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在上班途中被人抠打。公司有连带任责麽。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大区-招聘:大区人事职员-月薪:-具体要求:岗位职责:1、负责大区人员规划、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及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管理等。2、工作比较细,压力相对较大,多与大区人员和省区专员沟通工作。需要执行力较强,有自己工作风格的同事。3、另外需要大家的EXCLE表格版个人简历,具体模板请联系人力甄敬欣。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工作时间:上午7:40-13:00;下午15:00-19:00.每周日休息。具体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底薪+奖金形式,扣除五险一金税后约4000以上。具体情况请查看“企业简介”,还有不明白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人力招聘专员甄敬欣:。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大区-招聘:大区人事职员-具体要求:岗位职责:1、负责大区人员规划、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及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管理等。2、工作比较细,压力相对较大,多与大区人员和省区专员沟通工作。需要执行力较强,有自己工作风格的同事。3、另外需要大家的EXCLE表格版个人简历,具体模板请联系人力甄敬欣。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工作时间:上午7:40-13:00;下午15:00-19:00.每周日休息。具体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底薪+奖金形式,扣除五险一金税后约4000以上。具体情况请查看“企业简介”,还有不明白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人力招聘专员甄敬欣:。">
定州招聘企业:家
定州求职人才:位
微信找工作&
客服手机:(7x24小时)
客服QQ号:3110068
本站已开通微信及支付宝在线支付功能,建议在线支付后自助开通VIP,以获得更多功能和展示机会,提高招聘效率,索要发票请联系客服电话。
浏览:<font color="#FF次 已注册<font color="#FF天
累计在线应聘:<font color="#FF人 电话应聘:未知
大区人事职员
<font color="#FF-5000
*年终奖 *保险 *公费旅游 *年假 *公积金
岗位职责:1、负责大区人员规划、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及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管理等。2、工作比较细,压力相对较大,多与大区人员和省区专员沟通工作。需要执行力较强,有自己工作风格的同事。3、另外需要大家的EXCLE表格版个人简历,具体模板请联系人力甄敬欣。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工作时间:上午7:40-13:00;下午15:00-19:00.每周日休息。具体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底薪+奖金形式,扣除五险一金税后约4000以上。具体情况请查看“企业简介”,还有不明白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人力招聘专员甄敬欣:。
微信扫码投递简历
微信扫描分享,招聘也可以玩出格调哦。
其它职位列表
更新时间 
<font color="#FF-5000
<font color="#FF-5000
<font color="#FF-5000
<font color="#FF-5000
大区人事职员 (已招满)
<font color="#FF-5000
高薪聘请大世界超市促销员 (已招满)
<font color="#FF+提成
青岛啤酒大超业务 (已招满)
<font color="#FF-5000
1、招聘人员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并不是小商贸公司招聘人员;2、公司成立于1903年,属于百年企业,品牌价值已超过1000亿,现在是全国市场布局,国内共有60多家工厂,并已经在台湾、泰国建立海外工厂。全国共有2万多名销售人员。3、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否则办不了入职)。福利待遇:1、安排住宿;2、每年会组织2次以上的旅游、不定期的培训和团队活动;3、每年中秋节和春节会发放约200元左右的福利;劳保福利约200元;生日福利约200元;结婚用酒等;女生还享受3.8妇女节半天休假和150元左右的福利等;4、公司交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5、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元旦3天。国庆7天。春节一般是11天);每周日休息;6、目前(夏季)工作时间为7:50-13:00;15:00-19:00;7、公司重视个人职业发展,入职两周内需提交个人职业生涯规划;8、非小商贸公司,工作职责和压力相对较大,请了解公司之后在上班时间投简历或打电话。
河北省定州市西关北街
该企业暂未标注地图
个人登录后可用
企业规模:
浏览次数:
<font color="#FF 次
登录& IP:
61.159.9.33
最近登录:
<font color="#FF-9-27 10:27:44
企业类型:
将本企业分享到:
让更多人看到此信息
公司声明:1.如本司所属任何网站受到网络攻击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2.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严禁复制转载。
免责声明:因本站暂未实行实名认证,所显示内容均为用户即时发送,与本公司并无关系。请仔细甄别企业真假,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如有企业向求职者收取诸如保证金、面试费、服装费、材料费等任何费用,均可视为虚假信息。
企业VIP升级电话: 手机:(7x24小时
推荐拨打手机号)
办公地址:定州市明月街风景城2期16#2-603室
违规信息举报电话:& QQ群①:& QQ群②: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定州市雅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冀ICP备号-54 &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 单位需承担责任吗?·南方日报数字报·南方报网
GC07版:广州观察
A01版 要闻
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 单位需承担责任吗?
