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什么问题会由本单位纪检组向巡视组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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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纪委通报巡视反馈情况&9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不当
日09:26&&来源:
原标题:9单位分别存在国有资产处置不当
重大项目失察失管等现象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昨天,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市委巡视组去年9月至11月间对市公安局党委等9个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反馈情况。通报显示:巡视期间,巡视组在9家单位均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公安局党委
  国有资产处置不当
  对市公安局党委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些重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群众期待尚有差距;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存在差距;对国有资产和下属社团组织监管不力,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国有资产处置不当,社团组织管理失控,重大项目管理失范。
  市政府侨办党组
  会议费支出不规范
  对市政府侨办党组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侨法制建设滞后,依法行政力度不够;统筹协调涉侨“5+1”工作机制力度不够,合力尚未形成。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支部设置不规范,“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内部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备,监管缺失;会议费支出不规范,有的会议未在政府采购点召开。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
  与合作供应商有利益交织
  对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全面推动城管执法领域改革不力;各级基层党组织多年不换届,班子不健全,长年未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的制度建设不完善,机关党建进展缓慢。城管执法体制运行不畅,对综合执法指导和综合监管督察不力,综合协调职责履行不到位;全系统队伍建设薄弱,规矩意识淡薄,出现了多起违规违纪事件。资金使用不规范,对审批权限缺乏管控,资金支出较随意,存在资金使用不当情况;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资产流失和闲置情况,财务管理存在较多漏洞,与合作供应商有利益交织。
  市委宣传部
  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有缺失
  对市委宣传部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领导班子责任担当精神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责部门职责力度不够;理论武装工作应对复杂形势和要求的能力、文化领先的引领能力、舆论导向主动发声的能力、党管媒体能力和攻坚克难、责任担当的勇气等方面存在不足,人才队伍建设缺少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骨干人才缺失情况底数不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系统单位党组织多年不换届,基层党建工作不深入。党员干部队伍疏于管理,监督警示教育乏力,部领导班子监督制约机制失衡,驻部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有缺失。
  市网信办党组
  重大项目失察失管
  对市网信办党组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指导检查机关党建和首都互联网协会党建工作不力,网站党组织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不按期换届等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松散,在领导干部兼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编外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长时间借用社团组织车辆。重大项目失察失管,存在不招标或假招标、涉密工程委托建设不合规的问题。对首都互联网协会的经费支出缺乏监管,并在协会列支费用。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资金结余闲置,存在风险。
  市支援合作一办三部党委
  援建项目监管不到位
  对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疆和田指挥部党委、西藏拉萨指挥部党委、青海玉树指挥部党委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打折扣,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纪检监察履职尽责不力,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屡禁不止。公务接待违反中央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违规超标准聚餐,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财政经费、发放补贴。对一些援建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管理使用存在风险。
  市金融局党组
  存在套取会议经费等现象
  对市金融局党组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建工作薄弱,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委工作不规范,支部工作弱化;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缺乏监督手段。购买社会服务过多,使用社会服务过度,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虚列会议支出、套取会议经费等现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对借调等编外人员管理混乱。
  市社科院党组
  科研课题管控薄弱
  对市社科院党组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四个意识”不强,部分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不强。党组对机关党委工作指导不够,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不严肃、不规范;党员意识淡薄,支部活动流于形式。财务、科研制度不完善;对审计意见整改不到位,管理松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表面化、简单化”,对违规违纪现象执纪问责不力。科研课题管控薄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有发生。
  市地勘局党委
  存在公款旅游现象
  对市地勘局党委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两级党委班子长期不换届、班子不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弱化。党委谋划部署不够,纪委不能完全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现象。内部管理混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腐败风险。
(责编:高星、鲍聪颖)
什刹海是老北京的象征,其特色胡同文化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但记者走访发现,现在的什刹海景区问题凸显,三轮车经营不规范、景区内缺乏统一的游览标识,人车混行给游览增加了不便。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第4版:要闻
第4版            要闻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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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底至12月底,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等3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今年2月向被巡视单位进行了反馈。4月27日,交通银行、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10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交通银行党委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意见》。开展2015年度直属机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通报全行。召开了全行党建工作会议暨直属机构党委书记从严治党专题培训,启动省辖分行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轮训计划。4月底,党委拟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基层党建工作覆盖面,消灭党员空白营业网点。 问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总行党委对中央通知下发后所有新建和购置的办公用房审批流程逐一进行了清查,决定今后除新设分行外,一律不再批准购建省直分行本部办公用房,已经批准建设但尚未开工的办公用房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个别领导干部本人经商办企业的,党委在责令其立即清退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有5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后凡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引进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一律进行核实,并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严格结果处理,严肃报告纪律。 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租赁会所和高尔夫练习场等顶风违纪问题屡有发生 整改:目前正在全面修订完善交行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5条贯彻意见”,拟于5月底正式出台。制定了总行负责人、分行负责人和总行部门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同时严格规范了分行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报销管理程序。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全行各单位对十八大以来所有“四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逐一复查,重新审理、认定和处理。扎牢制度笼子,共梳理规章制度922项,修订或新建制度69项。 教育部党组 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问题: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制定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党建工作落细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印发《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健全函询回复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机制,核查函询回复的真实性,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函询回复情况,经核实后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问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 整改: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研究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加强教材编写、审查等各环节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教材试教试用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就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合理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公平导向、提高计划安排的科学性。 问题:“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基层机制。对专项移交件中涉及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严查深究。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直属高校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出国等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回头检查。