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特殊工种会延迟退休吗女职工45周岁身体健康可以申请延迟至50周岁退休吗?如何申请?

女职工退休年龄 【范文十篇】
女职工退休年龄
范文一: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为什么有的55, 有的是50?
发布日期:
您好!根据日福建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 知》中:退休年龄可按闽人社文[2006]54号规定:“原国 有企业(含县、区以上集体企业)女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后自 谋职业和以各种形式灵活就业并在养老保险缴费窗口接续 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经 本人自愿申请, 可以选择50周岁时退休或55周岁时退休。”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 式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缴费 年限满15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统一按男60周岁,女55周 岁的规定执行,对于上述人员中的女性参保人员不再有管理 岗位和工人岗位的区分。对于国有企业的参保女职工退休年 龄,继续按照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区别对待。
范文二:男性:有无档案均60周岁退休;
女性:有档案50周岁退休,无档案55周岁退休。
有档案的,如果是特殊工种并被相关部门认定,在上述基础上可提前5年退休。 下面是法律依据,比较全面哟。可以考虑采纳。
关于退休年龄,我国实行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政策: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这一规定从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工人职员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工人和职员退休年龄都是5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日政务院第73次政务会议通过)]。1956年起,“女职员”与“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开始有差别。1955年底,国家机关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日)],1958年,全体“女职员”的退休年龄从50岁提高到55岁[《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日公布)]。“女工人”退休年龄还是50岁。从此,我国男女退休年龄一直为男60岁,女55/50岁,至今没有改变。日起实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日 国务院令125号)在退休年龄上依然维持1955年机关工作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规定
国务院国发〔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范文三: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女职工退休年龄2014
核心提示:关于退休年龄,我国实行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政策: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符合相应条件之一的,也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关于2014年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女职工退休年龄2014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提前退休年龄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范文四:职工退休年龄
基本信息: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法(国发
[号)) 明确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
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作者:彭道柏
【法规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颁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法规文号】劳社厅函〔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劳社厅函〔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范文五:职工退休年龄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
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1-2]
3评价 1法律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
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时常遇到职工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这就引出了职工退休年龄确定标准的问题。
通常职工的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记载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在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时,职工为避免年龄过大(过小)不被单位录用而采取虚报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龄;二是入伍时不达(超过)年令,为达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时间;三是在初次就业时,职工在填报出生时间时阴、阳历不分,导致出生时间在月份上的差异;四是为达到提前退休目的,采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导致出生时间差异的情况。
为此,国家出台政策作出了专门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在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上作出了硬性规定。按照此规定,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对于这项规定,有些职工不太理解,认为身份证记载日期就应是本人出生日期。殊不知, 就社会实际来看,身份证有人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着变更、伪造身份证的现象。因此,仅凭身份证是不能完全确定职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职工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其本人的主要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其他一切与社会活动相关的资料,其历史性、连续性、真实性较强,且由专人保管,不易篡改、伪造,因此,档案与身份证相结合确定职工出生时间更具权威性。[3]
关于退休年龄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退休年龄延迟的问题不仅关系经济发展,
更关乎社会公平。有时候,对某个群体的特殊照顾,可能引起其他群体不满。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一定要谨慎制定。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民主决策。制定出大部分人都认可的、适合社会发展的退休年龄。[1]
.找法网 [引用日期]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法(国发[号)) 3.
1999年3月《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文献
? 对我国试行弹性退休年龄的探讨-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 第6期 (4)
? 中国退休年龄面临的挑战与选择-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2年 第1期 (4)
? 性别因素对企业年金替代率影响的实证分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年 第5期 (4)
以上文献来自于
>> 查看更多相关文献
范文六:【金柚网导读】:你知道各地退休年龄是多大吗?退休后该怎么领取养老保险金?随着时间的逐步临近,一些关于延迟退休的细节间或清晰起来。《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从2022年开始的延迟退休的过渡期内,男女退休的年龄还将保持着差距。但是,按照初步的设想,这种性别年龄差,会逐步缩小。从长期看,男女退休年龄最终将达到一致。
即将在2022年实施的延迟退休,一直吸引着舆论的关注。根据延迟退休最新消息:男女职工有望同龄退休!
