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年的2016年中国财政总收入入是多少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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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亿元,同比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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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部: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亿元,同比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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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2015年中国大城市财政实力排名【中华城市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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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大城市财政实力排名收藏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林小昭原标题:大城市财政实力排名:楼市成关键因素 服务业贡献更大去年深圳税收规模占比前四大行业是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71.6%。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贡献较为突出,金融业税收实现980亿元,超常规增长60%以上。有多少钱才能办多少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一个城市财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预算收入的多寡,决定着这个城市在城市建设、民生支出、契税优惠等方面的投入,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今年3月初,标准排名研究院连续三年推出“中国大陆城市财力50强排行榜”。榜单显示,位居前十名的城市依次为:上海、北京、深圳、天津、重庆、苏州、广州、武汉、杭州、成都。一个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排名的贡献因素主要有:城市行政级别和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对应的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选择、财政税收体制以及当年的偶发因素等。尤其是与当地GDP有一定的正相关性,GDP高的城市,财力相应也要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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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城市有点冷与深圳相似,另外一个计划单列市厦门的财力也颇为雄厚。尽管经济总量仅位列全国第51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倒数第一,在福建省内排在泉州、福州之后,位列第三,但厦门的财政收入是福建的“老大”,排在全国第21位。就15个副省级城市横向比较,大连的GDP总量是厦门的两倍多、长春和哈尔滨两大城市的经济总量也大大高于厦门,但是“轻量级”厦门的财政收入却超过了大连、长春和哈尔滨这三个副省级城市,与沈阳相当。究其原因,并不是厦门的发展有多好多快,而是东北城市的日子难过。2015年,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四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之上一年全部下降,排名也随之下跌。观察两年来的榜单,上述东北四大名城中,大连和沈阳连续两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下滑:沈阳去年下降了22.8%,大连更是下降了25.7%。大连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9.87亿元(快报数,下同),比2014年下降25.7%,为预算的73.8%。其中,税收收入473.06亿元,下降23.1%;非税收入106.81亿元,下降35.5%。大连市财政局分析称,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巡视组、省委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依法征收原则,积极做实财政收入,对财政收入中不合规部分进行了清查和整改,影响财政减收额的40%左右。二是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交易低迷以及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减收额的15%左右。三是2014年填海工程、清缴历年欠税等一次性收入较多,影响财政减收额的45%左右。辽宁当地发改委系统的消息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东北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不够灵活,产业结构不太合理,重工业多、轻工业少,导致东北就业不足,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比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要低很多,人口也不断流向东南沿海地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东北经济仍会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连带加大财政压力,进而对社会民生产生较大影响。制造业大市收入为何少尽管财政收入与GDP存在着较大关联,但影响一个城市财政收入的因素中,除了GDP,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尤其是行政等级和产业结构的影响之下,很多城市的财政收入和GDP之间存在着较大的“错位”。例如,一些传统的制造业大市,如东莞、佛山、泉州,财政收入排名远低于其GDP的位次。比如GDP排第16位的佛山,财政收入仅位列第25位;GDP第21位的东莞,财政收入位列第28位;GDP第23位的泉州,财政收入位列第37位。林江说,以制造业尤其是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城市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比较少。因为这些企业的产品出口较多,不在国内销售,无法为地方政府带来企业所得税收入。再加上出口退税,因此,这些传统的制造业出口大市,产生的产值和GDP比较高,但税收并不是很多。与这些传统制造业大市相比,不少省会城市的财政收入排名则高于GDP的排名。比如郑州GDP位列第18,但财政收入位列第14;西安GDP位列第26,但财政收入位列第17;济南GDP位列第25,但财政收入位列第19;合肥GDP位列第28,但财政收入位列第23。
重庆不是国家中心城市,地铁里程和医院学校数量不达标,住建部把成都定位国家中心城市典范,有指标的
大长沙增速3
好多人只看GDP,从来不看这个天天听政府抓财政,有听说政府抓GDP的没有?
