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随军家属安置政策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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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新政策
  近日,省政府、省军区下发通知,要求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从日起,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这是继2010年该标准从150元提高至300元后的又一次调整。  细则首次将重点优先安置扩大至驻海岛、部队、在船(舰)艇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随军家属。同时,还规定随军总人数在10人以下的县(市、区),当年的就业率不得低于85%,且安置或公开招考到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不得低于50%。(周琳 张攀峰 苏继承)
(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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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日报
  12月17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由市政府、黄冈军分区联合印发的《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这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拥工作座谈会和市委常委议军会议精神,为驻军办实事解难题、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  《办法》共5章27条,明确了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政策依据、随军家属的界定和就业安置的原则,明确了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就业安置方面,根据现行人事政策,针对不同的安置对象提出了相应的安置办法。同时,对7种不同的对象实行优先安置。《办法》提出,各地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根据随军家属人员结构和岗位要求,每年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总数的5%招聘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办法》还明确,战时荣立三等功、平时立二等功的,任副团级(副处级、专业技术9级)以上的7类人员作为就业安置优先服务对象,体现了优先优待原则。申请货币化安置,须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户籍、社保已经迁(转)入我市。补贴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参照安置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和5倍标准发放。  《办法》还提出了鼓励和支持随军家属自谋职业的政策措施,明确了为随军家属提供求职、招聘、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措施。对其职业技能培训、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社会保险和随军前后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行了明确。(张先锋
责任编辑:王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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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80" align="right" style="color:#15-12-18关于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的三点申诉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关于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的三点申诉&&&&&&&&东莞市民政局暨市双拥办:&&&& 我们是符合国家随军家属安置政策的部分驻莞部队军人家属,今天正式得知今年随军家属的审档结果,深感震惊、倍觉意外、十分难受!震惊的是在全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纠正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大背景下,东莞市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仍然出现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意外的是东莞市在争创双拥模范城的关键时期,且以机要件寄档加社保证明的形式基本排除了假身份的前提下,公务员、干部家属档案通过率竟然还如此之低;难受的是我们等了三年之久盼来的一次机会,就这样被某些部门以各种理由无情地剥夺了,而且不给解释和补救的机会。&&&&在这里,我们有三点申诉,希望通过民政局及市双拥办、信访局反馈给尊敬的东莞市领导及相关政府部门:&&&& 一是今年安置随军家属是政策应景还是真心拥军优属?今年是2011年东莞市安置随军家属以来的第三个年头,也是国家随军政策调整、安置范围扩大到正连职干部随军家属的第一次,由于时间积累和范围增大,因此符合随军安置政策的家属数量成倍数增长,但计划拿出的100个指标跟以往相比几乎没有扩大。另外,随军家属安置上有国家的法律法规,下有东莞市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责任担当。但今年的安置,让我们感觉到市里仅仅是为了争创双拥城所采取的对付性措施,为了减少安置名额,通过严苛的、找茬式的审档把原本在编在岗、完全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家属挡在安置大门之外,比如近50名拥有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其原单位通过机要件邮寄了档案,仅仅只有5名通过了市人事局的档案审查,通过率10%,传出去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应该算是奇葩异事;完全不像是一个双拥模范城真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积极拥军优属的作为。如果我们不具备安置条件,我们两地分居、独自承担家庭的重担,我们认了;但我们不少是国家和外省地方政府承认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干部和职工,完全符合国家的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得到现在这样的结果,我们难以心服!如果市里今年确实难以安排出这么多岗位,我们理解;但在压减随军家属安置名额的同时,我们看到市里到处在公开招聘公务员、医生、教师,我们有文凭、有能力、有职称,完全能胜任这些岗位,为什么不能实现政府招聘和随军安置的双赢呢?