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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核定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文号: 皖价经费字(1998)第337号
各行署、市、县物价局;各行署建委、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交易市场收费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交易手续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交易手续费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提供交易场所、信息服务和代办房屋产权审查、登记等所发生费用的合理补偿。  凡经过房地产交易机构办理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分割、交换、赠与、继承等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房屋权利人应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机构交纳一定的交易手续费。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房屋买卖,按成交价总额的2.5%收取。其中,职工按房改政策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和实行差价换房的,交易手续按成交价的0.5%交纳。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2.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的0.5%交纳,(适用住房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价格的0.5%交纳)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出租生产经营性用房,按年租金总额的3%交纳,出租非生产经营性用房按年租金总额的2%交纳,租赁双方各负担一半。  4.房地产抵押,按抵押额0.2%—0.4%交纳,由抵押人负担。具体执行标准,由地、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备案。  5.房地产分割、交换,按评估价的1%交纳。双方各负担一半。  6.房地产赠与、继承,按评估价的1%交纳。由受赠人、继承人负担。  7.为体现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企业在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免收交易手续费。  为方便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内含房屋产权登记费(权证工本费),由房地产交易机构统一代征。房地产交易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交易手续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不得再重复收取房屋产权登记费(权证工本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交易双方征收其他费用。
  三、收费管理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所含的房屋产权登记费(权证工本费)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发票,照章纳税,主动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以上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部门制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费按国家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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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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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wner of this website () has banned your access based on your browser's signature (3bc4-ua98).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买卖政策平移&或仍按5%征收率计征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经箭在弦上。
  其中,个人二手房交易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将如何变化,无疑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之一。
  记者掌握的一份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显示,后续营改增对很多业务都有过渡安排,其中“销售不动产”部分,个人销售不满2年住房的,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销售满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业内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营改增试点要保障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原有优惠政策会延续,且有其他过渡政策。个人二手房买卖若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跟营业税条件下税负相当,个人二手房买卖者税负不会增加。
  或平移营业税政策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会议指出,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随后,财政部公布了四大行业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和不动产业税率为11%。5月1日开始的扩围与以往有所不同,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
  这引起一些二手房买卖方的焦虑。在广州拥有住房、近期考虑换房的李伟(化名)对记者表示,正在考虑是否要赶紧把手里住房卖掉、买入新的改善性住房。因为5月1日起将改征增值税,若对个人住房的增值额征收11%的增值税,相比5%的营业税,税负要高出很多,换房成本可能会高很多。
  北京一房屋中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北京房价现在还在上涨,营改增的政策现在还没有明确,但如果税率提高,税负可能会上升。
  这无疑与官方释放的“减负”的信号相悖。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严重,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营改增政策不明朗,也有人担心可能借此控制房价。
  据记者掌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个人二手房买卖环节的增值税,可能平移营业税的政策,税率仍为5%,免税的优惠政策也进一步延续。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常规计征办法是逐节征收、环环抵扣,简易计征办法则类似营业税做法、对销售额一定比例(即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类似营业税做法。
  如一套住房,原价购入是100万,卖出价格为200万。若按照不动产业11%的税率,常规计征办法,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200&11%-100&11%=11),得到应缴增值税额11万元;若按简易计征办法,即对销售额200万,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应缴纳增值税10万。这与原营业税税负是相当的,现价200万按5%营业税税率计征,得到应缴10万营业税。
  据了解,5%的征收率,在我国目前增值税体制下,是一个全新的税率,属于过渡政策的范畴。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17%、13%这两档税率;此前营改增试点四年时间,试点一般纳税人分别适用11%、6%的税率,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仅有3%这一档征收率。
  业内财税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个人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适用5%的征收率,也是为了改革平稳过渡、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做法。
  北京某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营业税存在环环征收、重复征税的问题,个人二手房流通次数增多,会加剧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从长远和税收原理来看,营改增是减税的。
  暂由地税部门征收
  某地税局官员对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内部已经下发文件,营改增之后,个人二手房交易这块的增值税仍暂时由地税部门征收。因为二手房交易环节的其他税种,如个税、契税等均由地税部门负责,为统一方便管理考虑,营改增之后,仍由地税部门征收。
  目前,我国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营业税、个税、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个人二手房交易中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正常而言,营业税、个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是向卖房者征收,仅契税是针对买房者征收。但在实际市场交易过程中,尤其是一线城市,基本由买房者承担所有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不能通过按揭贷款实现,在购房时,需要实付——这笔税款构成买房者当期实际的“负担”。
  深圳一家地产中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深圳个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主要包括5.6%的营业税(5%为营业税,0.6%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1%的个税、1%-1.5%的契税,营业税在其中比重最大。
  北京的情况略有不同。由于个税严格执行价差的20%,不能享受“满五年,且为唯一住房”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个税可能超过营业税,为交易过程中最大的一笔税款。
  北京某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个人房屋交易产生的个税,原本有两种计征方式,一种是按现价减去原值,针对差价征收20%的个税;对于那些难以提供房屋原值的住房,适用第二种征收方式,由税务机关核定一个征收率,对住房现价按征收率征收一定比例,基本为1%。后来,为调控上涨过快的房价,严格执行20%的征收办法。
  营改增之后,是否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呢?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记者表示,营改增不会对二手房交易的价格产生什么影响,房价基本由供需关系决定,税收只是起到一定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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