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该怎么给领导送礼怎么说

扫一扫穿越到手机继续浏览当前页面
扫一扫去看“微生活”快乐工作,简单生活  我在2012年12月购买了海口一套酒店式公寓,当时是毛坯现房。购买时该房有一个长8米的阳台,3米是有顶的,另外5米是无顶的,有花架。同户型的三楼以上,阳台只有3米长,只有一二楼为8米长。我购买的是二楼。  日,我去现场看,惊见比三楼多出的阳台已经敲掉,变成和三楼以上一样的3米长的阳台了。  当时的合同,并没有约定这一部分,即没有说是赠送,也没有说是违建。但是一至五层的户型图是一样的。  开发商说,好象因为是违建,所以拆掉了,之前没有通知我们。  已经一次性付款,房管局合同已备案。  开发商现在同意退房,但不同意给违约赔偿。说要赔偿就打官司。因为是全款购房,向亲戚借了40万,答应给亲戚一年10%的利息,如果原价退房的话,我的利息有损失。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如图,是买房的时候拍的,二楼带花架的是我的房子,比三楼以上多个花架。现在一楼二楼全部打掉,已经变得和三楼以上一样了。
楼主发言:37次 发图:16张 | 更多
    户型图,后来的黑框部分是赠送的露台。
    还是露台的照片
  购房合同所附图纸是合同的必然组成部分。建议你起诉出卖方违约。
  这个需要具体的购房合同条款
  天津的刘律师 |
20:46:20   有1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您这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样的案件解决时主要是看证据,如果当初开发商明示有关房产出售时状况与你当初看到的状况是相同的,且基于对此这一事实的信任你才签订的合同,而目前开发商改变了有关当初的承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它要承担有关合同违约的责任;如不是基于以上的事实,开发商没有有关的承诺,则它不是违约。究竟如何判断此事,建议你持有关证据,如合同或广告资料与律师当面沟通。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小区门前的“规划前公示图”,明确标示1号楼201房有露台及葡萄架。  公示时间为日-15日。    1号楼公示图    细节
  @小肥婆 5楼
18:29:05  天津的刘律师 |
20:46:20  有1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您这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样的案件解决时主要是看证据,如果当初开发商明示有关房产出售时状况与你当初看到的状况是相同的,且基于对此这一事实的信任你才签订的合同,而目前开发商改变了有关当初的承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它要承担有关合同违约的责任;如不是基于以上的事实,开发商没有有关的承诺,则它不是违......  -----------------------------  这个律师说的有道理。建议你将认购书、合同、补充协议等晒一晒。
    规划后公示图    从规划后公示图上,可看到与规划前公示图一样,1号楼201房有露台及花架。
    日拍的照片,显示1号楼201房的露台及花架已经被打掉。  再对比一下2013年1月份的照片    购买时间为日,日付了全款。付完款后短短一个月,露台就没了。
  开发商的建筑设计图纸须经规划管理科审核,但规划管理科的职责主要是对小区整体建筑样式、小区规划、楼盘采光等大规划进行审核,具体到房屋内部结构小的变动并不涉及。  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还有一种就是通过法律程序保障权益。
  @小肥婆
18:29:05  天津的刘律师 |
20:46:20  有1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您这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样的案件解决时主要是看证据,如果当初开发商明示有关房产出售时状况与你当初看到的状况是相同的,且基于对此这一事实的信任你才签订的合同,而目前开发商改变了有关当初的承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它要承担有关合同违约的责任;如不是基于以上的事实,开发商没有有关的承诺,则它不是违......  -----------------------------  @法家梁剑兵 7楼
19:04:10  这个律师说的有道理。建议你将认购书、合同、补充协议等晒一晒。  -----------------------------  好的,合同太厚,有几十页,我挑相关的部分晒一晒,谢谢你!
  @小肥婆
18:29:05  天津的刘律师 |
20:46:20  有1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您这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样的案件解决时主要是看证据,如果当初开发商明示有关房产出售时状况与你当初看到的状况是相同的,且基于对此这一事实的信任你才签订的合同,而目前开发商改变了有关当初的承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它要承担有关合同违约的责任;如不是基于以上的事实,开发商没有有关的承诺,则它不是违......  -----------------------------  @法家梁剑兵
19:04:10  这个律师说的有道理。建议你将认购书、合同、补充协议等晒一晒。  -----------------------------  @小肥婆 12楼
19:25:00  好的,合同太厚,有几十页,我挑相关的部分晒一晒,谢谢你!  -----------------------------  重点是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条款等
  从目测公示图看,露台下面有立柱支撑,但是,你一月份拍的照片的露台没有立柱支撑,这承重立柱哪里去了?还是一开始就没有立柱?
