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有哪两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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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与实例之: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曰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是指,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但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公司人事部门因为疏忽没有与员工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职工能否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并非出于故意逃避责任而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一直正常地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对于员工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请求,可以不予支持。
应用实例&&&
实例一&&& 王某在大学毕业之后,经过朋友介绍通过面试,于2008年7月进入某大型企业北京分公司工作。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王某工作表现尚可,部门领导也愿意继续留用王某,于是王某在2010年7月之后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由于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并没有及时通知王某前来签署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某知道此事,但也没有向人事部门主动提出。公司也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绩效的规定给王某发放劳动报酬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于王某迷恋上了网络游戏,经常整日整夜地在家里玩游戏,甚至无故旷工玩游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部门领导在多次批评无效之后,通知人事部门要求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在人事部门向王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之后,王某一方面拒绝承认自己的旷工事实;另一方面提出公司没有和他签订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其二倍工资。
公司人事部门随即向王某交涉,并指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某公司由于疏忽没有和王某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但是仍正常支付王某工资及社会保险,并没有想恶意逃避责任。同时王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打卡记录为证,因此王某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自知理亏的王某最终接受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与刘某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日,刘某通过招聘与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在进入该公司工作之后,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日,该建材家居有限公司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由,下发了[ 号关于对刘某除名的决定。刘某不服,经与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协商无果之后,刘某于2008年12月向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原告支付9个月二倍工资的剩余未支付工资16200元及原告应支付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二倍赔偿金3600元。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考勤管理制度未经民主程序通过不能作为处理依据为由,裁定:原告向被告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0月二倍工资的剩余未支付工资16200元;原告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600元。
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不服裁决,便以刘某为被告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其不支付被告刘某2008年2月至10月二倍工资的剩余未支付工资16200元,不支付被告赔偿金3600元。
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原告于日向被告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但实际上原告仍向被告支付工资,原、被告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原告称其向被告下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但该通知书并没有被告的签字及向被告送达的相关手续,被告对此通知书不予认可,对原告称被告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理由因证据不足不予采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原告应茸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止,向被告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被告要求原告按照月工资标准支付剩余未支付部分工资16200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对被告作出决定依据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原告也未对被告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原告无权依据该制度作出对被告除名的决定,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600元。至于被告要求的股金未经仲裁,本案不予处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向被告刘某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0月二倍工资的剩余未支付工资16200元。
二、原告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600元。
以上一、二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不服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公司已经向刘某下发了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故无须支付二倍工资;因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已被除名,不应支付赔偿金。请求撤销原判,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赔偿金23729元。
被上诉人刘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准确。上诉人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赔偿金23729元的诉讼请求超出原审判决的范围,法院不予审理。上诉人称其向刘某下发了签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同时,其称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亦未提交证据证明。据此,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因其证据不力,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河南某建材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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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证据依据作出结论的事项;
1、本人向主持人提供了《劳动合同》《工伤证》证明黄桂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法制处负责人却以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判定黄桂英2006年前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为2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就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黄桂英在领取《工伤证》时即已向人社局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证据政策面前人社局仍作出黄桂英为“退职临时工”的用工关系,在劳动法规中并不存在”退职临工“的用工关系,人社局未能提供作出该结论的政策依据。
2、黄桂英单位是日破产的,《工伤保险条例》日 开始实施,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时,黄桂英与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在该文件第67条已作出:“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并非被告所称的:“工伤待遇为文件颁布实施后发生工伤伤残的人员才可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3条规定:“本办法自日起试行”亦非被告所称的:“适用范围是日后发生的工伤人员。”在此需提出的是在2007年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麦芝西柏塑胶(常熟)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例中已对该情况做出判定。黄桂英破产清算时应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相应的工伤待遇。大丰人社局作出了与常熟人社局及常熟法院截然不同的结论。即黄桂英单位改制时黄桂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单位:监察室
生成日期:
黄海勇同志:
你好!你反映的你姑妈黄桂英工伤待遇一事,我局多次向大丰市人社局了解情况,大丰市人社局已向你作了详细具体的答复。你所说的8月23日“听证会”,据我们向有关方面了解,他们的目的是想加强与你的诉求沟通,如你还有异议,请继续与大丰市人社局联系或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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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8日当前位置:
>>>下面的文字显示了《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将带来的合同签订方面的两个..