如果今年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实在太多,政府难以一次性安置,请给出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在跟部队协调沟通的前提下逐年逐批安置,我们接受;但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让我们几乎看不到现在甚至将来解决好问题以符合东莞市人事局所谓审档标准的希望,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战时流血牺牲、平时流汗流泪,这样何以让军人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何以体现双拥模范城的责任担当?&&&& 二是安置流程是否公平合理?在人事局审档过程中,发现了部分家属档案不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者东莞市当地的标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全国各省、各市档案标准是存在差异的,还有些档案由于保管人员失误造成了缺件,但这都不是家属个人的原因,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家属个人来独自承担。对于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政府渠道调查了解,核实家属的真实身份(这不就是审档的最终目的吗?);或者由家属所在单位补充所缺资料,出具相关证明,进行相对科学、负责任的审核,使审档结论更符合客观事实。但人事局相关部门在今年的审档过程中,仅仅依据几张档案卡片,既不与原来单位所属政府机关进行认真核实、也不向部队或者本人通报相关情况,就机械、主观的进行身份确认。市双拥办作为牵头协调机构,在面对家属的询问和质疑时,一味地将责任推给人事局,不协调、不主动作为,最后导致这么不公平的结果,我们连合理解释、申诉机会都没有!这样的办事程序合理吗?这样的工作方法严谨吗?这样的结果对家属公平吗?我们认为,这是对工作高度的不负责任、是对随军家属高度的不负责任、是对双拥事业高度的不负责任!&&&& 三是档案审查是否合规合法?目前家属安置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人事局审档上。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真档案本人是见不到的,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有缺陷或缺件;而假档案,则可以请专业人士把关,一手炮制出来的,材料比较起来更齐全。我们无法对审档的专业性进行评判,但我们要比人事局的科长们更清楚本单位家属的实际情况,家属哪些是有正式工作的、哪些是在一直无业待在部队的、哪些是自制档案的、哪些是找了什么人以及如何疏通关系的,我们都一清二楚。现在的科技,保留一份录音和视频甚至公布到网上太容易了!一些科室违规帮人,我们没意见;但假的过了、真的却不过,我们难以服气!&&&& 我们是一群爱人不敢帮、部队帮不了、政府相关部门不愿帮的弱势兔子(因此暂时还不能署上实名),我们的爱人中不少即将面临交流、转业,如果失去今年这次机会,将来可能就再没有希望,希望市政府重视我们的意见和诉求!我们衷心感谢东莞市政府这些年来对驻莞部队的关心支持,不想破坏民政局与部队的良好关系,更不愿影响东莞市争创双拥模范城的美好愿景,但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我们被逼无赖,只能而且必将按照合理、合规、合法的程序,逐级向广东省乃至中央政府、双拥、信访、巡视组等机构实事求是的反应相关问题。&&&&&&&&&&&&驻莞沙角、黄江、黄牛埔、樟木头、谢岗&&&&以及军分区、武警部队部分家属&&&&&&&&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
提问:关于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的三点申诉&&编号:115213&&
&&&&关于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的三点申诉&&&&&&&&东莞市民政局暨市双拥办:&&&& 我们是符合国家随军家属安置政策的部分驻莞部队军人家属,今天正式得知今年随军家属的审档结果,深感震惊、倍觉意外、十分难受!震惊的是在全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纠正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大背景下,东莞市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仍然出现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意外的是东莞市在争创双拥模范城的关键时期,且以机要件寄档加社保证明的形式基本排除了假身份的前提下,公务员、干部家属档案通过率竟然还如此之低;难受的是我们等了三年之久盼来的一次机会,就这样被某些部门以各种理由无情地剥夺了,而且不给解释和补救的机会。&&&&在这里,我们有三点申诉,希望通过民政局及市双拥办、信访局反馈给尊敬的东莞市领导及相关政府部门:&&&& 一是今年安置随军家属是政策应景还是真心拥军优属?今年是2011年东莞市安置随军家属以来的第三个年头,也是国家随军政策调整、安置范围扩大到正连职干部随军家属的第一次,由于时间积累和范围增大,因此符合随军安置政策的家属数量成倍数增长,但计划拿出的100个指标跟以往相比几乎没有扩大。另外,随军家属安置上有国家的法律法规,下有东莞市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责任担当。但今年的安置,让我们感觉到市里仅仅是为了争创双拥城所采取的对付性措施,为了减少安置名额,通过严苛的、找茬式的审档把原本在编在岗、完全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家属挡在安置大门之外,比如近50名拥有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其原单位通过机要件邮寄了档案,仅仅只有5名通过了市人事局的档案审查,通过率10%,传出去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应该算是奇葩异事;完全不像是一个双拥模范城真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积极拥军优属的作为。如果我们不具备安置条件,我们两地分居、独自承担家庭的重担,我们认了;但我们不少是国家和外省地方政府承认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干部和职工,完全符合国家的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得到现在这样的结果,我们难以心服!如果市里今年确实难以安排出这么多岗位,我们理解;但在压减随军家属安置名额的同时,我们看到市里到处在公开招聘公务员、医生、教师,我们有文凭、有能力、有职称,完全能胜任这些岗位,为什么不能实现政府招聘和随军安置的双赢呢?如果今年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实在太多,政府难以一次性安置,请给出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在跟部队协调沟通的前提下逐年逐批安置,我们接受;但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让我们几乎看不到现在甚至将来解决好问题以符合东莞市人事局所谓审档标准的希望,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战时流血牺牲、平时流汗流泪,这样何以让军人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何以体现双拥模范城的责任担当?