣华庭项目位于原粮站院内,由长沙市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郴州高兴建筑公司共同投资5000余万元,占地面积20余亩,兴建8栋高标准、高质量的商业住宅,建筑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已经于去年10月份正式开工,将建设成为马田独具特色的住宅小区,目前,项目一期工程正在建设,地下停车场、一层门面已完成主体工程。
2、兴隆花园项目
兴隆花园项目位于马田信用社隔壁,由衡阳市红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郴州市高兴建筑公司共同投资3000余万元,占地面积1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已经于去年12月开工,预计建3幢精品商业住宅,目前,一期工程商业铺面已全部完成,商业住宅已完成二栋四层的主体建设。
3、和平商贸区三期工程项目
该项目2012年启动一期工程,已完成住房140套,商业铺面40多个,今年该项目启动三期工程。目前,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三通一平”前期工作,同时,住房、商铺已完成规划设计。
4、童星学校四期工程项目
该项目是永兴县“百亿投资”重点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历时五年,已完成建设教学楼6栋,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2014年四期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200万元,兴建演艺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00万元,演艺中心基建项目已基本完成,其他配套设施计划年底全部完成。
5、农村规范建房示范点项目
该项目位于井岗村吴家组,投资2000余万元,占地面积15亩,建筑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高标准建好100套住房,道路硬化、绿化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打造马田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示范点。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
6、县二医院职工住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马田镇四居委会,预计总投资3000余万元,占地12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住房100套。目前正在立项阶段。
7、污水处理厂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尾村,投资4400万元,占地面积20亩,拟建一座日处理0.6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永兴县马田镇排水专项规划》,污水处理厂项目可研和环评已经编制完成,预计6月份完成立项。
(九)各项制度汇编
生育证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 任 人:李辉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应予以批准:
1、合法结婚;
2、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夫妻双方户口在我镇,或女方系农村户口嫁入我镇,或女方系我镇城镇户口,婚后长居我镇,或女方系城镇户口嫁入我镇后长居我镇。
四、所需材料
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需要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计生部门签章);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免冠近照(2寸)三张;
5、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
五、办理程序
1、审请人到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并填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审请人或计生专干携带相关材料到马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证;
3、马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生育证。
六、审批时限
马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应及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
安监站(煤管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安监站(煤管所)
责任人:张机平、刘小林
二、办理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办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批准”。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2款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监督部门或者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
三、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应予以办理上报:
1、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安全条件。
四、所需材料
煤矿应向我站(所)提交下列4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或项目审批表);
2、“五证一照”复印件;
3、安全管理机构名单;
4、矿井各类图纸。
五、办理程序
1、责任人审核;
2、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3、办理上报。
六、办理时限
我站(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或者不办理的决定。
马田镇民政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企 业 办 制 度
一、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企业办公室
责 任 人: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1、合法经营、合法生产。
2、①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②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③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④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⑤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⑥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⑧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⑨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⑩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①经常检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②组织编制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防止职业中毒作为重要内容。③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相应列入生产、物质和财务计划,对计划的实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对企业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应积极组织协助解决。④组织本系统干部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工作。⑤总结和交流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并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计生办
责 任 人:李辉、曹娇凤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永兴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纯二女父母光荣证》和《纯二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暂行)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夫妻,且子女在四十周岁以内,落实有效避孕措施后,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2、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
3、夫妻已生育两个孩子,死亡一个,落实有效措施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落实避孕措施后不再生育的;
5、其他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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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一孩生育证;
2、结婚证;
3、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4、节育手术证明书;
5、夫妇双方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五、办理程序
⒈本人申请。申请办理光荣证的对象到村计生专干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并认真填写好。
⒉单位核实。申请夫妇将光荣证申领表交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办,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办对申请夫妇的婚育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光荣证申领表上签署意见。
⒊乡镇办证。申请夫妇持光荣证申领表和相关证件报送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办理。
六、审批时限
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接到材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发给光荣证,对因不符合条件或证件不全不予办理或暂缓办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低 保 制 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民政办
责 任 人:曾翠英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城乡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办理批准:
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0元的城镇贫困人口或家庭人平年收入低840的农村贫困人口。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我提交下列几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保& 户& 制& 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民政办
责 任 人:曾翠英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城乡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办理批准:
五保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或本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我提交下列几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住 房 救 助 制 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民政办
责 任 人:曾翠英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城乡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办理批准:
住房救助、五保户、低保户、重灾户。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我提交下列几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医 疗 救 助 制 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民政办
责 任 人:曾翠英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城乡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办理批准:
城乡低保户、其它困难户、医保报销后,农村自理部分一万元,城镇自理部分1.5元。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我提交下列几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灾 害 救 助 制 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马田镇民政办
责 任 人:曾翠英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湖南省城乡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三、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办理批准:
重灾户、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我提交下列几项纸介质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
3、户口本。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马田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田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人民政府应对本镇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2)镇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由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村、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总体应急预案是各村、居根据《镇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村、居委会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等根据有关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订,报主管部门和有关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
(5)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大型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制订应急预案,报批准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的领导下,通过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和部署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副镇长和镇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和在镇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镇人民政府工作组指导工作。