随着时间的逐步临近,一些关于延迟退休的细节间或清晰起来。《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从2022年开始的延迟退休的过渡期内,男女退休的年龄还将保持着差距。但是,按照初步的设想,这种性别年龄差,会逐步缩小。从长期看,男女退休年龄最终将达到一致。
过渡期男女退休年龄仍存差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之前曾公开表示,2017年底将出台延迟退休方案,2022年将正式实施延迟退休。
记者从参与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讨论人士处获悉,“在过渡期内,男女延迟退休的年龄还存在差别,但是,会逐渐缩小这一年龄差距,最终实现男女退休年龄一致。”
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也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也曾提出,延迟退休应女先男后或女快男慢,用30年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是1978年制定的标准,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可以退休,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则为55周岁。
此后,男女退休年龄差距开始缩小。《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自日起,我国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但若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记者了解到,这项退休政策制定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50岁,而目前,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已经超过70岁。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3》中曾指出:“应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推迟: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与女干部、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统一起来。然后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整体提高,缩小与男性退休年龄之间的差距。
然而,真正执行到位的部门并不算多。 “但是,还是没有执行到位,我们还是有女干部将在55岁退休。”一位央企人士向记者表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数字显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
延迟退休有助提高退休金
此外,前述参与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在2022年执行,今年底会公布方案。延迟退休一直受到舆论的关注,不久前,国内众多专家学者为延迟退休方案的公布进行预热,发表了很多署名文章。
同时,前述人士也表示,“对于延迟退休方案的公布,肯定在事中、事前、事后,都会有一定的说明。”据了解,延迟退休方案中,对于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当记者问及延迟退休对养老金待遇的影响时,前述人士表示:“可以绝对放心,到现在的年轻人退休时,支付标准肯定会提高。”
不久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养老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总的原则是长缴、多缴会多得。”
“从缴费基数来看,延迟几年退休,时间延长了,基础养老金的数量是增加的。从个人账户来说,主要影响因素是个人储存额的多少。50岁退休,个人账户余额假如是10万元,月除数是190,也就是每个月的养老金是10万除以190。如果55岁退休,月除数是175,60岁就是139。月除数随着年龄增长变小,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是增加的。”李忠说。
此外,人社部一位高层曾经向记者表示,之所以没有立即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的原因之一是,延迟退休将影响年轻人的就业。
对此李忠表示:“从就业结构上来看,将来延迟退休应该说有一部分岗位是会影响到年轻人,但是 这种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现在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在加快,产业在不断转型升级,很多传统服务业、传统制造业的岗位是将来退休岗位里的多数。而现在新兴产业在不断崛起,将来年轻人更愿意去的岗位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延迟退休占用岗位和将来年轻人需要的岗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加减关系。
范文七: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规定
苏劳社险[2007]24号文件 第十二条规定退休年龄为:
(一)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且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二)符合国务院国发〔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女满45周岁;
(三)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苏劳社险[2007]25号文件 第六条补充规定:
