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网站 哪有转移申请表

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查询平台-养老信息网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业务办事指南
管理业务明白纸(缴存、转移类)
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淄博市住房汇缴清册汇总表》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副本或设立批准文件原件、1份;
3.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复印件1份;
4.单位工资表1份;
5.法人证或法人原件、复印件1份;
6.或录用文件(调令)原件、复印件1份。
单位员工开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新增、启封、调入)》;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或录用文件(调令)原件、复印件1份。
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退休批复手续或干部原件、复印件1份。
职工市内账户转移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退休批复手续或干部介绍信原件、复印件1份;
4.与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职工离市转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需单位盖公章和签字,需提取账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留取电话);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5.现缴存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证明。
温馨提示: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提取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中心办理。
本文地址:
分享原文: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淄博市●社保导航
周排行月排行年排行
最新评论热评排行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欢迎您的精彩评论。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2017年淄博公积金处电话号码-贷款知识-宜人贷
2017年淄博公积金处电话号码
淄博公积金处电话号码
本文解答:淄博公积金处电话号码,以及淄博公积金处电话、淄博建行公积金处电话等问题,以下为宜人贷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
基础数据:淄博公积金
查询官网:
缴存基数上限:
12786.00元
贷款额度:
初始密码:
2.75%-3.25%
缴存基数下限:
缴存比例:
攻略:淄博公积金购建房
(一)购房提取1.申请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依序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1)购买一手房的职工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3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在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填发日期3年以内。(2)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2.办理流程、手续(1)提取手续均应由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人办理。(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流程和手续按《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转移、提取业务操作内部流程》(淄住资字[2013]2号)相关规定办理。(3)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增加以下材料: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夫妻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须签订《父母、子女法定关系承诺书》)。(4)异地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金科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进行核实) &nbsp&nbsp(二)在农村购房,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本)。提取有效期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三)建造自住住房,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四)翻建自住住房,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五)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房管部门备案的准购证(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控收据)。(七)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缴差价发票。
常见问答:公积金处电话号码
如果个人电话号码更换,在网上应该到哪里更改新电话号码?
描述如果个人电话号码更换,在网上应该到哪里更改新电话号码?
答案您好,贷款信息中的个人电话变更,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办理贷款的管理处办理。
请问;平度公积金管理处贷款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描述请问;平度公积金管理处贷款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案您好,平度管理处:(贷款)。
您好,我现在调到外地工作,电话号码更改了,是否有必要在贵中心更改?
描述您好,我现在调到外地工作,电话号码更改了,是否有必要在贵中心更改?
答案您好,电话号码更改了,应及时到贷款的管理处登记变更的信息,便于联系您。
变更电话号码
描述我在新系统里面看见我的贷款信息里面留的有电话号码,我现在想变更电话,如何操作?
答案请您与办理贷款的分理处联系。
公积金贷款已经下来了开始还贷了中途个人的电话号码换了每个月按时接受公积金发的还款短信接受不到了应该怎么把电话号码更改过来需要怎么办理
描述公积金贷款已经下来了开始还贷了中途个人的电话号码换了每个月按时接受公积金发的还款短信接受不到了应该怎么把电话号码更改过来需要怎么办理
答案您好,主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与借款合同到贷款经办中心2楼19或20号窗口(地址:南四环与芳草街交汇处)办理联系方式变更业务。(铁路分中心贷款需到铁路分中心办理此业务)
获取验证码【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房天下
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房天下聚合页面,为您集中展示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相关的问答、资讯、知识等内容,内容更全面、信息更精准,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告别繁琐提升效率,让您拥有全新的体验。
房天下知识
专业、实用的房产知识平台
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贷款办理&&&
贷款办理&&&
最有内容的权威发布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住建部组织开发了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目...
兰州日报&&& 08:47:00
海都闽南版数字报&&& 09:36:00
做你忠实的倾听者
新房直通车
首创·伊林郡
K2·京南狮子城
二手房直通车
1室1厅东向64.38㎡
3室2厅东南向122.36㎡
2室1厅南向80.94㎡
购房工具箱
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
政策性住房
房屋性质:
贷款申请年限:
注: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个人信用等级:
您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按揭成数: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按揭年数:
1年(12期)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1年(132期)
12年(144期)
13年(156期)
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贷款利率:
15年10月24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8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10月24日基准利率
15年8月26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8月26日基准利率
15年6月28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6月28日基准利率
15年5月1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5月11日基准利率
15年3月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3月1日基准利率
14年11月22日利率上限(1.1倍)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85折)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7折)
14年11月22日基准利率
12年7月6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
12年6月8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6月8日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还款总额:
支付利息款:
首期付款:
贷款月数:
月均还款: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网址查询:
服务热线:
服务网点:
联名卡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只适用于北京,更多查询,请点击
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最新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大家还在看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50-8888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