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土地证如何分割分割还需要交钱吗?

  众所周知,房屋的证件有两个,一是房产证,二是土地证,除个别城市已经两证合一之外,大部分城市都需要两证齐全才能证明房屋完全归你所有。目前很多房子都是只办理了房产证,而土地证由于很多开发商种种原因没有进行分割,所以这些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分割到个人的土地证。。。这绝非个别现象,本人所在城市有近七成十年内的新建住宅都是只有房产证而无土地证。。。。  现在不动产证将取代房产证成为房屋的新证件,上面将土地期限等细则都记载明确了。我想问的是,换成不动产证之后,除了房产证作废之外,原来的土地证还需要再办理吗?是否也同时作废呢?  请懂这方面问题的人给予回答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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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解答一下
  我是专打火鸡(覆石)、(不炒不热闹)的马甲,我最爱挖坟忽悠别人买房!  楼主,房托中介是这样的,什么傻多啊,傻多的存在这个论坛就不合理,别听他们找些所谓借口(大力鼓吹房价还要上涨和不希望房价下跌的都是些什么人楼主应该懂,自住房不会卖跌了没影响的,这只是他们的借口而已),也别直接回复他们,这样他们会少很多五毛了,这会教育他们好好做人的,以下是房托介绍   首先声明,我所讲的都是我的亲身体验,之所以要在这里讲出来,只是因为良心发现,不再当房托,也不想再违背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良知!我现在是专业揭露房托中介!   我是去年10月的时候来到北京打工的,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网上一则广告,说是要招网络文员,主要负责网站新闻的更新工作,由于我就去了,面试很简单,主要要求就是会发贴,懂基本的经济常识,当时给我定的工资是1200,如果绩效好,还可以有提成。   但真正工作时,我才发现,我所做的工作根本不是什么新闻更新,而是专门针对房地产的顶贴,说白了,就是”网络房托“,我们所做的工作主要如下:   1.在各大论坛里大肆渲染房价上涨论,制造楼市多么火爆、房价还要上涨的气氛。   2.工作时,3-5个人一小组,互相打场。当出现质疑声音时,其他人就开始声援,甚至是围攻“唱空”的人,以达到一种,”房价暴涨“是合理的结局。   3.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提成),我们公司的发贴人大都已经没有了基本的是非观,很容易让人迷失,因为如果没有提成,每个月1200元,根本就没法生活。所以只要是干这行,很容易让人不分清红皂白,不管基本伦理是非,经常捏造事实,有时,为了使捏造的事实看起来更逼真,我们其中一个人发表“房价上涨,群众抢购“的贴子,小组内的其他人就开始顶贴,造成房价上涨合理,房源少的假象。但显然,所有这一切,只是一场骗局。   4.提成的原则是,平均每天发布10贴(包括顶贴),可获取每月500-2000元的提成,提成的多少,一是取决于发贴的数量,另一方面,要看贴子的”质量“,谁发的贴子看起来真实,谁发的贴子更有煽动性,谁就会获取更多的提成。但实际的情况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提成,发贴人已经是丧失了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良知,经常恶意攻击、辱骂看空的贴子,即使是正常的言论,也会被谩骂和人身攻击,比如,”穷鬼活该买不起房“、”白菜都涨价了1000倍,房价现在是多么便宜“、”现在不买,将来想买都买不起“等,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5.公司这部分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各大开发商,开发商也有专人来监督和检验我们的工作效果,根据各大房产论坛的新闻的覆盖率和跟帖数来付钱。从这里你就可以明白,为了获取更多的黑钱,发贴人会以什么样的状态去欺骗和谩骂了。   6.网络本来应该是方便人生活的,但现在房产论坛基本上已经伦为各大发贴公司牟利的工具,内容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反而是干扰了购房人正常的判断。我为什么要退出来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看到那么多无辜的人受害,有些人确实不知道这样一种发贴公司,这些论坛中对房价”唱多“的内容,很容易误导一个人,实在不愿意看到那么多无辜的人把一辈子的血汗被骗来买房,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发贴公司在帮着骗钱,甚至是没有人性的抢夺老百姓的血汗钱,甚至是一辈子的血汗钱。   7.发贴公司的发贴人,很容易自我迷失,真是害人又害己。公司发贴的人,整天就是琢磨如何让更多的人相信”高房价不高“,公司的发贴人,大都是无限放大导致房价上涨的因素,比如,刚需的强劲、国家的保护、通胀等等,但从来不关注高房价对整个家庭的危害,也从来不考虑中国畸形的高房价对中国未来经济的影响。   我不方便说出我公司的具体信息,只是想让更多的人注意,以后不要上当受骗;同时也由衷希望曾经的同行,要谨言慎行,同时也为自己求一份心安!  谁说没房托,我就是房托,全名叫注册网络房产评论员,受雇于某房产机构,专门在网络上鼓吹房价上涨,我从今年六月初开始到天涯房产论坛工作,到上个月刚刚告一段落,不知害了多少人了,幸好一些目光如炬的空军把我揪了出来,要不然还得害人,楼主你太善良了,今后要提高警惕了.  至于你们想不通的盈利方式,其实也是有的,网评工作虽然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可以通过网友对我们的回贴取得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数据,俗话说"嫌货才是买货人",那些是坚定的空军其实是最有价值的潜在客户,通过对他们的观察我们可以对各项政策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  
  希望有专业人士来解疑释惑。不要被楼上的垃圾回复感染
  @blackqiang1983 3楼
21:22  希望有专业人士来解疑释惑。不要被楼上的垃圾回复感染  -----------------------------  根据我之前看的各类新闻报道,我先说明下:  1.办理“不动产证”,并不是说以前办理了的“双证”暨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就作废了,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双证”作用照旧不变,也不会强制更换,不影响房房屋转让,租赁,买卖,抵押等,原有的“双证”和“不动产证”作用,功能一样,没有区别。  2.办理不动产证,是针对新购置房,应该不针对看房子,不动产证其性质其实也是“双证合一”就一个大红本,不在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至于看房子的“双证”是否会换发成不动产,昨天央视的报道是说:短期内不会换发老房子双证,现在推进的只是新购置房。  
  老房子,不是看房子!!  手机党的悲哀!!  