  下面的文字显示了《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将带来的合同签订方面的两个变化。请概括出这两个变化。(每条不超过20个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各种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更加倾向于中长期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一些企业更加注重对员工的考查、培养和员工队伍的稳定,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合同,往往会选择3&&年的合同期。通过3年的时间,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为第二次的固定合同和以后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打好基础。劳动者都希望职业稳定、有发展空间,不想经受短期合同的折腾。有了《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他们无疑将选择中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续签就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风险的考虑,固定期限合同自然终止后就不再续签。对于一些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关键岗位,条件会更苛刻,门槛会更高。  变化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化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材料题难度:中档来源:专项题
变化一:中长期劳动合同将成为劳资双方的首选;变化二: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难度会加大。或:变化一:劳资双方将更加倾向于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变化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会更苛刻(门槛会更高)。(意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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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下面的文字显示了《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将带来的合同签订方面的两个..”主要考查你对&&压缩语段&&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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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压缩语段:
把句子中修饰、限制的词语去掉,保留句子的主干。缩写后的句子不能改变原句的主要成分和基本意思。它主要考察提炼内容、概括语意的能力。
语段即相对独立的具有完整意思的。说话人(或作者)在主要事件之外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多种修辞手段使语言繁复,从而达到具体、详尽、生动形象的目的。而压缩就是删繁就简,去粗存精,撮取其主要意思,在语意明确的前提下使语言更加简练精省。压缩语段就是通过压缩、归纳等方式,概括出文段主旨,找出主要信息。主要考查对信息要眯的概括能力。语段压缩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把握文段主旨的基础上筛选出语段主要的信息,并将其按要求概括表达出来。而不同表达方式构成的语段,其主要信息的特点也不一样。
&压缩语段表现:
压缩语段,指的是在一定的字数限制内将一段或一个较长的句子进行筛选、提炼、压缩、概括。这类试题综合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筛选、概括、表达等项能力;考查形式灵活多样,如概括材料主要信息或主要内容,拟写一句话新闻或标题,拟写导语,为材料续写一句话或一个结论,结合材料给概念下定义等,稳中求变的多彩题型既增强了考查的知识性趣味性。在备考阶段,对这些题型要高度重视,不断摸索规律,寻求最佳解题思路。
“压缩语段”就是将内容丰富的长语段,按要求浓缩成语言简洁、意思明了的短语段。其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把握文段主旨的基础上筛选出语段主要的信息,并将其按要求概括表达出来。压缩语段是将长文读短的基础,是语文阅读的重要能力。主要是考查考生的提炼、概括、压缩的能力及表述能力。具体表现为三点:①对材料的理解。②对材料中相关信息的筛选。③语言概括与表达。此考点的考查方式较多,如概括主要内容,拟写一句话新闻或标题,拟写导语,给概念下定义等。这类试题一般与社会生活结合较紧密,反映了学以致用的原则;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信息量大,对信息准确、全面的提取与概括更显重要。在命题上,压缩语段综合考查了理解、分析、筛选、概括、语言表达等项能力,也有较好的区分度,是近年高考考查的一项重点。给出一段材料,要求概括主要内容或信息这类题目,要求在阅读的基础上,概括出材料的主要信息。
