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租的政府的房子作用座机现在政府突然终止合同高考落榜我该怎么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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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份租金打到卡上 近两千市民租房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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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空置的房子租给政府,政府再提供给、家庭居住——近日,记者在几个房源收储点走访下来发现,新政出台近一个月,老百姓的参与热情十分踊跃。就像昨天上午10点,刚在勤业收储点登记房源的一位市民所说的那样:“其实我家房源信息挂在网上,关注的人也不少,但租给政府房租收益稳定,又不需要费太多心,何乐而不为呢。”租金收益稳定,不需要太费心,市民很乐意把房子租给政府前两天,5、6月份的1000元房租已打到银行卡上,73岁的老人朱焕炳逢人就要夸赞:“没想到,房管部门的‘手脚’还蛮快的嘛。”对于政府面向社会收储房源给保障家庭居住的举措,朱焕炳和老伴从报纸上看到后就相当赞同,两口子一合计就赶紧到家附近的怀德收储点进行了登记,待工作人员上门勘查、拍照之后,5月16日就已正式签订合同,租期3年,月租金500元。朱焕炳的房子是位于宣家弄三楼,面积近50平方米、简装、齐全的一室一厅。“买了7、8年,自己没住过,一段时间出租一段时间空在那,租金也就收个400元。但租住的人素质不高,有时会影响周围邻居,而且一会水管漏了、一会电不好,我年纪大了也不高兴一趟趟来回跑,还是租给政府省心点。”在勤业收储点,记者碰到了家住附近的杨与洁。提起收储房源的事,杨阿姨也是一肚皮感激:“自从买了新房去年后,的二室一厅就一直空在那,我最近本来也有出租打算,正巧听说可以租给政府的好事情,一咨询下来果真挺方便的。”“喏,不止我家,我对门邻居家的空置房也租给政府了。说是5月31日,7月份前的房租就会打到卡里了,一点不用我操心。”目前已有近2000套房源登记,正式签约了540多套,房租一年分两次支付来自房管部门的近日统计数据也间接说明了市民对此事的积极与热衷。收储管理部负责人贺腹亮告诉记者,截止到5月27日,来电、来人咨询的总量已有4300余次,共登记有效房源近2000套,已签约了540多套,基本达到了目前的收储目标,其中不乏、御水华庭、(论坛)这样的新小区房源。贺腹亮说,由于市民参与热情高涨,每个收储点上的工作人员最近都在加班加点工作,一套房子从最初登记到较后正式签订合同,一般只需两个星期,最迟不会超过20天。这期间,工作人员将对登记房源上门进行实地勘察、拍照、讨论,并拟定价格与房屋所有人协商,租金每月较高不超过1000元。房租一年分两次支付、分别是1月和7月。今年7月之前的租金,会在签约后10之内打到市民卡中。不过,贺腹亮也解释了目前工作进展中的困难之处:“大家登记的房源标准各不相同,我们其实很难真正去量化,只能大概先按简装、厨卫齐全、面积80平方米以下这样的指标去筛选,因为最终还是要保证保障家庭入住后能感到舒适、便利。”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戚墅堰区的房源收储已满,请市民暂时不要再登记。我市是省内头个面向社会租赁房源的城市,通过收储,公租房今年也将实现应保尽保据了解,是省内头个面向社会公开租赁房源用作保障家庭居住的城市,4月下旬省住建厅也已发文明确将我市列为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试点城市,再往前我市曾对已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管理的和进行过实地考察,并充分吸收了他们的成功做法。对于为何采取“建储并举”的创新方式,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廉租房和已应保尽保,但公租房仍供不应求,按之前建设进度全面实现应保尽保起码要到2015年。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建设从项目选址、工程施工到、后期装修,一般需要3到5年建设周期。去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2210户,实际只保障了1131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需等待2-3年才能住上保障房。但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市场上的房屋却比较充足,去年我市市区居民平均每户拥有出租房面积14.8平方米,26%的城镇家庭拥有多套住房,核心城区已进行的8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有15.3万套。因此,通过租赁社会房源给保障家庭使用,能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减少社会房屋。而且,在以往政府集中建设保障房安排配租的保障方式下,保障家庭只能选择租住政府指定的保障房小区,不一定能符合保障家庭的居住需要。现在利用社会租赁房源配租,保障对象家庭就可以根据各自居住习惯、就业、上学地点等因素选择符合需要的房屋。通过收储的方式,今年我市公租房,也能像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一样,实现应保尽保。据悉,第1批房源分配有望在下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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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我租住的的房子没有续签,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我该怎么办? 合同是日起签订的,租期为一年,付款方式为半年,合同到期后没有在要求在签合同,只是每次交房租时房东给写个收条是半年的,如果原有合同有效我要日到期,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我该怎么办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也是合理的。至于涨多少、是否继续承租、租期等双方可以协商。
跑水淹了楼下,如果是洗手间的水阀没关关,就是住户的责任;如果是水阀损坏,则要分清责任:你与住户的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维修责任,没约定,各一半责任;有约定,应...