  @blackqiang1983 3楼
21:22  希望有专业人士来解疑释惑。不要被楼上的垃圾回复感染  -----------------------------  @scyoyoyo 4楼
21:46  根据我之前看的各类新闻报道,我先说明下:  1.办理“不动产证”,并不是说以前办理了的“双证”暨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就作废了,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双证”作用照旧不变,也不会强制更换,不影响房房屋转让,租赁,买卖,抵押等,原有的“双证”和“不动产证”作用,功能一样,没有区别。  2.办理不动产证,是针对新购置房,应该不针对看房子,不动产证其性质其实也是“双证合一”就一个大红本,不在单独办理“国有土........  ------------------------------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现在就是有房产证但是土地证开发商迟迟不去分割给我们个人。所以很希望这次换不动产证的机会可以解决没有土地证的问题。开发商借故耍赖,土地局推诿塞责,打官司旷日持久,只希望不动产证可以绕过这帮烂人,完成房屋的确权
  没人来回答了吗?
  自己顶
  @blackqiang1983
21:22  希望有专业人士来解疑释惑。不要被楼上的垃圾回复感染  -----------------------------  @scyoyoyo
21:46  根据我之前看的各类新闻报道,我先说明下:  1.办理“不动产证”,并不是说以前办理了的“双证”暨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就作废了,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双证”作用照旧不变,也不会强制更换,不影响房房屋转让,租赁,买卖,抵押等,原有的“双证”和“不动产证”作用,功能一样,没有区别。  2.办理不动产证,是针对新购置房,应该不针对看房子,不动产证其性质其实也是“双证合一”就一个大红本,不在单独办理“国有土........  ------------------------------  @blackqiang-03 21:58:33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现在就是有房产证但是土地证开发商迟迟不去分割给我们个人。所以很希望这次换不动产证的机会可以解决没有土地证的问题。开发商借故耍赖,土地局推诿塞责,打官司旷日持久,只希望不动产证可以绕过这帮烂人,完成房屋的确权  -----------------------------  对滴,开发商和当局 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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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土地证分割到个人要多少费用
买了一套旧房,有房产证,土地证在单位一起,如果要分割到个人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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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分割是什么情况,高手指教一下?
什么是土地证分割、土地证可以分割吗、土地证分割登记要办理哪些手续,要带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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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金额及其调整办法;  (六)租金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
答: 是的,二手房过户时是需要叫测绘费的,但没多少钱的,一般200块左右,房产局也就是照着原来土地证的土地再画一遍,然后贴到新的土地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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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不知道一交吓一跳 交房时还需要交这些钱
来源:新浪乐居 &&发布时间:
对于第1次买房的来说,以为在交完首付,签好之后等着还款就可以了。其实往往很多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在买房时,还需要缴纳和等等一系列的费用。真是不交不知道一交吓一跳,买房时还需要交这些钱呢?今天小编就给整理了最全面的缴费清单,需要买房的人赶紧看一下准备好,不要等缴费的时候捉急!所有的新房在交房的过程中,购房者们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有些城市政策不同,可能会有一些细小的变化,不过大多城市的税费是相同的,包括我们常见的契税、、费用等。具体新房交房税费如下:1、契税:契税按4%征收,标准为按1.5%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3、登记费:有的是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5、工本费开发商收取的费用除了房款之外,实际上交房时我们还需要向开发商缴纳以下的几种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客户,可以忽略。2、面积差额款:根据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人可以向自愿缴纳,但不强收。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收取的费用这个是个大问题,物业关乎我们以后的生活品质。我们在交房时还需要向物业缴纳这些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较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3、停车管理费4、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5、装修管理费6、垃圾清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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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区域查找镇江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镇江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土地使用权期限到了
到底要不要交钱?看看本报“总结”
土地使用权期限到了
到底要不要交钱?看看本报“总结”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个长期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如今有了实例。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温州市一批20年产权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有户主需要缴纳几十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约为房价的三分之一。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也吓坏了全国网友。很多人开始检查自家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掐指一算,不禁忧心忡忡。
尽管随后温州市国土局表示,“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的说法是对信息的误读,但这条新闻还是在持续发酵,引发广泛讨论。
65万元的房子续费30万元?