如果是叙述性文段,叙述了一个事件(往往是会议、活动等),则要提取出事件的各要素,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然后按照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将主要内容整合;议论性或说明性的文段主要看哪句话是中心句、关键句,即主要信息,哪些句子是对中心句的具体解释说明,即次要信息。最后放弃次要信息抓住要信息,根据字数提炼概括成一句话。如果命题对概括的内容、范围有所限制,则一定要结合要求去概括。例1:要求:概括下面一段材料的主要内容(不超过48字)。钛合金强度大,重量轻,耐热性能好,适用于船只、汽车、航空航天工业,被人们视为未来材料。新型波音777客机采用了约9%的钛合金材料。然而,钛合金的加工难度极大,如加工一个钛合金船用涡轮压缩机轮需要50个小时,而加工一个铝合金的同样部件仅需5个小时。德国布伦瑞克大学的科学家采用了一种专门热处理方法,将氢原子渗入材料,掺氢的钛合金相对软化。对软化的钛合金进行切削加工,加工设备所承受的机械和热负载明显降低,切削力仅需过去的50%,大大降低了加工成本。加工完毕后,再经专门的热处理工序,材料的特性则回到原先状态。科学家称,该方法非常适用于大批量的钛合金铸件加工。
分析:这是一段说明性文字,全段共7句,其中第1句交待钛合金因其优势被人们视为未来材料,第2句是通过举例对前一句作具体解释说明,第3句出现“然而”表示转折,是新信息出现的标志,交待了钛合金的不足是“加工难度极大”,第4句交待“德国布伦瑞克大学的科学家采用了一种专门热处理方法”,降低了加工难度,第5句交待了这种方法可以大大降低加工成本,第6、7句具体解释说明这种热处理方法的过程及意义。根据“去粗取精”的原则,放弃次要的信息即解释说明的句子,留下主要信息即总结性的句子,就本题来说,可以放弃第2、6、7句,将1、3、4、5句的内容综合提炼,用一句话表述出来。注意“不超过48字”的要求。
参考答案:钛合金被视为未来材料,但加工难度大,德国科学家采用专门热处理方法降低其加工难度及成本。
例2:要求:用不超过25个字概括下面这段文字的主旨。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迅猛发展,而中国在这些方面落后了。我们应当立志图强、奋起直追,虚心向西方学习,凡是好的、有用的都应该学,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我们如果因此丢弃了“自我”,失去了自我的根基,忘记了“我们自己是谁”,那恐怕就要成为民族罪人了。历史证明,一个民族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传统,尤其是标志文化特质、体现文化灵魂的哲学思维传统,那就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终究要被淘汰出局。况且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哲学思维个性,更应该发挥所长,为创造人类的新文化和新哲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分析:这是一段议论性的文字,纵观全段,共有5句。第1、2句是第一层,论点是第2句,“我们要虚心向西方学习”,第1句是提出该论据的原因,即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我们落后于西方。第3、4、5句为第二层,两层之间出现了一个“但”字表示语意转折,这是应该注意的地方,因为这预示着新论点的提出。第二层的论点是第3句,我们不能丢弃自我成为民族罪人,第4句属于事例论证,第5句是对论点的补充说明,从另一个角度提出相似的观点,我们继承民族传统,发挥所长。最后,将两个中心论点合并,注意字数限制。
参考答案:我们必须在继承本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学习西方。
例3:要求:下面一段文字中,介绍了“古代史分期”的主要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请用一句话加以概括(不超过50个字)。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争论了几十年。中国历史博物馆落成时,“中国通史陈列”按照从战国时期进入封建社会的观点布展。在这个问题上,范文澜、翦伯赞表现出豁达的态度,对扩大这一学说的知名度起了很大的作用。翦伯赞在撰写《中国史纲要》教材时,曾有过犹豫和为难,甚至准备采用郭沫若的学说,以使教材表述与“中国通史陈列”体系相一致。后来,上级部门鼓励翦伯赞按照他们素所主张的观点来写,于是中国从西周时期进入封建社会的学说写进了教材。但尚钺的学说一直不受重视,曾遭重点批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位权威学者仍将“魏晋封建论”与其他两论并列,实属难能可贵。
分析:这是一段社科性说明文字,与前两个例题不同的是,除了字数限制之外,有一句提示性话语“下面一段文字中,介绍了‘古代史分期’的主要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这一要求实际向考生暗示了这一段文字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古代史分期”的,指出了两个内容要点即关于“古代史分期”的主要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这样一来,题的难度实际上是降低了,我们只要找出这两个要点的答案即可。通过分析原文可以发现,第1句没有要找的答案,第2句提到了“战国封建论”,同时从第4句中可以得到这一理论的支持者是郭沫若,从第5句中得出范文澜、翦伯赞支持的是“西周封建论”,最后两句说得是尚钺支持“魏晋封建论”。根据字数要求将所得内容进行整理即可得到答案。