&&&& 二是安置流程是否公平合理?在人事局审档过程中,发现了部分家属档案不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者东莞市当地的标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全国各省、各市档案标准是存在差异的,还有些档案由于保管人员失误造成了缺件,但这都不是家属个人的原因,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家属个人来独自承担。对于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政府渠道调查了解,核实家属的真实身份(这不就是审档的最终目的吗?);或者由家属所在单位补充所缺资料,出具相关证明,进行相对科学、负责任的审核,使审档结论更符合客观事实。但人事局相关部门在今年的审档过程中,仅仅依据几张档案卡片,既不与原来单位所属政府机关进行认真核实、也不向部队或者本人通报相关情况,就机械、主观的进行身份确认。市双拥办作为牵头协调机构,在面对家属的询问和质疑时,一味地将责任推给人事局,不协调、不主动作为,最后导致这么不公平的结果,我们连合理解释、申诉机会都没有!这样的办事程序合理吗?这样的工作方法严谨吗?这样的结果对家属公平吗?我们认为,这是对工作高度的不负责任、是对随军家属高度的不负责任、是对双拥事业高度的不负责任!&&&& 三是档案审查是否合规合法?目前家属安置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人事局审档上。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真档案本人是见不到的,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有缺陷或缺件;而假档案,则可以请专业人士把关,一手炮制出来的,材料比较起来更齐全。我们无法对审档的专业性进行评判,但我们要比人事局的科长们更清楚本单位家属的实际情况,家属哪些是有正式工作的、哪些是在一直无业待在部队的、哪些是自制档案的、哪些是找了什么人以及如何疏通关系的,我们都一清二楚。现在的科技,保留一份录音和视频甚至公布到网上太容易了!一些科室违规帮人,我们没意见;但假的过了、真的却不过,我们难以服气!&&&& 我们是一群爱人不敢帮、部队帮不了、政府相关部门不愿帮的弱势兔子(因此暂时还不能署上实名),我们的爱人中不少即将面临交流、转业,如果失去今年这次机会,将来可能就再没有希望,希望市政府重视我们的意见和诉求!我们衷心感谢东莞市政府这些年来对驻莞部队的关心支持,不想破坏民政局与部队的良好关系,更不愿影响东莞市争创双拥模范城的美好愿景,但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我们被逼无赖,只能而且必将按照合理、合规、合法的程序,逐级向广东省乃至中央政府、双拥、信访、巡视组等机构实事求是的反应相关问题。&&&&&&&&&&&&驻莞沙角、黄江、黄牛埔、樟木头、谢岗&&&&以及军分区、武警部队部分家属&&&&&&&&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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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回复
&&&&黄升同志:
您好!您发来的网上热线收悉。现我们就您提出的申诉回复如下:
一、关于今年安置随军家属是政策应景还是真心拥军优属问题。回复这个问题之前,先向您介绍一下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及有关工作的情况: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新的随军政策规定,驻全国普通地区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2011年5月,市双拥办对驻军随军家属申请就业安置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经市人力资源局调档审核,136名可确认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随军家属已于2012年5月由市政府全部予以安置就业,并计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行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改革。之后,由于获悉国家当时正在研究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新政策,我市2013年暂缓研究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改革问题。2013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2014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军区批转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2014年7月,我市召开市委常委议军会议,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严把安置条件审核关,按照全面落实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妥善安置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并部署今年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2014年9月,市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发函调审随军家属人事档案,经该局严格审核确定结果后,市双拥办于2014年11月底组织召开了由市委组织部、东莞军分区政治部、市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等单位主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安置工作协调会,就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了共识。2014年12月1日,市双拥办会同东莞军分区政治部、市人力资源局召开由驻莞各部队政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审档情况通报会,向部队通报了此次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审档情况,对无法确认工作身份随军家属的审档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目前,我市拟在今年年底前对此次审档可确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的随军家属,全部按规定予以落实工作安排;对此次暂时无法确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的随军家属暂缓安置,其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局通过机要渠道退回原档案所在单位,并计划在规定时限内由原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渠道再寄回市人力资源局重新审核,对经审核可确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的随军家属,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按2014年的安置政策予以安置就业。综上所述,相信您不难看出我市一直都在组织开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确保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努力为驻莞部队官兵及随军家属解决后顾之忧。