  合同上的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能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间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出卖人无法通知的除外。买受人不解降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内容详见附件七条8条约定  附件七第8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补充如下:  1、买受人在通知到达后的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房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2、除房屋结构形式、户型、朝向之外的其他变化,买受人不得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3、因政府原因导致商品房及其小区内布局的任何变更均不属于出卖人违约,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买受人不解除合同或未在通知到达十五日内书面回复出卖人,亦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视为双方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套内建筑面积变化的价款按本合同的约定多退少补。
  合同第十九条 买受人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买受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须自收到买受人的书面通知之日,一次性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退还买受人。出卖人逾期未退款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按未退款金额的万分之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退完款项为止。  详见附件七条10条  附件七条10条
本合同第十九条全部修改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1、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违约方应按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均有权要求买受人先行签署终止本合同的协议书,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全部合同原件交回出卖人,并配合出卖人办理注销本合同备案确认和预告登记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退回买受人的房价款。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在解除事由出现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权利。
  特别事项  1、出卖人所制作的样板房及其样板区域以及售楼资料仅供展示、参考,买受人所购房屋面积、结构、装饰、设备标准均以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出卖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或之后,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售楼书、模型、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发布的广告中所述内容仅作为要约邀请,沙盘、模型、样板间所展示的上述环境和配套设施仅供参考,不作为双方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依据。  2、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所有的广告、模型及宣传资料中的景观效果、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或局部调整,最终以实际建成为准。  4、甲方可以合理设计和调整环境景观,路网,围墙,建筑外立面的色彩,外立面装饰部分细部处理,门窗式样等对乙方实际使用房屋无明显示影响的项目和部位,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准的总体规划图为准,该总体规划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法家梁剑兵 14楼
19:37:53  从目测公示图看,露台下面有立柱支撑,但是,你一月份拍的照片的露台没有立柱支撑,这承重立柱哪里去了?还是一开始就没有立柱?  -----------------------------  主要的承重在墙上。就是我的地板是嵌在墙上的,和一楼无关。
  @法家梁剑兵   请帮我点评一下,谢谢
  总结一下要点:  1、买房的时候露台已存在,且旁边的规划公示上的图片上,也有此露台。且开发商的宣传图片上也有露台。开发商之前从没跟我提过此露台会拆。  2、户型图上没有此露台。当时售楼员还说了句,因为是赠送的,所以合同上没有注明。  3、露台是无顶的,无顶的露台是不算面积的。  4、露台被拆,是我亲自发现的,开发商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  我的诉求:  由于开发商设计变更,导致我的使用面积少了十几平米,且未按合同约定在10日内通知我,我希望行使买受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得到10%的违约金。  或者开发商将露台恢复原样。
  合同上有一条,我需在事件发生起30日内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过期无效。也就是说我3月20日发现的,需要在4月20日前书面通知开发商。
    合同上的户型图,没有露台。
  @法家梁剑兵
19:37:53  从目测公示图看,露台下面有立柱支撑,但是,你一月份拍的照片的露台没有立柱支撑,这承重立柱哪里去了?还是一开始就没有立柱?  -----------------------------  @小肥婆 18楼
23:31:09  主要的承重在墙上。就是我的地板是嵌在墙上的,和一楼无关。  -----------------------------  先说露台承重问题吧。你的说法似乎有点问题,在露台上方的藤萝架是钢筋混凝土构造的情形下,嵌在墙上的露台地板与其上的藤萝架合计的重量是十分惊人的,恐怕不加下方承重立柱很不安全,这一点很可能是导致露台被打掉的真正原因。
  在合同上的户型图不包括露台的情形下,你起诉控告开发商违约并获胜的可能性几乎为0%。
  我的诉求:  由于开发商设计变更,导致我的使用面积少了十几平米,且未按合同约定在10日内通知我,我希望行使买受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得到10%的违约金。  或者开发商将露台恢复原样。  =========================  你要是以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为理由起诉,你就必须立即的、毫不迟疑的去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公司拿到设计图、技术交底纪要等文件。如果从设计图、技术交底纪要等文件上可以看到你所在楼号、你所购买的房屋确实有露台设计,那么你胜诉的概率将很大。
  因此,如果你要起诉开发商,必须以设计图、技术交底纪要等作为你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或者,你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恢复原状。
  附带问一下:  你的房屋的交房时间是几月几号?  如果在交房开发商打掉了你的露台,那么因为自交房之日起房屋和露台已经转归你所有,开发商在交房后打掉你的露台就是侵犯了你的物权,你可以依照物权法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而不是违约之诉。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户型图上没有此露台。当时售楼员还说了句,因为是赠送的,所以合同上没有注明。  ========================  你有录音为证吗?如果有录音为证,可以判定为符合上诉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
  其实,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差距不大,仅仅只有不足三万元的差距,我看着官司打起来费力很大,你不妨花钱买教训,或者认了,或者就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房款及银行贷款利息算了。为三四万元的损失实在不值得!