成都,中国最缺少阳刚之气的城市,换一种说法这是小资是阴柔,成都简称蓉,古称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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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政报告资料说明
信息来源:&&发布人:caizhengju &&发布时间: 09:30:03 &&浏览次数:
(一)全县财政总收入163815万元
财政总收入是指在辖区范围内实现的财政收入总和,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收入。201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163815 万元,比上年增长10.7 %。其中:中央级收入63446万元,县级一般预算收入100369万元。基金收入33524 万元。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第一批)。河南省于2013年8月起实施,由地税部门移交国税部门征收。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改征的增值税暂仍做为地方收入,同时对企业税负高于改革前的,由财政将超税负部分返还给企业(2014年,落实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共支出2500万元)。自2014年9月起,电信业营业税也纳入营改增范围(第二批)。
2、省对县财政体制
2009年起,省对县级留成超过基数部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罚没收入、社会抚养费、耕地占用税分成20%。资源税超过基数分成30%。
3、地方债券
根据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2014年省级代发债券分配我县16982 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 157857万元
上级补助包括返还性补助、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补助三部分。2014年,中央、省、市对我县补助 157857万元,比上年142812 万元增长 11%。
(三)上解支出 14705万元
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体制上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收部分20%上解省级、耕地占用税、罚没收入、资源税超基数上解省级,地税征收的收入省集中3%的增量经费,出口退税分成上解,市级配套资金上解(按上年财力的1%计算),粮食风险金,债务还本付息扣款上解,对口支援新疆上解等。2014年上解支出为 14705万元。
(四)一般预算收入100369万元
一般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主要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2014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0369 万元,为预算的103.5 %,增长18.4 %。
1、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72.7%
2014年,在企业整体经济回暖不明显的情况下,各级财税部门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加强临时性税源的征管工作,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县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2968万元,增长16.4%。其中:增值税完成24660万元,同比增长32 %,增加5982 万元,剔除营改增因素,一般增值税完成16902万元,同比下降3.81%,减收669万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维税分别完成17981万元、6309万元、1945万元、454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3.1 %、28.9%、2.6 %、4.8 %,分别增收2088万元、1414万元、49万元、20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733万元,同比下降12.3 %、减收525万元;房产税完成1717万元,同比下降10.5 %、减收202万元;资源税完成353万元,同比下降35.9 %、减收198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4124万元,同比增长269.9 %、增收3009 万元;印花税完成1248万元,同比增长49.3 %、增收412万元;车船税完成775万元,同比增长16.9 %、增收112万元;烟叶税完成270万元,同比下降58.7 %、减收383万元;契税完成2395万元,同比下降42.1 %、减收1740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914万元,同比增长1.7 %、增收5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7401万元,增长24.1 %,增收5328万元,收缴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72.7 %,比2013年的74 %下降1.3个百分点。
2、非税收入27401万元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征收的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行政事业性收费;(3)罚没收入;(4)专项收入;(5)利息收入;(6)政府接受的捐赠收入。2014年,全县非税收入27401万元。
(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5.6%
按照财政部和省人大确定的计算口径,财政经常性收入原则上由三部分组成,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和其他一次性收入);税收返还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2002年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据此计算,2014年全县财政经常性收入为88911万元,同比增长15.6 %,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分别增长19.6 %、30.9 %和17.3 %,均达到法定要求。
(六)一般预算支出259543万元
就国家而言,一般预算支出是指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进行再分配和使用。就地方而言,一般预算支出是指地方政府根据财力而统筹安排的各项支出,以及上级补助的各项专款支出。通过财政资金分配,为政府各部门实现各种必要的职能和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提供资金。2014年,在年初预算安排基础上,加上债务收入、上级追加、超收安排和上年结转,调整后全县支出预算259543万元,实际支出259543万元,为预算100 %,增长20 %。
(七)各项惠农补贴4213万元
全县财政实际落实各项惠农补贴4213万元,其中:兑现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291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95万元,农型农民职业培训资金80万元,良种补贴428万元,涉农贷款奖励199万元。惠农补贴的增加和及时到位,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1、粮食直补417 万元 
粮食直补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简称,是国家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将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财政资金改为直接补给种粮农民,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实行“一折通”办法兑现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等资金,由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为每个享受补贴的农户开设固定的补贴存款账户,免费为每个农户办理补贴专用存款折,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指定地点领取直补存折。我县继续坚持不折不扣落实惠农政策“一个中心”,把握张榜公示和存折发放“两个关键”,实行点评、一票否决、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达到基础扎实、宣传到位、信访处理迅速、整体工作平稳“四项标准”,直补兑现工作进展顺利。2014年全县粮食直补亩均补贴 16.16元,与上年持平,全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417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2、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2494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是自2006年起国家针对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种粮成本增加而新出台的补贴项目,旨在保证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稳定农业生产,是支持“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我县综合直补资金规模为2493.76 万元,全县亩均补贴96.74 元,与上年持平。向农户兑现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一折通”兑现办法,与粮食直补资金一并兑现。
