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兰州市西固区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也就是兰州市西固区中医院中医医院,现在的院长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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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怕揭露真相,还是“2016寻找正义”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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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怕揭露真相,还是“2016寻找正义”歪曲事实 | 人围观
| 评论:暂无评论 究竟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怕揭露真相?还是“2016寻找正义”歪曲事实?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日在医院官方网对车莲芳医疗纠纷掩盖真相发表声明。以下是存在的疑点1.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声明中说始终依法依规。按照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请问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莲芳的住院病历中7张化验单女性改为男性,8张眼科B超检查单43岁改为47岁 患者车莲芳法院存档的案卷被替换,医院这种做法叫依法依规吗?2.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擅自离院,当时医院副院长刘院长主治医生宋大夫请来了兰州普瑞医院甘肃著名眼科专家李院长给患者眼睛做了检查后,建议车莲芳赶快去北京同仁医院可能可能还有一线希望挽救眼睛。医生让患者车莲芳去同仁医院的谈话录音,在七里河法院敦煌路法庭案卷中有明确记录。刘院长和普瑞医院李院长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的高尚医德,医院不但不好好学习,而且在其官方网站新闻动态栏目发布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是擅自离院,这种诋毁人道德的可耻行为才是医院声誉的耻辱。3.在车莲左眼医疗损害案中医院百般抵赖,拖延时间,最终的鉴定结果出来法院开庭时审判长给医院王科长说管着车莲芳眼睛成这样,尽快调解解决了,让车莲芳安心治眼睛,王科长说回去给丁院长汇报再说,然后又说院长去上海治病等回来和车莲芳调解。等了两个多月医院还说院长在上海住院,车莲芳打电话一个朋友说不可能,丁院长住院早回来了前两天还陪同兰州市检察院领导职工在他们医院全面做体检,难道院长眼里只有官爷没有患者吗?后来在车莲芳的催促下法院下发了判决书,判决下发的第二天还怕车莲芳上诉、申诉、院长发信息辱骂、威胁患者请问这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你们这样的做法是按照哪条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医疗纠纷处理的解决文件?4.终审判决后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积极按判决履行赔付责任,车莲芳的律师给医院医务科长打电话,又说院长在上海住院,院长不签字他也没办法,接着律师又给丁院长打电话,丁院长也说自己在上海住院管不了别人的事,车莲芳又亲自给丁院长打电话,院长说等法院来执行给法官,这就是救死扶伤医院院长的回答,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人为本的精神?难道院长自己的身体很金贵,患者的生命就无所谓吗?后来在兰州市人大信访杨主任两次给七里河人民法院执行局俞局长打电话督促下执行了判决。以上通话我们全部有录音为证。请问到底是谁在捏造歪曲事实?掩盖真相?5.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第二次起诉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正在七里河人民法院审理中,那就请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法院公开庭审,希望委党组织领导、公安。检察院 人民法院,媒体来参加庭审拍摄。还事实真相,也为医闹成风的当今社会,做一次调研。以下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日发布的申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调查此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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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的兰州市中医医院& & 兰州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兰州铁路分局兰西医院,2004年移交兰州市政府,2009年改制为兰州市中医医院,是兰州市唯一的一所市属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承担着兰州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任务。