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物业国际物业被锁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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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国际广场
阳光国际广场物业费物业费:1.0元/平米·月
物业费(来源百度百科)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阳光国际广场简介
阳光国际广场是由知名跨国企业----阳光国际集团在中国大陆投资兴建的首个大型房地产综合项目,把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及地区造屋之成功经验运用到阳光国际广场上,引进国外先进规划理念和一流设计师团队,力图把阳光国际广场建造成泉州现代城市建筑的代表之作。阳光国际广场由五栋高层塔楼及一座商业裙楼组成,是泉州中心片区首个超高层住宅小区,其建筑最高度达120米,亦是目前泉州第一高楼。首创泉州数字智能科技住宅小区,并结合投资商生态科技方面的优势,真正打造一座既生态健康又科技时尚的居家之所;安吉路沿街建筑退让30米,形成近8000㎡商业步行广场,欲规划建设成泉州国际时尚精品名街,是泉州第二个丰泽广场;项目规划设计有两房、小三房、三房、四房、楼中楼花园洋房、鼎级复式花园洋房等户型,能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购房需求;投资商海外投资背景及对产品细节的完美追求. 国际精品小户型 独秀泉州阳光国际广场三房、两房中小户型“南北通透、功能完善”,其享有大户人家才能拥有的超大阳台、五星级酒店式入户大堂、数字智能家居等国际人文社区之配套,尊享国际人居的高贵品质,在泉州尚属首例,是目前泉州市面上最珍稀的户型产品。
阳光国际广场楼盘动态:
24667.0平米
泉州市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4667.0平米
90000.0平米
1.0元/平米·月
总户数850户当期户数8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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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工具箱安徽省枞阳县阳光国际城物业野蛮管理违法收费——谁在为其逆行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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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日起,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范了物业管理的服务行为,明确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各地都相继出台了物业管理的条例和办法,但仍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置法律于不顾,非法进行敛财,粗暴干涉业主生活。安徽省枞阳县阳光国际城入驻的枞阳县向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传出了不和谐的音符。
  近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阳光国际城物业私自将小区公共道路划设停车位强行收费,违法加价收取电费,在小区内乱搭广告牌,经常和业主发生争执甚至殴打业主现象。
  带着问题,记者赴安徽省枞阳县阳光国际城进行实地调查。到达该小区后,一进入大门便看见沿公共道路一侧被黄色油漆划好了一个个停车位,部分写着车牌号码,在小区中心的广场前能看见多个用钢架做成的平面广告牌,下面直接插入绿化带的土中,旁边就是幼儿园,的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和几位开车业主交谈中了解到,自从这家物业公司进驻后就划设了停车位,并强行进行收费,不缴纳费用业主车辆就不得进入小区或者用胶水在车窗玻璃贴纸告之缴费,业主们多次和物业发生争执并投诉无果,许多业主无奈进行缴费。在继续和小区内多个业主交流中还了解到,自从该物业公司进驻后,因为收物业费问题也多次和业主发生争执,并且经常采取的措施是断水断电。了解中有位业主告诉记者,由于物业费没有及时缴纳,有次中午在家洗澡时被物业突然断水,导致太阳能热水烫伤了大片皮肤,和物业交涉无果;还有位业主称,由于在乡镇上班,仅周末在家,物业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断电,导致周末回家时发现冰箱所有冷藏冷冻物品全部损坏,造成不小经济损失。同时,有部分业主也向记者反映了小区物业加价收取电费,在业主提供的电费缴纳收据上,清晰的写着每度电0.65元,并加盖了“阳光国际城业主用电缴费专用章”方形章,而安庆市基础电价在0.57元左右。而在走访有无殴打业主现象时,许多业主都表示,该小区经常为停车位收费的事情和业主发生争执,尤其收取摩托车和电瓶车费用的时候,和业主斗殴也是时有发生的。
  针对上述了解到的情况,记者查阅了下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和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消费者也就是业主的相关保护条例,尤其是《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理细则。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个个小区构建成了一个城市,广大老百姓花费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积蓄购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了小区的业主,他们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缴纳房款、房产证的税款、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但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却被粗暴的进行了侵害,阻拦进入小区、断水断电、违法收费、加价收费甚至肢体侵犯等等,每个业主俨然已被看成了砧板上肥肉任意进行宰割。由于城市小区人口流动性大,生活节奏快,生存压力大,业主之间联系较少,虽然物业公司频繁侵犯业主权利,大多数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争吵后都是忍气吞声选择妥协,毕竟维权的成本太大,业主在方方面面和物业公司耗不起。