2.2& 办事机构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镇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镇专项应急预案和镇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 工作机构
镇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职责,承担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专项应急预案和镇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实施,贯彻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2.4& 专家组
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的表示。
各村、居及其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涉及到跨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1.3& 预警预防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并根据预警级别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6)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有关部门(单位)、事发村、居要按照相平辈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是救世
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镇人民政府在半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镇有关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主管部门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镇人民政府在半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镇有关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主管部门的特别重大突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可直接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是境、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文化人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存在比较第三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有可能转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也应及时报送。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者影响到本镇行政区域外的,由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所涉及或者影响到乡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事发地村居和镇有关部门(单位)在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并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超出各村居处置能力、需要镇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提出处置建议,经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镇相关应急预案,必要时提请镇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镇人民政府处置的,由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镇人民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村居委、部门(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3)协调有关村居、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工作;
(5)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村居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镇人民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镇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设立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确保指挥决策的科学性。
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持社会治安;
(3)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等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5)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
(6)决定启用本级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或者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组织运输企业运输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
(7)采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某些义务等。
3.2.6& 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镇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镇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决定;需要宣布全镇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镇人民政府按照《永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请县政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后实施。
3.2.7&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紧急状态的解除,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宣布。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镇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村居,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镇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镇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3.3.3&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各村居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国家、镇委的有关规定和《永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镇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有关部门(单位)会同镇新闻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事发地村居组织发布。
4、应急保障
镇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派出所、民政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环境监控、铁路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应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强,充实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2& 财力保障
镇财政要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镇相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4.4& 基本生活保障
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行及疾病的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县二医院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境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后续专科救治工作;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性救援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组织群众参加现场卫生救护。
4.6& 治安维护
派出所、综治办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故,维护社会秩序。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村、居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4.8&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应当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镇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
应急演练要从实战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公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庆急救援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
5.2& 宣教和培训
社会公众均应当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各级各类机构和社会组织都有普及宣传应急管理知识的责任。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要会同镇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编写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教材,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通俗读本,设立应急管理网页,加强民众防护和应急管理工作宣传。
镇宣传、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互救能力。镇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
镇教育部门要会同镇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规划。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有关常识教育。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村居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领导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派出所:负责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恐怖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和抢险救援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协调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核定、报告、发布自然灾害灾情;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县二医院: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镇城建办: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供水供气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镇城建办:负责建设工程安全顺德、供水供气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
镇动物防疫站、农技站:负责动物疫病、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
镇林管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镇防汛办:负责防汛抗旱,堤防、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储备防汛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建设项目。
镇教育部门:负责学生应急工作常识的教育工作;负责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镇纪委:负责应急工作中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镇安监站:负责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
镇环卫所:负责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镇电视台: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镇司法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法制建设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县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订,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发行职责,并制订相应预案。
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田镇政务公开内部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公开的基本原则为确保内部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内部公开要有利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内部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搞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内部公开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4、有利监督原则。内部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确保内部公开取得实效。
第三条& 内部公开的内容
在不违反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事务,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1、基本建设情况。
2、财务收支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4、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内部公开的形式
本着醒目、简明、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原则,因事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内部公开工作的实效,力求做到符合机关工作内在规律,既方便群众又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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