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控股母公司能够向在中国的子公司收购母公司取服务费用吗

谷歌回归中国市场?Alphabet部分业务或先重返中国 谷歌联合创始人塞吉?布林(Sergey Brin)日前暗示,在重组为控股母公司Alphabet之后,旗下一些子公司业务将能够自由的重返中国市场。-中国学网-中国IT综合门户网站-提供健康,养生,留学,移民,创业,汽车等信息
谷歌回归中国市场?Alphabet部分业务或先重返中国 谷歌联合创始人塞吉?布林(Sergey Brin)日前暗示,在重组为控股母公司Alphabet之后,旗下一些子公司业务将能够自由的重返中国市场。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 19:22:43 责任编辑:鲁晓倩字体:
腾讯科技讯 10月30日消息,据外电报道,谷歌联合创始人塞吉&布林(Sergey Brin)日前暗示,在重组为控股母公司Alphabet之后,旗下一些子公司业务将能够自由的重返中国市场。
布林表示,&虽然中国市场对我们的难度很大,且公司退出了中国内地市场,但我们已在中国市场拥有了许多业务。&他表示,Alphabet的每个子公司都能够自主决定将在哪个国家开展业务。虽然谷歌目前没有向中国大陆市场提供服务,但却在向中国企业销售广告。《华尔街日报》上月曾报道称,谷歌正在同中国相关部门进行合作,考虑在中国大陆市场推出Android应用商店。
谷歌在2010年退出中国内地市场,将搜索服务转至中国香港。当时,布林还分管部分的谷歌运营业务。近年来,布林逐渐退出了谷歌的日常运营工作。在重组之后,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被擢升为谷歌首席执行官。皮查伊的作风更为实际,一直公开表示谷歌对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很感兴趣。
今年8月,谷歌重组为Alphabet控股公司。在重组完成之后,公司的核心业务,如搜索、YouTube和Android组建成了新谷歌。包括智能家居业务Nest、互联网服务Fiber、健康公司谷歌生命科学以及无人驾驶汽车、无人机等业务,实现了与主营业务的分离。布林目前担任Alphabet总裁,以及Google X负责人。在周三为热气球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Project Loon举办的活动中,布林发表了上述讲话。
他还表示,中国目前是对通过热气球技术扩大互联网覆盖感兴趣的国家之一。在重组为Alphabet之后,Project Loon项目能够与更多的电信运营商建立伙伴关系。他说,&Project Loon项目负责高管目前不需要再担心用户手机操作系统的问题,也不需担心运营商是否与谷歌保持着良好的伙伴关系。他们不再被复杂的关系所束缚,这对Project Loon的发展更为有利。&(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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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西方会计准则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西方会计准则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 西方会计准则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文化和资源
Q: 西方会计准则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在西方国家,尽管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的补充和修订没有法律效力,但其成形依托于现行国家法律框架,并且大多出自于公司条例或法案。公司条例或法案和其他适用于个别行业的法规,比如金融机构银行条例、上市条例或者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法案,为会计行业的组织提供了一个制定会计与审计准则的框架。这些准则为确立会计原则和会计惯例形成了一个基础,而且允许企业有一定的灵活性来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会计政策。简而言之,最终的目标便是提供真实而公允的财务报表。
在1994年之前,中国缺乏一个使会计和审计准则能够架设于其上的监管框架,直到 日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生效。缺乏此类的框架的结果是其他法规的形成,如国家证券法案和上市条例,相较而言更复杂耗时。
然而,在意识到需要确立一个可接受的会计原则使国内企业更容易吸引外资或者在国外上市之后,财政部在1992年1月颁布了一套独立的会计法规,适用于部分股份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财政部在号生效了第一套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尽管有时在关于执行哪一套会计准则上可能会感到困扰,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他们提供了相对统一的会计实务操作供企业遵守并准备财务报表。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一个完整的监管和概念框架,这些会计制度和准则过于宽泛,他们包罗了会计概念,披露要求,会计分录,内控过程,会计记账,审计要求和清算。
随着1999年《会计法》,2000年《企业财务报告准则》,2001年年初《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整合了适用于不同企业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现代中国的会计框架终于变得清晰起来。随着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中国的会计准则逐渐趋同于IAS和IFRS。
1.中国是否遵循国际会计实务准则?
