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已经入住但是没有达到政府交房要求,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接手,开发商收取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合理吗?请教各位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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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所住小区没达到交房条件就收取物业费,我入住后又发生入室盗窃案,
您好,我所住小区没达到交房条件就收取物业费,我入住后又发生入室盗窃案,这样的情况,物业有责任吗
律师回答地区:山西-太原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075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看有无物业合同约定 22:50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就要缴纳物业费合理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电梯,水电都不通,还没交房,想要提前装修却要先交8个月的物业费合理吗?不先交水电开口费和物业费就不交钥匙不让装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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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吗?
我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现在前业主物业费拖欠四年没有缴纳,现在物业不让我装修,还说要起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中介有责任吗?但是中介那边的过户清单我已经签字了!前任房东现在也在耍赖皮!现在该怎麽办?
新房子办理入住,物业要求从上年10月开始缴纳物业费及全额取暖费用是否合理?
我只是每年的冬天到小区入住,其余时间都不去,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要少交或和物业协商,不用缴纳物业费?
我从开发商手里买了套房子,已达到交房条件,现在我想领钥匙,但是我三年内不装修入住,他们说我领钥匙就要交物业管理费,请问合适吗?有法可查证吗?谢谢
2013年3月底,物业保安(物业外聘保安,无上岗证)与业主因为停车问题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都有伤,业主后脑勺被保安用利器所伤(5-6针的伤口)。后经公安局调解,为了不留底保证政治的清白,私下解决。现在的问题是:
2013年的物业费,物业向业主讨要。物业费不是包括了保护业主安全这一项么,如果没有做到,业主是否有可以不支付物业费。经双方调解,物业打算让业主补交600的物业费,当作2013年的全年物业费(全年是830.88)。发生事情后,物业开除保安后,并未对该业主进行任何...
小区业主:
由于本小区上水主干线老化,现已出现渗漏,如不及时更换易
出现跑水事故。经与XX供水公司协商,须在XX 不行道和XX车行道各挖一个10米长,
0.8米宽,3.5米深沟安装更换入户管线。工程预算4万余元。因小区维修基金未全
圆交纳,尚不能启用。需要本小区住户平摊此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每户100元
2.非居民每户200元,以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为基数,每超过100
平方米,...
买楼的时候说没有物业费,合同上写,要是有物业地必须甲乙双方同意,可是乙方不同意交,水费给也不要,请问这种情况有权给停水吗?
我自行车丢了,没有交物业费然后物业就不给我交电费,还说物业车辆管理这一项,我和物业争吵了起来他还说要掐我家电怎么办呀
杭州,房东没有交物业费,物业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水给我停了,物业这么做合法吗?我能投诉物业吗?怎么投诉,
14年入住,到15年让我缴纳13年物业费合理吗?新房4年未入住 14000元物业费该交吗?
——对此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由业主全额缴纳
来源:鞍山日报
核心提示:自铁东平安街附近某小区的新房交付后,李先生一直没有办理收房手续,也没有入住。日前,他来到小区物业要新房的钥匙,却被告知要交清之前近4年的物业费14000余元。
自铁东平安街附近某小区的新房交付后,李先生一直没有办理收房手续,也没有入住。日前,他来到小区物业要新房的钥匙,却被告知要交清之前近4年的物业费14000余元。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在我市不少新小区,由于部分尚未收房入住的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影响了物业的正常运营。而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及《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由业主全额缴纳。
空置房缴费业主不理解
24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先生所在的小区。在李先生家的入户门上贴满了物业公司的催费通知单,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包括住宅4年的物业费以及一个车位4年的物业费、采暖费,李先生总共欠费14000多元。李先生说,他的新房在4年前交房,但他由于不着急入户,直到上个月来要新房钥匙时,却被告知要先补缴4年的物业费14000余元。新房未入住也要缴物业费,车位没有使用却要缴物业费和采暖费,他觉得不合理。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田女士称,不管业主是否来收房,有没有入住,物业费都是从开发商交房之日起收取的。李先生的房子于2008年5月份交房,由于李先生个人原因,今年6月才来办理收房手续,由于自交房之日到其收房之日期间的4年物业费近14000元没交,所以物业没有把新房钥匙交给李先生。
空置房不缴费影响物业运营
为何空置房也要缴物业费?田女士表示,该小区有近千户住户,目前还有部分业主尚未入住。如果这些业主都不缴物业费,包括保安、公共设施及环境维护等在内的物业运营将缺乏费用,物业人员的待遇无法保障,服务也会打折,最终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
当日下午,记者还走访了铁东明达附近的部分新小区,发现仍有不少新房的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负责明达地区8个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鞍山市新城物业工作人员称,自他们接手的新小区交房后,便频频打电话联系业主,要求对方尽快收房,但部分业主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缴物业费了。他们负责物业服务的某小区里,交房已经9年了,还有业主没有办理入住手续,由于联系方式更换,他们现在已经无法联系到业主,只能坐等业主前来收房。因为担心空置房内上水、煤气等设施老化给邻居家带来威胁,物业工作人员每过一段时间都要入户查看、检修。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这些空置房未按规定缴纳物业费,使得小区的正常物业运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收取空置房物业费有规定