3、农机购置补贴595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是指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对我县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的补贴。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或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2014年农机购置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资金兑付方式。2014年共争取中央、省补贴资金595万元,共补贴农机具5175台,使全县4300余户农户得到了实惠。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贴80万元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实施。因农民参加培训的专业不同、培训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也不一样。2014年,全县培训农民152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40人,专业技能型40人,社会服务型40人。
5、良种补贴428万
2014年财政部门共发放良种补贴资金427.8万元,其中小麦补贴资金203.2万元,补贴面积20.3万亩;玉米补贴214.4万元,补贴面积21.4万亩;水稻补贴10.2万元,补贴面积0.68万亩。
6、涉农贷款奖励199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县域内几家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进行审核,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进行奖励。2014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199.48 万元。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出80750万元
各级财政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以人为本要求,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初步统计,2014年财政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8075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农林水支出40547万元
农林水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等。2014年支出40547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综合开发、人畜饮水工程、抗洪防汛、农业救灾防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
2、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资金7560万元
2014年全县财政筹措资金7560.45 万元,安排生均公用经费5944万元,免教科书667.7万元,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738.9万元,落实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262人209.85 万元。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32万元
根据豫政[2007]57号文件要求,我省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上级负担70%,县级负担3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 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招岗实习。2014年,我县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425 人次,补助资金31.9万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13000 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以县为单位,对农民统一筹资、统一管理的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4年我县筹资基本标准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380 元,其中财政补助320 元,农民个人缴费 60元。参合农民406244 人,农民参合率为99.9 %,全县筹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15436.5万元,其中:农民缴费2437 万元、县财政配套1706 万元,中央省市补助11294 万元。当年有47038 人次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助资金达12856万元,其中:门诊补偿41296 人次、金额3103万元,住院补偿42904人次、金额975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4531万元
2014年,我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共筹措资金649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4069 万元;县本级财政安排462 万元,个人缴费1967万元;参保农民21601人,2014年全年共拨付养老金4327.2 万元,保障了全县60岁以上60100 位老人生活费的按时发放,并使21601 名参保农民个人账户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保证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647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要求,2014年人均差补助99元,全年我县享受农低保人数达到18506人,全县落实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6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47万元,县本级拨付200 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47万元。
7、农村五保供养补助1125万元
2005年免征农业税后,为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改变了五保户供养模式,将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提前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转变。2014年五保户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年 3200元,分散供养每人年2220 元,年底发放价格补贴人均200元。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2014年财政补助五保供养资金90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89 万元,县本级安排520万元,保证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为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今年财政又安排了216万元,其中县本级96万元,上级补助120万元,用于改善敬老院条件,使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对象达到1406人,集中供养率由47%提高到50%。
8、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181万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农村是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奖金给予每人每年奖励扶助的一项制度。2014年全县筹措资金181.11万元,3098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这项制度的实施,使计划生育工作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9、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补助77万元
根据国发[2007]78文件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26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6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资金各级负担比例为5:3:1:1,我县2014年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101 人,享受补助资金77.38万元。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1833万元
由于受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和严重水污染影响,群众长期饮用高氟、高砷、高盐和高污染等不安全饮用水,严重危害身体健康。2014年我县争取和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1833万元,解决了4.39 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11、农村路桥建设资金1802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2014年,全县筹措专项资金1802.3 万元(上级1304.3万元,县级498万元),改建农村公路104公里,修缮农村危桥509 延米,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
12、农村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
2014年,投入猕猴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新发展7962 亩;投入香菇标准化基地补助资金300万元,在7个乡镇建成百公里食用菌长廊。