苏劳社险[2007] 24号第十二条确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和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女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时,凡属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
即:徐州市以上人员86年10月前参加工作且为固定工身份的(非合同工),50周岁。
范文八:20 0 9年 l 月  1
安庆 师范 学院学 报( 会科 学版) 社  
Jun l f n i  e cesC lg ( o i  cec  dt n  o ra o  qn T a hr  oe e S c l i eE io )   A g l aS n i
N V. 0 9 O 20   VO 2     1 j 8 NO 1  
第2 8卷 第 l 期  l
女 职 工退 休 年 龄 : 以现任 岗位 为标 准 
201) 0 O 2  ( 东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 上 海 华  
要 :管理 岗位 上 的 女 职工 , 其 档 案 身 份 不一 致 情 况 下 , 何 确 定 其 退 休 年 龄 , 成 为 不 少 人 关 注 的一 个 热 点  在 如 已
问题 。确定 女 职工 退 休 年 龄 , 依 据 其 现 任 岗 位 而非 档 案身 份 。用 人 单 位 出 现 认识 上 的 分 歧 , 键 在 于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是 关
规 定 的 理 解 上 出现 了一 定 的 偏 差 。  
关 键 词 :女 职工 ;退 休 年 龄 ; 现任 岗位 
中图 分 类 号 :D 2 . 5 9 2 5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4 3 ( 0 9 1 — O 5 —O   0 3 7 0 2 0 ) l OO 3
我 国计划 经 济 向市 场 经济 转 轨 过 程 中 , 业  企 用工制 度不 断深 化改 革 , 去 单一 指 令 性计 划 分  过 配转变 为企业 用 人 自主 , 以劳 动合 同约 定 双方 的  权利 与义务 , 彻底 打 破 了企 业 工人 与干 部 的身 份  界线 。随着 劳动 法 制建 设 不 断完 善 , 动 者依 法  劳
它充分 体现 了 国家 对 于 劳动 者 生存 权 利 的保 障 ,  
当劳 动者 由于 年 龄 和 身 体 的关 系 不 能继 续 工 作 
时 , 生 活 能得 到 妥善 安 置 , 而可 以安享 晚年 。 其 从   然而 作为劳 动法 律 体 系 中最 为重 要 的《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劳动 法 》 《 及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劳 动 合 同法 》  
维护 自己合 法权 益 的意 识 不 断提 高 , 理 ( 部 ) 管 干  
岗位上 的女 职工 , 在其档 案身份 不一致 情况 下 , 如  何 确定其退 休年 龄 , 已成 为不 少 人关 注 的一 个 热 
点 问 题 
并没 有就退 休年 龄作 出具体 规定 。我 国现行对 国  
家机 关 、 事业单 位职 工退休 年龄 的规定 , 企 仍是 依 
据 17 9 8年《 国务 院关 于安 置老弱 病残 干部 的暂行 
办法 》 国务 院关 于工人 退休 、 和《 退职 的暂行 办法 》  
安徽 省安庆 市某 企 业 女职 工 路 某 ,9 8年 7 15   月出生 , 人 档 案 身 份 为工 人 。1 9 本 9 6年 5月 2  4
的通 知 ( 发 [ 9 8 1 4号 ) 国 - 730 1 的规 定 , 据 这 个 行  根 政性 法规
, 国家 法定 的企业 职工 退休年 龄是 : 男年 
满6 O周岁 , 工 人 年 满 5 女 0周 岁 , 干部 年 满 5  女 5
E与企业 签订 了无 固定期 限 的劳 动合 同 , 同约  l 合
定其 岗位 为管理 岗位 。2 0 0 8年 7月 , 路某年 满 5  O
周岁 , 业 以其 档案 身份是 工人 为 由, 企 要求 路某 办 
理 退休 手续 。路 某 不 服 , 为 自己是 管 理 ( 认 干部 )  
随着 我 国经济 社 会 的 逐 步发 展 , 国的企 业  我
性 质 、 工身份 已发 生重 大 变 化 , 职 特别 是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劳动 法 》 实施 以后 , 业实 行全员 劳动合  企 同制 , 打破 了原 有 的企业 干部 和工人 身份 的界 限 ,  
岗位 , 照劳 动法规 和相关 政策规 定 , 职工 在管  按 女
理 岗位 , 其退 休年 龄达到 5 5周岁 才能办 理退 休手 
在这 一 背景 下 , 劳动 部 于 1 9 原 9 5年 出 台 了《 于  关
贯彻执 行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劳动法 > 干问题 的意  若
双方争议 的焦点 在 于 : 业 以职 工 档 案 身份  企 确定 女职工 退休 年 龄 , 路某 以合 同 约定 的 管 理 岗  位 确定退休 年龄 。  
从 1 5 年 开始 , 国政 府 机 关 、 镇 企 业 和  91 我 城
见 》 劳部 发 [ 9 5]0 ( 1 9 - 9号 ) 范 性 文 件 。该 意 见  3 规 第7 5条规 定 : 用 人单 位 全 部 职工 实 行 劳 动合 同  “
制度 后 , 职工在 用 人单 位 内 由转制 前 的 原 工人 岗  
事 业单位 开始实 行退休 制度 。退休 制度 的设计 是 
位转 为原 干部 ( 技术 ) 岗位或 由原 干部 ( 技术 ) 岗位  转 为原工 人 岗位 , 其退 休年 龄和条 件 , 现 岗位 国  按
项保护 劳动者 的重 要举 措 , 为退 休 制 度 中最  作
为重要 的一项 规定 无 疑 是关 于 退休 年 龄 的 设 置 ,  
家 规定 执行 。 而仅 凭 这一 概 括 性 的一般 规 定 , ” 在 
