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办就业证如何办理的位置

廊坊开发区公安分局窗口服务指南
09: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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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行业证照审批
提交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法人代表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3、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书一份(原件);
4、需换证、变更的单位,需将旧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交回。
办理时限:即办。
二、企事业单位刻章业务
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见复印件各一份)
2、所刻制公章印模。(原见复印件各一份)
3、新开业的公司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办。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提交材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所用消防产品的资料:消防产品需提供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打压试验记录;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记录;
4如有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需提供防火涂料的全部资料【具见(2)】及产品说明、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及竣工报验单、经甲、乙、监理方认可的防火涂料喷涂现场检测记录。
二、建筑内装修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所用消防产品(含阻燃产品)的资料【同1】;
3在施工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检测鉴定资料(国家级)。
三、自动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所用消防产品(含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资料【同1】
3自动消防系统竣工表、竣工图纸;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自动消防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6自动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记录;
7施工单位委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提供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8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四、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
提交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
2、装修(装饰)工程防火设计、施工做法说明;
3、建筑总平面图、装修(装饰)部位平面图,室内展开立面、剖面、吊顶图,装饰效果图;
4、装修、装饰材料说明及检测报告;
5、消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设施说明及图纸资料
6、与防火有关的电器、暖通、空调、方排烟等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
五、开业前检查
提交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疏散预案;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提交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开发区管委会的项目批复、规划的总平面及单体批复;
3、总平面布置图;
4、单体建筑的全套施工图纸(住宅楼仅申报平、立、剖,地底商住宅除外)及图纸光盘(图纸按标准叠法,成A4大小);
5、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内装修工程和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必须报送消防设计专篇;
6、施工过程中需变更设计时,应当报送设计变更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不得随意变更;
7、承揽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施工单位必须有《自动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许可证》。并带相关资质原件到消防科备案。
主办: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opy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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