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协议需要携带什么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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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nginx/nginx.conf.篇一: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个 人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协 议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尼特右旗管理部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尼特右旗管理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在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甲方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连续4个月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并遵照上述之规定。甲方缴存资金接受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尼特右旗管理部的监督管理。为了明确两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1、甲方持《暂行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乙方业务室办缴 存登记,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乙方为符合缴存登记条件的甲方在“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个人账户,用以记载甲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计息、结余等情况。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乙方开户立个人账户的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用于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第二条 缴存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为其月平均收入(不得低于锡盟上年度政府部门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为10%-24%。 1、甲方申报并经乙方确认的月缴存基数为
元。 2、甲方自主选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
%。 3、甲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自主采用年存、季存和月缴三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甲方可分别于每年首月、每季首月、每月的1日前将应缴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我管理部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月缴4、缴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月开始,甲方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直至甲方账户注销。如甲方连续欠缴4个月,乙方有权封存其账户,停止办理相关业务,直至甲方补缴后方可解封帐户。 5、缴存信息查询。甲方可随时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户银行自助终端或通过12329咨询电话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对银行自助终端查询结果有疑义的,可持有效身份证到乙方业务室核实。 第三条 提取 1、甲方有权根据《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暂行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甲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同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扣还款协议》。可通过银行划扣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乙方负责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直接划转到甲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四条 贷款 1、甲方无连续4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并符合《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乙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关系人的个人信息、贷款的还款记录已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甲方不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甲方必须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并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甲方连续6个月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或违反其他提前终止借款合同相关规定的,乙方将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有权宣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提前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甲方不履行清偿义务的,乙方将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追回贷款剩余本息、罚息。乙方正当行使权利无须为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五条 其它事项 1、按《暂行办法》规定,甲方对本人提供的缴存登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甲方账户注销。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住址: 服务场所: 手机: 配偶或近亲属手机:
乙方(盖章):
经办人电话:签订时间:
年月 日篇二:个人自助渠道办理提取业务操作指引(1)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渠道办理提取业务 操作指引 目前我中心自助渠道分为网上办事大厅、12329咨询电话以及银行自助终端3种模式。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之后可通过以上3种渠道自助办理提取业务。 本操作指引导读: 1.若职工领到公积金卡之后没有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在公积金柜台修改过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的,需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修改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具体操作指引请参考第一章和第二章; 2.职工已修改过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初次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提取业务,需要事先到公积金柜台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具体操作指引请参考第一章第三节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和 第二章; 3.若职工已经签订过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提取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请参考第二章; 4.本操作指引第一章为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第二章为自助办理提取业务。
第一章 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一、系统登录 进入系统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如下图输入登录信息:公积金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按钮,进入“住房公 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页面,首次登录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如下图:
点击“同意”按钮,如下图:点击“同意”按钮进入公积金系统,如下图: 二 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 说明:职工在领取公积金卡之后,首次登录系统之后需要进行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 此业务修改的密码为公积金卡中公积金账户的密码,并非公积金卡储蓄账户的密码。该密码 为6位数字密码,可用于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电话自助语音办理提取业务。 (一)办理流程(二)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个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点击『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
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页面,如下图: (三)输入信息 手工录入新旧6位数字密码,如下图
(四)提交并办结业务 按右上角“提交”,完成本次操作。如输入信息有逻辑错误,系统将自动提示原因。成功后如下图:三 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一)业务说明 职工在密码修改成功之后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预约到银行公积金柜台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方便后续办理相应提取业务。 (二)办理流程 1.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个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发起预约』,进入“发起预约”页面,如下图: 篇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资料 附页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资料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4.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必填表格 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见附件) 提供要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助住房】 1. 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年以内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付清购(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协议)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缴款收据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1.首次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原件&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第二次提取者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近1年银行个人还款明细。 3.第三次提取者只需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近1年银行 个人还款明细即可。 配偶/直系亲属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
