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圣经中的义人里头的义人

圣经上记载的几次义人说谎的事例解析——不可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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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上记载的几次义人说谎的事例解析——不可说谎
关于说谎,圣经的总原则是什么?是“某些情况下”可以说谎吗?……解释关于说谎的事情,最大也是最权威的是谁呢?是牧师?是讲师?都不是,毫无疑问,是,主说:他(撒旦)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当神这样说了(神非人,必不致说谎),我们不要再试图证明其它关于谎言”也是“可以的的说法。这和伊甸园里的情景不是有某些相似吗?……亲爱的弟兄姐妹,我这样的说话,可能严厉了些,使有的人不能接受,只是,我们要顺服在主的话语之下,谦卑领受神的道。……整本圣经,神对谎言是如何看待的?没有一次是鼓励、赞成的,反而很多严厉的话语。……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大家看到了吧?和谎言有关的,不仅排在神恨恶的事之第二,还排到第六、第七(布散纷争,是离不开谎话的)。……亲爱的弟兄姐妹,神恨恶、憎恶七件事,和谎言关联的有三件,这难道还不够我们警惕吗?……神不会说出前后矛盾的话来,按照这个原则再看那些圣经提到义人的谎话事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亚伯拉罕的两次说谎:两次,亚伯拉罕害怕人因为撒拉的缘故杀他,而称自己的妻子是妹子,不是妻子。结果是什么呢?两次被人夺去妻子,若不是神特别的保守,等不到以撒生下来,撒拉就成别人的老婆了。这几乎是亚伯拉罕一生的污点。圣经从来没有以这两件事情作为正面教训。通过这事情,使我们看到,亚伯拉罕不过是人,因着信被神称为义人。如果因为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则信心之父一切的事情都是我们效法的榜样,这是不严谨的。就如义人罗德,他的一生很多事情都是基督徒的警戒。……出埃及记接生婆的事情:不能说接生婆说谎话,她只是说了部分的事实——”希伯来妇人本是健壮的、收生婆还没有到、他们已经生产了”。这个事实是法老也知道的,或者说,是公认的事实,否则法老为什么会放过公然违背命令的人呢?不要以为法老就是又笨又蠢的人,一两句话就可以轻轻糊弄过去。那种”统治阶级最愚蠢“的思想要不得。也不要用法老心软的说法来解释,心软的人不会一而再的使出绝户计谋。……喇合的事情:……“女人将二人隐藏、就回答说、那人果然到我这里来.他们是那里来的我却不知道。 天黑、要关城门的时候、他们出去了.往哪里去我却不知道.你们快快地去追赶、就必追上。”注意这里的话,不要以为胡说八道就能轻易欺骗别人。……两个探子的使命是什么?探查耶利哥的虚实。难道他们两个只是走到城墙上就算完成任务了(喇合的家在城墙上)? 难道单凭喇合的一人之词就能作为整个以色列人军事行动的依据?不能,他们需要进入城里亲自到处查探,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圣经没有说他们在耶利哥调查了几天,但一天总是起码的吧?上午进城,白天打探,晚上逃离。……合理的解释,探子进入耶利哥城,开始落脚在喇合家,就有着计划退路的意思,因为这家就在城墙上,万一有变,翻墙而出是最可能的脱险方式;而一个妓女家,又是人来往较杂乱,不易引人注意。他们也不是一次出去打探,可能不同时间段多次出去,这是作为一个探子起码的行动。……追兵既然找到喇合家,就是有了相当的依据,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很难过关的,因此喇合说:的确有人来这里了(大家都知道了),哪里来的不知道(的确不知道,探子不会自曝身份);天快黑的时候出去了(调查情报),往哪里不知道(没跟着去)。快快的追,就必追上。……这些话都说真实的话,和追兵掌握的情况符合,所以他们才会相信了喇合的话去追赶而不是搜查。……喇合是说了一部分事实,另一部分没有说:后来我知道他们是探子(甚至喇合也可能因为满城的抓捕动静才最终确认,然后把他们藏到房顶上),天黑以后他们又回来了,没人看见。……来11:31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信心是喇合得救的真正原因,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是她的信心的表现。……退一步说,就算是有人坚持上面的话是谎话,喇合只是一个初信的人,我们不会要求她的行为就一定要纯全。就如现在对待初信的肢体,甚至多年的肢体,一样要包容鼓励。难道我们对信心软弱的肢体包容,他因软弱而犯的很多错误就是合情理、不应该责备的吗?肉体犯罪的律始终在影响基督徒,我们也不能就此说肉体犯罪是可以的。……以爱包容软弱,和反过来把软弱当犯错的理由,两者之间是不同的。……(八卦:这两个探子里,为主的那个可能就是撒门,因为有着这样的接触,见识到喇合临危不乱的智慧,又有救命之情,以后才会娶喇合为妻子。)……大卫的事情:吃献祭的饼,这件事的重点不是大卫说没说慌,而是献祭过的饼按照律法规定,大卫是不能吃的,他的仆人们就更不能吃;照样,安息日掐麦穗是律法不许的。这就是为什么主要引用这个例子来为门徒掐麦穗解释。这两件事都是一个共同的原则,爱比律法更大,更包容。律法是神定的,安息日是神立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使人享受神的恩典,这就是主的解释。……爱包容过犯,就如主在爱里包容了我们。如果反过来把过犯当理由,同样是不可以的。……大卫投奔非利士人,两次都没有求问神就自己做主了,而这两次都有弄虚作假的事情在里面,两次都受到很大亏损:第一次装疯卖傻,难道不是对自己声誉的亏损吗:第二次,更是用欺骗的手法应付非利士王,结果收到更大也更危险的结果——包括随从的全家被亚玛力人掠走,几乎要被手下打死。这时,大卫回头寻求神的帮助,才救回了家人。第二次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是神的管教。……这两件事情,难道不是基督徒应该作为警戒的吗?……综合上面的讨论,圣经里没有正面支持基督徒可以说谎的事例,反而义人每次的说谎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亏损。所以大家要谨慎自己的口和心,求神保守我们脱离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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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对“义人”的定义
