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没有谈好不签名,没有领到补偿,如果政府强制征收划拨土地征收补偿,向那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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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山塘村村民土地被强制征收,没有领到征地款
HZJ8888 发表于 &12:28:05『标签:&->&』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谭雄光,男,日出生,汉族,农民,电话:***;我谢政,男,日出生,汉族,农民、电话:***俩人同住湘潭县易俗河镇山塘村花塘组。  举报事项:  1、湘潭县政府1992年县城开发,在没有任何土地征收手续,未经我组民签字同意也未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手指为界非法无偿划定我组土地东至碑坡组地界,西至四为冲大路为界,南至唐国华屋后大路为界,北至太乙组炮塘眼为界的山岭、田土等大约不低于100亩,闲置2011年未使用,期间一直由原权属人耕作,仅给我组6人一纸蓝印户口敷衍了事,转城户人口与政府之间一直相安无事。  2、2011年湘潭天易示范区陆续开发,将我组1992年被湘潭县政府无偿划定的该宗土地,相继高价出售给鸿益、妙研、怡源茶油、杰萃生物技术四家公司;  3、经我们多次强烈要求湘潭县政府、天易示范区提供在对我们答复中说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发放表(附一至五表),湘潭天易示范区书记唐正武批示后,唐向前提供76张伪造的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发放假表,并作出虚假答复糊弄百姓,此表上的显示的款项我组村民分文未领取过。  4、我们在维权过程中湘潭县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对我俩人进行非法拘留5天,致使我谭雄光上百头牲猪养殖场的牲猪无人喂养饿死数十头;造成谢政的汽修厂停止营业,俩人经济损失惨重。  以上举报属实,如有举报错误,我俩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谢政、谭雄光  日
天易经开区:回复第1楼谭雄光、谢政你们好:  你们在反映1992年土地征收与非法拘留的问题,我部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1992年湘潭县县城建设土地征收,以按当时的政策给予了补偿,鉴于少数转城户多次反映该土地征收的有关问题,湘潭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对该事项出具了统一的答复意见。  二、你们对被湘潭县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拘留不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15:20:11这是第1 - 1条评论,共有1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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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土地,没有得到赔偿要怎么办,征用土地的文件已经有了,上面规定:超过3个月没有领到赔款的就...
政府征用土地,没有得到赔偿要怎么办,征用土地的文件已经有了,上面规定:超过3个月没有领到赔款的就按照土地征用款的法律处理,为什么农民那么辛苦赚的钱还要被贪污呢?
建议:查看一下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号》。中央纪委获悉,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知,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如果你们对政府征地中的不合理现象,可以向各地监察部门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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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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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
& &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两级部门,一是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二是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局。
征收土地时经常出现违法实施主体的情况,为鉴别征收土地实施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如下:
一、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发布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均无法律依据,属于超权越职的违法行为或非法实施征收土地行为,最常见的是“以租代征”
二、区政府及其国土分局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理由是:1,土地征收伴随着土地供应即出让或划拨;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法律授权给市县政府;3,区政府虽然属于县级政府但不是属于独立的财政体系的政府无法支付土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开发区管委会是否属于实施主体,目前尚无法律依据,部分省政府颁布了开发区管理办法,授予实施土地征收权。我的看法是没有法律依据就属于违法行政,开发区不是行政管理应是开发区内的业务管理,不具备政府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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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政府要征收土地而房屋拆迁的时候补偿安置没有谈好国土资源局就发通知让我们腾空房屋我们该怎么做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里政府要征收土地而的时候补偿安置没有谈好国土资源局就发通知让我们腾空房屋,说可以行政复议,我们该怎么做呢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丰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6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说的情况应该尽快让启动复议程序来维权,否则可能会面临强拆。最好由律师介入来操作,有需要可联系我。 15:14地区:北京-石景山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2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拆迁必须有合法文件审批,并与你们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签订拆迁协议,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暴力强拆属于违法行为。拆迁涉及的利益比较大,一定要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在拆迁补偿未谈妥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签拆迁协议。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建议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同政府进行交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在全国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你可以关注下。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前提下,可以给你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15:35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9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那你就抓紧进行复议或诉讼,要求撤销。如果不会操作,建议你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进行维权!需要律师帮助的话,可以联系我们! 16:58地区:安徽-铜陵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31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利 17:09地区:安徽-安庆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760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去信访吧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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