虽然中国已经朝这个方向发展了一段时间,但还没有遵循国际会计政策与指南。不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将会在数年内完全实行国际会计准则。目前中国有很多会计规章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或者相似,但对于在中国运作的组织机构来说,了解其中的差异依然很重要。
比如,抵税制度就不一样,缺乏这方面的认识可以会导致在如关联方交易等项目上支出额外税费。中国在对待转移定价上十分重视,因其欲与很多其他国家一样,公平地在国际税收上分一杯羹。正确的计划与履行相关准则可以减少公司的税务负担。
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资产折旧方面。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必须执行直线法折旧,除非他们获得财政部门的许可采用加速折旧。资产的折旧年限也可能与控股母公司自身国家的会计政策有所不同。中国税法规定的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固定装置、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这些公司在遵照总部所在国家的通用会计准则的同时,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规章。雷博国际会计提供协助,通过设立良好的会计制度与程序使企业能够两者兼得。
2.国外控股母公司能够向在中国的子公司收取服务费用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给中国政府机构?
国外公司因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而支付了管理费,中国允许其向子公司收取合理的相关费用,这需要得到当地税务部门在审查验证支持证明文件后作出的同意。总部需要提供详细的费用分摊方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确认报告。
3.在中国有什么法律来规范会计师行业?
中国的会计师行业是由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来管理规范的。
4.中国的会计与审计的发展背景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之后,所有的生产资源全部收归国有,因此基本上国有企业是经济实体的唯一形式。被称作基本会计法的会计法律法规具有呆板和单一的特征,其主要作用是建立一个信息汇报制度来维护和管理国有资产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会计法规的存在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财务纪律,保护国有资产。
自从1979年颁布《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一套单独的会计法规慢慢成形并以此规范企业报表的准备工作。这无疑是脱离基础会计概念的第一步,这些概念是计划经济时代国企用以分配资源的产物。
随着八十年代初经济改革和改革开放政策的采纳,外国投资者被准许在中国境内开办企业并开展业务,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只适用于外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尽管现在这些会计准则或制度大部分与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一致,但其更多充当的角色是为了确认企业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为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同时,中国通过把企业转变成有限责任制并发行股票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国企结构重组,大多数国有企业终将上市。一系列特别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会计准则于2006年年初颁布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
5.中国在近年来有什么新的发展?
迅速增长的经济、对外国投资的需求、逐渐成熟的股票市场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些一一昭显着中国渴求一个健全、可靠和透明的会计系统,能够让外国投资者接受。一套为配合税务制度及国企的共产主义制度而制定的会计法规和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商业管理和融资需求。为了满足外国投资者和数量逐增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需求,一系列的新法规被制定出来。这其中包括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和之后2001年年初颁布的《商业企业会计制度》(ASBE),这套准则确立了基本会计框架而且更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
2001年对公众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先一批依法执行ASBE的,而涉及选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便相应废除了。
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第二批执行ASBE。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法规被取代。此法规虽然不是强制性质,但国有企业和其他国内企业被鼓励采纳新的准则。从本质上来看,ASBE将成为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业的最主要、最基本的会计法规。
2006年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发行并颁布了38条具体的会计准则,截止目前又颁布了三条具体的会计准则,修订了另外三条已存在的会计准则。虽然不是所有的会计准则都是强制实施的,不过可以清楚了解到当前目标是向IAS的制度和标准靠拢。
6.中国会计准则是如何设立的?
与西方惯例不同,制定权威的会计准则的工作不是由中国会计协会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而是由财政部负责制定、颁布和管理会计法规。中国会计协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治理和监管中国会计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注协也作为一个由财政部授权的行政权力机构,充当着政府与执业会计师之间的桥梁。
在中国,由政府发布会计制度,这些规章必须被严格遵守。 随着ASBE的发布,允许公司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来制定自身的会计政策,以符合不同的具体情况。
7.中国财务报表的格式与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公司财务报表或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的注释,同时法规还覆盖了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分类。
8.中国会计法规的概念与基础是什么?