案例:李某是广州某快餐店的员工,在某工作日,其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与也是在上班途中的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陈某受伤,李某负全责,逃逸。陈某将李某以及其所在的快餐店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是快餐店所聘请的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系执行职务,相应侵权责任应由单位承担,遂判决快餐店赔偿陈某损失;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快餐店认为员工上下班不属于执行职务,赔偿责任应该由李某单独承担而不应由单位承担,不服该判决,向中级法院上诉。快餐店能反败为胜吗? 【律师评析】
民法上有一个理论叫“雇主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的情况,是否适用这一原理,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来承担侵权责任呢?焦点问题在于,劳动者上下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职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员工是否在执行职务过程之中?上述司法解释的第九条规定“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法律总是高度概括而抽象的。尽管有这些法律条文,对本案李某行为的定性,一般人还是难以准确判断。比较容易联想到的是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然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由单位承担责任,那么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也属于雇主责任无疑。 然而,工伤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不问过错,只要不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伤亡的,劳动者均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类似本案的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适用的却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则无责任,两者法律性质显然不同。 令人遗憾的是,本案一审判决基本就是比照工伤责任来判定快餐店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工伤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导致一般侵权行为也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民法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一审判决的错误,在二审中得到了纠正。二审终审判决采纳了快餐店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所进行的活动,只是在为执行职务或者从事雇佣活动作准备,而并非雇主或者用人单位的授权或者指令范围,因此,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并非履行职务;并且,在上班途中的劳动者也并未开始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令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所以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由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基于上述理由,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快餐店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由李某单独赔偿。 由此引申,劳动者下班途中致人损害的,也不属于雇主责任。 需补充说明的是,本案李某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也受到了伤害,则无论他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其自身损害都可认定为工伤,得到来自单位和社保(如有购买)的工伤赔偿;而本案陈某,除了得到来自李某的侵权责任赔偿以外,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栏目法律咨询顾问: 梁香禄律师微博http:///xianglu006 郭旺生律师微博http:///gwsheng 南方日报记者 许蕾
document.write('');您所在的位置: > >
> 文集内容
解决问题总数: 12156
所在地区:江苏 - 苏州
手  机:
电  话:
邮  箱:
(咨询说明来自法律快车,将获得优先解答)
执业证号:69880
执业机构:江苏苏站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站路1398号(苏州火车站正对面)义乌商贸城3幢1单元801-803室
标  题:
发文字号:
颁布单位:
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作者:倪晓敏  时间:   来源:admin  浏览量:0  
& &&陈某是济南某公司的员工,平日骑摩托车上班。去年7日8日,陈某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将于某撞伤后逃逸,后陈某被认定对此事故负全责。于某将陈某以及其所在公司告上当地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所进行的活动,只是在为执行职务作准备,并非执行职务,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由李某单独赔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员工在上班途中被人抠打。公司有连带任责麽。匿名?3-0305:15下载知道客户端,10分钟内有问必答我要回答 匿名回答公,员工在上班途中被人抠打。公司有连带任责麽。-爱问知识网
员工在上班途中被人抠打。公司有连带任责麽。
匿名?3-03 05:15
热心网友?3-03 05:33
按你的表述,公司不一定有连带责任,但有可能构成工伤。
?3-03 06:2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