13、财政扶贫资金1657 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是指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各项资金的总称。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改变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支持贫困地区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科技培训以及劳务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地区发展。2014年,财政用于扶贫的资金1657万元,在使用上以整村推进战略为核心,重点支持搬迁式扶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县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规范支出、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成果,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 &14、农村一事一议资金4958万元
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368万元(省2190万、市142万、县736万、乡1300万)。简村:房屋里面改造完成120户,路基2公里,铺设管网600米,路灯38盏,日处理140吨、160吨人工湿地两处;黄狮:修建沥青路面5.2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75盏,村内绿化10500O,网络杆80余根,拆建机井4个,改造九柏关帝庙景点,修建桥梁4座,完成面积4500O,日处理规模500吨湿地公园一处,村庄绿化27处,共栽种各类树苗12万株,立面改造38户,墙体粉刷10万平方米,规范猪舍、厕所、柴草、门楼、院墙23处,配备垃圾箱8个,治理河道1760米,建化粪池3座,清理52亩附属物,拆除房屋16座,迁移电业、移动、网通、有线电视等。
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6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90万元。修建村内水渠0.6千米,修建堰塘水窖405立方米,铺设安全饮水管线18.9千米,修建小型水利设施4个,修建水泥路面 35公里,架设太阳能172 盏,修建村内公共活动场所9797 平方米,修建桥涵5座。
(九)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03 万元
2014年,全县财政用于各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03万元,增长17.7 % ,支持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做实个人账户、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标等工作,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市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549 万元
2014年,全县就业再就业资金筹措549 万元,实际支出 605万元,其中落实“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0 万;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455万元;职业培训20 万元。帮助全县150 名“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使110 名“4050”人员领到了岗位补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及转移农村劳动力350 名;就业 330人,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未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保证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2、依法关闭破产企业退休内退职工医疗保险369 万元
为全县依法破产企业退休内退职工2582人落实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全年县财政投入共拨付资金369万元,使这些职工医疗保险得到了保障。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550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为那些不能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准备的社会保险的一种类型。筹资标准人均年补助 元。2014年我县参保人数为17062人,筹措资金648.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50万元,个人交98.6万元。全年支出489万元,使3682名城镇居民受益,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51 万元
2014年,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按照人月均300元的保障线,对差额进行补助,我县实际补助人均差为195元,并严格规范家庭收入的审核和待遇申领程序。2014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 1451万元,其中上级安排 1421万元,本级补助30万元,使4514名低保对象得到了按标施保。
5、城乡医疗救助489万元
凡是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在享受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报销制度的同时,直接进入城乡医疗体系中享受二次报销。2014年累计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49 万元,县本级安排40万元,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县的全面实施,1826人次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6、义务兵优待和安置支出 843万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投入534万元,按照“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为2014年义务兵434 人(城镇 129人、农村305 人)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投入106万元,按照“一次性补助费标准以安置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均工资1.5-2.5倍为基数,国家规定服现役2年期届满后,每增加1年按照当地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的20%增发”的规定,按1.8倍计算,为2014年度城镇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12 人,落实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投入11万元,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2014年度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120 人,发放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费:投入12万元,为120名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投入180万元,按照“义务兵每服现役一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一年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13年冬季退出现役的169人,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十)教科文卫支出96862万元
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全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方面支出96862万元,比上年增加22362万元,增长30 %。
1、教育支出61569 万元
2014年,全县教育支出61569万元,同比增长19.6 %。
全面推行兑现教师绩效工资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从2009年元月1日起,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2012年11月起,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教师也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把原适当补助、职务补贴、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山区补助等项目规范为绩效工资,按照基础性70%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30%按年兑现。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度,按照“三年规划,一次实施”的原则,对全县22 所中小学校进行了规划立项,当年投入资金1260万元。
加快一高扩建工程
一高扩建工程总投资1.4亿元,建成4、5、6#三栋宿舍楼、食堂餐厅楼、教学实验楼共57520平米,附属配套等各项工程也基本完成。所需资金年按4:3:3比例支付。
2、科技支出6155万元
科技支出包括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支出。2014年科技支出6155 万元,增长30.9 %,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打造支柱产业、建设经济强市的发展目标,加快科技进步及科技创新步伐,以我县宛药集团、龙成集团、西保集团、通宇公司等为主体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省、市级科技发展计划,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产业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新提升。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31万元