收 稿 目期 :2 0 —0 —1  09 9 2 作 者 简 介 :汪 灏 , , 女 安徽 安 庆 人 , 东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民 商 法 研 究 生 。 华  
第 l 期  1
汪灏 : 职 工退 休 年 龄 : 现 任 岗位 为标 准  女 以
‘5 ‘ 1  
现实法律 操作层 面 , 各地 在 办理 企 业女 职 工退 休  时, 对按 照工作 岗位 确定 女 职 工退 休年 龄 的 问题 
较难把握 , 以安徽 省 劳动 和 社会 保 障厅 结合 本  所 省实 际 , 制定 了《 关于企业 女职工 退休年龄 有关 问  题 的通 知 》 劳社 秘[ 0 3 1 9号) ( - 0]6 2 文件 , 该通 知第  二项 规定 :原 身份 是 工人 的 女职 工 ,
经聘 用 到  “ 已 管理 ( 技术 ) 岗位连 续 工作 满 二年 以上 的 , 人单  用
双方 当 事人 根 据 自己 的意 志 排 除 其 它 适 用 。此 
外, 从法 律 的 位 阶 上 看 , 国 家 劳 动 部 劳 部 发  原
1 9 5 3 9号文 件 的位 阶是高 于原 安徽 省 劳动 厅  - 910 1 劳社 秘[ 0 3 1 9号文件 的, 20 16 劳社 秘[ 0 3 1 9号  - 0 16 2
文 件不应该 与劳部 发[ 9 5 3 9号文 件 的内容 出 - 9]0 1   现抵 触 的现象 , 则应 为 无效 。在 这样 的前 提 下  否 理 解劳社 秘 [ 0 3 1 9号 文 件 第二 项 的 规 定 “ - 0]6 2 原  身份是工 人的女 职工 , 已经聘 用 到 管理 ( 术 )   技 岗 位 连续工 作满二 年 以上 的 , 用人 单 位 可按 照女 干  部的退休 条件 为其 申请 办理退休 ” 这其 中的措词  , “ 可按 照” 就不 能认 为是 一种任 意性 规定赋 予企业  自主权 , 而应 当理解 为 法律 对 于原 身 份是 工 人现  转为 干部 岗位 工作 的女 职工理应 享受干部 退休待  遇 的肯 定 , 强调 了此种情 况下 女 职工应 该 按照 5  5
位 可按照女 干部的退休 条件 为其 申请办 理退休 。  ” 从 上述政策规 定可 以看 出 , 确定 女职工退 休年龄 ,  
是 依据其现任 岗位而 非档案 身份 。  
本案 中的用人单位 和路某 之所 以在 其退休 年 
龄 上 出 现 认 识 上 的 分 歧 , 键 在 于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关
规 规定的理 解 上 出现 了一 定 的偏 差 。究 其 原 因 ,  
笔 者认为 :   首 先 是 由 于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关 于 退休 年 龄 的 规  定 不 够 明 确 , 致 在 实 际 工 作 中较 难 把 握 。用 人  导
周岁退 休 , 以说这 里 的“ 可 可按 照 ” 一种 宣 誓性  是
规定 , 非选择 性规定 。 而   其 次 是 用 人 单 位 忽 视 了《 动 法 》 《 动 合  劳 和 劳 同 法 》 劳动 合 同 必 备 条 款 的 规 定 。《 动 法 》 对 劳 第 
单 位认为 , 据原安徽 省劳动保 障厅《 于企业 女  依 关 职工退休 年 龄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劳 社 秘 [ 0 3   ( - 0] 2 19 ) 6 号 文件 第 二项 的规定 , 原 身份 是 工 人 的女  “
十九 条规定 :劳动 合 同应 当以书 面 形式 订立 , “ 并 
职工 , 已经聘 用到 管理 ( 术 ) 技 岗位连 续 工作 满 二  年 以上 的 , 人单 位 可按 照女 干 部 的退 休 条件 为  用
其 申请办理退 休 。 其 “ 按 照” ” 可 不具 有 强制 意 思 ,  
意 味 着 用 人 单 位 具 有 自主 权 , 于 本 单 位 女 职 工  由
具备 以下条 款 : 一 ) ( 劳动 合 同期 限; 二
) 作 内  ( 工 容” 《 ; 劳动合 同法 》 十七条规 定 :劳 动合 同应 当  第 “
具备 以下条款 : ( ) … 三 劳动合 同期限 ; 四) ( 工作 内  容和工 作地点 ” 。由此 可见 , 作 内容 即工作 岗位  工 是劳 动合 同的一项重要 内容 。路某与用 人单位所 
较多、 负担较 大 , 位有权根据 自身情 况作 出对 原  单 身份是工人 的管理 岗位 的女 职工 5 O周 岁 办理 退  休 的规定 。这其实就 涉及到法 律解释 的问题 。   法律解 释是对 法 律 和法 律规 范 内容 的揭示 ,   是 司法工作 的顶点 和关 键 , 它包 含多种解 释方 法 ,   从 字面含义 上解 释法 律是 其 中一种 重要 的手段 ,   但 仅仅依赖这 一手 段 是不 可 靠 的 , 们 还要 以每  我
签订 的劳动合 同是 经 双方 平 等 自愿 、 商一 致确  协
立劳 动关系 、 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 务 的协议 , 具有法 
律效力 。如果 用人单 位按其工 人身份确 定其退休 
年龄 , 实际是用 人单位 单方面不 履行劳 动合 同, 把 
劳动合 同 当作 可有可无 的一种 形式 。   再次是人 们对 于这些 法律 法规的 理解还 带有 
计 划 经 济 时期 的 思 维模 式 , 出现 了认 识 上 的 偏 差  
法律规范 与其它 法 律规 范 、 般性 法 律规 定 及  一
法 的 原 则 联 系 的 知 识 为 根 据 来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所致 。路某与其 用人单 位是管理 者与被 管理者 的  关系, 路某 应该 按 劳动 合 同约 定 的 内容认 真 履行 
自 己 的 义 务 ,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 照 用 人 单 位 规  完 按
规定 作出解释 , 样才 能把 握 法 律规 定 真正 的内  这
容 。 这 种 解 释 方 法 的 实 质 在 于某 一 法 律 规 范 与 其  它 规 范 相 比较 , 立 自己 在 该 法 律 文 件 , 法 的 部  确 在
章 制度接 受检查 、 考核 。从 这个层 面上说 , 路某与  用 人单位 是领导 与被领导关 系 。但从 履行 劳动合  同内容上 看 , 双方 又是平 等的主体 , 变更劳 动合 同  