1.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其他类型】 1. 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证明。 2.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3. 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的原件。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篇四: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4)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a、医院的诊断证明; b、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c、家庭收入证明。 (8)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明确写有农业户口或者员工本人页面中职业栏为种植类人员或农民;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复印件;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6)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复印件,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篇五: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 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 认 ↓ 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时间间隔: 除租房提取和委托自动转账外,以其他情形办理的非销户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半年或以上。住房贷款购房已办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将每三个月自动划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预约提取: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前来办理提取手续时间,职工经成功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到达约定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场所,可以免排队办理公积金业务。 非销户提取 (1) 一次性付款购房 提取条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购买外市自住住房的,在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原件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所需的资料: ▲购买一手房提取 1、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 1、房地产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以在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所需资料: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2) 分期付款购房 提取条件: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正本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所需的资料: ▲第一次支取,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支取,在房款全部付清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2、提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3) 申请住房贷款购房 提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以及组合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隔180天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两次提取贷款前已付的购房款,但须相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贷部分),每隔180天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下次前来办理提取的时间以审核后提取审核表上打印的“下一提取日”时间为准。在日前,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累计提取额达到贷款金额的1.1倍,则不可再提取。 所需的资料: ▲第一次提取(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以提取): 1、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二手房须提供房地产权证); 2、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首期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首期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转让发票); 6、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及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贷款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建批准书(报建用途必须为住宅)或房屋安全鉴定书、施工合同正本、施工发票; 8、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9、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半年或以上):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需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时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无须提供上述提取其他所需材料。 ▲在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总额的,其差额部分可由借款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借款人的父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没有以其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第一次申请住房贷款购房提取所需资料外,还需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与父母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安局证明或公证书);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证明; 3、借款人父母的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 自建房 提取条件: 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自建房提取额计算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所需的资料:▲第一次提取(在报建批复通知书或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签发日起一年内): 1、报建批复通知书或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2、土地使用证; 3、施工许可证; 4、报建图纸; 5、提取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提取(以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 1、房地产权证; 2、土地使用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5) 租房 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9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三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或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 2、职工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租房提取,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 3、我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将提取金额定期转账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3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所需的资料: ▲租住保障性房屋提取: 1、保障性住房合同; 2、保障性住房租赁发票; 3、政府租金补贴的相关凭证; 4、提取人身份证;篇六: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一、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 2 二、关于调整购再交易住房和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 2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流程图................................................................................ 4 四、关于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公积金简化手续的通知.................................... 4 五、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客户须知................................................................................ 5 六、都江堰震后安居房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7 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客户须知................................................................................ 8 八、住房消费类提取.................................................................................................. 10 九、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4 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17 附: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6 一、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 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自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为15000元。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二、关于调整购再交易住房和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 关规定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建金管〔2012〕1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对购再交易住房和患重大疾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出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购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 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一年之内。 (一)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 (二)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6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购房消费提取的。 二、患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金额。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三)审核要求。 对职工提供的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存在疑问或职工提取金额超过3万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承办部门应对职工就诊医院进行上门调查或要求职工提供就诊病案。 三、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流程图