2014年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2731万元,同比增长233.5 %。支持了艺术团建设、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西峡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4、医疗卫生支出26407 万元
2014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26407万元,增长50.9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 元,全县共投入 1511万元。实施婚前保健等13类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和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99.9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 97%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100%。
2014年,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农民的应医负担,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17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县级财政补助107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354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4]67号“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医院、中医院两家公立医院从2014年11月4日起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中草药饮片除外)。县财政年需增加补助400万元。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9785万元
2014年,继续完善基层公检法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县公共安全支出978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购置、办案专款补助和监狱布局调整、社区矫正、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等。
(十二)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补贴511万元
2007年8月以来,国家根据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市场情况,两次公布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调高了成品油价格,为了减轻公益性行业和弱势群体因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的增加支出,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对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六行业给予财政补贴。2014年市财政分配我县油补资金511万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31798 万元
2014年,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全县共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金31798 万元。投入到我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我县两厂运行。支持了生态保护建设,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退耕还林,森林防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封山育林和林场建设。开展了矿产资源普查、矿山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促进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兑现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704万元
对5.63万亩退耕还林面积,按照每亩补助125元标准,兑现中央财政资金704.03万元;涉及全县17个乡镇办4万多农户。退耕还林粮补资金分配遵循“钱随地走,钱地挂钩”原则,实行“省分配到市、控制到县,县核算到乡、落实到户”的办法,对退耕还林农户的粮食补助资金额,根据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面积和每亩补助标准计算确定。补助资金兑现通过“一折通”兑现办法,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验收资料,将补助资金存入为退耕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退耕农户到乡镇农村信用社查询或办理取、存款手续。
污水垃圾两厂建设情况35020万元
2013年、2014年两厂到位资金35020万元,其中28680万元已拨付;各乡镇、乡镇两厂工程现已竣工,县直两厂资金为6340万元。
(1)污水处理工程1870万元,已拨付840.3万元,结余1029.7万元。
(2)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到位资金1000万元,按工程进度、施工进度已拨付835.1万元,结余164.9万元。
(3)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工程中央下达资金1530万元,实际拨付1400万元,因市发改委批复和市财政局资金下达不一致,尚有130万元未下达,截止目前未拨付。
(4)老灌河重污染河道西峡县城段内源污染治理项目,中央下达资金1940万元,目前已拨付1091.7万元,结余848.3万元。
(十四)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增强
2014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续影响的情况下,各征收部门大力组织收入,18 %10,县级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2815万元
转移支付制度是政府间财力资源转移的一种形式。它是由于上下级政府间财力分配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间财力分配横向不平衡而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政策,是调节横向财力差异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划分政府间收入和事权的基础上,采用客观因素,运用数理统计办法,核定各级政府的“标准收入能力”和“标准支出需求”,对收支差额进行适当调节,缩小各地财政能力的差异,保证各地的基本支出需求。2014年,我县共争取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41165万元,比上年40068万元,增长3%,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1650万元,比上年97413万元,增长15%。
争取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资金15423万元
国家设立了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相关的县计算的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提高弥补比例。我省对该项资金设置了环保、农林水支出等指标进行了分配,2014年,我县争取该项资金为154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23万元。
西峡县2014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预&&& 算&& 科&&& 目 
 预&& 算&& 科&& 目 
一般预算收入
一般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乡社区事务
& 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林水事务
& 土地增值税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耕地占用税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 专项收入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罚没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其他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上解上级支出
& 返还性收入
&& 体制上解支出
& 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专项上解支出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债务收入(代发地方债券)
&& 债务转贷支出
&& 增设预算周转金&&&&&&&&&&&&&&&&&&&&&&
&& 调出资金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其中:1.预算外调入&&&&&&&&&&&&&&&&&&&
&&&&    2.基金调入
&&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总&&&&&& 计
总&&&&& 计
2014年度西峡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城乡社区事务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农林水事务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育林基金收入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上级补助收入
上解上级支出
& 其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 1.一般预算调入
& 其中:本级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调入
& 3.其他调入
收 入 总 计
支 出 总 计
附表三&&&&&&&&&&&&&&&&&&&&&&&&&&&&&&&&&&&&&&&&&&&&&&&&&&&&&&&&&