门和在整个法律 文件体 系 中的位 置和意 义 。所 以 
每 一 法 律 规 范 与 许 多 其 它 法 律 规 范 相 联 系 , 是  不
孤立地起 作用 , 而是与它 们统一 , 并且成 为整体法  律制 度 、 的部 门 、 个 法律 文 件 体 系 的组 成 部  法 整
内容 , 必须 双方协 商 。在现 实工作 中 , 部分用 人单 
位都 自觉不 自觉 的或多或 少的存在 着领导有 权调 
分 , 么不考虑与 其它法 律规范 、 那 其它规范 性规定 
和 原 则 的 联 系 , 充 分 完 整 地 呈 现 这 个 法 律 规 范  要 的 内容 , 确 地 理 解 它 , 在 原 则
上 是 不 可 能 的 。 正 这  
整 职工工作 , 职工 必 须无 条 件服 从 的计 划 经济 时 
期 的思维模 式 , 没有 真 正意 识 到必 须 与劳 动者 协  商一 致才 能变更 劳动 合 同, 只有 经 用人 单位 与劳  动 者在劳动 合 同文本 上 签 字或 者 盖章 才 能生 效 。   如果 用人单 位不 经协 商 就变 更 工作 岗位 , 一 种  是
就关 于退休 年龄 的法律 规 定来 看 , 休年 龄  退
是 一 项 法 定 的制 度 , 法 律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 允 许  是 不
5 ? 2  
安 庆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 会 科学 版 ) 社  
20 0 9年 
违约行 为 , 应该 承担其 违约 责任 。  
据此, 笔者 认 为 : 依照 上 述 相关 规 定 , 合 本  结 案来看 , 用人单 位与 路某 1 9 年 双方签 订 的劳动  96 合 同 是 双 方 真 实 意 愿 的 表 达 , 自 19 且 9 6年 至 
相 应 的相关 待遇 , 理应按 照女 干部 5 5周岁 的退休  年龄 办理退休 手 续 , 人 单位 的做 法 显然 与 法有  用
20 0 8年一 直在 管理 岗位 上从 事 工作 , 享 受 与之  并
责 任 编 校 : 长元  贺
Reie n  eo   o n W o k r : k  h  n u e tP s  st eS a d r   t me tAg  fW me   r e s Ta e t eI c mb n   o ta h   t n a d r
W A N G  a   H o
( a u t  c o l Gr d a e S h o ,Ea t Ch n   s   i a Uni e s t   fPo iia  inc   n  a ,Sh n a  0 0 2 v r iy o   ltc l e e a d l w Sc a gh i2 0 1 ,Ch na   i )
Ab ta tH o t  eiet er trme ta ef rwo nwo k r  e  h i fl  tt si  ic r n  a  c m eah t sr c : w od f  h   eie n  g  o  me   r e swh n t er i sa u  sds oda th sbeo     o  n   e
i s e I    h i n u e tp s sr t e   h n t efl  t t st a   h u d b   c o d d wih t   e i  h   e ie nt g .Th   s u . ti t eri c mb n   o t  a h rt a   h  i s a u   h ts o l   e a c r e   t  o d f t e r tr me   e s e ne a e
e mp o e s d v r e tc g ii n i  u   o t e d v a i n i  her u d r t n i g o   h   e e a tl
ws a d r g l t n . l y r" i e g n   o n t  s d e t   h   e i to  n t i  n e s a d n   ft e r l v n   a   n   e u a i s  o o Ke   r s wo e   r r y wo d : m n wo ke s;r t e nta e n u e i me   g ;i c mbe t p s  r n ot
范文九:2009年11月第28卷第11期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AnqingTeachersCollege(SocialScienceEdition)
Nov.2009Vol.28No.11
女职工退休年龄:以现任岗位为标准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 200012)
摘 要:管理岗位上的女职工,在其档案身份不一致情况下,如何确定其退休年龄,已成为不少人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依据其现任岗位而非档案身份。用人单位出现认识上的分歧,关键在于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
关键词:女职工;退休年龄;现任岗位
中图分类号:D92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9)11-0050-03