二、关于安置流程是否公平合理问题。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市府令第115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随军前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驻军随军家属或者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且随军后将户口迁入东莞的,本人可以选择安置就业或者货币安置。就业安置工作基本流程:1、由市双拥办通知驻莞各部队统计申请就业安置的随军家属名单;2、驻莞各部队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市双拥办;3、由市编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分别就随军家属在莞工作身份、东莞户籍和随军前工作身份进行调查审核;4、提请市委常委议军会议讨论研究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有关问题; 5、根据有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审核情况,由市双拥办草拟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报请市政府审定;6、召开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会议,有关镇街、市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接收安排驻军随军家属工作。以上流程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不同作出相应的合理调整。整个安置过程是由市双拥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逐步进行的,为了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期间各职能部门互不干涉,如有意见和建议将以协调会的形式讨论研究并达成共识。正如此次审档结束后,我们召开了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会,将部队及军人军属反映的有关问题和看法提请会议讨论,以达成合理合规、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所以,您关于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观点,是对我们工作的误解。
三、关于档案审查是否合规合法问题。为了防止出现造假档案取得就业安置资格的现象发生,市人力资源局在此次调档的过程中,特别强调要通过机要交通渠道寄送档案和提供社保证明。关于档案审查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问题,以市人力资源局的意见为准。针对您提到审档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建议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此外,我们注意到您来信最后以“驻莞沙角、黄江、黄牛埔、樟木头、谢岗以及军分区、武警部队部分家属”落款署名,不知您的来信是否征得以上部队及其官兵家属的同意,如果没有,将会影响您信中内容的真实性、可信度。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如对我们的回复内容和相关工作仍有疑问,建议以“组织对组织”形式,向您爱人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反映,如确有需要,也可以直接致电市双拥办咨询(联系电话:0)。
&受理人: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1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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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
  最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2016年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YJBYS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3月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军人家属的随军条件有何区别?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保持军地政策的一致性,按不同地区设置随军条件,向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倾斜。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  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是如何界定的?  1.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  2.考虑西藏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3.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  4.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为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根据2015年7月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指出:配偶未随军又确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针对随军家属具体的保障政策有哪些?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2015年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1、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3、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5、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6、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具体是:  1、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划分,艰苦边远程度越高标准越高。  