现为兰州铁路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七里河区、城关区、安宁区城镇职工、生育、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兰州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病专业委员会“风湿与骨关节病定点介入与外治疗法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脉管病甘肃诊疗中心、南京市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肛肠治疗中心兰州技术指导中心、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国皮肤诊疗中心兰州指导中心、甘肃省中医学校附属医院、西安医学专修学院定点实习教学医院、兰州市“西学中”培训基地、兰州市价格计量诚信单位和物价管理先进单位、兰州市“文明单位”、兰州市“平安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中国软组织疼痛甘肃诊疗中心、中国冲击波临床培训基地,2014年获得“全国中医药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 医院有职工近46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5人,中级职称人员132人。 & & 医院设有病床450张。住院部设肺.脾胃病科、心.脑病科、肝病.感染科、糖尿病科、脉管病科、外科、骨伤科、风湿骨病科、风湿科、针灸科、妇产科、儿科、肛肠科、手术麻醉科等病区,门诊设有急诊科、内、外、妇、儿、传染、眼、耳鼻喉、皮肤、肛肠、防保、病理、治未病、口腔、名医堂等诊室。近年来,医院积极打造中医特色,年门诊人数、住院人数逐年增加,总资产得到了长足发展,传统优势更加突出,院有专科,科有特色。& & 设有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医技科室,拥有飞利浦16排超高速螺旋CT、奥林巴斯AU680全自动生化仪、日本岛津500mA X光机、CR、DR 、移动DR、电子胃镜、美国GE公司V7和西门子S300以及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电工作站、PCR检测仪、骨密度检测仪等现代化医疗设备。& & 中药房提供近500种中草药、饮片、中成药,配备了中药煎药机和中药熏蒸机等设备,满足了患者的个性需要,实现患者看得上名医、用得起中药和看好病的目的,在临床工作中充分发挥着中医中药简、便、廉、验的作用。& & 近年来,医院大力实施“建名院、创名科、树名医”的精品错位发展战略。风湿科、糖尿病科、肛肠科和针灸科已创建成为兰州市市级中医特色专科。风湿科、糖尿病科为兰州市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风湿科为甘肃省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建成兰州市藏医药临床中心。医院通过名老中医经验继承、在职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院外进修等多渠道、多方式实施人才培养战略,有2名青年人才,2名兰州市优秀领军人才。专科建设带动了人才培养,推动了学科建设,促进了临床疗效,提高了竞争力,提升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树立和强化了医院的品牌形象,使医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医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 医院积极引进现代化医学科技的先进手段和方法,在更高的技术平台上发挥中医中药的作用,外科系统开展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开胸食道癌切除术、外伤性胰腺完全断裂空肠Roux-y吻合术、膀胱全切回盲肠代膀胱术、子宫全切术、子宫肿瘤根治术及脊柱、四肢骨科手术等。内科系统能开展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的诊治,尤其是近年来在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疑难顽症上取得了明显效果。新技术的开展,提升了医院综合医疗能力。& & 医院以科研为先导,获得兰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 医院坚持以“以人为本、兼容中西、突出特色、科技兴院”为宗旨,秉承“厚德、精诚、笃行、仁和”精神,充分发挥中医“简、便、廉、验”优势,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做患者“值得托付生命的人”。 &医院地址:兰州市七里河武威路344号联系电话:2942437(医务科)&2942227(急诊科)2941247(医保科)2942617(体检科)&  【重磅】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过失致患者双眼失明,法院存档案卷部分证据更换,天理何在?
  一起医疗事故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耗时两年零4个月,谁有如此胆魄在已经存档的案卷中去增加?试问该法院何因何故?在当今医闹成风的局势下,车女士没有让家人、朋友去医院闹事,现在都提倡依法治国可是经过四年漫长的诉讼道路,让一个追随了二十多年雷锋精神的车女士对司法腐败而痛恶。  一、七里河区敦煌路法庭案件一审法官存在超期审理,我于日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立案,由敦煌路法庭负责具体案件审理,立案后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我方之前在甘肃科信司法医学鉴定所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日法院委托甘肃法医学会司法鉴定医学鉴定中心申请重新做鉴定,该鉴定中心在时隔5个月后的日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日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因我方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甘肃法医学会司法鉴定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存在错误,借以推翻甘肃省法医学会做出的这个鉴定结论。