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我县2017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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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 11:53:53 来源:
编辑: 作者:刘剑
浅谈当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本网日讯 通讯员刘剑报道)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从1986年开展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到今年“六五”普法收官,全民普法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光辉历程。经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全民的法律意识从无到有,法制观念由弱到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无可置疑,这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辉煌成果。然而,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逐步提升,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后,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新的要求,从过去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为了现在的“法治宣传教育”,虽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领域的拓展,标志着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 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 &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 & 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 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 & 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 &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 (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供稿)投稿人:刘剑 &江西省余江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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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9号 新广出审[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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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文 章来源莲山 课件 w w w.5Y k J.C om 8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司法部专门召开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吴爱英部长就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就贯彻中央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的《意见》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中央精神,切合xx实际,是推进依法治省的性文件。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使得全系统能够真正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机遇在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怎么体现,中央和省委对我们的要求有哪些,我们应该怎么干,真正适应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语境和新要求。下面,我受xx厅长委托,就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讲几点意见。一、以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引领,凝聚起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动力(一)抓住精神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全会的《决定》和省委的《意见》精神丰富,内涵深刻,在学习领会中要善于抓住核心要义,做到以点带面、纲举目张。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工作者关键要抓住四点,一要准确理解“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深刻含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所有法律中居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尤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必须要依据宪法凝聚改革共识,坚定不移的走法治之路,才能巩固和保障改革开放成果,才能继续深化改革。二要准确理解“坚持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基本定位。这一科学论断,既是对30年普法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给予了高度期望。我们要抓住“长期”和“基础性”两个关键词,更加清晰自身的历史定位,更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三要准确理解“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目标要求。在现代社会,守法是义务,用法是智慧。这个论述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与人民的关系,指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全民的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得每名公民都能够摒弃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在自觉守法的同时做到积极用法。四要准确理解“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重大任务。这是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特点和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要立足于这一重大任务,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务求宣传实效。(二)紧扣全省的工作实际,切实找准法治宣传教育的努力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要以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为标杆,以“照镜子”的方式对照要求,查遗补缺,最大程度地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各地的具体实践统一起来,进一步找准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更快发展的着力点。关键是要抓住两个实际,一个是全省的实际,另一个是各地的实际。这两个实际既包括好的方面,就是充分认识到,经过不懈努力,无论是法治xx建设,还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结合我省实际,创造出的不少好做法、新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这是基本面,必须要肯定。但又不能否认,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努力方向。一是力度不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地方把它用来装点门面,表面上各级重视,但实际上问题不少、一些基础性矛盾没有有效解决。二是平台不足,传统媒体用不好,新兴媒体不会用,宣传手段依然是老面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当摆设,影响不好,群众不满意。三是层次不高,个别地方从“五五”到“六五”人均普法经费多年没有增长,工作队伍多年没有加强,工作水平多年不见提升。四是状态不好,少部分从事法治宣传的同志缺乏进取精神,缺少工作激情,工作漂浮、作风不实。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三)强化措施的落地生根,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发展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注重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长期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如法治建设包括法治宣传“六个入”问题,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等的必修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纳入政绩考核等。还比如“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等都具有深刻的意义。这些就是我们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中央《决定》出台后,省厅利用参与起草省委《意见》的良好机遇,在充分理解中央精神的基础上,就措施的明晰化、制度的具体化,提出了很多切合我省实际的建议,这些意见绝大多数被省委采纳,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政策支撑。这些政策有的是顶层设计,有的是实打实的具体要求,有的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有的还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中央和省委的政策要求与各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行充分嫁接,在推进落实中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进而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导向,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一)将有效实施宪法,体现于法治宣传的全过程,突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一是要解决宪法宣传确实很重要的认识问题。宪法作为根本法,规范的是治国安邦的大事要事,没有宪法,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都将失去了根本的法制基础,其他法律法规都将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宣传宪法就是宣传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就是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宣传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必然性,这是基本的政治要求。