一、你单方面想涨价属于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你也可以和房客协商解决,让他清楚知道你涨房租的原因,很多房客不是你想象的那么难说话。只要他同意,进...
合同法要是定这么具体,估计得数百页才能写完了.
对付无赖就要有更无赖的勇气。
1,在付给他“讹诈”的钱时,既然同意写字据,就在字据上花点心思哦(别说明是涨价的房租钱就行),接下来的租期里,你们可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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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租房合同终止吗
篇一:租房期间遇到拆迁能否撤销? 案件情况:2008年3月,李先生租了一家门面房准备开个理发店,租期为2年。但是李先生花了2万元装修后,刚开张不到1周,就有人在李先生店铺外墙上写了个“拆”字。但是签合同时没人告诉李先生这里即将拆迁,如果知道,他也就不租了。于是李先生找到房东要求终止并赔偿他的装修费,房东却说他也不知道房子要被拆,可是听其他人说早就下过通知。那么李先生是否有权撤销该租房合同? 苏州房产律师蔡伟刚评析:李先生可以先到拆迁办调查取证,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东早已经接到过拆迁通知,在明知房屋将要拆迁时,为了达到订立合同目的,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与李先生签订租房合同,则属于欺诈。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合同被撤销,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因此,李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其包括装修费在内的损失。篇二:房屋,拆迁 篇一:房屋店铺租赁拆迁区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二) (三) 1. 2. 3. 甲方将其位于 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左线89号1间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租金为: 元(人民币),即每月元/月 ,先付后用。 乙方一次性缴纳租房押金 元,租赁期满后,无任何赔偿问题给予退还。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4. 后期再租,如市场租金涨价,协商处理。 (四)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擅自装修影响到房屋结构的。 4. 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和不动产,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有损坏的应修复或赔偿。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 (六)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的建立是基于城镇建设拆迁,解决乙方的短期困难为目的,故乙方不得在甲方终止合同时提出其他要求。 (七) 鉴于本合同建立的目的,因市政建设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八)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 水电费:由乙方定期向甲方上交。 电表:年月日 水表: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电话:电话:篇二:拆迁区 短期 房屋租赁合同-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农一师七团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
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地址位于 ,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为 ,出租给乙方作为
用途。 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平方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___日内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2. 乙方一次性缴纳租房押金 元,租赁期满再退款。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租赁期满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4. 擅自装修影响到房屋结构的。5.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原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的建立是基于城镇建设拆迁,解决乙方的短期困难为目的,故乙方不得在甲方终止合同时提出其他要求。 七、鉴于本合同建立的目的,因市政建设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出租方:农一师七团 承租方: (签字手印)
(签章) 年月 日年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至年月日篇三:房屋租赁期间遭遇拆迁 房屋租赁期间遭遇拆迁 在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中,有关房屋拆迁问题的咨询及此类案件的代理也会遇到。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租赁物的时候,承租人特别是那些营业用房的承租人在未得到拆迁补偿之前是不可能腾空房屋的。于是被拆迁人也就是房屋的出租人就选择打起了解除租赁合同的官司,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现仅将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时,对当事人的咨询及代理这类案件时的答辩内容整理如下: 当事人:我在几年前就承租了某单位的门面房做生意,有书面合同,租期到2011年年底。我在今年年初重新装修的,装修费花了十多万。现在因为拆迁,我要求开发商或者单位给我拆迁补偿。开发商根本不照面。某单位说能补偿给我三千块钱就不错了,我不同意。还有一个问题是,在拆迁通告公布后,单位就开始拒绝接受我交的租金。现在他们到法院起诉我,要求与我解除租赁合同,理由就是说我拖欠租金拒不缴纳。并且放出狠话,说等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让我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律师:因为您是被告,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积极地做好应诉准备。您可以放心的是,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对合法的承租人在遇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拆迁补偿。原告在拆迁通告公布后提起诉讼与您解除租赁合同,目的可能就是不给您拆迁安置补偿,独自领取拆迁人给的全部安置补偿费用。 当事人:那么请问律师,什么样的情况下承租人在拆迁的时候才属于合法的承租人? 律师: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当然如果有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会更好;第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日应当在拆迁公告的日期之后。