针对这种情况,市房产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及《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由业主全额缴纳。
该工作人员表示,空置房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开发公司未售出的新房,即开发商建成后还没有业主购买的房子;第二类是售出后业主未入住的空房。对于第一类即未售出空房的物业费,从建成到有业主购买该房期间,由开发公司全额交付给物业公司。
对于第二类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公司最初招标物业公司之后要与物业公司签订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名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售出的房子,物业公司要对业主收取物业费。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后,根据相关规定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此时,前期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而《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物业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的空置房,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全额缴纳。
该工作人员最后表示,尽管房子未入住,事实上业主同样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因此就应该交付物业费。记者 吕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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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交房先交半年物业费
位于舜华南路的舜奥嘉园。 见习记者 任丽媛 摄  不交物业费,就拿不到新房钥匙。近日,市民徐女士反映自己在舜奥嘉园购买了一套新房,开发商交房时,要求自己先交半年的物业费。徐女士认为开发商的做法是将交房与物业费捆绑。而开发商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购房者收房后不交物业费。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任丽媛  物业: 按规定可以预收半年物业费  对此,物业解释,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可以收取物业费。据了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可以预收一定物业费,但不能超过半年以上。  徐女士对此解释仍不认可,“首先,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要先交物业费,再交房;其次,业主付给开发商全额的购房费用,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物业公司无权干涉业主拿钥匙。”徐女士认为,只要购房者对房屋质量没有疑义,就应该按照正常手续拿到钥匙,至于物业费的事,应该是交房之后的事。  “先交物业费,再交房,这是我们的规定。施工方将房子交接给物业,物业再交给业主。业主要是不交物业费,物业就不会将房子交给业主。”舜奥嘉园开发商营销人员表示,这样规定也是为了防止业主收房之后不交物业费,“交房后,有的业主我们找不到,电话也打不通,物业费就一直拖欠着,所以没办法,我们只能是先交物业费,再交房。”  市民: 交房前先要交半年物业费  2013年5月份,徐女士在舜奥嘉园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是今年4月30日交房。今年4月17日,收到了开发商邮寄来的通知书,上面提到4月19日可提前交房。”徐女士介绍,通知中除了提到交房,还要求徐女士在交房前,预先支付半年的物业费,约1300元。“我还不打算立马入住新房,想过几个月再住进去。凭什么要先交物业费啊?”徐女士十分不解。  看到这条要求后,徐女士咨询了舜奥嘉园的物业,客服回复她说,即便不住,也要先交半年物业费,“物业定期检查,若符合房屋空置房屋的标准,下半年交物业费时,可以返还30%。”  尽管如此,徐女士还是有些不解,“物业费跟交房有什么关系呢?开发商凭什么要我们先交物业费?这不是把物业费与交房捆绑吗?”  据徐女士介绍,19日在交房现场,她就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了关于“物业费与交房捆绑”的疑问,“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从交钥匙那一刻起,业主已经开始享受物业服务,就应该交物业费。”  律师:物业费与交房“捆绑”不合理  对于物业和开发商的说法,徐女士还是不能接受,她表示将会延迟收房。但开发商表示,如果延期收过了购房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物业费仍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据了解,先交物业费再交房,已经成为不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进行房屋交接时的潜规则。对此,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种做法没有依据,属于开发商违约。“没有交房,业主没有入住,物业费就不会产生。按规定的交房顺序,应该是房屋达到入住条件,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之后,业主与物业签订《临时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之后,再交物业费。应该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但由于是新楼,没有业主委员会,就先由业主个人与开发商或物业签订临时物业合同。”付强说。  付强介绍,交房是基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买卖合同,而物业提供服务、收取物业费与交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和服务内容。物业公司不是交房主体,可以接受开发商委托为业主办理交房,但无权向业主添加任何条件。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服务关系是在交房完成后才形成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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