2014年上级专项追加支出情况表
&&&&&&&&&&&&&&& &&&&&&&&&&&&&&&&&&&&&&&&&
合&&&&&& 计
一般公共服务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事务
关于西峡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西峡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峡县财政局局长&& 赵志信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西峡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内外矛盾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县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动力,奋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特别是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方面& 2014年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0369万元,为预算97000万元的103.5%,比上年增长18.4%。其中:
●25%增值税完成16902万元,下降3.8%。
●营改增完成7758万元,增长6.5倍(营改增是从2013年第四季度开始,增速具有不可比性)。
●营业税等地方工商税完成34745万元,增长15%。
●个人所得税完成1945万元,增长2.6%。
●企业所得税完成6309万元,增长28.9%。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完成5309万元,下降20.4%。
●非税收入完成27401万元,增长24.1%。
2、支出方面& 年初审议批准2014年支出预算157518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债券转贷收入、收入超收、上级追加,减去上解等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为259543万元。执行结果,全县财政支出25954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91万元,下降27.5%。
●公共安全支出9894万元,增长46.9%。
●教育支出61569万元,增长19.6%。
●科学技术支出6155万元,增长30.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31万元,增长23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3万元,增长17.8%。
●医疗卫生支出26407万元,增长50.9%。
●环境保护支出40689万元,增长101.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5万元,增长206.2%。
●农林水事务支出40547万元,增长17.3%。
●交通运输支出3995万元,增长115.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04万元,下降50.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72万元,增长164.7%。
●金融监管事务支出176万元,增长1660%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990万元,增长136.3%。
●住房保障支出2357万元,下降67.4%。(主要是上级追加专款减少)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38万元,增长111.3%。
●地方债券还本支出210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峡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预决算报告相关资料及说明》。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1、以组织收入为主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经济增长趋缓、企业形势下滑、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科学研判形势,按照“收入目标抓早,税源增长促新”的思路,早谋划、早启动、早落实,将全年收入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协助税务部门拓宽增收思路,确保税收及时入库。调整完善行业税源管理服务机制,加大招商力度,紧扣重大项目带动,实施企业总部经济战略,拓展税源经济新的增长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聚集政策资源,支持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加财力投入,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以财源建设为抓手,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显现。一是认真研究国家产业、财政政策,紧扣国家“十二五”中期投资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挖掘资源,突出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结构调整项目等,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全年争取到位资金11亿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财税优惠等政策和方式,引领更多的资金投向项目建设,统筹资金4635万元,着力支持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城市新区等建设。新注资500万元,增强融资平台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安排资金200万元,设立贷款增量奖、存量奖、优质服务奖和特别贡献奖,鼓励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强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围绕钢铁及冶金辅料、汽车配件、中药材等传统支柱产业,鼓励转型升级,促进调优结构,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支持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共协调企业向上申报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兑现工业发展奖励资金1624万元,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3、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中心,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突显。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建设生态高效经济示范县,探索建立多元化财政筹融资机制,支持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共同发展。一是统筹资金4785万元,完成南北大街改造、和谐广场、火车站大桥、紫金路北延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大道、灌河大道等9条道路绿化和伏牛路、龙乡路等6条道路亮化工程。二是统筹资金200万元,支持城市公租房、廉租房等建设;争取危房改造资金1963万元,完成危房改造2500户。三是统筹资金2338万元,提高和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产业升级步伐,促进5A景区创建。四是积极筹措资金4368万元,扎实推进黄狮、简村、前营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筹措资金590万元,支持解决了100个农村“一事一议”项目,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实施南水北调水源地污染防治为重点,统筹资金28680万元,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1个、垃圾处理厂14个;统筹资金3200万元,补贴323家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拆迁。
4、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有关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提标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年补助30元提高到35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都从年补助280元提高到320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增加财政补贴369万元,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村镇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6407万元,增长50.9%。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3万元,增长17.8%。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647万元、城镇低保资金1451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12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531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三是教育事业共投入资金61569万元,增长19.6%,有力推动了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足额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5944万元,比上年增长9%;安排中心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120万元,立项63个,现已峻工42个;为674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资金739万元;为职专、一高3011名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480万元。四是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放农民粮食补贴2911万元、良种补贴42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9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704万元、公益林补贴926万元