温州当地媒体报道称,2012年10月,安徽人王女士花费近百万在温州市区横河北新村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二手房。今年3月底,她想卖掉这套房,却无意间发现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在今年3月4日到期。
王女士跑去当地国土部门一问,证实房子的土地证有效期是20年,确实过期了。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相关工作人员说,物权法只规定使用权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但怎么续、是否收费,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都没有出台补充性的文件,所以如何操作也不知道。
怎么办?在国家没有出台细则的情况下,温州的做法是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还没过期,可以在转让时按照优惠价(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70年土地使用权。一旦过期,就只能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王女士的土地证的使用面积为14.28平方米,横河北小区2016年基准地价为13230元/平米,两者相乘,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元。 而温州水心榆组团的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50多平方米,楼面评估价大约6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超过30万元,而这套房子的市售价格才65万元。
据媒体报道,温州当地初步排查,仅鹿城区就有600余宗(套)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期。有市民提议能否按照20年前的土地价格缴纳费用,国土部门回应称这么做会触及国有土地流失的红线。
杭州暂无这样的情况
“温州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新闻报道出来后,杭州楼市是否有类似情况出现?
20日下午,记者致电我爱我家品牌经理宋文杰。宋经理表示,目前杭州尚无出现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登记在我爱我家下二手市场上流通的房子,房龄最老的在保俶路、松木场附近,也不过是上世纪70年代。”
宋文杰告诉记者,对于一些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老房子,比如翠苑、朝晖等部分的房改房,它们的土地一般都是划拨的,房子在第一次进入二手房市场交易时,只需交一笔土地出让金就可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而且,变成出让土地后,再次交易时,不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这部分老房子,其实土地使用年限都还很长。”
华邦地产杭州区域的周姓经纪人也称,目前杭州市场上暂时没有出现温州那样的情况,房子土地使用权基本都是70年。“二手市场上,以前有出让过的房屋再交易过户的话,土地年限到期也还有几十年。”这位经纪人说。
不过,“高额的土地出让金”还是引起了不少业主和买房人的忧心。“以往房产交易的时候,客户对土地使用权的关注度没有这么高,大多都是我们解释解释就安心了,最近却有很多客户专门为了这个来问,问题都相当专业。”盛世管家一位经纪人说。
温州困境并非个案
据悉,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有期限使用,始于1988年,早先的使用年限从20年到70年不等。1990年,国务院出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温州20年到期土地,就是上世纪90年代在土地出让政策开始执行时,当地将土地使用权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年限越长价钱越高。此外,也包括了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开发商节省成本等一些其它的特殊情况。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这一领域最为重要的立法。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不少学者认为,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且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立法滞后使得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事实上,这一困境在国内并非个案。本世纪初,深圳市内国际商业大厦等多栋楼宇的部分物业土地使用权,已经达到20年期限,成为国内首批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案例。深圳市后来出台方案,明确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房地产,可以通过补交地价或支付土地租金方式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其中,补交地价额度为一次性支付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就在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微博发文,就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说明,决定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地价等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多数法律专家赞成“免费续期”
有专家提出,约定20年以及没有达到最高限70年的,首先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同时补交约定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的出让金差价。
但很多专家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补差价”的做法不妥,因为无论怎么补,这几十年土地出让的差价都很大,且土地出让年限的利益落差是由地方政府当年决策造成的,如果让现在的住户来承担成本,既不公平也很难实施。
那么,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产又该如何续期,应有偿还是无偿?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思荣表示,他十分赞成当年参与物权法立法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孙宪忠的观点,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公民依照宪法、物权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裁量,只能按照立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按照当前物权法的规定,当地政府部门应该无条件为到期房产‘自动续期’,因为他们不能也没有权限为到期房产续期设置法律规定外的任何附加条件,包括重新签订合同、重新收费,除非全国人大立法明确给‘自动续期’设置附加条件。”罗思荣说。
温州大学法学教授方益权也表示,物权法的“自动续期”,其实就包含了免费的意思。否则,哪怕像有些学者所说的“可以是较低的费用”,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拒绝缴纳,那又该如何实现自动续期?另外,土地房屋权证实现了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的二合一,又如何分割出独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20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目前,国土资源部已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问题,预计类似房屋的分布数量、具体情况和新的处置办法将很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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