制定教育部直属单位和高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相关文件,从新建、维修、使用、管理,特别是加强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国家统计局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 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强有力,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存在一手软、一手硬 整改:在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自省、相互谈心、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查摆出36个问题,从党性党纪党风方面查摆出5个方面原因,提出21项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共查摆出65个问题,共提出了49项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共提出32条意见。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的纪律等8个方面提出了41项措施。制定《国家统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了6个方面20项党建重点任务。 问题:对巡视工作指导不深入,巡视成果转化不到位,巡视发现的问题不多,对直属单位覆盖不够 整改:夯实局党组书记责任,切实做到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点出具体人名、提出具体意见。修订《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原则、重点领域、方式和成果转化。对2014年、2015年局党组4轮巡视移交局有关司级单位和有关调查总队的35个问题线索,已督促办结33件,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软 整改: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党的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计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推动局各司级单位和各级调查队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行政管理责任;局党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协调、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中国气象局党组 突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题:重业务、轻党建,对党风廉政建设更多停留在发文件、提要求上,监督检查、妥善解决突出问题不力 整改:印发《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制定《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党的建设的意见》,突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2016年全国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地。在中国气象局直属机关部署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配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百场支部学习会、千名书记讲党课、万名党员写感言”以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 问题:中国气象局纪检机构与省局纪检组之间关系不顺,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整改:积极争取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的指导,加强与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的联系沟通,研究改进完善气象部门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省(区、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和局直属单位纪委向中国气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推动部门纪检机构与地方纪委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各地气象部门纪检机构积极向地方纪委汇报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协同工作机制。 问题:违纪问题持续发生 整改:对各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在中国气象局政务门户网站开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分外,还将追究所在单位的责任;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单位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还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综合考评不得评优。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 杜绝以兑现激励名义“公款旅游” 问题: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对集团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在加强党建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要求、主要任务进行了具体明确和严格规范。指导推动集团旗下寿、产、养三家主要机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健全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定期排查机制,目前已总体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科学合理核定集团所属机构领导班子职数,逐步选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针对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起步晚、底子薄”的现状,开展纪律审查专题培训、实战培训和综合素质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问题:政治意识淡薄,存在不执行上级决定现象 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不执行上级决定相关责任人迅速进行了严肃处理。健全各级党委决议督办机制和问责机制。目前集团及所属机构均已建立健全了督办制度,建立督办事项清单,逐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汇报进展,有力提升了工作执行力。制定实施《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进一步切实提高各级党委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问题:“四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突出 整改:在对违纪违规个人进行纪律和组织处理的基础上,集团党委对其所在公司党委、纪委进行集体约谈,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三公”经费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同时,推动集团所属机构及时修订合同制员工业务激励办法,坚决杜绝以兑现业务激励的名义组织各层级合同制员工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制定实施《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研究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批评教育44人(含7名相关工作人员),诫勉谈话4人,并及时进行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 实现党的工作和机构全覆盖 问题:公司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印发了《公司系统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修订了《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中国信保各分支机构党委针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整改:研究制定了《公司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公司201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方案》。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列入年度重点培训计划,2016年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期,培训110人左右。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活动程序和内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委班子不齐的机构,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补充配备工作方案,抓紧补齐配强;规范和完善境外机构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工作和机构全覆盖,前期调研已经完成,后续工作正抓紧落实。 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24家分支机构党委、资信评估中心党委和总部28个党支部均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中国信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划分为8个方面,细化为34项具体责任,明确了责任落实机制。设立中国信保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巡视工作人员,为落实主体责任创造必要条件,强化组织保障。大力支持纪委履职。制定了中国信保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党委 核查反映“四风”问题线索 问题:主体责任层层递减 整改:制定《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逐级签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制定《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严肃问责,通报全行,强化警示效果。党委在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再次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讲座,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问题: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严格执行《总行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作用,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坚决防止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方案,每3到5年对所有用人权单位全面检查一遍。坚持实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加强境外机构内派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部署开展财务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和财务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严肃核查反映“四风”问题的线索,对顶风违纪的从严追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于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项,一律不得报销。明确操办婚丧喜庆的廉洁自律要求,实行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和向上级纪委备案的制度。清理全行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对超面积、超标准的一律腾退,对腾退之前超面积的部分由居住人补缴价款。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2015年共查处相关问题5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追缴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差旅费用281万元。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规范管理领导人员兼职问题 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整改:召开中信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结合2015年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完成28家子公司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情况、163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检查考核。强化对各子公司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的审核把关,纠正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等执纪偏轻偏软的问题。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督促相关子公司做好整改剖析,针对党内监督、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下发《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全系统共设纪检监察部门145个,其中单独设立48个,占比33.1%。 