参考答案:.关于“古代史分期”,范文澜、翦伯赞持“西周封建论”,郭沫若持“战国封建论”,尚钺持“魏晋封建论”。一、拟标题:
拟新闻导语,写一句话新闻拟写一句话新闻,应具备新闻的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事件、结果等;又因是“一句话”,所以要简短、明白,把相关内容要点组织在一句话之中。实际上拟写新闻导语,与拟写一句话新闻区别不大,因为导语是长篇新闻报导的开头,常用一句话概括消息的基本内容,一般也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要素,只不过“一句话”的要求并不严格。为材料写标题时,首先要抓材料的主要内容,其次要注意标题的特点,如标题一般为短句,有时为对称的两个短句(或对偶句),也可用人或物等的名称为标题;可直接表明主题,有时也可用比喻等方式给人留下思考、回味的余地,以促使人读完全文。这一类的压缩语题句灵活性较大,对能力的要求较高,在得分上有相当难度。建议考生在平时应多读报纸,多接触一些新闻标题、一句话新闻、导语等。
二、续写:
一句话或一个结论要续写的这句话往往是文段的结尾,写一个结论也是对前面内容的分析或论述的总结。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具有总结性。不同的是,若是对记叙类材料续写一句话,这一句话常常比较含蓄,能概括中心或揭示主题;若是对议论性语段下一个结论,则结论一定要鲜明,直接表明观点或点题。与第一、第二种压缩语段相比,既然是续写,就应避免材料重复罗嗦,就不可能像前两种那样,概括的句子大多可以从原文找到,而只能从已有的文字里去总结概括。
三、给语段中的概念下定义:
这种题一般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详细完整的信息材料,里面包含一个确切的信息术语,而与信息术语相关的信息,都在材料中。完成这种工作,作题者需首先提取相关信息,然后重新组合成连贯的语句表达出来。概括表达一般用“种差”+“邻近的属概念”=“被定义概念”的方式。
四、概括语段内容要点:
这种题目一般要求既要理清文章思路结构,又要概括各大部分大意,主要目的是把握文章思路。
发现相似题
与“下面的文字显示了《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将带来的合同签订方面的两个..”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307773307727159883149930169206152712您好,我在公司2个月了,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但是现在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裁员,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公司有义务给我缴纳这两个月的五险一金吗(合同中规定转正后补缴试用期的五险一金)--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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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公司2个月了,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但是现在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裁员,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公司有义务给我缴纳这两个月的五险一金吗(合同中规定转正后补缴试用期的五险一金)
您好,我在公司2个月了,已经,3个月,但是现在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裁员,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公司有义务给我缴纳这两个月的五险一金吗(合同中规定转正后补缴试用期的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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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合同中规定转正缴纳社保,公司无义务。至于赔偿规定:(1)根据《》的规定,在实习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与你的,只需向你说明理由就可以了。但是只要你没有违规违法、不符合岗位要求等问题,单位是不能无故与你的。(2)至于 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第38——44条规定。你这种工作年限还不满6个月的,应当向你支付半个月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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