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入职不到一个月离职,没有签劳务合同,春节期间工作可以要求三倍工资

入职登记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吗
&& 【案情简介】
老黄于日入职某航空用品公司。入职时,公司要求老黄填写《劳工入职登记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工作履历等,又让其在公司制作好的《服务自愿书》上签名。此后,公司没有再另行通知老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几个多月后,老黄认为公司常克扣其加班工资,又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遂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在内的各项赔偿。仲裁期间,公司理直气壮地拿出当初老黄入职时填写的《劳工入职登记表》、《服务自愿书》,声称上述文件有老黄的签名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录用的批注,有约定老黄的工资标准,实际上就是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因此主张公司无需向老黄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案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公司关于《劳工入职登记表》及其附属的《服务自愿书》的陈述属实,但是上述文件缺乏劳动合同期限等其他最基本的劳动合同内容。而且这两份文件只是员工入职履行的登记手续,其法律效力不能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法院遂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老黄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解读】
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是《劳动合同法》创设的一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其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针对上述法律规定,也制作了标准格式的劳动合同书供劳资双方订约使用。但是,个别用工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却没有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作的规范合同,而是采取自行制作的劳动合同文本,有的甚至采用让劳动者填写《入职登记表》、《入职须知》等文件的形式代替书面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入职登记表》、《入职须知》等文件只是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并不具备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所作订约的意思表示,签订后一般也仅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无法持有,故一般情况下不能视其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本案中,法院正是考虑到上述情况,并依照法律规定,认定老黄填写的《劳工入职登记表》和《服务自愿书》并非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从而判令公司承担支付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法官建议】
审判实践中,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约占劳动争议案件三分之一左右,建议用人单位对于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重大事项给予足够的重视。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规范的形式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即使用人单位因急需用工,同时又考虑到劳动者在入职后可能不愿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希望通过让劳动者入职时填写入职登记资料的形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注意将相应的入职登记资料的内容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书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要求进行完善,同时应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提示和说明,在内容上要体现出双方对上述内容和约定的确认,并且尽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这样,才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保障自身的权益,绝对不能因为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了不具备书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入职登记表》、《入职须知》等文件,就高枕无忧地认为双方通过这样的形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九类内容,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却不完善,没有完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亦规定了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了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过错方的法律责任,但上述责任与完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是有区别的,用人单位要充分注意,避免相关风险。
【法条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案例来源于佛山中院)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刚入职一家电影院,上班十五天。前两天奇葩经理(刚刚来的),说要制作统一工作服,因为我是新来的要和我签劳动合同。据我了解,其他所有同事都没签,而且还押金押500元。我也要押的(在下个月发工资时扣除),求大家支招。每月工资1500。不想签合同,签了有法律效力的
楼主发言:6次 发图:0张 | 更多
  ……按法律讲,确实应该入职就签。押金没道理吧。话说楼主为啥不想签合同?  
  要的  
  因为所有人都没签,只因为我是新来的,要做服装她才说要和我签
  而且工资才1500,我没打算长做。她们要求说要签一年
  不签劳动合同你们单位会承担风险的,就应该入职就签,签了也是对你的保障,而且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你还是来去自由的
  正规公司都要签劳动合同啊,再说就是签了也可以离职,不用必须等到合同期满,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告知单位就行。另外说一句劳动法禁止单位收取押金。  
  是的,我知道押金不合法。可人家非收不可。
  谢谢,这就是我想要了解的,也是我顾虑的
  @cyy发光的石头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是要合同的,交押金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有什么疑问还可以咨询律师,好问一下,免费律师来了,手机应用软件,。
  签劳动合同对你来说只会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就算签100年,你想走了也是可以随时走的,签了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你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头上的紧箍咒
  @cyy发光的石头   当然签啊,劳动合同一般的来说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更大些
  @cyy发光的石头
21:45:00  刚入职一家电影院,上班十五天。前两天奇葩经理(刚刚来的),说要制作统一工作服,因为我是新来的要和我签劳动合同。据我了解,其他所有同事都没签,而且还押金押500元。我也要押的(在下个月发工资时扣除),求大家支招。每月工资1500。不想签合同,签了有法律效力的  —————————————————  劳动法规定必须签劳动合同,你不签是想坑死公司么?同时规定不允许任何理由收取押金,工作需要的话由公司承担所有费用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span class="count" title="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感想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