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业用工制度不断深化改革,过去单一指令性计划分配转变为企业用人自主,以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彻底打破了企业工人与干部的身份界线。随着劳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管理(干部)岗位上的女职工,在其档案身份不一致情况下,如何确定其退休年龄,已成为不少人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安徽省安庆市某企业女职工路某,1958年7月出生,本人档案身份为工人。日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岗位为管理岗位。2008年7月,路某年满50周岁,企业以其档案身份是工人为由,要求路某办理退休手续。路某不服,认为自己是管理(干部)岗位,按照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其退休年龄达到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企业以职工档案身份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路某以合同约定的管理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从1951年开始,我国政府机关、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始实行退休制度。退休制度的设计是一项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作为退休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规定无疑是关于退休年龄的设置,
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生存权利的保障,当劳动者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关系不能继续工作时,其生活能得到妥善安置,从而可以安享晚年。然而作为劳动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及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并没有就退休年龄作出具体规定。我国现行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仍是依据1978年5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6和5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6的通知(国发[号)的规定,根据这个行政性法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我国的企业性质、职工身份已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实施以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了原有的企业干部和工人身份的界限,在这一背景下,原劳动部于1995年出台了5关于贯彻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若干问题的意见6(劳部发[号)规范性文件。该意见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0而仅凭这一概括性的一般规定,在
*收稿日期:
汪灏:女职工退休年龄:以现任岗位为标准
现实法律操作层面,各地在办理企业女职工退休时,对按照工作岗位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较难把握,所以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5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6(劳社秘[号)文件,该通知第二项规定:/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0从上述政策规定可以看出,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依据其现任岗位而非档案身份。
本案中的用人单位和路某之所以在其退休年龄上出现认识上的分歧,关键在于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究其原因,笔者认为:
首先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较难把握。用人单位认为,依据原安徽省劳动保障厅5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6(劳社秘[号)文件第二项的规定,/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0其/可按照0不具有强制意思,意味着用人单位具有自主权,由于本单位女职工较多、负担较大,单位有权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对原身份是工人的管理岗位的女职工50周岁办理退休的规定。这其实就涉及到法律解释的问题。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揭示,是司法工作的顶点和关键,它包含多种解释方法,从字面含义上解释法律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手段,但仅仅依赖这一手段是不可靠的,我们还要以每一法律规范与其它法律规范、一般性法律规定及法的原则联系的知识为根据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解释,这样才能把握法律规定真正的内容。这种解释方法的实质在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它规范相比较,确立自己在该法律文件,在法的部门和在整个法律文件体系中的位置和意义。所以每一法律规范与许多其它法律规范相联系,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与它们统一,并且成为整体法律制度、法的部门、整个法律文件体系的组成部分,那么不考虑与其它法律规范、其它规范性规定和原则的联系,要充分完整地呈现这个法律规范的内容,正确地理解它,这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
