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造在2017年财政局工作总结有前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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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财政局“党建+”唱响财政好声音助力打赢贵港经济翻身仗
发布时间: 16:36 来源:广西财政厅
  今年以来,贵港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以及深化拓展“六个年”活动决策,通过创新“党建+”系列活动,发挥党建引领财政事业发展,助力打赢贵港经济翻身仗,为本市打造“四力贵港”、书写“贵港速度”添砖加瓦。&
  一是“党建+书记问效”狠抓工作落实。贵港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列为部门十项重点工作之首,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年初,党组书记与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深入推进“书记工程”。以市委开展“书记面对面”、“书记问效”为契机,市财政局创新搭建了“书记问效”平台,年初各科室(单位)均向局党组递交了不少于5项重点工作,年中开展“党组书记现场问效活动”。贵港市财政局负责人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面对面“20个问效”。“20个问效”内容主要包括落实贵港市“工业发展优质年”、“项目建设丰收年”、“企业服务量化年”、“精准扶贫深化年”活动落实情况,抓好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招商引资工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集、预决算公开、盘活征拆“沉淀”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社保和医疗改革、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承接自治区和市级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财政监督检查、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等。&
  二是“党建+论坛”打开解放思想总开关。为解决好“总开关”的问题,贵港市财政局制定了开展“贵财党建论坛o财政先行”活动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个专题活动,主要包括“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发扬‘蚂蝗精神’”、“开拓创新,提高服务,发扬‘钉子精神’”、“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发扬‘群狼精神’”3个专题。论坛活动主要围绕组织党员干部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招商引资、财政收支、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会计考试、全市会计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和征地拆迁、机关作风、内部监督、党风廉政等核心工作展开大讨论,发散思维,抛出问题,为解决问题集思广益,共献良策,立足做好党建先锋表率。今年9月15日,贵港市财政局开展的“党建论坛”活动获得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贵港先锋”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建设了党代表工作室、党员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利用活动阵地开展学习教育,打好长久的“思想阵地战”;开设“贵港财政”微信公众号,制作“党建+”系列宣传片,建设活动长廊,制作党建宣传画册等方式,全方位提高财政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党建+财政收支”引领收支稳速增长。市财政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明确立足创新,提高服务,主动发挥财政小杠杆作用,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发展。党员先锋带头冲锋在财政收支一线,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支工作,千方百计稳财政。2016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78.96亿元,增长8.5%,增幅全区排名第三位;2017年呈高开高走态势,1-9月,贵港市组织财政收入65.35亿元,增长13.8%,增幅全区排名第4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49亿元,增长4.7%,增幅全区排名第6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42亿元,增长16.4%。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总体平稳态势,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速,支出均衡度提高,支出进度加快。&
  四是“党建+服务重大项目”助推工业大发展。以贵港市“工业发展优质年”、“项目建设丰收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了“财政党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活动,深入广西贵港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了解总投资 80 亿元的华奥汽车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汽车生产、以及二期工程推进情况;深入广西贵港腾骏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调研总投资62亿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到永泰码头了解物流吞吐量,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需要解决的困难。主动拓宽融资思路,成功设立了贵港市第一个产业发展基金“柳银壹号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40亿元,有力支持了腾骏汽车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71.18亿元,保障173个政府投资项目推进;筹措资金支持赛尔康、贝丰电子信息、华奥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发展。&
  五是“党建+服务企业”助推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开展“财政党建支持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发展”活动,到西江产业园贵港市星迈孵化器基地调研新能源电动车建设生产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向企业介绍贵港市对电动车企业扶持政策、企业申报资金种类和申报流程等,为企业排忧解难。年初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0万元,支持市政府持续开展“大招商、招大商”活动;积极推进“惠企贷”工作,帮助11家企业获得贷款2.1亿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专项资金,为赛尔康、华奥汽车等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超过3亿元。此外,贵港市财政局成功签约投资项目2个,与贵港汇森木业有限公司签约年产20万立方米三聚氰胺板建设项目,联合市科技局与广西中科嘉特实业有限公司签约贵港市西江硅谷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签约投资额6.7亿元。贵港市财政局为本市工业结构实现“老五样”向“新三篇”的重大飞跃,创造工业发展“贵港速度”和“贵港制造”奇迹贡献了力量。今年以来市直新增签约项目88个,合同投资额256.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1个,合同投资额245.59亿元。&
  六是“党建+廉政建设”带好队伍管好钱。贵港市财政局始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初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单位)、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分别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压实党风建设责任,同时列入对内绩效考评范围,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年中、年末分别组织开展考核;坚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重点,建立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出台八类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排查各岗位风险防控点,制定防控预警措施;出台贵港市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实施细则,构建责任体系“扯紧袖子”,通过各层次谈心谈话,将教育融入业务各环节;出台贵港市财政局机关作风纪律检查实施细则,每月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大检查和大通报,凡是被通报批评的,年底则在对内绩效考评环节进行惩治扣分;组织干部到西江监狱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为财政干部打好“预防针”。&
  七是“党建+争创八桂先锋”为贵港添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贵港财政工作持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今年以来,贵港市财政工作、财政资产管理工作先后3次在自治区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得到了自治区认可;全区财政国库工作会议在贵港市召开;在全区国库管理量化考核工作中,贵港市总分排名第4位,获得二等奖;获得全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会议承办工作先进集体、全区财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区财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市绩效考评“优秀”等次、市直党建责任制先进党组织等多项荣誉。同时,市财政局“党建+”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被贵港市电视台作为“两学一做”先锋榜进行宣传报道;党建信息获得市委组织部采用22条。贵港市财政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参与全市“荷城好支部”评选活动。&
信息报送:贵港财政局 编辑:黄磊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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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日 && 来源:&&作者:
建村[2014]7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4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2014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今年8月上旬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分配危房改造任务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保安排到贫困地区的任务不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以原址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七、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同时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八、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九、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