中国會計条例中使用的一般会计原则和概念包括精确性,完整性,统一性,可比性,时效性,重要性,权责发生制,相称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持续经营。大体来说,这些原则都借鉴了IAS和IFRS。法规的其他主要特征如下:
o 指定使用历史成本法。资产被要求按照购买成本(减去必要的减值准备金)入账,而资产重估值被禁止,除非有其他适用国家法案的允许。
o 通常不应用公允市场价值的概念,因为开放的市场在中国的存在受限。
o 法规要求公司使用日历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o 采纳复式记账法。入账货币必须为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外币交易和余额应当依据官方汇率兑换为人民币,可能会与当前市场汇率有所差异。所有的外汇交易记录和余额以及汇率必须被保留下来作为参考。
o 法规的条款明确规定要求税后利润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之间分配。
o 由于新的系统仍处在初期阶段,特定的脚注披露可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全面。但是在某些特定领域,中国的准则十分严苛。这包括披露公司关联方的身份,对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进行评价和用直接法、间接法两种方法来编制现金流量表。
老的准则不仅涉及面不广,而且没有灵活的空间能够对特定对象进行讨论和操作。《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第一次给了管理人员权限去执行职业判断。该制度在理论上缩小了中国与西方的会计差异的同时,不同省份的公司执行的严格程度亦会有所不同。
9.中国的审计要求有哪些?
在西方国家,有限责任制公司的年度审计一般由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执行,他们的角色是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发表客观的审计意见。
在中国,执行审计不是一个法定要求而是规章的要求。中国在引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之前,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公司的材务记录进行审视,从而确定其精确性及合法性(所从事的交易是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审计师关注的是维护公司的法律利益以及国家的利益。在《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之后,才引入真实而公允的报告这个概念。
在2000年之前,国企的材务报表没有要求由独立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但是为了查明企业纳税义务或其他目的的周期性审核或社会责任审核,可能由国家审计局和税务局执行。自从2002年起,除了几个特殊行业豁免以外,其他所有国企必须至少进行年度审计。除此之外,有关股份公司和外资公司的会计规章要求这些公司由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进行年度审计。就这些外资公司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准备材务报表作报告时,审计师可能会引用到如下主要法律法规:
o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日颁布生效,并在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股份制合营公司法》;
o 国务院于日颁布生效,并在日修订的《关于实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
o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日颁布生效,并在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
o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日颁布生效,并在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独资企业法》;
o 国务院于日颁布生效,并于日修订的《关于实行外资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o 人民代表大会于日生效,并于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
o 人民代表大会于日生效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10.专业审计师在国家经济活动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直到最近,会计师或审计师的影响力才在国家经济活动中显露出来。凭借1985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能得以确立。这项法律现在已经被1994年1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取代。 随著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成立,注册会计师和专业会计公司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在中国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是特定政府部门的职能单位。尽管其他职业会计师事务所不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他们其中有很多还是材政上依赖于政府而且需要国家的许可来运作他们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业务。1998年国务院阐述要求注册会计师独立于政府部门。因此许多职业会计师事务所转型或正在转型成为私营企业或者无限责任合伙制。
在1988年12月份财务部颁布了《审计与认证规章(草案)》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角色、审计范围与程序和保留审计底稿的要求。从1995年至1996年4个通用独立审计准则——基本准则、质量控制、继续教育和道德规范得以发布。2006年3月,新的详细审计准则也随之颁布,从而完善和厘清了规章草案与通用准则。2010年,为了与国际审计相关准则更加趋同,修订后的38号审计准则发布。到前为止,已经发布了48条具体审计准则。
11.审计报告的格式与内容是什么?