2、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地方时,国家按照日以后个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12%的总和计算给予补助,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并转移至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3、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问题?  从实际情况看,随军家属依靠政府指令性安置越来越困难,就业主要方式是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放宽随军条件后,她们随军时年龄小了,就业竞争力提高了,有利于促进就业。新的随军政策出台后,需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畅通社会就业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借助地方政府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主动创业。二是充分借助营区消费市场,吸纳更多的随军家属就业。一些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有效解决了部队部分随军家属的就业问题。这是个见效快、简便易行的好办法,总部将继续指导部队尤其是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做好这项工作。  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子女就学问题?  政策调整后增加的随军子女都处在幼儿教育阶段,军队现有幼儿园能够满足新增子女入园需求。考虑新增随军子女大多数在作战部队幼儿园,总部即将下发的《军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十二五”工作规划》,对作战部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建设作出规划和部署,为军人子女教育提供良好保障。  对新增随军家属的住房保障是如何考虑的?  随军政策调整后,全军新增住房需求共9万多套(2011年),拟采取全部新建公寓房保障的办法予以解决,总部已研究拟制了具体计划。  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的医疗保障问题?  新增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比照现行军人家属医疗保障政策给予保障。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指导军队各级做好新增随军家属医疗保障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实力审核、医疗卡办理、体系划分、经费核拨等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军人家属随军报送材料要求及流程  注:以下内容以北京为例说明,各地可能略有所变动,请以当地实际要求为准)  一、随军报送材料要求  军官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随军人员家庭情况说明、军官证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家属随军调京材料诚信说明  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养老保险对账单复印件、部队营房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调京人档案、信息数据  计划内统招统分毕业生,档案内必须要有毕业生登记表、派遣证、转正定级表  如果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聘用合同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工资表  学龄儿童转学需要准备的资料:1、家长填写转学备案表;2、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并到所在教育局盖章;3、转出学校证明并到所在教育局盖章;4、如果是小学生通常还要提供孩子的防疫证。  二、随军审批流程  以无业随军办理手续为例,工作随调不完全适用本情况。  首先,随军家属需要自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开具一份无业证明并盖章,并准备个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交由爱人转部队申报办理随军手续。  一) 办理落户手续流程  1、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并按上面打印的地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我当时去办理的时候派出所还要我去街道开一个准许迁出的证明,使得我又跑了一趟。拿着街道开的证明和准予迁入证明交由户籍科办理。  3、户籍科根据所交的材料会开具一份《户口迁移证》同时收回了我的户口页和原籍身份证。  4、下一步是在京落户,须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他的军官证原件,当时还要我的身份证可是我身份证已经被原籍收回去了,还好留了份复印件,很顺利的办理了落户手续,当时给了我新的户口本,身份证是半个月后领取的。  二)办理无业家属自谋职业补助的程序  首先是建档案,去户口所在地的职介中心的档案办理窗口,所需要的材料是:  1、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原件、复印件)  2、自己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  3、随军家属近期体检表(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  4、外地户口为城镇户口进京的家属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我原是农业户口,还需要原原户籍处提供农业户口证明。  5、随军家属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随军家属本人已有档案,应直接将档案从原存放处调至现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  三)失业登记  1、建档一周后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失业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2、她会给你两张表格需要填,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办理后会有一个失业证。  3、同时办理提档手续(这是我的档案是在街道的)  4、填一份存档人员登记表,同时到办事处计生办窗口盖章。他会把存档人员登记表和档案全部给你。拿着这两份材料去职业办理存档手续(20号之后不办理)。  5、将档案存入职介后,会开具《存档合同书》  四)领取失业补助  1、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  3《存档合同书》  4、以随军家属姓名开户北京市地域内的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  5、申请自谋职业的可以向部队索取“自谋职业协议书”,部队盖章、家属签字后,到当地的社保所的军嫂服务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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