  十八大以来,国家不断加强依法治国,在有明确法律条文约束的情况下,安徽省枞阳县阳光国际城向臣物业管理公司为何能公然违背法律粗暴进行物业管理并违法收费呢??业主多次投诉举报而物业管理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当地的房产主管部门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枞阳县房产主管部门有没有认真查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整改??有没有真正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做到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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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100国际新城物业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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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阳光100国际新城二期的业主,入住此楼盘二年多的时间,该小区物业管理松散,外来人员及车辆随便出入。小区地下车位,经常有二三十辆没有车位的车晚上停在小区车位过道处,堵住许多出入过道,给小区安全带来许多不安全因素。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均不给予解决,而且态度生硬。而且于上月告知地下车位管理费涨价,我们没有停到应有的服务,为什么他们只知道涨钱,而不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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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关于“对讲损坏”问题的投诉,我们社区非常重视,社区副书记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情况,当事人反映的是:阳光100物业对2期E园的业主门禁从2016年夏季到2017年1月始终没有给维修,物业费业主按时缴纳,上诉多次就说维修,没有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维修完成,现在业主的家人如果想建议业主只能靠电话,结果电梯间和一楼有廊还没有移动信号。了解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后,社区副书记马上与物业公司电话联系沟通此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单元门门口机出现故障后,因在质保期内,物业公司及时联系保修单位维修,保修单位将门口机拆卸后返厂维修。
2、物业公司多次跟进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反馈信息为,门口机仍再厂家维修,修复后即安装恢复。
3、移动信号是有通信公司提供,不是物业公司服务内容,物业公司也已经将业主的诉求转达通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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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维护:民心网信息发布中心阳光国际小区出现很多“新车位”
物业:不收费,目的是规范小区内乱停车
本报讯 泉南大街阳光国际小区的一位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小区内的空地上出现很多新车位,听说要收费。7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采访。
小区空地划出许多停车位
小区南入口处道路两旁、绿化带旁、单元门前空地,都被划出不少车位,还标有序号。
“这些停车位是前几天物业公司划的,据说是让业主每月交80元的管理费。不知道这事是不是真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自从小区之前的物业撤离后,经过小区业委会投标、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康宁物业公司入驻小区没多久就划了这些车位。
“如果物业收费的话,他们的行为和出租电梯广告位的行为性质一样。拿着业主的公共用地来盈利,应该征求业主意见。”一位姓王的业主说。
记者了解到,阳光国际小区目前共有700多户,23栋住宅。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规划出限定的车位,包括地下车库、地上车库以及地上车位。但从目前看,这些车位显然不够小区业主们使用。
不收费,目的是规范小区停车
针对车位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的新物业公司康宁物业。
一位负责人称:“现在小区重划的白线是在原有车位上进行重新描线,并在我们认为合理的地方(小区道路两旁)规划部分新车位,以解决小区内的乱停车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有车的业主越来越多,小区原有车位明显不够用,经常有业主因停车产生矛盾而找到物业,有的矛盾无法调和,业主便拒绝交纳物业费。“还有一些业主拥有两三辆车,都占着车位,导致其他业主无法停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小区空地上规划出停车位,为的就是让业主在规定的区域停车,减少因车位造成的各种问题。”
当记者问起车位是否收费时,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划的车位并没有向业主收费。
业委会一位姓范的负责人。
“物业曾提起过这件事,但是业委会还未针对此事正式开过会。”该负责人说,等车位施划完后,他们会召开会议,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果当然还是以业主的意见为主,维护业主的权益。”范姓负责人说。记者了解到,阳光国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今年4月份成立的。
业主应享有知情权
对于小区公共通道划定停
车位的问题,邢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记者介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位律师说,物业在住宅小区规划条件允许,经业主委员会和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并非不可建设、经营车位。既然是业主共有的区域,至少业主享有最基本的知情权。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在处置公共区域时应该首先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如果有收益,所获收益去向也应该进行公示。(本报记者 张子乾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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