审计报告一般包含介绍段落、管理层责任说明段落、审计师责任说明段落和审计意见段落。介绍段落说明审计范围;管理层责任段落说明财务报表的准备和公允陈述;审计师责任段落说明审计工作原则、实施步骤,以及最后结论。审计意见段说明财务报表是否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任何保留意见需要有详尽的说明。
在某些情况下,不同的政府部门可能会制定各自的要求来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意见的事项。有时候这些额外的要求没有经过财务部或者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同意,且在注册会计师一般专业技能之外。在一些情况下,这些其他政府部门的要求会被撤回。
12.中国的会计法是怎样的?
《会计法》第一次颁布于1985年,并于1993年12月以及1999年进行过修订。 自日起,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法。它代表着最高级别的法律标准,用以管理会计行业,作为制定行政制度规章的基淮,并且提供会计工作最高的指导原则。在与这部分法规协同的过程中,一系列相关法律在90年代被颁布,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审计法》,随后的是相关法令比如《公司法》,《可流动票据法规》,《破产法》,《经济合同法》和其他各种税法。这些法律法规共同组成一个相关经济法案的法律框架,形成管理会计工作法律系统的奠基石。
13.中国的会计准则是什么?
日材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于 日生效。会计准则的引进是中国会计系统改革的里程碑,之前根据所有权、行业与政府部门的分类被与国际会计准则所一致的实务操作所取代,比如复式记帐、会计要素的分类、会计等式与材务报表。国际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也被采纳,包括谨慎性原则,制造费用的核算与资本维护。除此之外,中国在1997年颁布了第一套具体的会计准则,材政部也发布了13条额外具体会计准则。在2006年,中国持续颁布会计准则,而且材政部一共颁布了38条具体会计准则,2010年另有3条具体会计准则被修订。
14.中国会计系统有什么重要性?
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财务部在1992年颁布了一系列具体的行业会计准则,涵盖工业、商品分配、建筑、房产、金融保险、运输通讯、对外经贸、旅游、餐饮、农业以及一套针对外企的独立系统。这些统一的系统整合形成了中国管理会计行业的法律制度。
为了迎合企业改制和满足WTO的要求,中国在2000年对其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从 日起,财政部颁布了暂时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会计制度》,也鼓励其他类型的企业采用新制度。在会计制度的指引下,确立一系列统一的系统并应用于所有类型的行业、所有权结构、组织和运作模式的大中型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相关企业)。 在会计制度的基础下,行业具体的会计手段会形成不同的特征,而小企业会开发出特别设计的会计系统。除此之外,金融保险企业会有特殊的会计系统以适应他们独特的要求。
现今生效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条款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由通用条款、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关键会计事项的范例和会计规则的选择而构成。通用条款列示了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要素以及重大商业活动上的大原则。在选择商业活动需采纳的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样式方面,它给出了样本和编制指引,附录中也有重大会计事项的处理范例。
15.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中国统一会计系统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指导性文件,它们对会计的规则进行陈述,比如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以及报告。虽然兩者都是由财政部颁发的,但存在一定差异。 第一,使用范围方面,具体的会计准则大多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只有少数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会计制度方面,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资格的企业同样也采纳这套制度,不过国有企业需要征得同意才能实行这套制度。 第二,会计制度涵盖企业交易和事项的所有方面。换句话来说,如果企业列入了会计制度的范围,其所有交易和事项必须按照会计制度制定的规定来处理。 而具体会计准则只负责规范特定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特定的企业会计核算。比如,至今为止发布的13条具体会计准则只针对企业的特定交易和事项。 第三,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和报告的规定通用范围更广,而并没有规定如何记账。相比较之下,会计制度更加详细,给出具体的指引和会计科目的规则。
16.中国有哪些基本会计假设?
(a) 会计实体
会计实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一个企业集团
或者企业的会计部门。
(b) 持续性假设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通常情况下采用的会计处理应当基于持续性的假设。比如,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需要用历史成本法计量,固定资产折旧要用基于历史成本的折旧方法。
(c) 会计期间和会计年度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清晰的会计期间来计量其交易与事项,并准备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可以是1年,半年,1个季度或者1个月,开始于日历年的第一天。
(d) 计量货币与报告货币
人民币是企业的报告货币。在财务报表的准备与提交方面,所有的外币金额应转换为人民币金额,除非企业有特别大比重的外币交易。
会计记录与财务报告需要用中文编制。外资企业和其他在中国的外国组织机构可同时使用外语和中文两种语言编制。.