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来看,如果宪法权威没有树立起来,法治权威的树立也将成为无根之木,法治中国建设将永远停留在蓝图的绘制上。同时,宪法的力透纸背,不仅源自于至上的权威,更来自于实施过程中不断增进的共识,只有让宪法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可以感受得到的规范和实际利益,才能涵养人们对宪法的理解、认同与情感。所以,作为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把宣传宪法作为首要职责,把推进实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让宪法不仅“顶天”而且“立地”。二是要解决宣传什么的任务问题。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经历4次修改31条修正案,内容十分丰富,政治性、法律性很强。要增强宣传宪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就必须要紧紧抓住根本法中的“根本”一词,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要紧紧抓住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统帅作用,大力宣传最根本、最基本的制度,最重要、最基础的权利义务,最关键、最直观的体制机制安排,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理念,带动法治思维的形成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就必须要紧紧抓住宪法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从而使得社会各界群众深刻认识到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到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深刻认识到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从而做到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三是要解决怎么宣传的问题。重点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但我们对宪法的宣传绝不能止于这一天,关键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常态性和长效化的宪法宣传教育氛围,既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凝聚公民的宪法共识,还要借助宪法宣传让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宪法的切实保护,更要借助宪法宣传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中,潜移默化为社会公众的思维方式和自觉行为。另一方面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与第一方面,实质上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之所以专门强调,就是既要做好宪法相关条款的学习,更要注重宪法精神、宪法理念的宣传和培育,防止割裂具体条文,解决在实践生活中仅注重权利不履行义务现象的发生。(二)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贯彻于法治宣传的多领域,突出关键环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中,各级干部是骨干力量、中坚力量,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头了、做好了,就能以上率下。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相继出台后,近期,各地陆续召开了市委、县委全委扩大会,研究部署本地法治建设工作。各级同志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尤其是在全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期轮训班上,张宝顺书记专门论述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必要性。应该讲,目前在全省已经初步形成了非常难得的,有利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工作者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志性、关联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加以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果。要建立起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情况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分值,推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形成完备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体系,倒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形成,从而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真正把法治作为工作的主抓手、改革的压仓石、发展的助推器。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科学务实地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全会《决定》明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为下一步改革确定了方向。但无论是纳入体系,还是设立课程,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教学大纲的调整、教材师资的准备。在国家具体政策没有正式出台以前,着重要抓好三件事,一是要组织教育行政、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编写一套独立的适合中小学不同年龄段的法治教育教材,让孩子们可读、可学,改变目前法治教育融于品德教育,容易造成青少年混淆法律规范与道德标准的现象。二是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推动学校将法治精神融入各项管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各类制度规章的制定,让学生在具体的小事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学会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细化社会责任,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建设。尤其是我们的监狱、戒毒单位,以及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都要充分履行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通过开放场所、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员等方式,参与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带动形成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的合力。(三)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于法治宣传的各环节,突出工作保障当前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目标责任机制。首当其冲要充分完善和运用好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方面要继续做好“扩权增分”,要向政府领导多,与相关部门多沟通,一分一分的争取,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政府全部工作中的分值和权重。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尤其在考核内容方面一定要多动脑筋,充分遵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在潜移默化的规律特点,研究制定更多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隐性成效的评价指标,如增加群众法律认知、法律遵守和法治实践等普法成效的权重,使得隐形成效显性化,激发和引导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积极性。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同志们要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去思考法治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背景下,不能割裂法治宣传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同时,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年度考核情况包括各市在全省的位次,依法治省办可以直接向各市政府反馈;连续几年处于靠后位置的市,可以提请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其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做到以“以作为求地位”、“以成效进位次”。二是深化法治创建机制。全会《决定》将依法治理工作专列一部分,进行了系统论述。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用法律上的事实判断是非、用权利义务关系衡量对错,使得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社会关系得到规范协调,社会主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社会矛盾纠纷能够依法按程序公正解决,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法治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各地要围绕这个目标要求,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开展法治创建,要根据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完善法治创建目标和实施;要针对社会主体多样化、社会层次立体化的新型格局,切实在多层次多领域上下功夫,不断细化各类创建主体;要更加突出民主管理、依法自治,使法治创建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相伴相行。三是健全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组织机构的协调指导职能,强化各参与主体的“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履行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动普法工作。四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状况,及时调整常住人口人均普法教育经费标准。同时,也要注重对现行政府财政供给政策的学习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把握,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保障增长动态化,重点工作运行项目化,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参与路径,拓宽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供给渠道,形成多元化经费保障渠道。