经上说:“当犹太王希律的时候,亚比雅班里有一个祭司,名叫撒迦利亚;他妻子是亚伦的后人,名叫以利沙伯。他们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5、6)从这些经文不难看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指十条诫命)礼仪(指仪文律法),没有可指摘的人”,才能被称为“义人”。那么,为什么“遵行主的一切诫命(指十条诫命)礼仪(指仪文律法),没有可指摘的人”,才能被称为“义人”呢?这与“因信称义”是否冲突呢?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我们知道,人被上帝称为义人,是因着信基督,不是因为律法,而且,律法是因为过犯而有的,所以,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罪。那么,什么是律法呢?而且,这个律法是使人知罪的律法呢?论到这,经上说:“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指基督)来到,并且是藉天使(即被称为耶和华上帝的使者)经中保(指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指基督本不是只为救赎亚伯拉罕的子孙作的,他是为万国得福作的);上帝却是一位(因为上帝即上帝亚伯拉罕的上帝,也是所有外邦人的上帝)。”(加3:19、20)所以,经上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所以,“摩西当日照着律法(指用承当以色列人罪孽的山羊牛犊的血,因为‘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将各样诫命(指十条诫命 申4:13)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上帝与你们立约(指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即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基督得福,当然也包括以色列人因基督得福,使他们罪得赦免,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的凭据。’”(来9:19、20)这样看来,撒迦利亚和他妻子以利沙伯遵守上帝的诫命和一切的礼仪(也就是时常献上代表承当以色列人罪孽的山羊牛犊和侍奉圣所的一切规矩),是因着信“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基督得福’,使自己因基督得福,罪得赦免,不被灭亡,反得永生。”而献上山羊牛犊则表示对上帝的感谢,使自己的罪由山羊牛犊承当,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作自己的王,成为自己的上帝,作自己的中保(即赦罪的大祭司),这就是他们要遵守的礼仪。而这礼仪显然是因为以色列人不愿意遵守上帝的诫命而设立的,叫他们“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献上山羊牛犊的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献上山羊牛犊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此,经上说:“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至圣所,成了(大祭司,即中保作)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这样,我们就不要再为罪献祭了,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为赎罪祭,承当了我们先前所犯的罪过,如经上说:“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即赦罪的大祭司),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指用山羊牛犊之血作为暂时赦罪凭据的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指因信基督的救赎而遵守诫命和礼仪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凡有遗命(指万国必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得福,这福就是指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叫我们不被灭亡,反得永生)必须等到留遗命(遗命:原文与约字同)的人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来9:15-17)所以,基督为我们舍命,是叫我们得“罪被赦罪,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的福。而这福,是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与以撒起誓的,并向以色列人定为永远的约,他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指十条诫命 申4:13),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5、6)又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指罪被赦罪,不被灭亡,反得永生),直到千代。”(出20:6)而这位立约的使者,就是经上所说的“耶和华的使者,名称为圣子的上帝。”他成全了律法,是叫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不再犯罪,使我们不再遵守仪文律法而被看守在审判之下。因为,有罪的都要被审判,所以,那些以律法夸口,却不以基督夸口的,都在罪恶之中,难免受审判。  所以,新约的义人显然就是听上帝的话,遵守两条总纲和十条诫命的人。因为耶和华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指十条诫命 申4:13),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正如亚伯拉罕之所以得到上帝所赐的后裔基督,就是因为他在世上作了完全人,如经上说:“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创17:1、2)后来,将这约向以撒起誓时说:“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即基督)得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3-5)可见,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义,也是因为信基督才遵守了上帝的“吩咐和命令、律例、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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