5、以财政改革为目标,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以破解财政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完善管理制度,发挥财政的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提升管理效益。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科学合理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了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切实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全年实现拍卖转让收入5958万元,直接增加财政收入5500万元,同比增长67%。四是积极完善财政监督方式。突出重点的开展专项检查,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农村危房改造、贫困乡村扶贫资金的专项资金检查,检查出违纪资金209万元;开展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发现有问题资金482万元;配合省财政厅对宛药公司和县医院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五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认真学习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
6、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创优意识明显增强。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妥有效开展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整体工作得到县委活动办的充分肯定。二是扎实开展了“三亮三评”活动。将工作职责、重点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制度等予以公开,公开监督电话,按照公开承诺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刹住了“四风”问题,树立了新政风、新行风、新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财政队伍廉政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依然较大;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民生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四是财政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推进改革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5年我们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改革任务异常繁重。我们必须科学的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的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实实在在谋划好各项财政工作。
从外部经济环境看,当前,全球经济仍处于缓慢、脆弱的复苏之中,但各国步伐不一。世界经济复苏状态的不均衡性和易变性,短期内将给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带来挑战,长期则对中国在国际舞台中的战略性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国内资源环境约束加强、国际经济复苏不稳定的双重压力下,我国进入经济增速趋向缓慢、物价涨幅趋于适度、新增就业趋于稳定、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的“新常态”。特别是国内经济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结构性减速有一定的必然性、复杂性和合理性,经济增速将呈现中低速增长的态势。
从国内经济看,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正在经历阶段性调整,经济运行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将创造新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改善,提升了经济增长潜力。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将激发广大经济主体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发展活力。特别是中国积极推进新一轮扩大开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改革开放经验将推广到其他地区甚至全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进入实施阶段,将为中国经济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创造新的增长空间。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加强进口等政策措施深入落实,有利于保持外贸持续稳定增长。但中国工业产能过剩、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等矛盾交织,短期内难以化解,将对经济特别是投资增长起到抑制作用。
从财政和货币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5年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民生工程的投入。特别是2014年年底,央行创新性地使用了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PSL)和定向降准等结构性工具,着力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预示着货币政策将把重点放在定向宽松,这将有力的刺激经济复苏。
从我县经济形势来看,财政收支矛盾将异常突出。收入方面,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已经明朗,国家将推出的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研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研究将新购入和租入的不动产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继续推进清费立税,推动将现行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财政政策将影响财税收入的增长。近年来我县的钢铁及冶金辅料等支柱产业税收贡献呈下滑态势,高成长性产业和新兴产业尚处于培植发展阶段,税收贡献有限,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同时,中央、省市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补助地方支出增幅下降,将对我县向上争取资金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深层次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承接转移、民生保障、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保法定和保运转等,都需要大幅增加财政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异常突出。
根据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原则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预算法》总体要求,主动适应财政增长的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 “三农”、教育、科技、文化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出;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支持创新驱动转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县财政收入安排
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15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其中:
●25%增值税安排18764万元,增长11%。
●营改增安排8609万元,增长11%。
●营业税等地方工商税安排38567万元,增长11%。
●个人所得税安排2159万元,增长11%。
●企业所得税安排7003万元,增长11%。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安排5894万元,增长11%。
●非税收入安排30504万元,增长11%。
(二)全县财政支出安排
2015年全县可供安排财力138001万元,比2014年支出预算增长7.6%。再加上今年按上级通知预列的专项补助& 13081万元,2015年支出预算15108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1483万元,增长5%。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7676万元,增长11%。
●教育支出安排56240万元,增长19%。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 5826万元,增长9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788万元,增长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3695万元,增长7%。