就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规定来看,退休年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排除其它适用。此外,从法律的位阶上看,原国家劳动部劳部发[号文件的位阶是高于原安徽省劳动厅劳社秘[号文件的,劳社秘[号文件不应该与劳部发[号文件的内容出现抵触的现象,否则应为无效。在这样的前提下理解劳社秘[号文件第二项的规定/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0,这其中的措词/可按照0就不能认为是一种任意性规定赋予企业自主权,而应当理解为法律对于原身份是工人现转为干部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理应享受干部退休待遇的肯定,强调了此种情况下女职工应该按照55周岁退休,可以说这里的/可按照0是一种宣誓性规定,而非选择性规定。
其次是用人单位忽视了5劳动法6和5劳动合同法6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5劳动法6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0;5劳动合同法6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0。由此可见,工作内容即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路某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按其工人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实际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履行劳动合同,把劳动合同当作可有可无的一种形式。
再次是人们对于这些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模式,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所致。路某与其用人单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路某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检查、考核。从这个层面上说,路某与用人单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从履行劳动合同内容上看,双方又是平等的主体,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双方协商。在现实工作中,部分用人单位都自觉不自觉的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领导有权调整职工工作,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模式,没有真正意识到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只有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才能生效。
违约行为,应该承担其违约责任。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相应的相关待遇,理应按照女干部55周岁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的做法显然与法有悖。
责任编校:贺长元
据此,笔者认为:依照上述相关规定,结合本案来看,用人单位与路某1996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自1996年至2008年一直在管理岗位上从事工作,并享受与之
RetirementAgeofWomenWorkers:TaketheIncumbentPostastheStandard
(GraduateSchool,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anghai200012,China)
Abstract:Howtodefinetheretirementageforwomenworkerswhentheirfilestatusisdiscordanthasbecomeahotissue.Itistheirincumbentpostsratherthanthefilestatusthatshouldbeaccordedwithtodefinetheretirementage.Theemployers'divergentcognitionisduetothedeviationintheirunderstandingofthe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
Keywords:incumbentpost
范文十:专家:延迟退休年龄可从女职 工开始试点
武大专家:延迟退休年龄可从女职工开始试点 近日,武大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 2013》, 该中心专家建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可从女职工开始试点。 武大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邓大松介绍,目前我国男职工退休年龄是 60 岁, 女职工为 50 岁。我国退休年龄远低于其他国家,这加重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 运行负担。而延长退休年龄是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的有效举措之一。 邓大松认为,全面延迟退休年龄肯定会对青年就业产生挤出效应。他建议 延迟退休可以分步走,率先从女性尤其是女职工开始延迟退休,因为女职工 50 岁退休,延迟退休的空间比男性更大;一些“金领”如高级技师、具有高级职称 的教师和医生等,他们的缺口正在不断增加,也可考虑率先延迟退休。邓大松 认为,当然,是否延迟退休,要尊重职工自愿原则,“如可采取职工每延迟退 休 1 年,其养老金替代率提高 1—2 个百分点的做法,让劳动者自愿工作一段时 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特殊工种证件查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