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工作在烟台东北菜馆、但是准备回东北了、已经缴四年社保了、保险可以调回东北吗?

2015年烟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养老保险-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2015年烟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来源:烟台社会保险事业处编辑:
摘要: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4372元。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烟人社〔号),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4372元。
全市从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及1-6月份基数调整差额,6月份仍暂按企业原基数征缴。
一、基数调整
鉴于今年省社平工资公布较晚,市考虑到如果在6月征缴期内调整最低缴费基数,鉴于需同时补缴1-6月份基数差额,可能引起企业筹措资金措手不及等问题。因此经研究决定,6月份仍暂按企业原基数征缴费。7月份起再按调整后的新基数征缴社会费,同时7月份收费时一并补缴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基数调整差额部分免收利息、滞纳金)。
1、最低基数的调整。6月15日费银行划款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进行全市统一调整,无需单位申报。
2、最高基数的调整。涉及最高缴费基数调整的参保单位,请填写基数申报材料并由职工签字确认,到我区社会保险服务厅窗口办理。
3、特别提醒。已经开通&财税库银&划款的各企业要及时对基数调整后7月份社保费应缴额(含7月当月与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进行充分测算,核实银行划款的授权额度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并于7月份划款日的前一天确保划款账户有足额的资金。
温馨提示:因账户资金不足或账户授权划款额度不足划款失败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
目前,全市社保机构正在开展参保人员数据整理工作,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多号参保、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开展补充、核对工作。开发区内未拷取职工基本信息数据的用人单位,请于6月底前携带U盘到科技大厦515房间拷取相关数据,按规定格式整理后于7月15日前报回。逾期未办理完毕的,将影响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办理。2014年已经做过数据整理的单位无需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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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主险-房屋主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
主险-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潢: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车库、储藏室、天井、庭院、围栏、防护墙等,需分项列明;室内装潢,包括室内固定安装的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固定安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线路和设备、卫生洁具等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残疾:20万元
住宿意外身故或残疾:10万元
飞机意外:30万元
意外医疗:20000元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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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我在青岛投了一年的保险,现在烟台上班,青岛的社保还没有转到烟台,请问:能在烟台重新投保吗,
我的户口是烟台的,但我在青岛交了两年的社会保险,以后我想把户口转到青岛,对社保有没有影响??
来源:网络
关键字: 青岛 烟台
更新时间:
延伸:本文除了聚合《我在青岛投了一年的保险,现在烟台上班,青岛的社保还没有转到烟台,请问:能在烟台重新投保吗,》,免费提供的有关青岛 烟台和我的户口是烟台的,但我在青岛交了两年的社会保险,以后我想把户口转到青岛,对社保有没有影响??的内容之一,已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此答案对自己有帮助!
网友1的回答
没任何影响,接着交就行了。 更何况还是都在一个城市交,与户口没关系。网友2的回答
1、带着身份证到烟台参保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你的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 2.到青岛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网友3的回答
我现在不想要在青岛原先投的保险,因为来回跑太麻烦,想在烟台这边重新开户 我网友4的回答
首先问一下,你们两个中有没有青岛本地人?如果有,看你们的能力,有买上的可能。如果没有,而且在青岛也没网友5的回答
可以的。 你可以在烟台重新开户缴纳。然后适当的时候,把青岛的社保转回到烟台。 社保转移流程: 1先在网友6的回答
首先你要回烟台,让烟台社保局也就是你日后要交保险的地方开接收涵,然后回青岛交保险的地方办理转移手续。网友7的回答
提供身份证到你在青岛原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填写申请表 社保就给你提供养老和医疗的缴费证明,你到烟网友8的回答
社保在烟台缴费一年,后中断7个月,现在在青岛重新缴纳社保,可以把烟台的转 网友9的回答
可以,车辆可以异地购买保险。 不过最好是在车辆经常使用的地区购买车险,理赔和服务能更方便一些。网友10的回答
不能 必须转过去网友7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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