●医疗卫生支出安排9856万元,增长12%
●环境保护支出安排4000万元,增长1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838万元,增长9%。
●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4750万元,增长8%。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37万元,增长9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安排368万元,增长2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479万元,增长13%。
●金融监管事务支出24万元,增长 1.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39万元,增长8%。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480万元,增长7 %。
●粮油安全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安排38万元,增长23 %。
●其他支出安排3210万元,增长7%。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财政收支矛盾最为突出之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依然繁重,依法理财的任务十分艰巨,新常态下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更高,挑战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工作,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要认真分析研究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国家重点产业行业发展趋势、重大投产项目动态,及时掌握财政收入形势变化,依法征收,提高收入质量。二是要分税种、分行业的做好税源分析。在增值税征管上,重点做好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和征收,在企业所得税和教育附加征管上,要注重清缴欠税,确保实现的税款应征尽征,足额入库。由于大税源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对如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金额较小的税种,要下大力气,多方收集应税信息,力争在小税源上有较大的增收点,做到小税源做大。三是国地税财政和统计部门要做好对接,做好相关经济指标和税收收入的比例衔接,以准确分析营业税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例、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的比例;组织公安局、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清查,强化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随着宁西复线和蒙西铁路的开工建设,协调铁路沿线乡镇,加大相关税收的组织力度。四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认真开展非税收入征管情况摸底调查,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预算管理”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二)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一是要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落实招商引资和扶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快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强力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产业发展载体建设。采取财政政策引导、资金贴息等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外向型集团企业设立总部经济,促进财政增收增效。三是完善财政投入和激励机制,着力支持和培育传统工业支柱财源建设,大力支持重点骨干税源企业发展壮大。积极统筹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促进优势潜力技术和项目早日见效。四是抢抓南水北调与首都对口协作的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重点以汽车配件、农产品、生态建设、旅游开发为重点,开展经济项目交流合作。五是依托农商物流港和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的契机,巩固发展以现代物流运输产业和旅游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大财税引导,做好财税支出与新增税收的研究,努力使其成为新的更大的税源增长点。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积极筹措资金,持续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加大财政对教育、科技的保障力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提升科技对产业升级、转型的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技术转化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大财政支农惠农投入,发挥好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落实各类涉农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加快实施水利重点工程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效。四是加快推进重点集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集镇和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镇承载力和辐射力,建设宜居西峡。五是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调度保障作用,为全县“七项大事”和“十项民生实事”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增收节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强化收支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一是要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突出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结构调整项目等,积极协调发改等部门,谋划包装一批,积极赴省进京,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细则,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建设节约型政府。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公务用车等费用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果。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预算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严格预算约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法制财政建设水平。一是大力宣传《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财政法律法规,使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能够熟知《预算法》和财政体制改革政策,提高执行《预算法》的自觉性。财政部门要学深学透,自觉转变观念,改进方法,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推动预算改革深入实施。二是积极推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强化预算约束,按照《预算法》要求,财政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原则上不再出台增加或减少预算的政策,确实需要调整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批。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四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继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六是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协调运行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监督,综合采取事前评估、投资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信息公开等多种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动态化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
各位代表,在新常态下完成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实现全县财政收支困境中再增长,支农惠农创新中再夯实,民生保障执行中再倾斜,财税改革持续中再突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悉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西峡、文明西峡、秀美西峡、幸福西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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