五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重点是要解决目前体制内人员不足,社会队伍相对松散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狱戒毒单位法治元素丰富、法治宣传直观的资源优势,依托法治示范单位创建,逐步将每一所监狱戒毒所都建成为法治宣传基地。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兼职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普法志愿服务队伍,促进志愿服务队伍结构多元化,业务开展规范化。不久前,合肥市成立了高校普法志愿者联盟,系统整合9所高校法学社团,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普法活动,这种形式很好。希望合肥市能将其作为普法志愿者的品牌来培育。要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完善讲师团年度普法宣传,策划有针对性的宣讲课题,明确宣讲任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扩大普法覆盖面。(四)将创新方式载体,立足于法治宣传的各层面,突出品牌特色一要积极推动理念创新。重点是适应法制宣传向法治宣传的全方位转变,准确把握内涵的深刻变化,在做好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的宣传。要坚持先易后难,由内及外,首先依托司法行政系统内的自有资源,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是率先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建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的有效渠道,努力实现在每一起法律服务案件中都能够有效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要加强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组织协调,不断延伸普法前后端,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WW和维权过程,带动全社会对法律的认知、认同和践行,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根基,增强尊法用法的自信。二要积极推动内容创新。要实现让法律知识家喻户晓、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目标,社会普法必须承接优秀传统文化、吸纳地域文化底蕴。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实施“四入行动”,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推广。当前,重点是要做好“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xx”优秀法治漫画、、微视频的宣传推介工作,将征集和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以各种方式宣传出去,送给群众,形成氛围。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抓住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这一切入点,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营造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xx地域法治文化研究,六安、阜阳、合肥、淮南等市要对皋陶、管仲、包拯、淮南子等著名历史人物的法治思想进行挖掘整理,吸收优秀成分并进行提炼转化,打造适合时代特点并受到群众广泛认同的法治文化产品和品牌。三是要积极推动形式创新。通过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把法律知识介绍给群众,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法治宣传创新不断、品牌不断,建成了一批与周围环境自然融合、群众普遍认同的法治文化墙(栏、街、公园),尤其是合肥的新市民普法、宣城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淮南的豆娃说法系列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要积极借鉴文化建设和传播的有益经验,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催生新的法治宣传产品和表现样式,使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律知识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为群众所接受。四是要积极推动传播手段创新。要积极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融入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过程中,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生活。要不断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发挥好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在去年“12?4”期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都用整版刊登了法治宣传画,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要把省市县三级主流媒体作为主阵地来打造,加强和规范媒体法治宣传专刊、专栏、专门频道建设,保证版面、时间、时段。要重视互联网、微博、手机等现代传媒的积极作用,构建全省“普法网站联盟”、“普法微博联盟”,突出普法网站新闻性、及时性和包容性建设,与实体平台一起形成网上网下良性互动的法治宣传格局,努力做到有人的地方就有法治宣传,使宪法和法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三、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常态法治宣传教育内涵的不断深化,领域的不断拓展,既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光荣的职责使命,也为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为更加重要的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一)勇于担当使命,不断提升组织指导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定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仅是中央对我们的新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立足点,更是司法行政职能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职责。完成中央和省委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任务措施,需要推动的事项很多、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必须加大协调推进的力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对此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职能来抓,放到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来谋划。重视加强普法工作者专兼职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进工作进一步日常化、经常化、项目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跑协调、跑资金、跑项目,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大局、懂政策、善谋划,积极营造强有力的发展态势。(二)善于抓住机遇,不断提升工作协调水平。当前,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了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大历史机遇。各地各部门要潜心谋划,大胆创新,分析研判新常态新要求,真正使战略机遇期成为法治建设的黄金期。特别是一些工作机制问题现在不解决,将来解决更难更复杂。为什么请分管的同志来?你们感受最深,你们承上启下。如果让这么好的机遇一闪而过,那样太可惜了。各地要对当前阻碍和制约工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自己能解决的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向党委政府汇报。省厅也要做到通盘考虑,对全省各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明细表,哪些是厅里能解决的,立即向厅党委研究解决,哪些需要向省委省政府解决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哪些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也要搞清楚,然后,共同努力推动解决,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得工作有一个更大的改进。当前,抓住机遇最重要的体现就是,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用制度来完善机制,保证预期。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研究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会同教育等部门,研究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措施。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研究完善以案释法等制度。会同文明办等部门,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会同宣传、广电、网信等部门,推动健全媒体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应用。通过共同努力,把各项任务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三)勤于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强化落实水平。四中全会结束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是一贯的、坚强的。特别是有了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这把“尚方宝剑”,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理直气壮。省委《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已于去年12月20日印发,总共200项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就有86项,其中牵头实施的任务38项,占全部任务的近五分之一,而法治宣传部门具体承担的牵头任务多达11项,体现出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考核验收年的工作主题,切实担负起牵头单位的职责,主动作为,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更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时至年初岁末,工作十分繁忙。请大家回去后,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认真谋划全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硬化措施,创新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谱写好中国梦的xx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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