  十一、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5年1月底前将2014年度总结报告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申请报3部委。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编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计划,并于7月中旬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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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服务统战工作发展
资料来源:行政科
作者: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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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服务保障力度。
一是主动对接做好服务。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中主动开展会商,努力做好统战系统经费保障和服务工作。根据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制定了与市无党派人士学习联络组对口联系计划,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民生工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口联系,认真征求无党派人士意见,并积极吸收采纳。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2013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统一战线事业经费3200余万元。设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加大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对民族宗教项目支出重点倾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保障参政议政经费,加强非公组织党建投入,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加大民族教育事业投入,着力办好西藏班,保障对口援藏政策到位。
三是促进工商企业发展。为提高担保贷款融资服务力度,今年以来已投入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资金4.15亿元,比去年增长39%,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累计投入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项目对接活动、培训经费、扶优扶强、招商引资、民营企业维权等经费300余万元。
四是做好行业统战工作。注册会计师非公组织管理,是财政部门负责的具体统战工作之一。市财政建立了专业人才信息库,完善联系机制,使之常态化。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行业实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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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定位。&
  工程实验室是连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实验室旨在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致力于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高端新型电子信息。&
  1. 云计算信息安全。&
  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实际需求,构建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开展高性能异常流量检测和清洗、云操作系统安全加固和虚拟机安全管理、高速安全存储、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与分析等关键技术(产品)开发,提升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领域信息安全技术防控水平。&
  2. 食品药品物联监控技术。&
  面向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需求,构建基于物联网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控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追溯关键共性技术、技术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支撑一批安全监控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生物技术。&
  1. 海洋生物。&
  围绕建设海洋强省战略,建设海洋生物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一批防治重大疾病的海洋生物药物和新型海洋生物制品,推进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研究和利用。&
  2. 生物育种。&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建设生物育种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验证平台,推动优质、高产、高效、多抗的畜禽和水产新品种研发、培育及推广应用,发展畜禽及特种动物快速选种及生物工程、快速繁殖,开展动物和水产品重大疫病预防控制。&
  (三)环保产业。&
  1. 环保技术与生态修复。&
  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需求,建设环保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污水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生态修复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燃料清洁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高效、稳定、安全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以及新型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及设备,提高我省环保装备产业水平。&
  2. 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面向循环经济建设需求,构建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应用试验平台,开展城市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固体废弃物等循环利用技术,废旧电子电器、电池等产品拆解回收装备关键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以及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我省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高端装备制造。&
  1. 3D打印技术与应用。&
  面向生物医药、工业设计、模具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立增材制造(3D打印)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开展增材制造用材料、装备,以及设计和控制软件、应用集成等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协同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并初步形成开展全面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和产业化条件。&
  2. 智能制造。&
  面向汽车、家电、医药、石化等制造行业,建设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试验平台,研发工业机器人结构设计、自动控制、环境感觉、减速器等关键技术,形成工业机器人规模化生产能力;开展面向生产线的高速、实时无线测控网络与互操作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构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产线提供支撑。&
  (五)新材料。&
  1. 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
  围绕我省电子信息、新能源、半导体照明、汽车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推动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档合成纤维、塑料合金,以及OLED有机发光材料、非硅系半导体光伏材料、光学硅胶、工程塑料(ABS)、有机玻璃(PMMA)等合成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2. 新型稀土功能材料。&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关键功能材料的重大需求,建设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提高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能材料的产业化水平,推进稀土材料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
  三、申报管理&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以行业龙头或创新优势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合作建设。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 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3. 拟申请实验室已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领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原则上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原则上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 申报项目需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或经省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国家创新型城市可推荐不超过5个,其他地级市及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
  1. 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于9月30日前将联合推荐文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项目书面申请报告(含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有关附件)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直项目经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参照地市要求直接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负责。&
  2. 审核批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将批复开展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2. 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日 & &&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曲延军,020-,&&省财政厅工贸处:赵行旺,02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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