问题:奢侈、享乐风气盛行 整改:对总部和子公司2013年以来公款出国费用、购车及使用费、招待费、会议费及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集团指导下属47家公司对公款消费和金融机构营销费用的760个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退赔了相关款项。 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多发 整改:制定《中信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兼职(任职)和兼职取酬问题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对领导人员兼职问题完善程序、规范管理。对违规获取国(境)外居留权的领导人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选人用人专项治理自查发现的涉嫌违规获取国(境)外居留权的领导人员,依纪依规作出了处理。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逐一进行审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 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 问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制定了《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党建调研(检查)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光大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集团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具体事项,形成责任清单。通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健全完善党委委员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编印《集团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促进集团各级党组织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制定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支出“三个实施细则”。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常规审计的范围。针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在集团系统开展重点自查自纠,对顶风违纪的,一抓到底,严肃执纪问责。 问题: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工作不规范;存在带病提拔问题 整改:年内将陆续制定并出台《集团总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光大集团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加强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追责,对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把好领导干部任用关;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并严格评议结果的运用,对于选人用人工作及新提拔干部满意度较低的,进行督促整改、诫勉谈话、追究责任、组织调整,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党组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普遍不到位,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管理不严格,没能及时严肃监督执纪 整改:党组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负责抓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分管党组成员与各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平台和纪检工作平台;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各支部(党委)书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党组同志把责任担当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对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情况随时过问、随时研究、随时部署。 问题:新成立的直属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始终处在无党组(党委)、无机关党委、无党支部、无党小组的“四无”状态,干部任免等本应由党组(党委)决策事项都由总经理办公会代替,违背党管干部原则 整改:办党组立行立改,巡视期间指导新成立企业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明确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由临时党支部和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巡视意见反馈后,办党组又专门研究该公司党组织架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现已启动企业党委组建程序。 问题:党组回避矛盾、不敢担当,对严重违纪行为和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办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责成纪检、人事等部门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确保违规违纪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跟踪督办分管业务和分管单位违纪违规案件查办情况。党组会议集中审阅调查报告、审定处理建议。中央巡视以来,办党组共给予5名党员党纪处分、3名干部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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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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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第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协调配合
第五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在巡视组进驻前通报巡视办。
第六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巡视工作动员会及其他有关会议;
(二)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及述职述廉材料,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级退出领导班子岗位老同志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向巡视组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组织有关机关、部门配合巡视工作;
(四)其他配合、协调工作。
第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视组进驻后,负责以下工作:
(一)与巡视组组长商定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主持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并对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第八条 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情况,并组织有关单位作专题汇报。
第九条 被巡视地区应当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信访接待方式等情况;被巡视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布上述情况。公布内容事先应当经巡视组组长审核。
第十条 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协助巡视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
(四)安排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巡视组做好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工作;
(五)巡视组需要协助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群众与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第十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机关、部门要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提供开展巡视工作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
第十三条 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要及时将下列情况向巡视组通报:
(一)拟召开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党委全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及拟举办的重大活动;
(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案件等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被立案查处或者拟对重要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况;
(四)拟作出的事关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五)其他需要向巡视组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十四条 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通报巡视组。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的集体上访事件,在听取巡视组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巡视组。
第十五条 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要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巡视组反馈。
第三章 整改落实
第十六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巡视情况的反馈。
第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按规定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常委会议或者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办报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 整改结束后,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地区的整改情况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市(地、州、盟)党委领导班子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布;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情况应当在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公布。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巡视地区要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被巡视单位要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巡视组作出说明。意见不统一时,也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第二十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收到巡视办按照规定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或者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组织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向巡视办反馈办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受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受纪检机关或者组织部门委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提醒谈话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四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不得赠送礼品、礼金,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为巡视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参加庆典、剪彩等活动,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舞会等。
第二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
(五)对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以及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可以对巡视组和巡视工作人员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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