  你第一张照片上的露台,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不但没有承重立柱中间还用钢脚手架支撑着,一看就是骗人的幌子嘛!你咋上开发商的当呢?
  @法家梁剑兵 25楼
09:23:15  我的诉求:  由于开发商设计变更,导致我的使用面积少了十几平米,且未按合同约定在10日内通知我,我希望行使买受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得到10%的违约金。  或者开发商将露台恢复原样。  =========================  你要是以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为理由起诉,你就必须立即的、毫不迟疑的去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公司拿到设计图、技术交底纪要等文件。如果从设计图、技术交底纪要等文件上可以看......  -----------------------------  我打算明天就去,我估计设计单位不能给我设计图,不知房管局有没有图。  2014年6月交房  你说的承重问题,我还真不知道,也得去查一查。  多谢你的帮助,理清我的思路。
  合同第十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应当保证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情况。若存在权利瑕疵,出卖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书面告知买受人。买受人愿意购买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约定的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消除瑕疵;超过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未消除瑕疵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我准备去规划局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明天去趟规划局,不知道能不能拿到。你知道这个图在哪能拿到吗
  现在的疑点是,既然花架已经做了,并且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也有这个花架,怎么又没有了呢?难道设计变了?什么时候变的?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可以不算数吗?  如果是刚刚变的,就涉及到变更设计,但没有在15日内书面通知我。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如果是我买房之前就变了,那么就涉及开发商虚假宣传,没有尽到告之的义务,或是欺骗。  是否可以以权利瑕疵,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果只是退房及同期贷款利息,现在售价已经上涨了10%左右,这是销售经理亲口对我说的,他说我这套他转手再卖,多卖5万一点问题也没有。  那么结果就是开发商违约,但反而多赚5万。这是不是明显有违公平?  极端点说,如果开发商为了卖房,都多建个平台,吸引客户购买。然后签完合同付完款之后再砸掉。又以合同的户型图上没有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退房,但之前已经占用了购房款,要知道现在开发企业贷款多难,利息很高,而客户的购房款只需以贷款基准利率退回。当然一般开发商不会这样做,但如果这样做也没有问题,那岂不明显有违公平?
  @小肥婆 35楼
11:45:21  现在的疑点是,既然花架已经做了,并且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也有这个花架,怎么又没有了呢?难道设计变了?什么时候变的?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可以不算数吗?  如果是刚刚变的,就涉及到变更设计,但没有在15日内书面通知我。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如果是我买房之前就变了,那么就涉及开发商虚假宣传,没有尽到告之的义务,或是欺骗。  是否可以以权利瑕疵,单方面解除合同?  -----------------------------  这个露台的“消失”不属于权利瑕疵的外延——你仔细看看合同第14条,该条已经对权利瑕疵外延作出界定,你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违反合同第14条的情况。
  @法家梁剑兵 30楼
09:43:40  其实,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差距不大,仅仅只有不足三万元的差距,我看着官司打起来费力很大,你不妨花钱买教训,或者认了,或者就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房款及银行贷款利息算了。为三四万元的损失实在不值得!  -----------------------------  呵呵,正如你所说,就算现在退房,我也没什么损失,违约金6万元,拿到更好,拿不到也是小事一桩。我对调查的过程比较感兴趣,不想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就退了房。到最后实在进行不下去了,或者成本太高,就放弃也没什么。
  @小肥婆
11:45:21  现在的疑点是,既然花架已经做了,并且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也有这个花架,怎么又没有了呢?难道设计变了?什么时候变的?规划公示上的效果图可以不算数吗?  如果是刚刚变的,就涉及到变更设计,但没有在15日内书面通知我。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如果是我买房之前就变了,那么就涉及开发商虚假宣传,没有尽到告之的义务,或是欺骗。  是否可以以权利瑕疵,单方面解除合同?  -----------------------------  @法家梁剑兵 37楼
12:08:12  这个露台的“消失”不属于权利瑕疵的外延——你仔细看看合同第14条,该条已经对权利瑕疵外延作出界定,你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违反合同第14条的情况。  -----------------------------  是的,谢谢,跟你学到了很多!