四、关于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公积金简化手续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理手续,切实方便缴存人。我中心从11月1日起实施持住房公积金
联名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以下简称“持卡提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适用对象 持卡提取业务适用于已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审批流程 职工可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资料直接到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提取审核手续。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三、办理提取须知 (一)职工应通过发卡银行网站、电话银行、服务热线、自助设备(ATM机、BST机)或中心网站、服务热线(96319)等渠道,查询、核对本人缴存信息,信息无误才能正常办理持卡提取业务。
(二)职工办理持卡提取业务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五、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客户须知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篇七:2014年第三季度办理公积金支取通知 2014年第三季度办理公积金支取通知 各位同学,大家好: 2014年第三季度的公积金集中支取开始办理啦!请按照以下通知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为了您的支取更加顺利,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信息:) 办理流程: 第一步:按照要求准备支取材料[每张复印件正面需写上“附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字] 第二步: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提交支取材料 大屯办公的同学: 时间:日, 上午10:30―12:00,下午1:30―5:30 地点:***会议室(9层出电梯左拐第一个会议室) 北辰办公的同学: 时间:日,下午2:00―4:00 地点:**会议室(五层人力资源部附近) 第三步:HR经办人整理好员工支取材料后,去各区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第三步:HR经办人办理完支取手续后,RTX陆续通知大家领取原件并告知办理结果 第四步:等候公积金中心打款入您的账户
特别提示: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同时为了规范公积金支取办理流程,请您注意: 1.有联名卡的同学,必须使用联名卡支取,若为买房支取我们将同时为您办理约定提取; 2.无联名卡的同学,请您先办理联名卡;(可拿着身份证去招行或交行办理,一周内可取卡并在窗口办理激活手续) 3.多账户的同学,请您先联系HR服务热线为您办理账户合并; 支取材料: 买房支取(在北京买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新房支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包含买卖双方名称、住房面积、房屋座落地址、购房金额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部分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房主为配偶,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此记录单在配偶办理支取后由配偶单位人事出具。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则需街道或存档地出具无工作证明;单位未给其缴纳公积金则需单位开具未缴纳证明。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首付款发票的同学需要提供贷款合同)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7、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8、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二.购买二手房支取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房主为配偶,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此记录单在配偶办理支取后由配偶单位人事出具。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则需街道或存档地出具无工作证明;单位未给其缴纳公积金则需单位开具未缴纳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6、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注:如果房产证原件在抵押,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抵押章和抵押单位章。 三.在原公司已办理买房支取 1、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由原单位人事出具) 2、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买房支取(在北京买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3、如果房主为配偶,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此记录单在配偶办理支取后由配偶单位人事出具。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则需街道或存档地出具无工作证明;单位未给其缴纳公积金则需单位开具未缴纳证明。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5、在石景山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请注意,如果您的劳动合同签署公司为数字娱乐软件,数字娱乐技术,游戏软件,芜湖北分(公司查看方式:人事自助―员工自助―我的信息―任职信息),由于目前石景山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系统还未能成功和北京市贷款中心系统实施对接操作,因此凡是住房公积金在石景山管理部缴纳的,还需按照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要求去提交。) 买房支取(在异地买房) 一.购买新房支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包含买卖双方名称、住房面积、房屋座落地址、购房金额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部分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房主为配偶,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此记录单在配偶办理支取后由配偶单位人事出具。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则需街道或存档地出具无工作证明;单位未给其缴纳公积金则需单位开具未缴纳证明。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首付款发票的同学需要提供贷款合同)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7、《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见附件) 8、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9、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二.购买二手房支取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房主为配偶,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单位未给其缴纳公积金账户,则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6、《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见附件) 7、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8、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注:如果房产证原件在抵押,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抵押章和抵押单位章。 三.在原公司已办理买房支取 1、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由原单位人事出具) 2、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租房支取【33家中介代理机构请查看附件】 一.承租北京市住房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发票【地税及街道的发票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5、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6、房东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8、在石景山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同学注意,如果您的劳动合同签署公司为数字娱乐软件,数字娱乐技术,游戏软件,芜湖北分(公司查看方式:人事自助―员工自助―我的信息―任职信息),或查看社保缴费证明上公司信息,需要验证发票真伪并打印明细(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 1、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无卡则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招行、交行或建行办理。 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5、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6、在石景山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同学注意,如果您的劳动合同签署公司为数字娱乐软件,数字娱乐技术,游戏软件,芜湖北分(公司查看方式:人事自助―员工自助―我的信息―任职信息),或查看社保缴费证明上公司信息,需要验证发票真伪并打印明细(操作方法见附件) 三.承租异地住房提取公积金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发票【地税及街道的发票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员工在现单位任意时间段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 5、员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租房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6、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7、房东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 8、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见附件) 9、在石景山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同学注意,如果您的劳动合同签署公司为数字娱乐软件,数字娱乐技术,游戏软件,芜湖北分(公司查看方式:人事自助―员工自助―我的信息―任职信息),或查看社保缴费证明上公司信息,需要验证发票真伪并打印明细(操作方法见附件) 注意事项:(请大家仔细阅读) 1、 租房提取频率及提取金额:每三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期前三个月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且单月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发票金额。如果员工的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为2000元,那么员工每三个月的提取金额为 0元。如果员工的房屋月租金1500元,那么只能提取0。如员工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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