庭审后主办法官说要上会研究是否批准重新鉴定,后来上会研究同意重新鉴定。但是这次委托是交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鉴定处统一安排,又经过四个月的时间。   二、日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接受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进行鉴定,当天法大鉴定中心组织了本案的主办法官、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到场参与了鉴定辩论会。日,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了鉴定文书,这个鉴定报告出来后,主审法官于日再次组织双方开庭,庭审时因我方提出了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书,法院在对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强烈要求下又给对方重新给了一个月的举证期限,本次庭审无疾而终。日法院组织第三次开庭。庭审后判决书迟迟未下发,我方催促了办案法官多次,但是一直都没出,中途我跟法官多次询问判决何时下发,法官都说快了,快了,就这样一直拖,九月底拖到十月底还没见出判决书的。期间法官在回答我的询问时总是将对方医院挂在嘴上,说等医院院长忙完调解为由,就这样一直等到日,法院才通知我的代理人去取判决书。一个医疗纠纷的案子从我立案开始到一审判决下发竟然耗时两年零四个月的时间,虽然这中间有两次鉴定的时间,但是除去两次鉴定的时间,法院的审理过程也早已超过了六个月的审限了。  三、本案涉及的是医疗过错,所以在一审中双方都提交了最开始我在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病例,该病例号为0246141。我提供的病例是医院给我复印的客观病例。上面清楚的记载既往病史中没有高血压,入院视力检查维右眼4.7,左眼4.4,这属于正常视力测试值。无高血压、没有高度近视这些在我们这个案子一审、二审中都没有出现,医院从未依据任何一份病例说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一审中几次鉴定报告中也都没有涉及这些方面,一审几次鉴定依据的病例还是双方各自提供的病例。之前我方因为将病例全部提交到了法院,认为在法院留档保存是最保险的。可是没想到在我方另行起诉医院的另外一个案子中我方因故去中院调取本案案卷中,居然发现我方给法院提供的病例被人增添了几页内容,跟我方以前最早提供的病例是不相符的。最让人疑惑的是增添的这些内容都是医院的主观病例,我方去医院复印病例医院根本不可能给我们复印出这些的。而正是因为多出的这几页病例上确恰恰有我高血压,高度近视等对我不利的诊断。  四、我方发现这个事情后于日、7月25日两次去医院复印了病例,医院两次复印出来的病例都没有法院留档增添的这部分病例。病例都是在医院保管,作为患者的当事人也只能是通过去医院复印病例才能拿上,医院复印出来的病例没有的内容怎么到了法院留档时就出现在我方提交的病例中呢。这到底是谁放的呢?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呢?如果我方的病例中一直有这些内容,那为什么在一审、二审中法官、医院都没提呢?为什么在一审几次的司法鉴定报告中也都没有出现这个增添病例的摘抄呢?如果真的还有这么明显的病例,法医鉴定的时候应该是要摘抄引用的。如果说的是我自己的放的,那更不可能的,正常逻辑思维我作为当事人说不会交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现在这个人为增添的病例还在法院的卷宗中,有机会进行增添的也就只能是法院的法官了,我们无法判断说这部分病例是在一审还是二审被人为增添的,希望甘肃省高人民法院,以及检察院能彻查此事,搞清楚病例增添的原因,一旦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重新审理此案。  五、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病例中存在多处明显虚假信息,我方在庭审过程中指出后,主审法官确未予以重视和采纳。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例中随意篡改我的性别和年龄。在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例中在八份眼科检查报告单中将我的年龄由43岁篡改为47岁,在七份检验报告单中又将我的性别由女篡改为男,这已经不单是属于笔误了,因为几乎全部的检查检验报告单都存在篡改,这明显就说虚假病例,我方在两审包括后面的再审、抗诉都提出了,但是都没有得到法院的重视,现在这些病例还在案卷中,完全可以查实的。  六、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日在医院官方网对车莲芳医疗纠纷掩盖真相发表声明。  以下是存在的疑点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声明中说始终依法依规。按照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请问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车莲芳的住院病历中7张化验单女性改为男性,8张眼科B超检查单43岁改为47岁 患者车莲芳法院存档的案卷被替换,医院这种做法叫依法依规吗,天理何在?  七、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擅自离院,当时医院副院长刘院长主治医生宋大夫请来了兰州普瑞医院甘肃著名眼科专家李院长给患者眼睛做了检查后,建议车莲芳赶快去北京同仁医院可能还有一线希望挽救眼睛。医生让患者车莲芳去同仁医院的谈话录音,在七里河法院敦煌路法庭案卷中有明确记录。