  @小肥婆 36楼
11:50:53  如果只是退房及同期贷款利息,现在售价已经上涨了10%左右,这是销售经理亲口对我说的,他说我这套他转手再卖,多卖5万一点问题也没有。  那么结果就是开发商违约,但反而多赚5万。这是不是明显有违公平?  极端点说,如果开发商为了卖房,都多建个平台,吸引客户购买。然后签完合同付完款之后再砸掉。又以合同的户型图上没有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退房,但之前已经占用了购房款,要知道现在开发企业贷款多难......  -----------------------------  是不公平!但是如果提起诉讼,你和开发商比拼的话,你的实力远远不敌开发商。因此,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现实的角度看,如果单纯用这些大道理说话,那么你胜诉的概率很低很低!
  @小肥婆
11:50:53  如果只是退房及同期贷款利息,现在售价已经上涨了10%左右,这是销售经理亲口对我说的,他说我这套他转手再卖,多卖5万一点问题也没有。  那么结果就是开发商违约,但反而多赚5万。这是不是明显有违公平?  极端点说,如果开发商为了卖房,都多建个平台,吸引客户购买。然后签完合同付完款之后再砸掉。又以合同的户型图上没有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退房,但之前已经占用了购房款,要知道现在开发企业贷款多难......  -----------------------------  @法家梁剑兵 40楼
12:11:08  是不公平!但是如果提起诉讼,你和开发商比拼的话,你的实力远远不敌开发商。因此,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现实的角度看,如果单纯用这些大道理说话,那么你胜诉的概率很低很低!  -----------------------------  有道理,法律讲证据。现在要弄清的,是为什么。这个不知道在规划局能不能查到,或者去房管局?你知道在哪里能查到图纸吗?
  那个露台的消失,很可能并非开发商拆掉的,我很怀疑那些钢脚手架就只是为支撑露台而存在的,只要将那些钢脚手架拆除,恐怕那露台就会被自己的重量压垮塌的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图纸微调后如何审批?  推荐答案1:在不改变结构,外立面效果,使用性质改变和面积增加的情况下可以不予审批。如果需要审批需提供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图调整。然后进过审批,出一个调整复函。  推荐答案2:通过后的微调不用审批了,如果是修改后通过,就要重新上会了!  就是说,如果我在规划局拿到图纸,就算图纸上有这个花架,但因为属于微调,所以不必规划局审批。也就是说就算规划局的图纸上有这个花架,我也赢不了。
  根据成规管[2010]24号“关于印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容积率、建筑面积等指标的补充解释》的通知”附件第六条“每套住宅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露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商业、办公、酒店建筑的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层建筑面积的15%。此外,阳台进深不应大于1.8米,低层住宅、退台式建筑阳台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现所报方案1栋入户花园及11层露台、2-5栋入户庭院、入户花园、阳台、露台、屋顶花园超过规划要求,须按要求进行调整。  可能是原来的设计中有花架,但超过了规划要求,所以打掉了。套内建面36平米,原来的阳台+露台总面积达到了20平米,显然是超过了规划要求。
  这个房子我和我先生很喜欢,一线海景,五星级花园,低密度,旁边就是公园。我都想能不能交房后,我自己把花架盖起来,只要开发商和物业默许。虽然是违建,但在小区里的,城管来查,塞点钱。可这样又好象有点不靠谱。
  @小肥婆 45楼
12:44:41  这个房子我和我先生很喜欢,一线海景,五星级花园,低密度,旁边就是公园。我都想能不能交房后,我自己把花架盖起来,只要开发商和物业默许。虽然是违建,但在小区里的,城管来查,塞点钱。可这样又好象有点不靠谱。  -----------------------------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照样学样咋办?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反对,不停的举报你咋办?