17.中国的会计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指导和评估会计工作的大体原则可以分为三套:评估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原则、确认及计量会计要素的基本原则、修订以上兩项原则的基本原则。
18.中国关于建立财务会计部门的规定有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所在地建立财会部门,并设有称职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依法处理财会事项。(财政部对于财会人员的资质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
19.在新会计系统履行的过程中有何问题发现?
自从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履行财政部颁布于日的《企业会计制度》。而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与其对于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被废止。以下是施行新会计制度会出现的特定问题。
(a)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履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变更会计估计,所有变更都需要遵循预期调整法。在以下情况制度规定需要应用追溯调整法:
短期投资的减记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指定贷款。
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坏账准备金以及存货的跌价损失差异应该进行追溯调整。
折旧年限和残值的第一次修改应当视为本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并进行追溯调整。如果再一次调整,企业应采用预期法。
在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之前进行的、并且持续到实施之后的投资,按照规定被视为从实施日开始。换言之,新制度实施之前按照旧的会计制度确认的投资以及投资收入可不做追溯调整。任何后续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后续调整的账面价值需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在新的会计准则颁布之下,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不能被摊销,而是在开办期间直接纳入管理费用。
(b) 在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以下条款:
可交易证券余额应当纳入短期投资。
“预付商品货款”和“预收商品货款”余额应当相应地分別纳入“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
“存货变现损失准备金”余额应当纳入“存货坏账准备金”科目。
贷方的“开办期间外汇损失”余额应当纳入当期利润表。
“其他递延费用”在不同情况下区别对待:如果其能在后续会计年度产生利润,应当纳入“长期预付费用”;如果不能,应当计入损益表。
“递延投资损失”在不同情况下区别对待:借方余额纳入“长期预付费用”;贷方余额纳入“递延收入”。
应付债券的余额及其溢价或折扣应当纳入“应付债券”。
应付工资(或者应付工资及福利)应当纳入“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税后利润转入的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内地员工的各种福利支出如养老金和保险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算入相应期间的利润表。
“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投资收益基金”应纳入“盈余公积金”。
资产负债表上,“预计负债”科目之下应设立在一个新的科目──“递延收入”。
在实收资本科目下设立两个新的科目──“中方投资”与“外方投资”(期末的非人民币数额)。
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投资旅游公司在编制利润表和相关报告时,需要遵守《外商投资旅游公司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的规定。
在应用追溯调整法编制比较性質的财务报表时,如果会计政策的变更发生在期间内,需要相应地调整损益表以及其他相关科目。对于发生在本期之前的对本期财务报表有影响的事项,需要调整初始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科目。
20.发票的定义是什么?
发票是商品、劳务或其他商业活动交易中的付款证明。它也是一个佐证文件,以证明交易收付的发生,作为财务管理和记账的正式文档,审计与税务中的重要工具。
发票一般有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发票多一联为抵扣联。
21.认购发票有哪些步骤?
(a) 购买和认领步骤
在税务部门依法完成税务注册的个人或者公司会被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然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认领购买发票,需要提供下列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在核查批准后,发放发票领购簿。申请人凭领购薄上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税务机关购买发票。
(b) 异地购买临时发票
暂时需要发票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当个人或企业的商业活动不在他们起初登记的税务机关所在地时,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初次设立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个担保人或者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发票领购簿上的面值和数量而定。这种发票开具在主要经营活动的地方,要求在特定时间内使用,过期将被税务机关取消。
22.开具发票有哪些阶段?
(a) 企业或个人因提供商品、劳务或其他商业活动而收取的款项时,需要开具发票给付款人。有些特殊情况下,付款人会开具发票给收款人。
(b) 当企业或个人因从事生产或者其他商业运作时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不得要求变更商品信息或金额。
(c)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e)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3.发票的保管有哪些步骤?
(a)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b)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c)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4.发票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管吗?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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