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如你与某单位的房屋租赁期限至2011年年底,而拆迁通告公布的日期是日。从公告之日开始,这一租赁关系就因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而转变为拆迁法律关系中的租赁关系。承租人依法享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权利并同时履行该条例规定的义务。如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有申请行政裁决的权利等。 当事人:您认为我与某单位的这一房屋租赁合同法院能判解除吗?律师:我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只要是处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内,都是必定要解除的。 正如我们上面说到的,当一房屋租赁关系转化成为拆迁中的租赁关系后,这一租赁关系就受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约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地说一定要解除租赁合同。但是我认为当房屋租赁关系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转化成拆迁中的租赁关系时将产生如下的变化:第一,解除这一租赁合同关系是不必要诉讼的。假设承租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就意味着租赁合同被解除而终止履行。第二,事实上大家都知道在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房屋不可能不被拆除。房屋被拆除后租赁合同的标的就不存在了,这一合同标的的消失又不能归责于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租赁合同也就因无法履行而终止了。第三,即使是产权调换再租赁,也是“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而不是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依据这些规定可以轻易地得出,凡位于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房屋,在拆迁通告发布后,该租赁关系就处在待解除的状态下。最终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解除租赁合同,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承租人安置补偿。第四,我们都知道,官司打起来后就有输赢。假设这一官司原告输了,租赁合同能继续履行吗?这一租赁房屋能不拆除吗?绝不可能! 当事人:根据您分析的结果,实际上我们也知道,这房屋是非拆不可的。四周都拆了,我们租的房子不拆,生意也没法做。接下来我们需要做什么呢? 律师:尽可能做好安置补偿调解的准备工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当地政府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计算出补偿的数额。收集要求补偿费用的证据,证明您的补偿要求是有根有据的。 当事人:您以前办理的这类案件都是怎样的结果,据您估计我这场官司的结果会怎样? 律师:这类案件基本上都是调解结案。您的案件最大的可能还是调解结案,给予您拆迁安置补偿费,了结这起诉讼案件。篇三:租赁房屋遇拆迁如何处理 承租方甲与出租方乙 (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20年,房屋用途是用于经营餐厅,合同未约定如遇政府拆迁如何处理。合同签订后,甲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花费25万元,后开始经营,经营不到一个月时间,该房屋进行拆迁。问:1.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2.装修费用如何处理?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认为: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于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租赁过程中遇到拆迁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精神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协议一致,房屋租赁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那么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对合同的补充不能达成一致,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乙不能选择货币补偿,只能由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由甲继续承租调换后的房屋,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关于房屋装修费用的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其他的给予折价补偿,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直接折价给予补偿;如果双方就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达不成一致,承租人的房屋装修费用可以从房屋装饰装修补偿金中给予补偿,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费用作出评估。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赵瑞君律师认为:甲与乙可就装修费用如何返还,租赁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协商。若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对该房屋的租赁合同,由乙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处理拆迁事宜。 若甲与乙达不成一致意见,该租赁合同不解除,由拆迁人对该房屋进行产权置换,乙应与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期限应相当于原租赁合同的剩(本文来自: 博 旭 范文 网:政府拆迁租房合同终止吗)余期限),房屋室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应归甲所有,如拆迁人将该项补偿金发放给乙,甲可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李瑞敏律师认为: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现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关于装修费用问题,如果拆迁人给予装修费用补偿,则应归承租人甲所有。如果不能获得装修费用补偿,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本报记者 邹吉宏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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