刘院长和普瑞医院李院长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的高尚医德,医院不但不好好学习,而且在其官方网站新闻动态栏目发布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是擅自离院的。  八、在车莲左眼医疗损害案中医院百般抵赖,拖延时间,最终的鉴定结果出来法院开庭时审判长给医院王科长说管着车莲芳眼睛成这样,尽快调解解决了,让车莲芳安心治眼睛,王科长说回去给丁院长汇报再说,然后又说院长去上海治病等回来和车莲芳调解。等了两个多月医院还说院长在上海住院,车莲芳打电话一个朋友说不可能,丁院长住院早回来了前两天还陪同兰州市检察院领导职工在他们医院全面做体检,难道院长眼里只有官爷没有患者吗?后来在车莲芳的催促下法院下发了判决书,判决下发的第二天还怕车莲芳上诉、申诉、院长发信息辱骂、威胁患者,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竟然这样枉顾法律。  九、终审判决后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积极按判决履行赔付责任,车莲芳的律师给医院医务科长打电话,又说院长在上海住院,院长不签字他也没办法,接着律师又给丁院长打电话,丁院长也说自己在上海住院管不了别人的事,车莲芳又亲自给丁院长打电话,院长说等法院来执行给法官,这就是救死扶伤医院院长的回答,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人为本的精神?难道院长自己的身体很金贵,患者的生命就无所谓吗?后来在兰州市人大信访杨主任两次给七里河人民法院执行局俞局长打电话督促下执行了判决。以上通话我们全部有录音为证。请问到底是谁在捏造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第二次起诉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正在七里河人民法院审理中,那就请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法院公开庭审,希望委党组织领导、公安。检察院 人民法院,媒体来参加庭审拍摄。还事实真相,也为医闹成风的当今社会,做一次调研。  十、关于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天涯社区等网络论坛中与患者车莲芳医疗纠纷事件掩盖真相与事实不符的相关内容声明】,患者车莲芳已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公开庭、审理,允许媒体拍摄申请书。究竟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道德沦丧?还是2016寻找正义,歪曲事实?在法庭上,让证据和事实说话。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声明中说,患者车莲芳第二次起诉医院医疗损害诉讼,审理司法机构为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医院说会向社会公开判决结果,还原事实真相。患者车莲芳右眼赔偿案于2016年2月份起诉至兰州市七里河人民法院,法院已与日进行了庭审证据交换。在法庭上,人民法官再次向被告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秦科长说,希望医院领导能尽快好好把案子调解了,让患者车莲芳安心去好好治疗眼睛。秦科长再次说,丁院长说了,医院在搞基建投标没时间管这些事,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让法院委托甘肃集天司法鉴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全部摘录的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篡改造假病历,患者车莲芳向人民法院再次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于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患者车莲芳抽签方式选定了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但案卷任然压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知何因何故?迟迟不送鉴定所???  法律是维护人们正常生活的准则,如果人民法院不能以客观事实执法,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这也难怪会出现那些让人担心的‘医闹矛盾’和以牙还牙的血腥的暴力行为,如果一个人不被逼的走投无路也不会做出那些过激的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和谐发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以下是“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日发布的申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调查此事  /Info.aspx?ModelId=1&Id=3530    日,车女士打针前,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给眼睛做的OCT片清楚的右眼正常      兰州市第一人民院伪造篡改的假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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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医院,关乎的是老百姓的健康与生命,一个是法院,给老百姓的是公平与正义,政府部门的个人关系网络,不要让老百姓心寒了,期待“打虎”反贪风暴,能吹散那片笼罩在兰州百姓头顶上的阴霾,给百姓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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