  @小肥婆
12:44:41  这个房子我和我先生很喜欢,一线海景,五星级花园,低密度,旁边就是公园。我都想能不能交房后,我自己把花架盖起来,只要开发商和物业默许。虽然是违建,但在小区里的,城管来查,塞点钱。可这样又好象有点不靠谱。  -----------------------------  @法家梁剑兵 46楼
13:03:45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照样学样咋办?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反对,不停的举报你咋办?  -----------------------------  是啊。。。
  @小肥婆
12:44:41  这个房子我和我先生很喜欢,一线海景,五星级花园,低密度,旁边就是公园。我都想能不能交房后,我自己把花架盖起来,只要开发商和物业默许。虽然是违建,但在小区里的,城管来查,塞点钱。可这样又好象有点不靠谱。  -----------------------------  @法家梁剑兵
13:03:45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照样学样咋办?  你想自建,其他业主反对,不停的举报你咋办?  -----------------------------  @小肥婆 47楼
13:34:08  是啊。。。  -----------------------------  结合此案的实际状况,我为你设计了一套具体的维权行动方案和具体步骤,出于保密的考虑不在这里发,站内信给你,请查看。
  @法家梁剑兵 48楼
05:15:06  结合此案的实际状况,我为你设计了一套具体的维权行动方案和具体步骤,出于保密的考虑不在这里发,站内信给你,请查看。  -----------------------------  太感谢你了!我真是遇到贵人了,你这么热心真诚的帮助我。  投诉书我先起草,然后请你助手帮我看一下,可以吗?  我今天下午去规划局查下图纸  你的站内短信,我本想在站内短信详细回复给你,但不是好友回复不了,我已经申请了加你好友。
  这件事能不能拿到赔偿不是最重要的,我也很好奇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也许哪一天不想玩了,立刻退房就行。就当是增加经验吧,毕竟这种事,不自己亲身经历过,只是看书看法律条文,是不能真正了解的。
  @小肥婆 50楼
14:57:56  这件事能不能拿到赔偿不是最重要的,我也很好奇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也许哪一天不想玩了,立刻退房就行。就当是增加经验吧,毕竟这种事,不自己亲身经历过,只是看书看法律条文,是不能真正了解的。  -----------------------------  好的。我已经加你为好友,可以发站短。
  上新图。在现场拍摄了施工公示图,显示1号楼01号房有露台。我将施工图与户型图重合,可以看到户型图比施工图少了一个露台。  施工图在户外时间久了,风吹日晒,再加上线条很细,有点掉色。近拍还是很清楚的。      
  把施工图上后加的黑线去掉,把户型图透明度调低  
  如果将施工图当做证据之一,提起诉讼并获胜的可能性将加大,但是你还需要考虑对方在当地的势力影响、自己的律师费支出成本等两方面的因素。
  @法家梁剑兵 55楼
08:37:03  如果将施工图当做证据之一,提起诉讼并获胜的可能性将加大,但是你还需要考虑对方在当地的势力影响、自己的律师费支出成本等两方面的因素。  -----------------------------  你好,前天过去咨询了工程部,他说这个平台原来没有报建,但施工图上和设计图上有,他们就建了。本来早就发现,应该拆除,但工程部一直希望开发商能做做工作(意思是让规划局放一马),但美兰区规划局来看,说是必须拆除,否则不予验收。所以他们才拆了。
  根据工程部的说法,应该是设计上有这个花架,因为确实起到美观和层次感的作用,最初的设计图,施工图也都有。但报建的时候,可能把这块忽略了,结果到快验收的时候,才发现这块居然没有报建。本想蒙混过关(我买的时候,只有这块没有刷涂料,可见在刷涂料时已经要拆除,但工程部没有跟销售部说,所以销售部卖房的时候没有告诉我,还把这当成一个卖点。),结果不行,于是只好拆。而我在拆的时候正好发现,这时销售部居然还不知情。  和工程部的谈话,有录音。  我想发一个函给开发商,给开发商三个选择。  1、要求开发商把平台恢复原样。(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2、由于开发商在修改设计时,没有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开发商赔付10%。并赔付房款利息。(利息和退房没问题,但能不能认定为修改设计呢?如果不能认定为修改设计,因为报建没有这块,户型图上也没有这块。那么我应该根据哪一条维权呢?)  3、开发商将拆除的十几平米,折合房价赔付买受人。
  @法家梁剑兵   基本上我能拿到的证据就这么多了,请你帮我分析一下,开发商违反的到底是哪一条?我的诉求应该是什么?  我不想打没把握的仗,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也不是目的,最好能证据充分,要求合理,这样就不必上法庭和请律师了。如果在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开发商还不予满足,那上法庭我也不怕。  谢谢你了!
  @小肥婆 58楼
17:19:40  @法家梁剑兵  基本上我能拿到的证据就这么多了,请你帮我分析一下,开发商违反的到底是哪一条?我的诉求应该是什么?  我不想打没把握的仗,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也不是目的,最好能证据充分,要求合理,这样就不必上法庭和请律师了。如果在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开发商还不予满足,那上法庭我也不怕。  谢谢你了!  -----------------------------  电话咨询好么?号码已经站内短信发给您!
  马克  
  亲,你家住18层顶楼的吗,怎么又新买了房子吗?想跟你求教顶楼的问题呢。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给外国人送礼怎么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